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那一年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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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心碎(3)

枚属于那种气质型的女子。举手投足处,自有一番难以描绘的风韵。别人扭扭脖子,打个呵欠,难看。枚就很不同,似乎与生俱来的优雅,说不清道不明的飘逸。若细品她的五官,似也找不出多少佳处,但凑在一起,竟然是很耐看的一张脸蛋。和枚一起逛街,总有男人频频回头。“枚子,等一会回了家,你抖抖连衣裙,准会抖掉一地的眼珠子!”我酸酸的揶揄。枚就无声的莞尔。抬起纤纤玉足,袅袅娜娜的款款而行。那样高的高跟鞋,能做到凌波微步,高蹈无声。能够做到的也只有枚。我只有艳羡的份。

枚的老公我见过几面,是那种很憨厚很质朴的样子。农村出身的他,靠知识改变了命运:十年寒窗苦,终成城市人。在一家外企供职,据说薪水丰厚。两人经人介绍认识,恋爱,结婚。一切都按部就班。记得枚在婚礼上一身雪白的婚纱,冰清玉洁,宛若洛神。赴宴的食客由衷赞叹新娘的美貌。相比之下,身旁的新郎官则显得土里土气,笨拙木讷。太过鲜明的对比,造成强烈的视觉冲突,相信不少人心中悄悄涌出相同的感慨与不平: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优雅的枚玉臂轻挽着其貌不扬的军,轻移莲步,翩若惊鸿,穿梭于宴会之间。无视食客种种耐人寻味的眼神,一脸幸福的频频举杯。明眸皓齿妙语连珠,连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的大厨都放下手中的勺子,频频从操作间探头探脑,争睹佳人风采。军则更见木讷局促,手足无措,期期艾艾。不由得不让人惋惜,感慨。

我一直坚信:枚之所以坚定不移的嫁给军,杰功不可没。

杰是枚的初恋情人。当年曾是同学。十八九岁的年龄,正是青春萌动时期,面对身边男生的倾慕,枚像一块坚冰,拒绝融化。枚为自己勾勒了梦中情人:高高大大,潇潇洒洒,漂漂亮亮,文文雅雅。我知道,她是在说杰。杰在当时是多少女生的偶像啊!然而,杰在全校以冷傲著称。当骄傲的枚遇上骄傲的杰,事情就变得扑朔迷离,神鬼莫测。僵持中,不知他俩谁先放下武器缴械投降,(关于这一点他俩各持一说,且完全相反。)我们只知道,学校的浓荫道上从此多了一对相依相随的身影;饭厅里有了两双忙碌的筷子:你夹我往忙的不亦乐乎;教室里有了紧紧挨着的两个头颅;草坪上多了两双赏霞观云的眸子。杰喜欢打球,枚就一场一场的当啦啦队,不知疲倦;杰喜欢音乐,枚就突击学吉他,纤纤食指常常磨破了皮;杰喜欢苗条的女子,枚从不敢再像以前那样饕餮;杰喜欢文学,枚就一首接一首的背唐诗宋词……

枚再塑金身,为了杰。

校园之恋,终成正果的能有几对?我曾半含半露的表示过担忧。枚听了,许久许久没有说话。最后,慢慢起身走到寝室窗前,丢给我一个凄清的背影。

果不其然,杰渐渐以各种理由,推脱与枚约会。

后来,杰的身边有了一位烈焰红唇的美眉,不是枚。

枚依旧上课,吃饭,睡觉。路遇熟人,依旧笑颊灿然。只是眼神恍恍惚惚,步子亦乱了往日的节奏,衣服日渐肥大。枚将所有热恋时给杰写的信索要回来,付之一炬之后,一片片拾起装进杯子里,倒上咖啡,没有加糖,用小匙搅碎,搅碎,扬起颀长的脖子,慢慢啜饮。喝完最后一滴时,有一行清泪滑进水杯。

我愤愤不平:“干嘛呀!是他对不起你,又不是你对不起他。分手就分手!让他后悔去吧!”枚茫茫然抬起头,无助的盯着我,颤抖着双肩,终于排山倒海般大恸。落日的余晖不偏不斜,投进窗子包裹着一袭白裙的她,霎那间我深刻体会了什么叫“梨花一枝春带雨”,泪眼迷蒙的枚是那样楚楚动人,凄婉哀绝。天色黯淡下来,一弯残月爬上柳梢,枚慢慢收了眼泪。淡紫色的真丝手绢上已是层层叠叠的泪渍,枚就把它深深锁进箱底。这手帕是杰当初送给她的。

初恋的失意在枚的心中烙下太深的伤痕,自此以后枚的情感世界寂静冷清。在繁华似锦的年龄,枚身披锦绣,心如古井。年年的涛走云飞,不知不觉中,枚已到谈婚论嫁的年龄。热心人不停的穿针引线,玫相亲的次数多到自己都说不清,却每次都无疾而终。问枚,枚自己也是一声轻叹,说不清,道不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枚对相貌出众的异性有了本能的戒备,直到遇见了军。初次约会,军那极为普通的相貌给了枚极大的亲切感,学历又相当,年龄又接近,枚几乎没怎么折腾就顺理成章的把自己嫁掉了。

婚后的日子是平静的,波澜不惊。再见到枚时,眉宇间会隐隐泛起哀戚。细问时,枚只是一个凄然的微笑。我真疑心:婉约典雅的枚,耽于幻想,追求浪漫。而军……他俩简直是方枘圆凿!柴米油盐,锅盆碗盏,关起门来,枚与军在一个屋檐下,究竟过着怎样的日子?!

争吵,冷战,出走。枚渐渐陷入婚姻的恶性循环。不管是三更半夜,还是暴雨倾盆,枚总会一身疲倦,略带歉意的叩开我家大门。来了也不鸡零狗碎的和我絮叨是是非非,大多只是蜷缩在沙发一角,长久发愣。她的手机,也从来一片死寂。没有任何一个关怀的电话,没有一句道歉的话语。不管枚在我家住多久,永见不到军来接的身影,永听不到一声嘱咐叮咛。军那边石沉大海,渺渺无音。而枚,总会渐渐焦躁,担心女儿白天吃不好,夜晚蹬被子。终于不顾我的坚决反对,灰溜溜的重返家门。而每次回去,等待她的都是凌乱不堪的屋子,狼藉一片的厨房,冷嘲热讽的军,状如小鬼的邋遢孩子。而枚,总会在军冷冷的眼神中,无声无声的收拾家务,毫无表情的忙前忙后,只有在给女儿洗脸洗澡时,才会把自己的脸深埋在孩子的肩上,倒吸几口凉气,咽下就要决堤的洪流,转过脸时,已是月朗风清,依旧柔柔的给孩子讲故事,说笑话。仿佛什么事也不曾发生。这样的经历每年总要上演几次,而枚,疲惫已极。

幸福的家庭各各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貌不合,神亦离。当家庭失去了向心力,离心离德已是在所难免。枚渐渐发现,军工作越来越“忙碌”,手机也屡屡唱个不休。而军,每次接电话时,声调都透着别扭,表情也不够自然。枚的直觉告诉自己:军“有情况”。

“现在男人在外面花哨的太多了,******的,找情人的,找小姐的,满大街找找去,有几个纯洁得像蒸馏水?!”我拙劣的安慰着枚。

“有容得下老公花心的女人,我不是。当初之所以嫁给他,就是以为他很平凡,所以安全。我觉得忠诚是底线。”枚的语气有些无助与委屈。的确,在女人堆中,枚鹤立鸡群;在男人堆中,军鸡立鹤群。可命运就这么不公;乏善可陈的军背叛了典雅出众的枚。枚又一次品味了屈辱与悲凉。

杰在这个时候再次出现,带着儒雅的微笑,磁性的嗓音。眼中的火苗熠熠生辉。

杰约枚去咖啡厅。杰讲诉了自己婚姻的不睦,对当年错误抉择的深切后悔,以及对枚深入古井长入江水的思念。枚一直低着头,缓缓搅动杯中的咖啡,很慢很慢。咖啡没有加糖,微微泛着苦丝。当杰无语凝噎时,萨克斯响了起来,幽怨徘恻的音乐一波一波慢慢漾来。枚有一种错觉:自己的身子变得很轻很轻,渐渐飘了起来,打着旋儿飘出窗外,飘过霓虹闪烁的闹市,飘过尘世的纷纷扰扰,旋涡一样转着转着,缓缓降落在幽蓝幽蓝的湖水中。娥眉一弯斜挂在天边,枚在湖水里沉沉浮浮……蓦地,乐曲停了,枚惊醒似的回过神,发现不知不觉中,杰已将手搭在她的膝上,离得很近很近,眼里闪烁着期待。枚推开了他,这时枚想起了花心的军,推开的手就不仅迟疑起来。杰及时捕捉了这一信号,适时的再次挪将过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跳动着烈焰。当枚将纤纤玉手放在杰的手心时,杰感到枚的手冰凉冰凉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杰喃喃低语,万般怜惜的贴近自己的胸膛。“与子偕老?”枚咀嚼着这句话,仿佛那是一枚耐人寻味的橄榄核。嚼着嚼着,枚尝到了苦涩。客客气气的站了起来,在杰愕然的眼神中,飘然而去。出了咖啡厅,经过一座人烟稀少的小桥边,枚没能忍住滚滚而出的热泪。一阵风吹过,无边的落木萧萧而下,纷纷披披的撒向弱不经风的枚。

枚依旧上班,带孩子,做家务。每天三饱一倒,周而复始。直到枚出差提前返程,推开家门,见到了电视里惯有的那一幕。枚没有吃惊,倒是床上的那一对,慌得像进行一场穿衣速度的比赛。枚不等他们穿好,就毅然决然的转身,老马识途的飞向我家。

枚冲进我的家,脸色惨白惨白,“什么也别问,什么也别说。让我睡觉。”枚无视我惊骇的表情,转眼间就溜进我家的小卧室,三下两下踢掉鞋子,爬上床就一把扯过被子,连头一起包了个密不透风。一天一夜不吃不喝,到了第二天,她终于走出了小卧室,眼睛肿得老高。又蜷缩在那张沙发上,继续发楞。“枚,昨天你刚来一会,军就打电话来了。他说你手机关机了,只好打给我,叫我对你说,让你回家。”“回家?”枚的嘴角现出讥笑。“哎呀,叫我说,俩人实在过不一块去,不如散伙算啦。何苦呢!”不知枚究竟听见我的话没有,她端坐不动,宛若一尊泥像。天色渐晚,窗外彩霞满天,枚抬起头,久久凝视那绚丽的颜色。石破天惊的说:“我要找杰,现在。”“你疯啦!这时候去找他!没看穿他的用心所在吗?!”我坚决反对。“那又有什么?这样不是很公平吗?”枚的语气让我脊背生寒。“脑子进水啦吧你!到时候有你后悔的!”我追到盥洗室,枚已打开化妆包,从镜子中挑剔的审视着自己,薄施粉黛,轻点朱唇,一切停当之后,枚又是出水芙蓉,玉树临风。枚挎上自己的手提包,杨柳腰一摆,款款下楼而去。当我扑到窗口大叫“回来”之时。枚已弯腰钻进了楼边的出租车。她抬手对我挥了挥,我看见了她那双眼,复仇女神的眼。

我赶紧拨打她的手机,没用。语音提示:关机。即使开机,我也明白:以枚的个性,我是无能为力的。

两个月后,枚离婚了。也不再理睬杰。我不知道,这中间有着怎样的曲曲折折。

再后来,枚辞职去了南方,孩子留在乡下姥姥家。枚说,等自己在南方站稳了脚跟,一定来接走孩子。她自己也要忘掉这个城市,抹去所有有关这里的一切记忆。

军又结了婚,和那个女人。

偶尔,我也会在街上与杰相遇,杰依然儒雅,风度翩翩。

枚子,你好久没和我联系了。知道吗、每每在夜深人静时,我会想起你,为你心痛。

今夜这里下起了大雨,往事依稀恍如梦,都随风雨到心头。听着那不绝于耳的雨声,又想起你,有一种钝钝的疼,从心底渐渐涌起,人不仅怅惘无状。

枚子,你在他乡还好吗?

鲜衣怒马的年华

她有时还会想起,那些年的点点滴滴。

她同她是彼此相依,共生,愿天荒地老的朋友。

她们相拥入睡。在多少夜晚,彼此倾诉。说最多最多的话。

她想带她去乌斯怀亚,看地球彼端第一轮日出。

她曾以为,她可以没有爱情。但不能没有她。

她抱着她送的玩具幸喜若狂,她揣着她的爱人写给“她”的信觉得缠绵幸福。

后来。她们远了。她们讨厌彼此,常常争执,像两个发疯的小兽。

最后各自舔伤,直到她们随着距离一起远的难以触及。天涯各方,画地为牢。

只剩她一个人同思念一起缠绕。

她没有爱人了,她渐渐不会说话也不会笑,并且不哭也不闹。安静的如同黑胡同里的无名死尸。一个人蜷缩,疗伤。

后来,她习惯依偎在大片的文字里,把那些语言汇成一个故事或一句话。

倾诉给一个嗜猫如命的女子,听。那个女子素颜却不乏妖娆。她离不开这个女子,否则会被在

胸口的话给活活憋死。她听到的只有这个女子的话,其他的都被飘缥缈渺的隐形了。

夜晚,她总是很累很累,她也不睡。就是静静的缅怀。

她有时脑子很乱,乱的理不清思绪,就疯狂的扯着头发,然后抱着双膝哭着,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以后就累了。

她会时常觉得自己是个白痴,像个可笑的疯子。穿戴绿色的帽子,红色的裙子。奔跑在华塞纳

尔的街道,所有的绅士,贵妇都忍住欢笑保持虚伪冷漠的面孔,心里暗暗的嘲笑着。

她知道她的样子很滑稽,好笑的连魔鬼都笑她很疯很癫狂。

她从高处望雍容的大街。总是想跳下去,可总会被现实连同贪生怕死给带回来,像初升的太阳那样撕心裂肺的微笑,脸色惨白或许枯黄。

贪婪的吮吸潮湿,在发了霉的房子。

疯狂的思念普罗旺斯街角的末班车,和一个朝夕与共的男人,幽长的眼神。

然后:转瞬即逝。

她很懒,懒的除了思念,念及和他吵架斗嘴的片段,然后就不会说话。

她想,下个夏天过去的时候,就在左臂纹小小的沉默的刺青,用来纪念这些光阴与共的萧条时光,这样就把时间也记住了吧。

于是就这样,安静的想着,沉默的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