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外科主治医师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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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骨科疾病(27)

为此他们确定了比率的概念,这一理论包括三种比率:(1)顶椎椎体偏移比值,指胸弯顶椎中点至C7铅垂线的距离与腰弯顶椎中点至骶骨中央线(CSVL)的距离的比值,这一比值如果大于1.2∶1,预示失代偿的危险性很小;(2)站立位正位像上,如果胸弯度数与腰弯度数的比值大于1.2∶1,预示失代偿危险很小;(3)胸弯和腰弯的顶椎旋转度比值,如果大于1.0∶1,失代偿危险很小。2001年Lenke等提出了新的分型。Lenke的分型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侧凸类型(I—VI)、腰弯修正型(A、B、C)与矢状面胸弯修正型(—、N、+)。Lenke等依照脊柱侧凸研究协会(scoliosisresearchsociety,SRS)的定义,在冠状面上以顶椎位置命名侧凸类型,同时做出以下定义:结构性近段胸弯为侧方弯曲像上Cobb角≥25°(T1倾斜入上弯或无)或胸椎后凸(T2—5)≥20°;结构性主胸弯为侧方弯曲像上Cobb角≥25° 或胸腰椎后凸(T10—L2)≥20°;结构性主胸腰弯/腰弯为侧方弯曲像上Cobb角≥25°或胸腰椎后凸(T10—L2)≥20°。

Lenke将特发性脊柱侧凸分为以下6种类型——I型:主胸弯,胸弯为主弯,近段胸弯和胸腰弯/腰弯为次要弯曲,且为非结构性弯曲;II型:双胸弯,胸弯为主弯,近段胸弯为次要弯曲和结构性弯曲,胸腰弯/腰弯为次要弯曲且为非结构性弯曲;III型:双主弯,胸弯和胸腰弯/腰弯为结构性弯曲,近段胸弯为非结构性弯曲,其中胸弯Cobb角大于胸腰弯/腰弯,相差不超过5°;IV型:三主弯,近段胸弯、胸弯和胸腰弯/腰弯均为结构性弯曲,其中远侧两个弯曲均有可能为主弯;V型:胸腰弯/腰弯,胸腰弯/腰弯为主弯和结构性弯曲,近段胸弯和胸弯为非结构性弯曲;VI型:胸腰弯/腰弯>胸弯,胸弯和胸腰弯/腰弯均为结构性弯曲,近段胸弯为非结构性弯曲,其中胸腰弯/腰弯为主弯,其Cobb角大于胸弯至少5°。若胸弯和腰弯的Cobb角相差<5°,则根据胸弯和胸腰弯/腰弯是否为结构性弯曲将其归入III、IV、V型。

Lenke根据腰椎侧凸顶椎与骶骨中央线(CSVL)的关系,将腰椎侧凸分成三种修正型:A型,CSVL在腰椎顶椎至稳定椎的椎弓根之间;B型,CSVL位于腰椎凹侧椎弓根内侧缘与顶椎椎体外侧缘之间;C型,CSVL完全在胸腰椎和腰椎椎体凹侧的内侧。Lenke根据侧位像T5~12在矢状面上的后凸角度,将胸弯分成3种修正型:—型,后凸角度≤ +10°;N型,后凸角度+10°—+40°;+型,后凸角度> +40°。研究显示,Lenke分型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2.特发性脊柱侧凸的支具治疗

AIS的早期规范化治疗非常重要,主要包括临床观察、支具治疗与手术矫形。Lonstein等主张临床观察适用于Cobb角<25°的病例,每隔3—6个月随访一次,将Cobb角增大超过5°作为脊柱侧凸进展的标准;对Cobb角25°—40°的病例,如患儿处于生长期或畸形出现进展,则须佩戴支具。对那些初诊时外观畸形已经十分严重、又存在高度进展危险的患儿,特别是不能严格配合定期随访和遵守佩戴时间的患儿,采用支具治疗的效果很差,应考虑手术治疗。Katz 等认为,AIS支具治疗成功的标准是原发弯Cobb角增加≤5°,或胸腰双主弯中继发弯超过原发弯≤5°;支具治疗失败的标准为原发弯增加>5°,或双主弯中继发弯超过原发弯>5°。现在多数学者认为支具治疗的有效性不仅仅表现在维持或纠正Cobb角、改善外观或避免手术等方面,如果支具能减缓AIS的进展速度、推迟手术时间,也应认定其相对有效。

一方面,推迟手术可使原来的需前后路二期手术改为单纯后路手术;另一方面,推迟手术的同时可减缓脊柱侧凸进展,等待患儿胸廓、躯干发育成熟。

Hopf 认为侧凸进展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冠状面及矢状面畸形程度、脊柱僵硬程度、骨骼发育成熟度、椎体旋转度、脊柱侧凸部位、性别、家族史等。一般认为大的脊柱侧凸更易进展。在骨骼发育不成熟的脊柱侧凸患儿中,胸弯和胸腰弯存在着发生进展的高度风险,胸弯的预后甚至比胸腰弯更差。随着Risser征的逐渐增加,即骨骼发育逐渐成熟,脊柱侧凸进展率逐渐下降。初诊支具矫正率曾被文献证实可预测畸形的进展,即初诊支具矫正率越大,侧凸进展率越低。但初诊支具矫正率大的低Risser征患儿具有更强的生长潜能,脊柱侧凸进展的可能性也越大。所以初诊支具矫正率不能作为预测支具治疗成功与否的唯一可靠性指标,而用髂骨Risser征来预测脊柱侧凸支具治疗的进展性更准确。支具类型及佩戴时间也是影响支具疗效的重要因素。不同类型支具治疗的有效性文献报道差异较大,Milwaukee支具的失败率为15%—53%;Charleston弯曲支具为17%—34%;TLSO 支具为18%。Howard 等认为在控制畸形进展方面TLSO 支具优于Milwaukee和Charleston支具,但缺乏比较性研究。Willers等报道Boston支具并不能维持Cobb角和椎体旋转的矫正。由于不同类型支具适应证不同,所以难以对不同种类支具治疗的有效性进行比较。虽然有学者指出每天部分时间佩戴支具与23小时佩戴同样有效,但脊柱侧凸研究学会组织的多中心研究证实,每天佩戴支具23小时组在防止脊柱侧凸进展方面,显著优于每天佩戴8小时或16小时组。

3.特发性脊柱侧凸的前路手术

AIS传统的手术治疗多通过后路融合和固定,后路手术一直是治疗的金标准。由于脊柱侧凸是发生于冠状面、矢状面及额状面的三维畸形,如何达到畸形三维矫正是广大学者所追求的目标。随着内固定器械的发展,后路多钩、钉节段内固定系统的应用使疗效较过去明显提高,可较好地解决冠状面的畸形,但仍不能完全重建胸椎的后凸,额状面的矫正亦不理想,融合节段较多,牺牲了较多的运动节段,而且体瘦的患者内固定隆起及迟发性感染发生率较高。

一些学者认为AIS后路手术时,通过肋骨切除可使顶椎去旋转而达到矫正“剃刀背”畸形,但Tometz 等对肋骨切除后去旋转操作的实验研究表明,肋骨切除可有助于胸后凸不足的矫正,但额状面和冠状面的变化很小,“剃刀背”的矫正主要是由于肋骨切除的结果,而不是顶椎的去旋转。

Thompson等研究表明,后路器械对顶椎旋转无矫正作用,只是将去旋转作用转移到移行椎上方和下方。此外,后路融合固定后尚有失代偿和曲轴现象发生,腰弯的失代偿(特别是KingII型)发生率为9%—20%。为达到脊柱侧凸的三维矫正,恢复躯干对称和生理性外形,许多学者主张前路手术融合、内固定治疗AIS。Zielke和CotrelDoubesset 首先提出去旋转概念:通过前路或后路器械对脊椎去旋转,改善额状面的畸形和恢复原有的生理弧度,即在脊柱的背侧或腹侧应用去旋转力矩,使来自去旋转力矩的力在去旋转的同时达到矫正侧凸的目的。前路内固定可通过凸侧前方的加压达到矫正旋转,将侧凸移向矢状面,并且椎间盘切除可促进矫正的效果。

Dwyer等于1964年首次使用螺钉和钢缆前路内固定治疗脊柱侧凸畸形,曾报道10例胸椎AIS前路器械治疗的早期经验,但术后发现其对矢状面畸形矫正不满意,而且螺钉、钢缆断裂及假关节的发生率甚高。此后,20世纪70年代Zielke等对Dwyer内固定器械进行改进并用于治疗AIS,其对侧凸的矫正率及术后的融合率均大为提高,并提高了对旋转的矫正及矢状面生理弧度的维持,但术后常发生畸形三维矫正的丢失,矢状面矫正亦不满意,术后假关节的发生率仍高于后路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