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红,是个很注重仪表的女人。常擦一种叫做雪奈尔的香水。衣服上整洁得没有一条皱纹。与此相反,我只喜欢简单。越简单越好。一条破牛仔裤、一件广告衫,也可以生活。如果条件允许,我想穿拖鞋上班,或者把office搬到家里,在柔软舒适地席梦丝上搞设计。可是不行。我要工作,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的客户,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能使你失业。他们可以象上司一样挑剔你领带的颜色,或者带着赞赏的口气说我对你西服的样式很满意。他们是上帝,而我对此无能为力。
红是我的同事,也搞设计。在我们这一行中,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肯定接纳。我也是。如果有人说设计师是孤独的,我同意。更多的时候,你的心血是不为公司所接受。接连几天开夜车做出来东西被当作废纸扔进废纸箩。心疼呗!你不必在意,原因一定是你的作品也许很出色,但不符合市场需要,不能被接受,公司永远以利益第一。
幸运有时来得很快。一次我的作品《行云流水》在某次参赛中得了设计大奖。很多人羡慕我,他们一生梦寐以求的,我竟在不经意中得到了。恰逢周末,下班后,我和几个同事晚上在酒吧里庆贺。红是后来的,她微笑着向我举杯祝贺,然后带给我一个最坏的消息——就在今天下午我得奖的作品被冠上公司的名义剽窃了。
“这不可能,怎么会这样!我不相信。”这突来的打击,让我几乎崩溃。我一下瘫坐在吧台上。两眼发直……一大瓶不掺冰块伏特加的就这样到了我的胃里。
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走在街上只剩下我和红红两个人了,还有就是的士司机向我们投来期盼的眼光。
“你知道!他们就像是我的孩子,他们这样剽窃我的作品和偷我孩子有什么区别!”我喝高了的时候,喜欢和别人说话。如果没有人听,便和自己说。
“我明白你的感受,可我帮我了你,真的!”
“你,你不明白!你怎么会明白。你有孩子吗?没有。哈哈哈。”
后来,她扶着我东倒西歪回了家。当然是她的家。因为我只能说一些含糊不清地话,而她一句也听不懂。她的家距离酒吧很近。
迷迷糊糊地听到她用钥匙开门的声音。然后我就被一个彪形大汉拖了进去,依稀听到他走的时候还说一句“还好没有吐在我车上,这小子还挺沉的嘿”
不知又过了多久。我感觉到一条毛巾搭在我的额头上,头还是有些疼。
要喝茶吗。看我微微点了点头,她便去了厨房。我就坐在沙发上用手支着头傻傻地看她忙碌。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她道谢。房间里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香水味,和她身上散发的一样。桌子上散乱的图纸上压着一只精致的银灰色打火机。很别致。我拿在手里玩弄着。
她看见我看她笑了。说如果喜欢就送给你了。要是困了的话,就在沙发上躺一会。不要客气。
我没有拿打火机,即便有些东西我很喜欢。但那不是我的,我不要。
茶很浓,也很香。她会泡制工夫茶。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泡一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茶水。通常我认为它的唯一作用是解渴和提神,而我每天只喝泡得浓黑的咖啡来维持不足的体力。
“好些了吗”她问。我有些受宠若惊,一时间讲不出话来,傻傻的点点头。
“今天公司里的事情,很遗憾”
“这个已经是昨天的事了,都过去了”。我打断了她的话,我又开始感到心痛,这是再多酒精也麻醉不了的。
“你有纸和笔吗”
“干吗”
“我要写辞职信”
“我以为你看开了呢!别那么冲动,你会后悔的。”
“是吗,可我不这么认为。我的概念中只有错和对没有折中的想法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有的。”
“既然你坚持!……那好吧!”
“红,明天我就不去上班了,麻烦你替我交到人事部。打扰你这么长时间,真不好意思。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不客气,那我送送你吧”她送我到楼梯口,又忽然地说
你等等,她从房间里拿出几张名片递给我说
是金子总会闪光的。这是我认识的几家公司的老总。你可以去试一下。
谢了。我礼貌的接过来,然后转身丢在楼梯的下的垃圾箱里
我不需要同情。但红却因此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以为我和她的交往就此结束了,就如我和许多朋友一样。在一段短暂的接触后,消失匿迹。我不是很在乎某个人在我的眼前出现或者消失。他们对于我的生活没有多大意义。我,还是我。生活无所谓色彩。有黑白就可以了。
四月的一天。
我依旧与世无争的活着,很久没去找工作。整个人明显得懒散起来。那点微薄的存款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了。三餐都吃泡面。现在看着都想吐。我决定结束这种生活。
有时候,生活对你很公平。你能得到了一些,也会失去了一些。
不久,一家香港驻上海办事处的公司录用了我。工作是设计兼销售。老板是高个男人,带着金丝边的眼睛。看别人老用那种怀疑的眼光。我对他没有好感。我们只是雇佣关系。重新换上僵硬的白衬衫,吃单调的商务套餐。然后开车回家。车子是公司的,一辆白色的本田。开起来感觉很不错。有满足感。只有这点让我对他还算满意。
我的身边围满各种各样的男人和女人,我很不习惯。他们挑剔地看我的作品,向我投来各种眼神。我假装微笑着和他们寒蝉几句。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做戏。他们只关心这能给他们带来多大利润。然而,我成功了。短短的几个月,我便在设计界立稳了脚跟。在一次商业较量中,我代表公司把我原来的公司打得一败涂地。痛快。
下午忽然收到了红红发来祝贺的短消息。邀我晚上一起吃饭。我没有理由拒绝一个女士的邀请。
晚上六点半,约在衡山路的一家西餐馆。地点是她定的。我驾车到那里只要一刻钟。
我从来没有看见一个女人穿红色衣服会比红好看,就仿佛红色和她的身体有着某种神秘的默契。远远地一眼就能认出是她。微笑着向我走来。我用那种自己很少用的惊诧的眼光看着她。我甚至不敢肯定,是否真的是她。
怎么了,者者。不认识了啊!
哦,没有。只是觉得今天你特别漂亮。
是嘛,谢谢。她甜甜地笑着。两个酒窝浅浅地露了出来。我从来没有认真地观察过她。她居然是这样地美丽。这致命美丽却使我折服。
昏暗的烛光,悠扬的音乐。还有我爱喝的1984年的红葡萄酒,
这一切都使这场约会看起来非常的浪漫。忽隐忽现的小提琴师在我们周围拉奏着曲子。
自从我从家里搬出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单独和一个人说过那么多话。我们无所不谈,从工作,生活到爱情。面对感情,我从不加以掩饰。当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时候,她就害羞地红着脸低下了头。我想我从她的眼神捕捉到些什么。
干吗老这样看着我?
因为,我喜欢你。
就从那个晚上开始,我确信自己真的开始喜欢她了。
我们开始不停地约会、看电影,打保龄球。开卡丁车。短短的三个星期,那辆白色的本田,耗掉了我两个月油。可我不在乎。
她生日的那天,我送了她一瓶昂贵的进口法国香水和一枚白金戒指没有镶嵌钻石,我觉得还没到时间。为此花了我当月的工资。比起我们的爱情,这点钱又算得了什么呢?很多时候,你可以厌恶这些铜臭,但不可否认它却能比你更讨女人的欢心。
爱情象毒药,把我折磨地死去活来。上班是八小时漫长煎熬。下班急匆匆地买了她最爱吃的豆沙糕,然后去接她下班。最后不知疲倦的送到她家楼下依依不舍的告别。
什么时候,我们可以真正在一起。我把她搂在怀里,小心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现在这样,不好吗?者者,有些事情我不想来得太快了。说完她挣脱了我的怀抱,慌慌张张地跑上楼去。
当时我并没有特别在意,陶醉在幸福中的人通常是不设防的。我想女人都要走过这一步的。只不过她不想来得太快而已。
后来,我知道自己想错了。
峰,35岁微胖。在上海开公司。常开一辆银灰色奔驰。我对他知道的就这么多。在十月的某天,朋友告诉我说看见峰和红在一起,很亲密的样子。我说红不是这样的人,我有自信。可能是她和朋友一起逛街吧。
至今我仍不懂红为什么会嫁给他。爱他什么?天晓得。
十月以后,公司里天天忙着加班。我和红的约会渐渐地少了。
圣诞节的前夜,红说要见我有事对我讲,我说好。就约在她家附近的一个酒吧。
傍晚时分,飘起了细雨,红来了,穿了件灰色的风衣。身上散发着一股酒精和烟草混合的味道。
她坐在我的对面,安静的看我。看着看着眼泪竟流了下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如何去安慰她。
者者,下个月。我要飞去和峰结婚。以后都不会回来了。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恨我。我不是个好女人。不值得你去爱。不要问我为什么?就当作……
我动动了嘴唇,但是没说什么,一切都是真的。谣言变成了现实。而我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的人。我受不了这样的背叛。
只觉得胸膛里有种东西在沸腾,仿佛随时要冲出来。我的声音激动得有些沙哑。
红,我不会原谅你的,永远不会。没等她说完我冲出门外……
平安夜的晚上,我独自在夜风中点燃了一支烟,然后看它慢慢燃尽。
九点的飞机,我赶到机场的时候,是上午八点多。候机大厅里来来往往的没有多少人。我远远地看着她和峰被一些朋友和亲戚包围着。峰搂着红给大家拍照留念。红笑得很开心。那一刻我很难形容自己的心情。
离开的时候,我回头最后一次看了一眼我曾心爱过的女子。
那一刻,我知道自己不会再恨她了,以后都也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