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家门,五月的阳光明媚中有初夏的味道。苟雨雯决定去“匠人”剪短头发,清爽利落的迎向夏天。
嗯,春天已过,春梦了无痕。
我们只是陌路人
夏日的夜延续着白天的闷热。天花板上的风扇仍不辞辛苦地运转着,吱吱的声音试图与窗外的知了相抗衡,但终究还是败下阵来。
这样的夜总是能轻易让人变得烦闷。我睁大眼睛,试图想找些什么,无果。
黑夜像块黑色的幕布挂在我跟前。我无趣地翻了身,没想到其他人像被感染了一样。相继地也翻身。原来她们也没睡着。
于是我建议。
我们来说说初恋吧!
哪个少女不怀春。在我们这种年龄总是会有那么一点向往和憧憬。我的提议得到了她们的认同。结果问了一遭,结果都是在唱“单身情歌”的。
我想到了初夏,那个眼里总是那种云淡风轻的女孩。我相信只有真正经历过的,才会有那种淡然。什么都看在眼里,什么都不放在心里,超尘脱俗。
初夏,你呢。
后来,沉默一直充斥着我们。我们只好等待睡眠的来临。也许是这样的夜,给了她安全感。良久,她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地方飘来。
我和他在同一间学校念高中。那时我还是个不良少女,少上课,多缺席。所以不大的学校,我们也互不相识。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夏日的一个早上。在教室旁边的走廊,他向我走来。淡黄色的碎发,露出光洁的额头。白色的衬衣随风飘扬。他像从日本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男。我一步一步向他靠近,我的心不规则地跳动着,仿佛随时都可能从我的身体里蹦出来。我伸出的手停在半空,脚底一滑,我以最狼狈的姿态跟大地来个零距离的接触。
等我回过神来,走廊已经空无一人,只剩下我和那干瘪的香蕉皮。
我固执地相信,所谓的爱情,就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这种种因素结合发生的化学方应所生成的即是爱。
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缺过课。按我们老师的说法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那时,我千百次走过那条走廊,只为能与他再次相遇。为此,我把那鸟窝头,给拉得直直的,像一条黑色的瀑布。每天都穿着雪白的的长裙。迎着风,我的长发和裙摆在飞舞。
后来,听人说,我居然成了男生们口中赏心悦目的一道风景。
一个月过去了,我没有等到他,就连苍蝇也等不到。我像极了尾生,等着那个失约的人。
我又恢复了以前的模样,只是在遇见他后,我的心已是一片荒芜。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饭堂。那时我正吃着饭,小忧用手肘顶了我一下。
那边那个男生在拍你。
那天我穿着的是超短裙,站着还好,坐着一有什么动静,就连底子都会给人看开去了。我感觉有一股气,在我身体里酝酿着,有压抑、有失望、有愤怒。一下子,像找到了发泄的出口。我走过去,抢过那人的手机,就往地上一摔。手机,坠地,破裂。看到支离破碎的手机呈现在我面前,我开心地笑了。
我也没给机会那人反击,论气力,男女有别,打起来我吃亏。我深谙此道,像风一般席卷而去,留给他们一个潇洒的背影。
后来,小忧告诉我,那天,那个男生只是发短信,没拍我。但是,不摔也摔了,世界上没后悔药吃的。在小忧死缠烂打之下,我只好万般不情愿地去给他道歉。
对不起。
像是被别人掐着脖子说出来的,干涩难听。不经常说的话,说起来不顺,听起来别扭。
他说:“只说对不起,还不够诚意。”为什么那么好听的声音,却是出自恶魔之口,“有人告诉你,跟别人说话可以不看对方的眼睛吗?”
那你想怎样?
我抬起头,认认真真地看着他。那张放大的脸,跟那日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一分狡黠。
你弄坏了我女朋友,就得赔给我。他说。
女朋友?我有点抓不住重点的感觉。
手机啊,以后你就当我女朋友,可好。
我的世界顿时繁花似锦。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话了。我想抱着他,告诉他,我愿意。但是女孩子毕竟要矜持,我羞答答地低下头,红晕爬上了我的脸颊。嗯。
我不知道,从陌生人变成男女朋友,可以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告诉我第一眼看着我,就感觉我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我始终都没告诉他,那不是第一次。他不知道在那条走廊下摔倒的女生,一直在原地那里等着他。
在学校的后花园,他吻了我。他的唇软软的,温润。带着阳光青草的味道。幸福由他的唇传播到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我深深地沉溺其中。我问他。
你也会吻你的女朋友吗?
他愕然,显然记性不大好。我只好耐心地提醒他。
你的手机女朋友啊。
他恍然大悟。笑了,如沐春风。随即他坏笑着说。
我对我女朋友做的还不止这些呢。你想知道吗?
在他的魔爪还来不及触及到我。我逃了。在奔跑中,我闻到空中花的香气。那也有我的爱情之花啊。
午休,我们会在楼下的商店买一根冰棍,爬上九楼。看着这个城市的风景,分享着那条半融的冰棍,你一口,我一口,分享着这简单的快乐。然后,躺着,看着湛蓝的天空,看云朵时聚时散,沧海桑田。泪,就毫无预警地掉了下来。我真的不想哭,只是眼泪不听话罢了。
诺会翻过身,一遍又一遍地擦着我的泪。最终直到我的泪,是怎么也遏止不了,才停下。看着我,静静地看着我。
你看到了什么?我问他。
我看到了自己,还有你的忧伤。他说,你有了我,还不幸福吗?
我摸着诺英俊的脸,他温热的脸,怎么也暖不了我的心。他不明白,爱情并不是全部,人还需要很多的情感。一如亲情。那是爱情怎么也替代不了的。
人就是这样贪心的动物。
那一刻,我想念我的家,还有那些人。
转眼间,我离开他们已经两年多了。像一只风筝,断了线,断了联系,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过着陌生的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泪流满面。
周末,我和诺会坐在咖啡厅里靠窗的位置,要两杯咖啡度过一整个下午。很多的时候,他看着手机,我看着他或窗外的行人,那些陌生的人,陌生的脸。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疲倦的,愉悦的。他们都是形色匆匆,或是上班,或是赶一场约会,或是回家。
他们不知道,有个女孩坐在窗边看着他们,眼里有着艳羡。那一块薄薄的玻璃,两个世界。正如我跟诺,虽然我们只有一臂的距离,但是我们的心却隔着那么一块玻璃。对这份感情我越来越没把握了,我才发现我对他一无所知。
人在溺水的时候,总想抓住些什么。我希望的那三个字,诺吝啬地不肯给我。
那天,诺中途上了厕所,看着他放在桌面的手机。我的手伸了过去,我想知道里面的秘密。我迫切地想知道,他的世界除了我以外的东西。
我打开了收件箱,我看到了一个女孩的名字。秋秋秋秋秋秋秋秋……那一刻,我心如死灰。我不能骗自己她们只是很要好的朋友,或者只是……
原来,诺跟我在一起,一直都是跟这个女孩在发短信。原来所有的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诺回来了,手机还被我死死地掐在手里,人赃并获。但是,诺很平静,连愤怒都没有。他淡淡地说。
既然,你都知道了。我就明说吧!你也有知情权。秋是我在另外一个城市的女朋友。我很爱她,也许你会想我为什么找你做女朋友。答案是因为你们长得很像。
为什么我将心里所有大门都向你打开,你却不屑一顾。我只是别人的替代品。
我们分手吧!
诺说完这句话,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咖啡厅了,成了别人的笑柄。我把咖啡喝了下去,和着泪水。
真的不能浪费。
我从包包里,拿出那张旧照片。两张一摸一样的小脸靠在一起,笑得那样的灿烂,连身后的阳光都变得逊色。
那是初夏和初秋。
两年前,姐姐喜欢上妹妹的男朋友,无以自拔。孪生姐妹是如此的相像,连喜欢的人都是一样。
姐姐看着妹妹和那个男生出入成双成对的。然后,悲伤的姐姐选择在一个夜里,打算结束自己。妹妹凭着孪生姐妹的那种心灵感应,赶过去。姐姐被救过过来,但是手腕却留下了一道深深地刀痕,那伤痕永远提醒着妹妹,姐姐受的那种伤害。
那天,爸爸妈妈姐姐跪在地上求她把男孩让给姐姐。
能让的是爱情吗?但这却是亲情。
从此,妹妹变成了姐姐,叫初夏。姐姐叫秋。那个男孩是诺。
妹妹到了一个遥远的城市上高中。她没想到在那里,又遇到了男孩。
妹妹曾听男孩说,他很喜欢那个城市的高中。
初夏,走出了那间咖啡厅,跟男孩相反的方向。
从此,我们只能是陌路人。
初夏说完后,我们久久还不能入睡。夜变得跟漫长了……
烟花散尽之后
天气越来越冷了。
林月站在窗口向外眺望,一片灰暗,冷雾遮盖了一切,天空显得空虚而苍白。于是,林月搓了搓手,单薄的身子紧紧地缩在厚厚的棉衣里。因为冷,林月那早起而犯困的毛病也消失了,她的神经现在是异常地紧张敏感。
上班必须提前早到。私人的公司,老板的眼睛像赶工的鞭子。
工作的好处是把思维蜷缩在固定的框架之内而不随意散漫,久而久之,神经的敏感度便集中在某一特定的区域,其它部分则开始慢慢退缩,模糊,甚至迟钝。这正是现在的林月所需要的,过去的种种,如烟花四散,回忆起来,除了几个闪耀的镜头,似乎也没留下多深刻的印象。一切都像是泡沫,破碎之后溶进水中,消失在水的苍茫水的平静里。
林月是一个经历复杂却性格单纯的女子。也许正是这种单纯的性格,使她在经过一系列的人生跌宕起伏之后,还能平静生活。
林月十五岁时,有一个看相的人对她说,她将来会有贵人相助。于是,林月深信不疑,她对冥冥中的事情一直怀有浓厚的兴趣。
年轻的时候,她对人生有着无知无畏的探索精神,对爱情,对男人,对各种各样的生活细节,充满了乐趣和好奇。现在,这一切,对她来说似乎变淡了,她的心境开始滑向淡漠,平静。
房间空荡荡的,尽管门窗都关着,还是觉得冷清。老式的家具散发出令人沉闷的气息,黯淡的墙面出现了几个扎眼的水渍黄斑。林月本来想把窗帘和家具都换掉,但最后她觉得将就算了。从这件事上,她觉得自己跟生活妥协了。她开始变得节俭,变得担心自己的后半生的生活。
林月收拾好房间里的杂物,然后对着镜子涂口红,镜子里映出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脸容姣好而略带憔悴,有着青春岁月盛开之后的隐忍和平静。
关门。下楼。
穿过一条狭窄弯曲的小弄堂。
前面是空旷的市民广场。因为冷而人影稀少,全没了往日热闹和生机。只有风在不停地盘旋,带动地上的枯叶发出飒飒的响声。林月一出弄堂口,就感到一股风向她刮来,阻止着她向她要去的方向走去。
这时,包里的手机响了,一条短信:
昨晚的见面觉得咋样?
不咋地。林月想。回了一条:
还不太了解。
林月这几天几乎天天相亲。已经看了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有几个了,几个?几十个?只是走马观花似地眼花缭乱。昨晚是同事给她介绍的一位中年男子,经商,倒闭,目前在家。她觉得这些男人无一例外的灰暗,一个个像贫乏的空洞,她不想落入这些空洞。
有时,生活像一个大泥潭,你越挣扎,陷得越深。
林月已放弃了挣扎,正在随波逐流。以前,她与这个世界是对峙的,现在,她想在这个与自己对峙的世界中挖一条暗道,把自己埋进去。
现在,林月渴望有一份婚姻,一份稳定的生活,一个孩子。
她觉得自己开始衰老了。
林月出生在七十年代中期,她像这个时代出生的大多数人一样,刚懂事就经历了经济动荡,发财致富是这个时期的人们的梦想,林月在这种思想的熏染下,开始热衷于崇尚金钱与舒适的生活。她喜欢精致的食物,精美的饰品,喜欢追随时尚,喜欢酒吧和咖啡厅,向往城市里的小资女人的生活。但,她的家庭并不能为她提供这样的生活条件。在她二十岁时,她坐在小镇的一个柜台前做收银员,那时的她望着这个只有一横一竖两条街的小镇,幻想有朝一日能跳到大城市生活。正当她满怀希望时,一个男人闯进了她的生活,爱上她,并决定带她出去。于是,她毅然辞掉工作跟这个大她十五岁的男人走。她当时的这种毅然决然的决心,林月现在想起来还是大吃一惊。如果是现在,恐怕她会思虑再三。但当时,她除了一心要走出小镇外,再别无顾虑,毫不犹豫地辞了当时(包括现在)人们看来还不算错的工作——一份正式的工作。
林月跟着这个男人来到广州,过上了安稳富裕而甜蜜浪漫的生活,同时也学会了享受和挥霍。然而,好景不长,五年之后,他的公司被一个同行挤垮,他变成了一个负责累累的人。他不得不回他的北方老家。
而林月执意独自留在南方。
其实,那时她经有了新的恋人,一个自诩为艺术家的流浪青年。会画画,会写诗,会蹦迪,抽烟,喝酒。一付满不在乎的样子。林月发狂似的爱他。跟他过一种落拓,潇洒的生活,一直到林月用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而他是一个不会赚钱的人。
人不能为钱而活着,赚钱是一种痛苦,我不能让自己痛苦。青年艺术家对林月这样说。
林月只好自己找工作。由于没有很好的文凭,林月只能做普通底薪的工作。生活拮据,吵架不断,最后彻底分手。
之后,林月一直在南方的各大城市里流荡,感情生活多姿多彩,从一个男人的怀抱转辗到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多个男人给了她不同的感受,只是在这一切来得快去的也快的爱过之后,林月觉得自己渐渐麻木了,疼痛感也渐渐消失了。到最后,所有的男人都变成一个男人,就是带她离开小镇并给她呵护的这个男人。这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当时她太年轻,轻易就放弃了。
晚上,下班回来,林月换上一套粉色的居家衣裤。一个人,在厨房的昏黄灯光下,为自己烧饭烧菜。她似乎已经习惯了独处,欢响和热闹没有了,自从从何总的豪宅搬出来后,就一直独自住在这个小城市里,颇有归隐的味道。
这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城市,有明清时代的古建筑。雕花木屋,石板路,拱桥。也有现代的高楼小区,商业街。这里既有古老的文化沉淀,也有现代的商业模式。由于土地富饶,人口不多,一切显得平和,安详而知足。
现在是冬天,满街的落叶被风吹得飘飘洒洒,在昏暗的天空的忖托下,像一只只翻飞的蝴蝶,悠然自得。
多像枯叶蝶啊!
林月感叹——
今天,林月的客户,一位信佛的老太太送给林月一本有关佛经的书,在以往,林月是不会看这类书的,但今天,她竟鬼使神差地带回了家。吃完晚饭,林月拿出一张表格,是有关她的养老保险的,仔细填写,发现自己竟然搞不清自己以往的历史,多少年没写过这类表格了,叹气。写完后粘上自己的照片。放在桌子一边。然后,翻出佛经。没忘先去洗手,好像是听家乡的老人说的。
林月一本正经地看起了经书。
夜色越来越浓,窗外寒风呼啸。窗内,一盏温暖的灯映着一个并不年轻的女子的侧脸。夜色中,女子身上带着某种若隐若现的沧桑和轻烟一样的落寞。
手机响,是何总的电话,林月毅然关掉。
夜渐渐地深了,夜色浓厚,覆盖了所有人的梦。
未经证实的花事了
变心
在确定你离开的那一天
我打开字典开始查什么是厌倦
在第两百三十七页斤字部九画的那一面
我只查到两个字新鲜
——方文山
一、【全部是时间的工具】
机场。
飞机,用速度将千里之远拉进在数小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