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有一部热播的电视剧——《暴雨梨花》,在这部戏中,一个名叫“沈蝶”的民国女明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实,稍微懂一点民国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个“沈蝶”其实影射的不是别人,正是有着“民国第一美女”之称、被戴笠霸占过的民国影星胡蝶。
然而事实上,戴笠规定,军统特工不能结婚。
前几年,在一部《误入军统的女人》的电视剧里,“庞站长”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军统的女特工是不能结婚的。”这句话说得没错,戴笠确实给军统下达了一条“家规”——抗战时期,所有人员均不许结婚。然而这条规定只适用于一般的军统特工,当然,这不能结婚说的不仅仅是军统的女特工,所有军统特工无论男女都不能结婚。
但这条规定不适用于军统的外围人员,也不适用于军统的二、三级组织的人员,而且这条规定是在1938年年底才开始实行的,在这之前结了婚的军统特工就不包括在内。比如戴笠的表妹夫张冠夫,他是军统在浙江、上海一带的联络站站长,后任军统主管经济的少将处长,他就因为在1938年之前结婚,所以不受这条规定的限制。
为什么戴笠会给军统下达这么一条“存天理、灭人欲”的规定呢?这是由军统的工作性质以及当时特殊形势所决定的。
首先,当时军统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涉及国民党军事机关的重大情况甚至生死存亡,所以军统的工作不仅仅要保密,更要谨慎。从事这种工作的人,一旦结婚,不但会分心,而且由于亲人之间没有任何防备心理,必然会导致无意之间的泄密;其次,军统的很多工作人员往往会在生死之间游走,一旦有家室拖累,往往会贪生怕死;再次,每个军统的工作人员都会有被捕的危险,有家室的人比没有家室的人的目标要大得多,被捕的风险也大得多,被捕后被敌人以家人威胁后,叛变的可能性也大得多。
戴笠任职期间,军统内部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对这条“禁婚令”的管理也不例外。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抗战期间,有二百余名军统特务,因为私自结婚而受到了惩罚,就连戴笠的大红人——军统唯一的女将军、译电专家姜毅英也是在抗战胜利之后,才与订婚多年的未婚夫、军统第四处电台负责人之一叶文照结的婚。而姜毅英结婚时已经37岁,就算放在今天也是超级晚婚的了,不过这段婚姻维持了没两年,叶文照就和姜毅英离婚了。
虽然军统特务在抗战时期不准结婚的命令,是戴笠亲自下的,但戴笠本人却不遵守军统的这条“家规”。几乎所有现在还活着的戴笠的属下,都说戴笠风流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