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
14544300000074

第74章 专制集权的强化与腐朽(17)

十六世纪后期,西藏的喇嘛教传到蒙古,西藏与新疆、青海、蒙古等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有了进一步的加强。明朝末年,蒙古顾实汗的力量进入西藏,清朝通过蒙古与西藏发生联系。1637年(崇德二年),西藏派人到盛京(沈阳)会见皇太极。随后,皇太极向达赖五世宣布了清朝崇敬佛教的政策。1652年(顺治九年),达赖亲自到北京朝见顺治帝,受到清朝的隆重款待,专门修建了一座规模宏大的黄寺,作为达赖在京期间的住所。第二年,清朝封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达赖喇嘛”,颁赐金册金印。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清朝又封驻在日喀则的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这就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称号的由来。

1632年(康熙二十一年),五世达赖喇嘛去世,第巴(行政官)桑结匿丧不报,并盗用达赖的名义胡作非为。他一面支持噶尔丹与清朝作战,一面请求清朝封他为土伯特国王。

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桑结企图毒死顾实汗的孙子拉藏汗,驱逐蒙古在西藏的势力,结果被拉藏汗打败处死。康熙封拉藏汗为“翊法恭顺汗”。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桑结的部属勾结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引兵进藏,杀死拉藏汗,西藏陷入混乱。为了安定西藏局势,清朝调拨大军入藏。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清军驱逐了侵藏的准噶尔兵,护送六世达赖喇嘛从青海进藏“坐床”,封拉藏汗的部属康济鼐为贝勒,管理前藏,颇罗鼐为台吉,管理后藏。恢复了西藏的社会秩序,巩固了西南边疆。

1727年(雍正五年),西藏封建主杀死康济鼐,发动叛乱,清朝再次发兵平叛。在清朝大军到达前,颇罗鼐已调集后藏兵和阿里兵歼灭叛乱集团。清朝封颇罗鼐为郡王,管理全藏政务。清朝还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办事衙门,派遣两名大臣长期驻藏,协助地方政府处理藏务。颇罗鼐执政二十年,完全接受清政府管辖,努力维护祖国统一。

颇罗鼐死后,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袭封郡王爵位,进行割据西藏的叛乱活动。驻藏大臣傅清等设计杀死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但自己也被叛兵杀害。在清朝第三次派兵进藏前,达赖和西藏地方政府已将叛乱平定。

平叛之后,为了防止贵族擅权,清朝决定改革西藏行政体制,废除郡王、贝勒掌权的制度,规定凡是西藏事务,都由驻藏大臣和达赖裁决。下设“噶厦”作为地方政府,由四个地位平等的噶布伦在驻藏大臣和达赖领导下管理西藏事务,提高了达赖的政治地位,确定了驻藏大臣的职权,并派兵长期驻藏,加强清朝对西藏的统治。

六世班禅死后,财产被他的哥哥仲巴胡图克图吞没,弟弟舍玛尔巴一无所得,便勾结廓尔喀(尼泊尔的一个民族)贵族入侵西藏。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廓尔喀侵略军一直攻到日喀则,把历代班禅住地扎什仑布寺的金银财宝抢劫一空。清政府又一次派福康安率兵进藏,在藏族人民的支持下,驱逐了廓尔喀军,巩固了祖国的西南边疆。

清朝击退廓尔喀的入侵之后,进一步改革了西藏的政治机构。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颁布了((钦定西藏章程》,1795年(乾隆六十年),又批准了十项抚恤节目等一系列规定,对西藏地方的管理制度进行重要的改革。

其内容主要包括:在政治上驻藏大臣督办西藏事务,地位与达赖、班禅平等。噶布伦以下的僧俗官员都是属员,大小事务都要报告驻藏大臣后办理。

达赖、班禅和各地呼图克图的转世,一定要由驻藏大臣监督履行“金瓶掣签”的手续。噶布伦以下僧俗文武官员的人选,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决定,其升黜赏罚,由驻藏大臣全权主持。达赖和班禅的亲属不得干预政治事务。

达赖喇嘛管辖的大小庙宇的名目数字,管家、贵族、寺院所属范围内的村落户籍,一律造花名清册,在驻藏大臣衙门和达赖喇嘛处各存一份,以备稽查。

藏内喇嘛外出,外地人进藏,都由驻藏大臣发给执照,限定往返日期。过期逗留和潜行私逃者,查究治罪。

一切对外交涉事宜,都归驻藏大臣负责处理。邻国给达赖、班禅的书信,要由驻藏大臣查验,并代为酌定回信。噶布伦等地方官员,不能私自与外国联系。

军事方面,整饬藏兵组织,规定西藏常备兵三千人,各关卡要隘和国境线上驻兵守卫巡逻。驻藏大臣每年五六月巡视边界,检阅在国境线上驻防的官兵,处理沿边事务。

财政经济大权,也归驻藏大臣掌管。规定一切赋税和地方政府的收支,都由驻藏大臣总核。所有差役、租税及储备粮饷的数目,也由驻藏大臣核定增减,统一安排。

根据这些规定,减免了一些农牧民在应纳正项钱粮外的什税差徭,取消农奴主免役的特权,使穷苦百姓的徭役负担有所减免,限制农奴主兼并土地、强占水源,安辑流亡,把部分无偿劳役改为佣雇等等。这些措施有利于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具有进步意义。

上述事实充分表明了西藏地方对清朝政府的隶属关系,西藏是统一的清皇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也清楚地说明,只有在统一的中央政权管理下,西藏人民才能有效地反击外国入侵势力,并改善人民的生活,发展社会生产。

清朝的内阁和军机处

内阁是清朝中央政权的办事机关,它是继承明代体制,而又加入了满族特点而形成的。

清朝皇帝想集中全部权力,乾隆帝弘历曾说;“我朝列圣相承,乾纲独揽。”内阁的职权就是这种体制的反映。它代替皇帝起草诏谕,批答奏章,成为皇帝的办公厅或秘书厅。大学士中虽然也出现过像和坤一类的专擅官僚,但这是由于个人受到皇帝的过分宠信,而不是由于内阁具有过大的权力所致。这是和明代内阁相同的地方。清代内阁由于在皇帝以外还有议政王大臣会议或军机处,凡军国重务不经内阁票拟的都交与议政大臣会议或军机处议决,所以实际权力掌握在这些部门的某些人手中。内阁只能在拟定谕旨和批答文件、回答皇帝所谘询的问题时发挥一定的影响。

清朝在未入关以前,没有内阁,只有文馆,以为辅助皇帝佐理政务的机关。太宗时,改设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宏文院)。三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三院的职掌全是文书事务,它既不是最高政治决策机关,也不是中央执行机关。清朝定都北京以后,统治的地区扩大了,各衙门掌管的事务也繁多了,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更有效地统治全国人民,仿照明朝内阁制度,将内三院置于皇帝与六部之间。各部奏事以后,将本章带回拟旨,如有错误,由皇帝交与内三院修正。至1658年(顺治十五年)取消内三院名称,正式改称内阁。另设翰林院掌管原内三院所掌握的一部分职权。这样,内阁制度才确立起来。

内阁的最高官员是大学士,其次是协办大学士。大学士加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体仁、文渊、东阁)名称。大学士的职掌是“赞理机务,表率群寮”。即辅佐皇帝管理政务,统辖百官,从而统治全国人民。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下设学士、侍读学士、中书等官。

内阁的主要职能概括起来说就是,向下颁发诏谕和向上递进奏章。两项任务中比较繁重的是后一项。凡是各部院和直省的公文奏章,都送到内阁,由大学士代皇帝起草批示,经皇帝审阅后,作为谕旨发给六科(都察院所属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再抄发各部院和直省执行。

康熙初年,辅政大臣专权,内阁大学士毫无权力,内阁形同虚设。康熙帝亲政后,为了集中权力,1677年(康熙十六年),命侍讲学士张英等入值南书房,皇帝的命令文告改由在南书房办事的翰林起草,内阁只办例行事务。内阁的权力,又为南书房分去了一部分。但南书房的翰林们是从学习儒家经典,科举考试成绩优异的词臣中挑选出来的。他们没有作战和地方行政的经验,对于军国大事的处理,往往感到棘手。因此,雍正帝胤禛在1729年(雍正七年)西北用兵时,为了商议军务,防止泄密,另外设立了军机处。从此军机处掌握了军政大权。

军机处,又叫军需房、军机房,后来定名为军机处。选用皇帝亲信的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在军机处办事。官员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军机章京等。军机大臣的职权,最初原为应付军事而设,只限于议论军事,后来职权日益扩大,“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它包括:商议大政,备皇帝顾问,拟写谕旨,推荐官员,纪录国家大事等。由于军机大臣与皇帝经常接触,掌握实权,成为凌驾于内阁之上的“太上内阁”了。

军机处只有值庐,并无衙署。他们办公的地方叫军机堂,在皇宫隆宗门外。原来只有几间板屋,后来改为瓦房。在这简陋的处所,却成为中央政权的枢纽。军机处官员不是专官,都是“内廷差使”。皇帝每天早上召见军机大臣,商议军政大事,或把臣下的奏章交下来让军机处审议。从中央机关到六部,各院、寺、监、府、九门提督,到地方十八行省。边疆将军、办事大臣及与属国的外交事务,无不管理。凡是有关皇帝巡行各地、谒陵、减免赋役、赈济百姓,以及中央机关侍郎以上,外地道、府、武官总兵以上官员的升降调补,也都由军机处管理。所拟谕旨,分为“明发上谕”和“廷寄”(或“字寄”)两种。由内阁向中外发布的命令文告称为“明发”,由军机处密封,经驿马递送与外省官员的事“廷寄”。有时军机大臣还被派往各地调查,处理各种重大事件,权力很大。

军机处,实际上是把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的职权合而为一了。精简了行政办事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便于皇帝集中事权。从此以后,议政王大臣成为虚衔(1791年取消)。内阁只办例行公事,成为事务机关了。

与明代和清初的内阁比较,军机处设立后,确有“勤”、“速”、“密”三个特点。除了皇帝生日和年终几天假日以外,皇帝和军机大臣每天要处理几十件文件,或明发,或廷寄,用极为迅速的方法送交内外官员执行。皇帝召见军机大臣时,太监不能在旁,部院大臣也不能擅入军机处,军机大臣不得私自交接外住官员。就一般情况来说,机密是不易泄漏的。军机处在加强封建中央集权方面,在它成立的初期是起过一定作用的。因此得以保持到清末,最后为内阁总理大臣所代替。

乾隆朝是清朝盛衰的转折点

乾隆帝弘历(1711~1799年),1735年(雍正十三年)二十五岁时继承皇位,在位六十年后,把皇位让给儿子颙琰(嘉庆帝),自称太上皇,但仍旧主持朝政,直到1799年(嘉庆四年)去世,统治中国六十三年又四个月。

乾隆帝在祖父康熙和父亲雍正两朝文治武功的基础上,在他统治的前期励精图治,使清朝的统治达到强盛的顶点。清王朝经过康熙、雍正两朝的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全国耕地的面积,到乾隆中期,已经超过明末耕地的最高数字,即六百余万顷,比顺治末年增加了三分之一左右。人口也空前的增长,到乾隆末期,大约已达三亿人左右。商品经济也不断发展,城市随之繁荣,这些都恢复到明代的盛况。乾隆即位后,在政治方面吸取了康熙、雍正两朝的统治经验,采取刚柔并济,一张一弛的治术。康熙时,针对当时全国统一不久的政治形势,注意休养生息,政策比较宽和。雍正统治时期,国内统治基本稳固,他对康熙的一些措施有所更改,政策比较严厉,在整顿纪纲,清除统治阶级内部异己力量,以加强封建专制统治方面,尤为着力。乾隆继位后,一方面多次下令蠲免正赋杂税,革除苛政、弊政,减赦罪犯,以示宽大,并且开博学鸿儒科,招揽知识分子,编纂书籍,标榜文治。另一方面打击朝廷朋党,严惩官吏,大兴文字狱,禁毁书籍,控制思想。刚柔并济,一张一弛的治术,使得乾隆初期的政治出现了奋发振作的局面。

在武功方面,乾隆统治时期也极盛。乾隆先后两次平定准噶尔叛乱,一次回部叛乱,两次大小金川叛乱,镇压了一次林爽文领导的台湾人民起义,与廓尔喀作战两次,缅甸、安南各一次,结果也都以邻国上表纳贡而结束。乾隆因此志骄意满,夸耀“十全武功”,自称“十全老人”。

盛极必衰,封建王朝强盛的顶点,往往也正是衰败的起点。因为强盛只是相对的、暂时的,封建统治阶级不可能从根本上克服使它衰亡的经济原因和政治原因。清代已是封建社会的末期,封建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面临着新的危机。

乾隆帝即位初期,国库丰盈,当时每年国家收入约三千万两左右,而国库贮存银两,常达七、八千万两。但好景不常,乾隆帝好大喜功,连年用兵,耗费甚巨。修河工程每年浮开虚报,官吏层层中饱,浪费惊人。再加上乾隆帝南巡北狩,铺张奢靡,致使国家财力日绌,到了嘉庆帝即位时,已经是国库空虚,民穷财尽了。当时人口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乾隆末期,我国人口已达三亿左右,比康熙末年的二千五百万左右,骤增了十多倍,而生产的增长远远赶不上人口的猛增,这更造成了人民生活的贫困和进一步促使了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

政治方面,乾隆中叶以后,吏治废弛腐败,日益明显,情况愈来愈严重。乾隆即位初,左都御史孙嘉淦就提醒他要防止“三习一弊”。三习是:耳朵习惯于听歌颂的话,眼睛习惯于看谄媚的举动,内心习惯于别人讨好逢迎。一弊是由“三习”而来的喜欢小人而讨厌“君子”。乾隆帝没有接受,当他在边疆上取得一些成就后,就陶醉在自己的功业之中。大学士和坤是个善于揣摩乾隆帝意旨的人,处处迎合他的喜好,立刻照办,而且办得叫他高兴。和坤越是谄媚有术,他就越发倚任不疑,甚至在被和坤一伙蒙蔽、利用的情况下,他还自以为能洞隐察微,乾纲独断,高明得很。

和坤利用乾隆好大喜功、自以为是的特点,为非作歹,官职愈来愈高。从一个侍卫爬到大学士、军机大臣。和坤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把朝臣中反对他的人都借故清除,走和坤门路的人则飞黄腾达。另一些人虽不附和,也不敢反对。乾隆帝也满足于臣下们唯唯诺诺,不愿听,也听不到不同意见。到了乾隆后期,上行下效,各级官员迎合乾隆虚骄的心理,粉饰太平,对朝廷报喜不报忧,隐瞒真实情况,官吏们玩忽国法官纪,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遇到有关国计民生的事情模棱两可,不负责任,办事因循苟且,得过且过。有长远打算的人被认为是杞人忧天,讲求兴利除弊的人被认为是无端生事。各级官吏都不把国计民生放在心里,终日谋求个人私利,他们上下勾结,共同作弊,集体贪污的大案屡屡发生。即使被人告发,也是搪塞敷衍,不了了之。对于来自下面的诉讼案件,主管官吏准而不审,拖延卸责,生怕得罪别人,有害于己。1818年(嘉庆二十三年)山东巡抚积压案件一千三百七十四起,按察使司积压案件六千零八十起。其他各省也同样是不审判案件,不解决问题,表明统治机能废弛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