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四日,校园里深入浅出的双双对对,走在路上也随处可见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的娇嗔的女生,旁边陪同的自然就是她的男友。虽然说玫瑰象征着爱情,但是在夏小雨的眼中,情人节送玫瑰也不过是件俗不可耐丝毫没有创意感与时代感的事情。
手机一声不响的安放在包里,若放在平日里倒也不觉得奇怪,可今天是情人节,照常理来说安平是一定会打电话过来的。夏小雨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泡沫剧打发时间,嘴里还一边还吃的薯片,眼睛也闲着,隔个十秒钟就瞅一眼手机的屏幕。安平果然没让小雨失望,还未等到这集的插播广告打完,那边的电话铃声便丁玲当当的响开了。
电话那头的安平示意让小雨现在下楼去,可小雨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时钟,脸上掠过些许不安,各具情态的猜测在她脑海中翻来覆去,如同电影的胶片般被一帧帧接二连三的跳过。那晚,他在楼下等了她一个小时,萧瑟的寒风蚀心刺骨般的凛冽,树枝张牙舞爪的摆出各种只有在鬼片中才能见到的姿势,实在令在毛骨悚然。
她下来了,身着一件淡薄的睡衣,安平的脸被冻的通红,他已经顾不上自己,走上前去便脱下身上的外套披在夏小雨的肩上。怀里抱着一个粉红色的盒子。
“小雨,这是我为你送上的情人节礼物,虽然现在已是午夜十一点,可是我希望自己这份迟到的祝福能陪伴里度过今天最后的一个小时。这一千只纸鹤是我日以继夜不休不眠了近半个月为你折好的,里面的每一道折痕都代表着我对你深深的情意。”
说着,他轻轻的揭开盒盖,从里面缓缓牵出一长串淡紫色的纸鹤,在风中显得栩栩如生。
夏小雨被从里到外,彻头彻尾的感动了,又是一阵凉风划过她的脸颊,不小心,就染红了她的眼眶。他们之间那层微妙的关系已不言而喻,似破茧而出的蝶。
就这样,他们以男女朋友的身份陪伴在彼此的身边,他们俨然成为学校里最让人羡慕的一对,郎才女貌,可谓佳偶天成。倒也不枉然那句: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这样不染烟尘的爱,似女娲补天遗留下来的精华。倒影在夜色中,夜色被月光搅碎,散落在河面上发出碎玉般清脆的声响。
夏小雨仍旧是隔三差五的被找去试镜,而安平也依旧废寝忘食的写着他的剧本,日积月累下来,稿纸已垒近一米来高。然而,就在两人的事业刚刚步入正轨的时候,夏小雨却对安平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这晴空霹雳的消息犹如冬雷阵阵,安平无论如何都不肯相信这句话会在这个时候从小雨嘴里说出。
她对他说:身体对于一个演员而言只是一件附属品,所谓的感情也无非是一种用来炒作的工具,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未来也不过是周璇于几个有名的大导演身边,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我终会享有一份令人羡慕而眼馋的物质生活。而你能带给什么,是你那一娄篓的废纸,还是文具店里三块钱一只的圆珠笔?
婚姻不像谈恋爱,聚散如浮萍,我们不过是置身事外的看客,看尽了惆怅满阶黄花堆砌,最后还不是付与两人萧萧黄叶闭疏窗,谁念西风独自凉的断瓦残垣。于我而言,爱情是奢侈的,现实才是残酷的,这也是你这个整天执笔与爱情童话故事中的小说家永远都无法明白的。
夏小雨的离开,让安平的魂魄久久未能归位,每当夜幕降临,想起往日他们幸福的瞬间,安平的心里就是一阵抽丝剥茧按的疼。人会老,心会荒,你看那暮雪尽后屋内房深风冷,青光烛影。满阶的落花红冷,埋葬了谁曾经的笑颜如嫣。仔细思量,不过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安平毕竟也是个有血有肉意气风发的男儿,岂会由着情场的失意就一蹶不振。他深知应该从哪跌倒就要从哪爬起的道理,于是大学毕业的他将所有的精力与热情都投入到现实生活中去,时光荏冉,春消夏长,在他自己不懈的努力拼搏与朋友的帮助下,只用了短短三年,他就已然成为一位远近闻名的作家,同时也结识了不少圈内的朋友。甚至只用每天坐在家里,喝着咖啡打着文字,一个月下来也能拥有一份让同行人士望尘莫及的可观收入。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有一张俊俏的面容与一份不错的储蓄,以他现在的物质条件已足够能满足她在物质上的一切要求,安平对小雨的心,从未泯灭。
安平现在有钱了,他决定去找回那个曾与自己海誓山盟的女子,无论她现人在何处,无论她现在的生活状况如何,这些他全都不在乎。安平把想要说的话反反复复在心里念叨了几百遍遍,然后鼓起勇气拨出了小雨的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询后再拨……”
空号?难道小雨换了手机号?安平的心被吊在了半空中。后来,安平翻出了小雨家里的座机号码,电话那头传出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原来她早已搬家,房东已将房屋出租给了别人。
无奈之下,他在家里翻箱倒柜的找出三年前的同学录,淡蓝色的纸壳上覆满了厚厚的灰尘。他找到以前夏小雨以前在学校舍友小米的联系方式,听筒里传来小米低沉的声音:夏小雨经确诊患了急性胃癌,她在三年前就已经去世了,你的电话,来迟了。
小雨说,你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男子,你应该有一个温暖的家,我的生命几近荒芜,可你还有你的锦绣前程。
小雨说,我只是一个患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的薄命女,你给我的爱太多,太沉重,要如何才能让那些在指间不幸被错落下的温暖插上翅膀,带领我一同飞往天堂。
小雨说,即使我们即将天人永搁,但是我会守着你的目光,一颗一颗将天边的星星的点亮。时间可以被唱到尽头,但是我和你的故事,会喋喋不休唱到天光。
安平宁愿这是一场幻听,他不相信小雨会这样一声不响的从此消失在他的世界里,他失去了一切的理智,他开始像发疯似的在大街小巷挨家挨户的找寻她的身影,结果却是竹篮打水。
三年后的今天,六月飞雪。片片雪花似花瓣,瓣瓣无声地打落在夏小雨的墓碑上,而墓碑的瓷像中,是三年前情人节那晚小雨冻的通红的脸。
而在那座小小的墓旁,挂着的是他为她折的一千只淡紫色的纸鹤,在飞舞的白雪中栩栩如生的翻飞着……
蝴蝶吟
莫言每个星期都会去买那种名不经传的美术杂志,因为他相信那个名为蝴蝶的人一定又在上面画了好看的蝴蝶,只是自己一直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画上两年的蝴蝶而不厌烦的,她的每只蝴蝶都与众不同,或飞翔,或安静,或欢快,或忧伤……莫言想蝴蝶也许本身就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的吧!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莫言走进教室看到的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彼此都不熟悉,干脆就挑了一张无人的空桌坐了下来,虽然显得孤寂,却也乐的自在。
莫言转头,轻呼了一声,实在是吃惊,在自己左侧竟然坐着一个如此不俗的女孩,莫言不是那种见着漂亮女孩就摸不着北的人,只是这个女孩……如果非要形容,说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一点也不过分。女孩在离自己一米之处低着头全神贯注的用铅笔在雪白的纸张上勾勒着明亮的线条,仔细一看之下,陌言的表情凝固在了脸上,雪白的纸张是两只尚未成形的蝴蝶,她就是杂志上那个叫蝴蝶的人,陌言一眼便能够认得出来。
陌言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了教室,只觉得这个世界就在一瞬间变的安静。
后来的几天里陌言也知道了“蝴蝶”其实也是有名字的-飘然,飘然文静清秀,却也是忧郁的,她默不作声的穿越在学校的各个角落,有时候陌言也会在远处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的背影,陌言也会猜测她会不会是带着故事而来的,而故事里也会有着最漂亮的蝴蝶。
三个月后已是深秋,枯黄的叶子也被秋风带到了另一方世界,一片金黄,一丝凉爽。在这个季节里,始料未及的飘然会邀请陌言一起去学校后山写生。
飘然的背影在陌言看来永远都是落寂的,她坐在树下静静地望着夕阳,神情哀伤,陌言坐在她身旁说:“把故事埋藏,只会让自己更加的不快乐,与其一个人去怀念,还不如说出来,让已经离你远去的他们也知道你现在已经可以做到真正的释怀了。”
“陌言,不可否认,你真的很厉害,能看穿一切。”
“我只是用心的去看你的世界。”
“他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我叫他哥哥,他很会照顾人,所以我事事都很依赖他。在我进入高中那一年我不再叫他哥哥,而是肆无忌惮的直呼他的名字,因为他对我说他无法用哥哥的身份和我在一起,而我亦无法做他的妹妹,那一年他牵起我的手说会永远在一起,直到天荒地老,我不相信天荒地老,但我相信他,只要他开口我就会毫不犹豫地陪他直到真正的天荒地老。
上高二的时候,我的作品就在全国大大小小的刊物上漫天飞舞,而我最喜欢也最擅长的就是蝴蝶,我们是读着梁祝的故事长大的,所以我们疯狂的痴迷于蝴蝶,不管是因为它的本身还是它的故事。
蝴蝶这个名字也是他为我起的,他说他希望若干年后蝴蝶这个名字能够响彻大江南北,听着他如醉如痴的幻想,我会觉得我是最幸福的,只因为有他。
我收到了何川的入围通知书,听到这个消息他比我更兴奋,告诉我要在剩下的时间里好好练习,要保持好心态……我开玩笑说去比赛的好像是他而不是我。
他说他要去上海一趟,会在我参加决赛的时候赶来,他走的时候还警告我说不要趁他不在的时候偷懒。一个月后他为我寄来了很多的蝴蝶照片以及相关资料而他却再也没回来,让他一去不复返的根源竟然是他冒险为我拍了一种罕见的绢蝶,他死在了那陡峭而又荒凉的石谷里。
我哭了二天二夜,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参加了决赛,我的绢蝶也拿到了决赛的奖杯,可这份喜悦他不能与我分享……”
说到这飘然的声音也早已变得沙哑,陌言从没想到飘然的故事会是这样的结局。他忽然之间竟然开始有点羡慕和嫉妒那个人。
陌言的梦里开始有了蝴蝶的闯入,陌言大胆的告诉了飘然,飘然的表情是一脸的惊慌她说:“不可以”,以后再见面的时候飘然把他当成了陌路人。
陌言按捺不住内心的伤痛,在一次大醉之后找到了她,陌言冲她吼:“梁祝的故事很感人,蝴蝶也很美,可是已经过去了,你就真的要守着他过一辈子,你不顾及你的感受,不顾及他的感受,更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你真的很残忍。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别人一个机会不好吗?”
“不好,陌言你喝多了,我会当你是一场酒后的胡言乱语。”飘然定定的看着他,然后转身离去。
“飘然,我是喝多了,但我清醒,这不是胡言乱语。”飘然停止了脚步,陌言看到她的背影微微颤抖,他知道她是需要安慰的,他想上去,飘然却逃离了,最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从此,陌言再也没见过飘然,她的同学说她搬去了另一个城市里,他虽没有去找她,但他知道那只蝴蝶却永远的留在了自己的心里。
三生石桥
(一)
一如往昔的坐在铜镜前无比怜惜的望着铜镜中的女子。皓齿蛾眉,唇绽樱口,漆眸若辰,冰肌胜雪。素白的长裙,更显得脱俗,我想如此的曼妙人儿怕是世间的男子都会痴迷吧!
母亲面带喜色的走了进来,她拍着我的手,难掩得意之情说到:“我们的雪凝就是有福气,天生就是贵不可言的命。今日李丞相派人来为他的二公子李轩辕提亲。”
母亲故意的把李轩辕的名字说的很重。李轩辕我是认得的,儿时我和他的交情匪浅,每次玩过家家,我总是耀武扬威的扮演着他的新娘,我还记得我逼他揭红盖头时的模样,憨憨的,呆呆的,很是滑稽,而他的脾性也是好的出奇,以至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所以理所当然的被欺负着。
听着母亲絮叨着我和他的儿时,竟禁不住失笑:“娘,孩儿的事你们二老就莫要操心了,我和二公子是有缘无份,我那么欺负他,他躲我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娶我。”
“他父亲都替他向你提亲了,又怎么会有假。”
“娘,你又怎知他不是被逼的呢!别忘了李伯伯和爹是世交,或许这只是他二老的意思呢!”
(二)
我挚爱这城中的“三生石桥”三生石桥本是座姻缘桥。传说他会带你寻找到三生的缘分,我本是不信的,可它却真的让我遇见了。犹如四年前,只是那记忆中的一眼,他会有着俊朗的面孔,洁白的灵魂,温婉的嗓音,他构成了我心中的所有完美幻想。
我命青儿前去寻找他的踪迹,我倚在桥边从午后直到日落。
青儿告诉我说:“小姐,我们回去吧,那位公子怕是不会回来的。”
“雪凝”那是一个极其好听的声音,我想拥有这样声音的人必定不俗。果不其然,这样貌若天人男子,但凡所有女子如若见了这样的男子,必将误期终身。刹那间,我似有一种晕眩感,他与他竟也有这如此的相似。
他见我不说话到是先开了口:“不记得了吗?我是李轩辕。”
我更加的诧异,眼前的这个男子,实在是无法和十年前那个任我欺负的傻小子联系在一起,我略向他施礼:“李公子进来可好?”
他看着我哑然失笑:“雪凝,我还是习惯你叫我李轩辕,李二公子,我怎么听着都像是在叫别人。”
(三)
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对一个萍水相逢的男子如此挂心,我依旧会去三生石桥上等待,只是一次比一次焦急。母亲告诉我说,你父亲已经答应了李丞相的提亲,婚期订在一个月之后。
我想告诉母亲说,其实我一直在等那么一个人,今生今世,我只愿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