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爱你也是错,我情愿一错再错!真心话哪里用打草稿?这叫真情流露。水到渠成,顺其自然!”“Ese!Tmd再不Shift?我可要生气了!”
“说话一点也不‘淑猫’,肯定是幼儿园时没学好。”
……
“你为什么用‘小猫咪’做昵称呢?”
Misscat很流利地连打三个笑脸,并未作答。
“Mouse,假如有一天我欺骗了你,你会不会恨我?”
“不会,即使你骗我一辈子。”
“你真好,真的。”
……
真要命,同在邕城,我与小猫咪却只能靠上网聊天和互发E-mail来表达与托运那份深深思念对方的情感。当我敲坏了一个键盘,换了三个鼠标,把难计其数的银子贡献给中国网络事业之后,我想到了“网下聊天”。
“可爱的猫咪小姐,我们网上相识已6个月零6天,现在是‘网火纯青’的时候了,趁热打铁,我们,我们见面吧!”
“……嗯,让我想想。好吧,可爱的mouse。”她答应了。
“OK,如果你不介意,请于2月14日晚上7:00,在星湖中路那家‘红尘有你’茶馆相见。届时本人左手拿一本《女友》,右手持一束红玫瑰前往。敬请猫咪注意:沿途若有接待,纯属假冒,切记,Areyouok?”
一张可爱的猫咪脸在屏幕上飞舞。
今夜,我无法入眠,小猫也无法入眠,我肯定。
2月14日晚上7:00,我如期带着一束红玫瑰和《女友》,来到了灯光很夸张的“红尘有你”
,但Misscat不在那里。我随便叫了一杯热红茶,然后坐在靠窗的座位等她的光临。“长得什么样子?漂亮?清纯?可爱?”我想。看看手机屏幕上的时钟数字在一闪一闪地缓慢跳动,只觉得那些数字跳动的速度根本追不上我的心跳频率。
十点了,我在焦急地等待手拿一个米老鼠布娃娃作暗号的Misscat的出现,但是一次次地失望。
“对不起,先生。请问你是等Misscat吗?”一位女服务生匆匆地走过来问道。
“是,什么事?”我有些疑惑。
“她在中午的时候来过这里,嘱咐我一定要把它交给你。”说完,她把一封信递给我。
我赶紧接过一看,“收信人”写着“Tomymouseprience”。字迹娟秀,清丽。
我从“红尘有你”中走出时,迎面一辆黑色的Honda飞快地驶了过来,那炫亮的车灯轻易地刺痛了我的双眼……
回到105室,室友们都睡了。我打开电脑桌前的台灯,然后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剪开信封上的开口。一张带着淡淡香味的彩照轻轻地从信封里滑落下来,躺在“DIY”牌的键盘上。照片中的Misscat带着羞涩的微笑,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正柔柔地看着我。她怀里抱着一个米老鼠型的可爱的布娃娃;照片以青翠山顶的蓝天为背景,看上去像一个带有仙气的女孩,伫立在喧嚣的尘世当中。
打开被泪水浸湿而沾紧的信,我细细地读着。Mickeymouseprienec:
在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踏上了返回北方的列车。我知道,如果与你见面,我一定会很难过地离开。我是一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北方女孩。两年前,因为学费,我不得不与高中擦肩而过……
辗转奔波,我来到了邕城谋生。由于市场的不景气,上个月,我所在的网络公司裁员……你曾问我为什么要用“小猫咪”做昵称,你还记得吗?我自喻猫,猫很独立,你知道的。也许是太独立了,所以它甚至会在临死前失踪,拒绝让爱它的人面对它的死亡。或许这是一种逃避,但是我真的不忍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为我而伤心,所以我选择默默离开……真的要离开了,总想带走些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也带不走。如果,如果有缘再见,我一定会对你说:“Iloveyou!”如果你不相信,我一定会把铭刻在心坎上的三个字,撕开来,给你看!
最后,请你原谅我没有与你“网下聊天”便匆匆地走了,好吗?
……
爱你的猫咪
凌晨一刻
“啪!”一滴久贮的泪水滴了下来,打在照片中小猫咪那清纯的脸上……小猫咪就这样消失在茫茫的网络。至此,我才明白,原来一个人消失在网络竟然是如此的容易。我趴在键盘上,心想:明天将会是什么样子呢?当我走在校园宁静、安祥的林荫小道上,我的步履声中会不会平添几分慌乱?在重温旧梦的日子里,对于Misscat的回忆会不会使我的眼角溢出几许忧伤?对那些逝去的美丽与细节是否会欲说还休?
盯着冰冷、漆黑的电脑屏幕,心中一片茫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但是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歌……
女为谁容
小道消息说新来的经理有个爱好:喜欢金色头发戴眼镜的女孩。这个消息着实令莎莎兴奋了好久!“还是个单身呢!”说话者神秘的表情足以证明消息的可靠。第二天中午,莎莎下了班急急地来到“洋娃娃”美容厅,开始她的“美发”行动。跨越门槛的瞬间,她脑海里曾闪现出李子的形象,但马上又被莫名的冲动覆盖了。经过一番洗染烫吹的折磨,一头略带波浪的金色披肩发使莎莎显得格外青春焕发。接下来就是眼镜了。这个简单,满街都是眼镜店,老板也热情,选个浅茶色平光镜……于是,莎莎就在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以令同伴吃惊的新形象靓丽登场了。
李子喜欢莎莎乌黑的头发和那双明亮的大眼睛,这是莎莎在同伴中赖以骄傲的地方,她也一直精心地爱护着这两样宝贝。研究生,在科研所工作,多么令人羡慕!然而时过境迁,彼一时此一时也!同伴们的对象虽然都没有喝过多少墨水,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争先恐后地“发”了。
有成为大款的,当经理的,荣升局长的……惟独她的李子仍是一副寒酸穷相,学问变不来钱,人又老实得只知低头干活。研究生怎么啦?现在街上一抓一大把,花上几千块钱立马弄张文凭,要博士也可以!唉!谈了四年多,掰了可惜,再谈又没意思,去年还是莎莎厚着脸皮主动提出要一条金项链和一枚像样的戒指,到现在连个零头尚未见到……新经理的来到,仿佛是莎莎黑暗中的一缕曙光,一根救生的稻草,燃旺了她对新生活的热情,心中荡起初恋般的涟漪。莎莎持了持金色的头发,何不潇洒走一回!让那个穷研究生见鬼去吧!
巧得很,这天快下班的时候,李子兴冲冲地骑辆自行车来找莎莎,刚好骑到大门口,传动链条掉了,李子下车忙着安装,这时莎莎从公司里出来了。莎莎看见了李子,戏谑地说:“哎,书呆子!破车还不快丢了,去买一个轿儿!”
李子抬起头,莎莎的金发和茶色眼镜令他大惊!他呆立良久,瞪大了眼:“你、你乌黑的头发呢?为什么又遮住明亮的眼睛?你难道忘了我们的约定?”
“书呆子!你在难道难道个啥?当饭吃呀?你送我的金项链呢?钻戒呢?哈哈哈哈哈!”
李子见她穿着短衫,肚脐暴露在外面,很是不解:“你咋这个打扮?”
“我又不是你的私有财产!拜拜吧,你爱喜欢谁就喜欢谁!”说完她咯噔咯噔地走了,故意将屁股扭得摇摇欲坠。
“这是怎么啦,我错了吗……”他用棉纱擦净双手,推车往回走,慢慢跨上去。“本来有件事情要跟她说的,现在用不着了……”他想。
第二天一早,莎莎化了淡妆第一个来到公司会议室。说是公司,其实上下总共只有7个人,会议室就显得大了一点,上面那个沙发,一定是留给新来的经理坐的,所以莎莎选了对面最显眼的位置坐下。她特地将窗帘稍拉,身体微斜,目的是要达到“倾国倾城倾公司”的效果。她再次持了持那头金发,正正眼镜,朦胧中似乎看到了新经理生气勃勃的年轻大款形象。
老经理讲话,他说咱们是个业务性很强的公司,以前就因为缺少专业人才导致了今天的亏损局面,辞职嘛也是顺应历史潮流,他抱拳环顾左右:对不起了!对不起了!现在我很高兴地告诉各位,新来的经理年轻有为懂业务,是个高才生啊!希望大家精诚团结,把公司的事情办好!他连鞠三个躬,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嘎噔!嘎噔!外面脚步声由远而近,莎莎的心吊在了嗓子眼上!新经理来了。他阔步走了进来。领导宣读人事令大家鼓掌欢迎后,他站起讲话了:“很荣幸……”
新经理下面的话,莎莎一句也听不见了……
他是李子!
冬天的百合花
原始的记忆是来自寒冷的呼吸,不知不觉有种错觉。曼妙而晶莹的气息,就像百合花。
不过冬季的百合花只有温室里才会有,固然有点诡异。
听说过冬季是恋爱的季节,是吗?我闻到了花香,是纯洁的味道,可是看到的是回忆,隐隐作痛的美丽,惨淡却又朦胧。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懂事,那时,父母都在外地工作。我只身一人在重庆生活,因为奶奶身体不好,我被送往私立学校就读。小孩子都是单纯的动物,会惹人怜爱,至少我所看到的大多数人的眼里是这个样子的,但是没有谁对我用那样的眼光关切过,他们都觉得我是个很懂事的孩子。我很活泼,很快乐,成绩优异,也非常感性,对于许多的事物是很敏感的,不过情感的过于丰富在另外的一面正滋长着某种忧郁,迷茫,懒惰,叛逆……在我看来对人对物都是很平淡而又坦然的,不需要谅解,不需要辩解,我对他人的感觉很冷淡,我行我素。
初二那年我们学校来了一个转学生,他是一个粗矿的男孩,大大咧咧的,冲动而又坦率,一个阳光男孩,我喜欢叫他——樵。
也许至始至终我的冷静都只是给过他一种空灵的感动,然后别无其他。
他坐在我的后排,他和我坐同一辆校车,他和我有截然不同的个性,但是他和我又有相同的默契。我们相互欢笑,一起打闹,共同学习,一直凝视,但是没有谁来捅破纯洁的友谊。也许用友谊形容很牵强,不过我只能这样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