滚滚红尘
当还是青涩的年代,帅气的张青商爱上了骄傲的林可儿,爱的一塌糊涂,爱的不可救药,一爱就是那么多年,爱的没有了性命,爱的只剩下林可儿一个人和一本厚厚的爱的日记。张青商赤裸裸的死在了林可儿的床上。
年少的时代张青商给她写情书,那情书上的字,都是字斟句酌的,可是林可儿一封也没打开过不说,还找个脸盆当着大家的面烧掉了。她说她不要看这些影响她考大学的东西,她要跳龙门,去个有海的城市,潮湿温暖。
张青商在日记里写到,即便她不知道我是谁,我也爱这个要强的女子。
林可儿真的很要强,她终于跳出了那个粉尘飞扬的干燥小镇,考上了大学,去了杭州,又去了福州,嫁给了进修回来就会成为高管的男人。尽管男人不爱她,她也不爱男人,但她爱上了他带给她的富足生活。
一个暗恋她多年的小镇的毛头小伙子,林可儿怎么会记得?
可现在当她看到张青商的日记时,她哭了,哭得一塌糊涂,日记里不仅有自己美好的葱茏岁月,还有自己奋斗的血泪史。
张青商,一个送水工,林可儿在他死后,居然对他有了点点的爱意。
林可儿离开那个流言满天飞的小区,她国外的老公听到消息后和她离了婚。她不得不离开,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属于林可儿自己的房子。林可儿捧着日记去了张青商的出租屋,她头一次来,惊呆了。墙上挂了一张林可儿的照片,短发、白裙、青春、清纯。
林可儿没有这张照片。一定是张青商偷拍的。当年的那些情书。林可儿知道是张青商写的。可她不想看也没资格看。那时的林可儿是倔强的、卑微的。她有个破碎的家、懦弱的母亲。还有强悍而霸道的继父。
林可儿发誓要离开这个肮脏的小城,于是一切就成了过眼烟云,张青商清纯的爱,还有自己萌动的少女情怀。可等到终于考上大学后,她才发现问题严重了,不菲的学费是母亲无力支付的。
就在那一年,林可儿认识了申学栋,他帮她,也爱她,可他已有了一个有背景的女友。林可儿委屈地做了申学栋四年的地下情人,然后看着申学栋结婚,接着平步青云,心思由情事转移到仕途。
最后申学栋介绍了旧同学给林可儿,而林可儿就像古代待字闺中的女子一般接受了由赐婚带来的不确定的未来。
逐渐的她就和申学栋有了疏离。直到林可儿老公去了国外,林可儿才找到了申学栋。她忘不了他,这个在她生命中有着重要位置的男人,她怎么能轻易忘记呢?
他们又开始了联系。
在一次云雨之后,申学栋说在不久的将来他就能独当一面,再也不用看那黄脸婆的脸色。
我会给你想要的,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林可儿的心里。
这些过去的碎片,林可儿在张青商的日记里都能依稀地看到。他居然知道自己的一切,爱的、不爱的,甚至生活的细节:夏天喜欢穿亚麻长裤、小背心,优雅性感;冬天穿黑色的小款皮衣,英姿飒爽,还有她爱吃火龙果、爱吃荔枝等等,张青商都知道。甚至每周四下午她和申学栋偷情,他在楼下一按电话楼宇门就开了,他也知道!
林可儿一边感动着,一边后悔着,她感动张青商给她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她后悔自己真不该和他上床。
两个月前一个周四的下午,申学栋打电话说要来,按照事先约定他在楼下按门铃,她开了楼宇门的同时也开了房门。可等了好一会也不见申学栋上来,刚要询问,申学栋却发来信息说,林可儿,对不起,我想和你彻底地分开。
分开?彻底地分开?申学栋说了不止一次,他说他要林可儿过正常的生活,什么是正常的生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柴米油盐,有个孩子,这才是正常的生活。
不要!不要!我就要你!林可儿打过去电话声嘶力竭地喊。但申学栋挂断了,再打就是无法接通,他把她的电话号码设置在黑名单里了。林可儿有些疯狂了,六年了,她和他在一起六年了,他怎么能这么决绝,她又怎么能割舍?
林可儿割了脉,不着一缕地躺在那张有着申学栋气息的白底绣花的床单上。申学栋以前说过这床单太素,白底多,红花少。这下好了,她将会用生命彩绘出一朵更美丽的花,申学栋见了一定会唏嘘的。
夕阳从窗缝中射进来,真美!
张青商扛着纯净水闯进来时,林可儿还算清醒,她居然很平静地说:我没要水,请你在离开时帮我把门带好!
张青商可不平静,林可儿是他**********,他头一次看到林可儿的裸体,惊呆了。夕阳下林可儿的身体泛着红光,女神一般安宁地微笑,身下绽放了大片的红花,张青商扑了过去。
当林可儿再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看到张青商,她依旧平静无比,你为什么要救我?张青商没有说话,他只是深情地望着林可儿,这个他十八岁就爱的女孩,美得还是那么张扬。他一下子攥住她的手,紧紧的,林可儿不由“呀”了一声。
好好的,好吗?为了你自己好好的,好吗?
这是林可儿一生中听到的最动听的情话。她和她老公从来都是客客气气的,她不爱他,她不挑他。可是她爱申学栋,觉得申学栋也应该爱她,但他从来都是来去匆匆,说得最多的就是,钱放在床头了和我会给你想要的。
申学栋给了她什么?除了蹉跎的岁月,她在这个城市都没有个真正落脚的地方。
林可儿在割脉的十天后,把张青商拽上了床,她需要一个鲜活的身体来陪伴自己。说不定哪一天自己还会想不开,还会割脉,也许张青商就不会再那么巧扛水而入了,那她就真的死定了。其实,她还不想死,她对生活还心存一些奢望。
张青商死去的一个月后,林可儿怀孕了。她发信息给申学栋,电话打不通,信息也许还会收到。她告诉申学栋,她怀孕了,想见见他。
男人再无德也不会对怀了自己骨肉的女人不闻不问吧。果然很快的,申学栋回了信息。他们约定在宾馆相见,以前林可儿没结婚时,他们也在宾馆幽会过。
林可儿特意地梳妆了一下,淡淡的妆,浅浅的时尚碎花小裙,清新素雅,很有《周渔的火车》里巩俐的味道。
申学栋看呆了,这个女人,这个二十岁就跟了他的女子,浑身上下总有一种说不出但让人欲罢不能的味道。从心里讲他是不想离开她的,她在他的身下是那么妖娆,他和她的性爱是那么缠绵,可是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
是的,对于一个成功的男人来说,最好把不属于自己的女人当作一场盛宴。
林可儿吻了申学栋,他不美也不帅,可是她离不开他,甘愿默默无闻地爱他,可他还是要弃她而去了……
林可儿在张青商的出租屋里发现了另一本日记,是他跟踪林可儿的详细记录,所以他几乎知道林可儿的一切。在某一天,有个男人找到他,男人居然知道张青商暗恋林可儿,为她辗转各个城市。
男人说爱一个女人,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沦陷呢?他给林可儿找了更好的归宿,可她还是忘不掉他,纠缠他。
你要挽救她,让她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那个男人就是申学栋,于是就有了申学栋的分手,林可儿的自杀,张青商的仓皇而入。可即便如此,林可儿也不要自己的幸福,张青商不知所措了。他找到申学栋,申学栋说如果死都不能让女人觉醒的话,就只能让自己的爱情永恒了。
张青商在水杯里放了安眠药,他要和林可儿一起死。这样林可儿就不用为了一种无望的爱,爱得很辛苦,而自己也将永远地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了。
只是在放安眠药的时候,他只给林可儿放了一点点,他舍不得一个美丽的女人就这样的陨落了,他希望她活着,彻悟过来——在有的男人心里,有些东西比爱情更重要,比如仕途、比如金钱。
申学栋早晚要离开她!他和那些偷情的男人没什么两样,只是别人偷很多,他只偷她一个人而已。
申学栋累了,他瘫倒在林可儿的怀里,林可儿乖乖地说,我会把孩子做掉,然后离开这个城市。说完她喝了一口水,然后把杯子递给了申学栋……
过了很久,林可儿在模糊的意识中醒来,身边的申学栋已经一动不动。让自己的爱情永恒,是申学栋暗示给张青商的,如今,林可儿也这样做了。
爱,就是死也要在一起,可是林可儿突然不想死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张青商的,手机被她放到卫生间的水槽里,她挣扎着起来去够宾馆的电话想打120。手指眼看就要碰到了听筒,可她的手却无力地垂了下来……
女人明白得总是那么晚!
喜欢爱情有时会无疾而终
木子安的真名叫安木子,可这家伙是个坚定不移的宠洋媚外派,人前人后的介绍都是:你好,我叫木子安,请多指教。木子安从来不在“请多指教”前面加“初来乍到”,他说在这社会上混的,哪个不是初来乍到,刻意加一句多虚伪啊!
老实说一开始认识木子安的时候我被他关于“初来乍到”这四个字的见解折服过,我就差激动得握住他木子安同志的手一个劲老泪纵横了,不过为了保持我饱读诗书的书女形象,我只是象征性地点了点头说:木子安同志,你真是新一代的楷模,你说如果大众人民个个跟您老一样率真该有多好啊!
木子安大言不惭地说:你放心,有我在不出两年中国人民就会彻底摆脱这种虚假的客套了。
认识木子安的时候我在浪漫花都开始我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那个时候我刚高考完,在家闲的无聊提出要出去勤工俭学,小姨的浪漫花都正好缺人于是让我去那儿,她说花儿是特别养人的。
浪漫花都在这个小城最繁华的路段上,那条路叫繁花路,不是因为花儿很多,是因为“花”和“华”的音节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我在浪漫花都工作的第一天遇上的第一个客人就是木子安,那天他穿一身白色的运动装和运动鞋,戴白色边框眼镜站在我面前,阳光在他身后,他说小姐你好,给我一枝玫瑰。
木子安的声音其实是很好听的,清新干净就像泉水一样,可是他在第一句话里用了我最不喜欢的两个字:小姐。我记得上初中的时候教我语文的老师告诉我们在深圳那样灯红酒绿的城市里,小姐是三陪的代名词。于是我很不高兴地仰起头冲他吹胡子瞪眼睛,我说别叫我小姐,我叫苏安安。
不叫你小姐那叫你什么,姑娘?木子安说“姑娘”这两个字的时候用的是长沙方言,听起来有些调戏的味道。我看着他英俊的脸上有微微的笑意,于是我很气愤地转过身去,不再说话。
好了小姐,不,姑娘,nonono苏安安,请给我一枝玫瑰好吗?木子安绕了弯走到我面前,唇微张着,他说苏安安,你是新来的吧!
是啊!
你好,我叫木子安,请多指教。木子安向我伸出右手。我笑得前俯后仰,我说大叔,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么老土的打招呼方式。
木子安说:看你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我才二十一岁,怎么能称大叔呢?
这下我笑得更欢了,我说大叔我十八岁了。
木子安惊讶地看着我,一对英俊的眉毛夸张地上扬着。他说苏安安,你吃什么长大的,发育不良啊!
我把玫瑰捅到他怀里。请原谅我用“捅”这个词,我不用踹的已经够仁慈了。我朝木子安翻白眼说给钱,我发育不良关你屁事。
木子安边掏钱边说:好凶的姑娘。
我转过身留给木子安一个背影。
第二天木子安又来了,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苏安安,给我一枝玫瑰。
我还在为昨天他说我发育不良而生气,于是我装做没听见似的继续蹲在百合花前面赏花。
苏安安小姐,请给我一枝玫瑰。木子安站在我旁边,蹲下身子说。
俗气的人才买玫瑰。我说完转过身去给玫瑰包装。
玫瑰是爱情的象征,难道爱情也是俗气的吗?木子安说。
我不说话。
高考之后的毕业晚会上,宋阳把我拉到门外面无表情地说:苏安安,我们分手吧!他甚至没有叫我安安,用了那么陌生的语气说“苏安安,”可是他的最后一个“吧”字用得多好,语气仿佛一下子委婉起来。
我看着宋阳英俊白皙的脸,眼泪在眼眶里拥挤着要跑出来,我一仰头,然后直视宋阳,微笑着说:好啊!
宋阳走进拼酒的人群中,头也不回。
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喝醉了,除了我,ktv里唱歌的声音像鬼哭狼嚎,一个个借酒发疯,而我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双手环肩,眼泪无声地落下来。人群中有人在大声说:毕业了我们一起失恋。
宋阳曾经说:安安我们要一起上大学,一起工作,不论你苏安安走到哪里,宋阳永远会在你旁边牵着你的手。
宋阳曾经说:安安,宋阳因为有你从此不会害怕孤单。
宋阳曾经说:安安,玫瑰是多么的俗气,而爱情有是那么美好。
宋阳曾经说……
爱情这玩意就像一阵屁,风一吹就没了。我把玫瑰递给木子安的时候说。
小小年纪就对爱情绝望了。木子安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不关你事。我恶声恶气地对木子安说。
后来每天早上木子安都是第一个来浪漫花都的人,几天之后我们熟悉了我才知道他叫安木子,因为向往国外于是学起外国人介绍自己的方式逢人叫说“我叫木子安,”我说木子安你真是个走狗,宠洋媚外的家伙。木子安说我这叫率真,不像别的人骨子媚外地要死,表面还装出一副爱死了中国的样子,看了就恶心。更何况我只是向往国外我有没做什么有辱国体的事。
木子安说他在离这个小城几百公里的城市上大学,学的是摄影,因为在采风的时候邂逅了一个美丽的女孩于是放假了来到小城在女孩家阳台对面租了间房子,成天站在阳台上嘴里咬一枝玫瑰望着女孩家的阳台,有时候女孩看见站在阳台上的木子安就冲他微微一笑,那一笑就笑得木子安销了魂。
我听木子安谈论他的爱情的时候总是用鄙视的眼神看他,我说木子安同志别怪我没提醒你,爱情是什么,屁,你抓得住吗?
木子安拍我的头说:苏安安,不要小小年纪就对爱情绝望。Doyoukonw?
然后我开始用半洋不土的话说:Iama被love伤过的people。
木子安笑得人仰马翻,他说苏安安你以后千万别出国,你的外语说得人老外也听不懂。
我冲木子安翻白眼。
每周周日的时候我休息,小姨从大城市里赶回来查看浪漫花都的收支状况。小城里的浪漫花都是大城市里的分店。小姨是个自立自强的女人。
周日我会一整天泡在网吧里,雷打不动。小城里的网吧不是大城市里那种正儿八经经营的网吧,里面什么人都有,成天烟雾缭绕跟迷雾森林似的。我在网上常逛的网站是天涯和榕树下,有事没事就写些伤春悲秋的矫情东西,不谈爱情,更不提宋阳。而我在毕业之后在也没有见到宋阳,虽然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城里,可能每天都在繁花路上走过,可是我们没有相遇。世间的一切就是那么奇妙,当你决定忘记一个人的时候,你真的连他的面都见不到。
宋阳是我的初恋。宋阳有着英俊白皙的面孔,头发柔软地可以起拍飘柔的广告,一双眼睛很大很明亮,嘴唇不薄也不厚,恰到好处。
宋阳在高二的冬天站在雪地里说苏安安我喜欢你。那天我穿着天蓝色的长羽绒服,衣服上的帽子戴在头上,同学往我这边砸雪球,而我笨拙地躲来躲去。就在那个时候宋阳站在我面前说苏安安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