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自己就当是们了一场!只是这场梦有些逼真梦把真实的自己活生生的人带了进去!差点让自己迷失!生命我还剩下些什么呢?我想接下来的我会在自己的心门之外为自己竖起是堵高高的墙既然不免不了伤害那么就不要给自己难过的机会!我试着开始冰封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也无奈!我不会想他说的不相信爱情只有泡妞因为我的灵魂是高傲的!因为我知道因为爱因为相信爱我才会被伤!因为透彻的了解伤害是多么的让人后怕!既然明白被玩弄的痛楚那么我们怎么能忍心去伤害别人呢像我们这么高情商的人能做的来吗?他的话让我担忧!不知道下一个受伤的会是谁?当下一个故事发生的时候下一个伤害来临的时候还会有人像我们这样一样理解他一样的去理解他!
爱情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珍惜谁!
爱曾经清晰的来过
安安不曾想到,一篇日志会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震惊。躺在有大片大片阳光停滞的床铺上,安安心中始终难以平静。
记不清,已有多久,不曾再触碰过“毛毛兔的恋爱”这个空间。知道看到邮箱里自动显示的文章题目“生日”。安安才记起即将是扬的生日,只是具体的日期即使绞尽所有的脑汁也回忆不起。
点击查看,再读完那一刻,安安心中有风肆意的掠过。虽然日志中没有提到自己的名字,可是安安可以很确切的肯定那是说的自己。扬说:快到生日了,不禁想起去年的这个时侯,写了几千字的信和为她准备的很多东西。再她告知自己已经找到自己的所爱那一刻,把所有写过的信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然后撕成碎片,如同花瓣凋零了满地,再肮脏的泥土里发出幽怨的叹息。
记忆被尘封的那么死所有的过往似乎已经模糊不清。安安以为自己已经完全的忘记,才明白,自己只是强制性的遗留在了心底。是的,在遇到简生前,自己的生命里还闯进过这样一个男子:因网络而闯进自己的生活。每次上网,只要他见到,便一定也立刻跑出来陪自己。不畅有话语,更多的时间里是各自干各自的事情却依旧固执的不肯回去。如同没有一丝联系,却又有很多联系。
在聊后的第四天便告诉自己说喜欢。安安只是觉得猝不及防,甚至是不可思议。拥有不敢触摸的不真实,如何,让自己相信一个男子还未见到自己的面容便可以确定喜欢的是自己。安安不敢在意,因为不喜欢沾染爱情。这是个过于复杂的东西,自己情愿一个人自娱自乐,在走路时可是淡漠,不用着眼周围的尘世,心中有别人触摸不到的王国。
知道后来遇到简生,安安才明白,不是不相信扬的爱,而是自己还未真正的爱上;不是不想去沾染爱情,而是扬还未足以让自己去为之不顾一切地去奔赴一场万劫不复的尘缘。
你那嘴角微挽起的浅笑,让我听到爱情的簌簌降落。第一次和简生见面,只记得他那自然而丝毫不觉生硬的一声:安安,让自己仿佛觉得已经与他相识多年。很温和的轮廊,有着江南男子典型的柔和脸部线条。耳朵中是绵绵不绝的王力宏的:大城小爱。看到这个男子轻轻浅浅的笑,安安觉得如同听到冬季中花开的声音。爱情在这个有冰雪覆盖的城市簌簌降落。
喜欢这样温暖的样子,与和扬在一起时自己依旧冰冷得不泛一丝波澜的心截然不同。走在有明亮的月光一泻而下的雪地上,看到简生发来的信息:我在喝茶,好暖,放心,我好乖好乖的。嘴角微微笑:真的像个孩子。心中无限怜惜。从此奔赴着一场跨越了N座城市天南地北式的恋爱。
爱一个人,就是心无杂念的与他一直走下去。
删除掉所有处在模糊边缘的人,安安静静的守候着这场爱情。这个男子,自己把所有的过往都明了的告知,只是觉得爱中不该有任何的欺骗或隐瞒。听着他对自己说自己是他的唯一,安安觉得那一切不顾一切的舍弃都值得。一年中只有两个假期,可以坐上长达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到达他所在的城市与他相聚。虽与自己所在的城市截然不同,却似乎自己早已在此居住。因为有他,这也是自己的城。错遇的爱跨不过现在的弧度。
掂起手机,告诉同样躺在床上享受阳光的简生这一切。铃声响起,打开:傻瓜,我相信你。是的,或许在以后的以后,自己还会遇到不止一个喜欢自己的男子,纵然无法阻止他们的错爱,可是自己会直接的告知他们,自己爱的是简生,并与他们保持距离。手中握着幸福的人应该懂得惜福。安安如是想。发信息给简生:“傻瓜,今天该看书啦,要不晚上你又要熬夜了”。是,遵命,老婆,呵呵,爱你。
安安看着外面静止不动的树叶微微的笑,阳光终于露面啦:今天是个好天气。
胭脂
胭脂进陈家的时候,小姐已经16岁了,第二年就要嫁人,是城里首富的玳瑁王家。听说他们家是贩卖玳瑁起的家,现在城里大半的米行、饭馆子都是他家的本钱。
胭脂从小长在乡下,没见过玳瑁是什么样子,也没见过王家大少爷是什么样子,但是她知道,王家大少爷就是她将来的主子,她要跟着小姐一起嫁过去。小姐的奶娘悄悄告诉她:“王家娶咱们家小姐是看上了咱们陈家书香门第,小姐能写会算。大少奶奶!将来是要管家的。那么大的家业,可不得个能干的?不过夫人知道咱小姐貌不惊人,怕嫁过去受姑爷的气,必得陪个绝色的丫头,这才十里八乡的选中了你。瞧瞧,这小模样儿,一万个里头也没有一个啊!”
老夫人待胭脂很好,给她做了以前见都没见过的新衣服,让她住在墙上都雕着花的屋子里,还不用她干活,这比在家里的时候强多了。她知道小姐一点也不喜欢她,对她总是客客气气的,每句话都是冰凉的。
胭脂是大脚,从小挑柴做饭的,小脚怎么行?老夫人见了,皱一皱眉,告诉奶娘,要绑。奶娘回说:“夫人,她不小了,都13岁了,怕不行了吧?”老夫人没说话,只是站起来走了。
这天晚上,奶娘带了两个人到胭脂屋里,脱了她脚上新做的白缎子鞋,在白嫩嫩的指头缝里塞满了药末,又把脚面使劲向下掰,所有的脚趾都缩在脚心,像个粽子,只有原来的一半大小,然后用白布缠起来,一边缠一边缝,嘴里不住说着:“胭脂啊,我们这都是为你好啊,要不然人家会嫌弃的。”那两个女人抱住胭脂的身子不让她乱动,等缠好了,又赶她起来在屋子里走。胭脂疼的满眼都是泪,扶着雕了花的墙慢慢走,一圈又一圈。眼泪沾湿了前襟,水红绫子的小袄红的像沾满了血!娘说了,要听老爷夫人小姐的话,是他们救了咱全家的命啊!
胭脂14岁的时候,跟着小姐嫁到王家。她先于小姐看到了大少爷——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摸样不难看。晚上,胭脂站在洞房外间的门口,等着少爷吩咐:“下去吧!”就可以走了,这是奶娘教她背熟的。可是少爷进去不一会就气冲冲的出来了,嘴里嘀咕着什么。胭脂吓了一跳,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少爷看见了她,突然停下来,问:“你就是胭脂?”然后不等她回答就横着抱起她扔在外间凉榻上,要了她。胭脂一直不明白,奶娘教她的她一步也没弄错,可这最后怎么就不一样呢?少爷力气好大,把竹榻压的吱吱作响。胭脂疼的像要昏过去,可她还是听到屋里小姐哀哀的哭声……
胭脂以为小姐再也不会理她了,一定非打即骂,可是没想到,小姐待她比在陈家的时候好了很多,只是还不大跟她说话。她做了管家的少奶奶,每天忙的饭都吃不塌实。
胭脂现在不伺候小姐了,大少爷拨了另外的人过去使唤,也挑了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同儿给胭脂用。胭脂现在住在书房边的暖阁里,她一心一意对大少爷,觉得他就是自己该守的男人。
年下的时候,娘带着妹妹来看她,脸上喜滋滋的,王家人对她的白眼她也看不见。妹妹也很高兴,这里有很多她见也没见过的吃的玩的。娘说把妹妹留下伺候她,胭脂摇摇头。娘好生不高兴,哀哀地说:“你也不要忘记了祖宗,咋不知道提拔自己的妹子呢?还是这里有啥不好的?”胭脂觉得有什么不好,还是摇摇头,从箱子底下摸出自己积下的几块银圆,塞给她。
王家大少爷念书,二少爷也念书,只是念的是洋书。第二年夏天,外面乱了套,老爷打发家人把二少爷找了回来关在书房里。二少爷也是高高瘦瘦,只比大少爷黑些、壮实些。开始他总是在房里大吵大闹,要老爷放他出去,可后来,就安静下来——他看到了胭脂!
胭脂知道,大少爷很喜欢她,但从来不说。二少爷不同,他说的那些话、做的那些事句句件件让胭脂脸红心跳。这种感觉胭脂从来也没有过,连大少爷要她的时候都没有过。她好象又觉得二少爷才是她一辈子该守的男人。
秋天来了,胭脂在园子里拣落叶儿,同儿被二少爷的丫头叫走了,不知做些什么。胭脂看着头顶湛蓝的天,丝丝缕缕的云彩不知道要飘向何处。二少爷从后面一下子抱住她,什么也没说,摁在地上就要了她。胭脂好疼,但是她和还是清楚的听到干枯的叶子被碾碎的沙沙声……
晚上胭脂小产了。大夫对大少爷说:小夫人刚有了喜,不应该有房里之事,这一次又过于猛烈了。大少爷冲进来,铁青着脸,狠狠抽了胭脂一巴掌。
王家两位少爷为了胭脂大打出手,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如果几十年后你去问城里的老人,他们一定都还记得。胭脂在他们嘴里被说成是花妖,专门迷惑青年男子;说她是海里的蚌精,来报复王家贩卖玳瑁,要让他们家无宁日;说她的容貌无人可比,看上一眼就会被摄走魂魄……
外面闹成什么样子,胭脂反而不知道,她躺在锦缎的被子里喝专为她熬好的参汤。同儿不爱说话,不会把外面的声音传进来,胭脂也落得安静。
小姐倒来看她,不安慰她,坐在床边,微微的笑。
后来,二少爷要带她走,去过一种“自由的新生活”,老爷气极了,举着拐杖打他,大少爷好几次都动了刀子。宗祠里的人说他们不是不管,而是胭脂无名无分,不是侧室,也没有收房,没过过礼送过帖子,她就是个丫头。少爷娶个丫头,只是有些辱没门楣,实在说不出什么。
出奇的顺利,胭脂和二少爷到了另一个城里,买了一座带园子的大宅子,继续以前的日子。老爷说了,绝不给二少爷一文钱,可二少爷依旧花钱如流水。胭脂不替他着急,老夫人给了他不少钱,光金条就装满了一整箱子。他们的丫头、家人都是新买的,只有同儿她带了来。
几年以后,听说小姐早已管起了那边所有的生意,大少爷对她也恭敬了不少。中秋节的时候,小姐生下了一个男孩,胭脂派人送了一支金锁给孩子,小姐也打发人给她回了一支玳瑁镯子,青灰里夹着身红的血丝。她知道小姐又恨她又谢她,是她抢走了大少爷,可是也是她让大少爷又回到了小姐身边。
胭脂倒是一直无所出,她迷上了那种被众人艳羡的日子。每天在这个小城半土不洋的所谓贵妇人中间,如同一只仙鹤般来来去去。愿意帮她们一切的忙,听她们对她千恩万谢,听她们明里的奉承暗里的嫉妒,听他们对她衣料首饰的唏嘘不已。在这里她是堂堂正正的王家太太,丫头仆妇口里的“夫人”!
她以为她会在这样的日子里年老色衰,在这样幽静的园子里摇着描金扇穿着青绸裤子躺一辈子。可是她又错了。
又一个夏天,胭脂在屋里听到外间凉榻发出熟悉的吱吱声和同儿隐约的推辞,没有几句,同儿不爱说话。
午后,少爷出门了。胭脂叫来同儿,她已经17岁了,出挑的丰满健康,和自己的白皙文静不同。胭脂笑笑,拉着她的手看了又看,又低头冲着她的脚看了又看,然后叫来管家的娘子,她年纪大,懂的也多。胭脂对她说:“同儿长的不错,我疼她,可惜是个大脚,怕嫁的不好,你替她绑了吧!”
管家娘子忙说;“夫人,她都17了,怕不行啦!”
胭脂站起来,手上的镯子跌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她看都没有看一下。
只是说:要绑!就向她那盛夏的园子走去!
无言
杨树的叶儿落了,傍晚,一个人的时候,走在无人的街,看叶落。春已逝,夏已去,秋已尽,难以融入这讨厌的寒冷的冬季,把我的心都给冻疼了,萧瑟的连思想都是皱巴巴的。感冒的时候,肚子痛的时候,晚上害怕的时候,难过的时候,孤单的时候,以前,以前那些快乐的日子就成了心里的想念,你,就成了心里的痛。
元,有人说心里想的东西一般都是还没有得到的或者是已失去的。无法涉足的,或是成为风景的,才会让人去留恋,去惋惜,去感叹,想去再珍惜,可是,可是我的美丽的流年已经不在,我美丽的心情已经消逝,无力的心和疲惫摊在脸上,我的美丽的初恋,我深爱着的情人就要与你挥手说:“Bye-bye”!舍不得,放不下,抛不开。不是我不忍,只是真的不甘心。
元,没有你的日子,我是真的不习惯,虽然我离开很久了,还是适应不了孤单,适应不了一个人的日子,深夜,雷鸣闪电中惊醒,伸手想抓住什么,枕边却是一场空,身体在裹紧的被子里颤栗个不停,泪水拌着惊寂熬到天亮然后沉沉睡去,当爱已成往事,失眠也成了习惯。别人说这个黑灯瞎火的风景山村有什么好的,只是他们不知道一个地方的人往往比一个地方的景色更让人留恋。
你知道吗?想想以前就觉得好幸福,喜欢叫我乖乖,喜欢你那么没有尺度的溺爱我,每次生病的时候,因为害怕打针,烧到三十九度不肯去医院,每次都是被你半哄带骗连拉带扯拽过去,折腾到半夜两点煮粥给我填饱肚子。你说以后还会有人像你那样的疼我,爱我,宠我,惯我吗?
是的,我一直不懂事,一直长不大,一直很懒,一直不知道体贴人,老是给你搞出一大堆的小麻烦和一小堆的大麻烦,还一脸的好脾气帮我解决,那时候觉得你真的就像父亲一样,大爱无边,更多的是崇拜。现在小拖油瓶要离开了。我想知道现在的你是庆幸还是释怀,有没有一点点对乖乖的想念?
心里的一根弦还是被触疼了,偶然知道了你有了她的消息,现在的你是不是在楼着另一个女孩的腰,亲她,吻她,底气不足起来原来的,忽然地,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变的不再可爱,让人不再渴望。
的确,无法否认,我还在想念你,因为心在微微的痛。相识,相知,相恋,却不能相守。疼的是心,痛藏在细胞里,细胞藏在身体里,撕心肺裂着每一寸肌肤,肆意地侵掠着,我却无力改变。哭了,为我们那些美丽的流年,我们那些爱过的日子,我们那些毫无顾忌的幸福,都过去了。想帮你洗一次衣服,尽力做一顿美味的想法也成了未完成的遗憾。都回不去了,爱也好,痛也罢。是与非,对与错,没有固定界限,也不去计较了,毕竟有曾经的美好,就够了。这一次真的走了,不再是闹腾,要去另一个城市选择我的梦想。要珍惜眼前人,你说的,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