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六鲁艺都有舞会,有时还举办化妆舞会。艺术家们把作为舞场的教室的环境布置得很优雅,为舞会伴奏的以音乐系为主力的乐队,在延安也是一流的。据统计,当时延安干部、学生的男女人数的比例是十八比一,女性为数很少,所以在舞会上,鲁艺的女学生是最受欢迎的女舞伴。据夏衍回忆,周扬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时就爱跳舞,”那个时候,他很潇洒,很漂亮。穿着西服,特别讲究,欢喜跳舞“。何其芳到延安前则根本不会跳舞,一遇到某些女舞伴的潇洒自得的目光,便腼腆得手足无措。经过一番谋划,在一次周末舞会上,同学们特意给何其芳找了一个也同样有些腼腆的女舞伴,她就是文学系第三期的女同学牟决鸣。大概是心有灵犀吧,过了一段时间,两个人居然能够在舞场里进退自如地翩翩起舞了。后来,何其芳和牟决鸣由师生发展成为夫妇。1942年7月的一个周末的晚上,他们和周立波、林蓝共两对新人,在一孔窑洞里同时举行了婚礼。这可以说是由跳舞而结成的美好姻缘。
[渐清晰的中近景]后来终于有了寻常百姓的缤纷起舞。交谊舞走向民间,与大众牵手。
据老同志回忆,交谊舞在新中国的流传,与当时的中苏友好有关,已经标志着一种高雅的文艺方式。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文化饥渴和开放运动的催生下,交谊舞成为一项老少皆宜的活动。从一些培训中心看,学员年龄跨度非常大,最老的有六七十岁,而最小的才4岁。
[画外音]跳交谊舞为那般?为交友?为娱乐?为高雅?为情性?还是不求甚解的好。不过,有一点——过去我们农业社会及准农业社会的娱乐度的确是太低太低了,跳也需要有个流氓爱过我!
第一次见到雷是在一个我记不得名字的酒吧,我喝的很多。其实我并不喜欢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但我失恋了;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失恋,但我讨厌被人骗,为什么男孩子总是爱骗人呢?
酒精麻醉了我的大脑,有人递给我一包东西,让我试试,我不假思索就放进了嘴里,在接下来的几秒里觉得身体在迅速兴奋,似乎被火焰灼烤着,有种要发泄、要跳舞的冲动。于是我走进了舞池中央,疯狂的舞动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多么的过火。
只知道突然之间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一双有力的手拦腰抱起了我,不顾我的拍打,扛着我走出了那间酒吧。
那是我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扛“着,第一次茫然地失去矜持和防卫。
到了雷家,我被扔在一张皮椅上,头还是阵阵的痛,可是已经清醒了很多。在缭乱的烟雾中我看见雷,坐在一张充气沙发上,抽着烟。他给我的第一印象,绝对是个流氓:斜叼着烟,迷乱的眼神,紧皱的眉,皮肤竟也白皙,,右上臂纹着一条龙。
“你是黑社会的?”这是我第一次和他说话,幼稚到我自己都收口不及。雷只是望了我一眼,用不屑的眼神。“你这么年轻,不好好生活,去做黑社会。”我理智完全清醒后开始对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一边纯粹在没话找话,一边偷偷地四下打量着周围环境,考虑着怎么脱身。
雷换了支烟,叼在嘴里,拨开堆满杂物的桌子,找到一个一次性打火机打着了火,狠狠吸了一口。
“好像是你在酒吧吃******吧!”他开口了。“自已都不是好人,怎么说别人?”我不由的觉得害怕,刚才吃的原来是******。“我,我……不是故意的。”我脸有些发烫,如果家人知道我吃这东西就惨了。
“第一次去酒吧?”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以后一个女孩子不要去那种地方!
我突然又觉得雷不像坏人。看他样子也就与我一样二十五六岁,怎么就进了黑社会呢。
“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走。”我忙不迭地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我轻轻地在外面关上门,松了口气,还好他没有伤害我。
雷住的是公寓的房间,大约在五楼,我下了楼才发现这个地方我一点都不认识。
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家。
站在马路边,我很头疼。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回头一看,是雷。
他一声不吭,朝着我右手边走去,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跟着他,从他的背后看,他不算高大,肩膀却很宽,走路的时候有种昂然的男子气概。令我不由自主地默默跟随。
总算到了人多的地方,我提着的心也放下,雷拦了辆出租车,在拉开车门的时候,我迟疑着转头对他说:“今晚……。谢谢你啦。你叫什么名字?……”他扬了扬眉毛,脸上有种捉弄的表情,说:“不用知道我的名字,我只是个混黑社会的流氓”。
我张口想说什么,一时语塞,他笑着凑到我耳边,轻声说:“告诉你,你的腰好软。
我的脸蓦得涨红,气得转头钻进车子,把门狠狠关上,吩咐司机开车。
我每天都回这个家,每件家具我都擦的干干净净,每个杯子每本杂志我都照你的规矩放好,你的床我会弄的整整齐齐,连垃圾筒我都放在原来的位置,我生怕有一天你回来会感到陌生……那天回到家,爸爸知道我去了酒吧,狠狠骂了我。他说警察的女儿怎么可以去那种地方。
爸爸是警察,而且是个大队长,被他抓的坏人不计其数,再让他知道我和一个流氓逗留在一起,那后果真是不可设想。
仅仅睡了几个小时就得起来上班了,打开衣柜,我挑了一套苹果绿的套裙,在化妆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昨晚雷的充气沙发就是绿色的。为什么想那个男人?他跟我只是萍水相逢,我们根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套上精致的白色皮鞋,拎着包出了门。
到了公司所在的大厦,挤电梯的时候碰到家明。我第一次对他常穿的粉色衬衫感到无比的厌恶。衣冠楚楚。电光火石的刹那,我又想到雷。下班后,我顺路去了爸爸的警局。
去之前我可万万没想到,我跟雷的第二次会面是在那里。他的手上还带着——手铐。头上仍在流血,身上都有打斗的痕迹。
我躲避不及,愕然间生怕雷认出了我。可是雷只是看着我,我感激他没有跟我说话。
“爸爸,刚才那个人犯了什么法?”我在家的时候问爸爸。
“携毒,不过我们收他身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那怎么样了,后来?”我急切的问。
“先放了他,女孩子家不要问这么多。”
听到说放了他我才放心下来,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为这样一个小流氓担心。我不肯承认,他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对我有多大的杀伤力。
一定是鬼迷了心窍吧!我居然买了水果去看雷。可我忘了他的家。
只能先坐出租车到上次他送我上车的地方再慢慢凭记忆找他的屋子,还好我记性还不错。
站在他的门前,我的手伸出去又退回来,实在没有勇气敲门。我是不是疯了?为什么对一个经常出入警察局的小流氓这么关心?权衡再三,我转身欲走,门却突然开他看见我,吃了一惊。
“我……,我来看看你。
他也没有回答我,开了门,让出条缝给我进来。
“有事么?”雷问我。在他脸上,看不是到底是厌烦还是喜悦,似乎冷冷地。
“我在警局看到你受伤了,就来看看你。”
“那个人是你爸爸!”
“嗯!”
“有个警察爸爸,还来找我这个混黑社会的?”
“我不相信你会携毒!”
“为什么?”他的神色似乎有些严厉,看着我的眼睛。
“你上次救我,所以我不信。”我喃喃地说,有点畏缩。
雷不屑的笑了。
那是雷第一次对我笑。尽管是那样的不屑,可他对我笑了。
在那一刻我有前所未有的一种感觉,似乎命运安排了一些我无法预料的东西,等在我的前路。也许布满荆棘。
但当时的我怎能预料?我仅仅是以为,我被爱情撞了一下腰。
喜欢你在心里
初一那年,她13岁,他14岁。
和他成为同班同学真是一件悲惨的事。性格顽劣的他总是给别人起各种难听的外号,而她,就是受害最深的那一个。从此以后,她在看到他时,总是没有好脸色。
初二那年,他是班长,她是副班长。
继她第N次为维持纪律喊破喉咙后:什么破班长?什么都不管,就知道支使我,凭什么啊?
哼,我也不管了。
继她第N+1次发完誓班级却还是一样乱后。“副班长,管管纪律。”不用抬头看也知道是他啦。虽然很气愤,却还是认命的管起纪律来。
她,似乎被吃定了。
初三那年,他和她都是老师认定的重点培养对象。
中考的压力快要压垮她了,可是他却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一点儿都不在乎。真羡慕啊。渐渐地,发现她投注在他身上的注意力越来越多了。难道?不要啊,这怎么可能呢,她是那么的讨厌他啊。
高一那年,她在二中,他在三中。
重点高中的竞争太过激烈,她被轻易地挤了下来,不再认真学习,变成老师眼中的差生,和其他被放弃的学生一样,整天在后两排座位上混日子。这时的她,已经忘掉初三的那一段小插曲,过着自己喜欢的高中生活。只是在偶尔的同学聚会上,看到他,不再敌对,而是很熟悉的聊着各自的生活,然后在知道他混的还不错的时候打击他一下。
高二那年,她变了,他,似乎还是老样子。
她开始学会打扮,开始和朋友讨论哪家专卖店又有折扣了,讨论哪个发型比较好看,讨论哪种化妆品比较好用。以前那个单纯的她,消失了。在高二这年里,处了好几个对象,却都因为没感觉两三天就提出分开。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没多久就换个对象。要说不同,就只能算是现在经常找她借钱。而她,总是毫不犹豫地就跑去找他,把钱借给他。圣诞节那天,他找她借钱。在她找到他后,却发现他的身边有一个女生。心里突然不舒服起来:原来是为了跟对象过节。在意识到自己这种不应该出现的心态后,她已经明白了,初三那年的猜测是对的。但,她并不打算告诉他。她知道,他的爱情是有期限的,还是做朋友比较适合。
高三那年,她开始学习了,他,仍是老样子。
认真学习的她,很快就将成绩赶上来了。可是,随着两人见面次数的增加,她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好怕自己有一天会说出来,破坏现在这种和谐的气氛。凭着不懈的努力,她获得了出国留学的名额。反复思量后,她决定去。不仅仅是为了前途,也为了维护两人之间那早已变质的友情。离开的那天,她谁都没告诉,离别这种场面她承受不了。到了国外,一个的生活真的很难,她想要退缩,最后还是忍了下来。后来,听说他去了一直很喜欢的俄罗斯。忍了好久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她把对生活的难,对他的想念都通过这些泪水发泄了出来。哭过后,打开邮箱,在草稿箱里找到那封犹豫了很久都没寄出去的邮件,毫不犹豫地删除。那份邮件很短,短到只有四个字:我喜欢你。
她,和他,从此,再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