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看了这信,很羡慕人家的臣民。政府的存在,纯粹就是为臣民利益服务的。政府听臣民的话,臣民相信政府的能力,很和谐啊。
民意汹汹之下,10月1日,英国内阁召开会议,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之后,终于决定派遣一支舰队到中国海去。同天,伦敦98家商人集体上书,要求政府表明意图,早定决策。这封上书中,认定广东官方太过凶狠,侵犯了英人的人权:“在以前一切的断绝通商关系中,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地对英侨如此普遍地肆行蛮横侵犯人权。”
我晕,天朝知道啥是人权啊。天朝只有皇权,还有官本位,跟天朝讲人权,纯粹是扯淡!
10月3日,布莱克本(Blackburm)城的商人也要求政府“采取迅速而果断的措施”。
10月4日,利兹市市长詹姆士·郝德佛斯(James Hordforth)带头在该市70多家公司与商人致巴麦尊外相的呈文上签字,向政府陈述:“在我们这区域所制造的毛织品,畅销于中国市场,数量颇为不小。这笔生意已经由于广州的事件而陷于停顿,假使这停顿延长下去,势必使工厂货无销路,造成严重的痛苦……希望政府采取有效方法,来保护我们现在的利益,并且为将来建立较为巩固的、永久的通商关系。”
你看人家这市长当的!
同日,利物浦东印度中国协会54家商人也给巴麦尊提交了呈文,他们向政府提议:“从过去中国方面对我方的妥协提议所采取的侮辱的、轻视的态度的经验看来,一切满意的解决是没有任何希望的,除非英政府的代表,能有强有力的支持,才能保障中国政府给予一个客气的迎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37-639页)
10月8日,卜赖克卜恩市34家工商业者联合致函巴麦尊,希望政府“采取断然的处置,强有力的手段,使英人遭受的侮辱,得以伸雪,所遭受的损失,得到赔偿。并将今后的对华关系,置于较以前更稳固的基础上,使商人等更有保障”。(《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39页)
10月10日,布利斯特经营茶叶贸易的商人也致巴麦尊呈文。呈文中,他们首先交待,他们从没贩卖过鸦片,只做茶叶生意,从1834年以来,他们已向政府交纳100万镑的税金。第二,他们批评政府所设立的对华商务监督一职,从1834年以来,已花去纳税人的钱大约10万英镑,但商人并没有受到其任何实益。驻华商务监督不但自身受到广东督抚轻视和无礼,而且也无力保护在华英商免受中国政府的虐待与掠夺。由此他们置疑驻华监督的职权何在。第三,申明从中国进口茶叶对增加英国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性,每年给英国政府带来总数达300万镑的财政收入。第四,谴责鸦片贸易,认为鸦片贸易让他们的茶叶贸易遭受很大的危险。广东地方政府的顽固、腐败和傲慢让茶叶贸易遭受威胁,来华的不法贩子们日渐增多,无视法律,无法无天。第五,要求政府保护他们的合法的茶叶贸易。
茶商的声音更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多么正义,多么理性,对政府意见又多么地大啊!
10月18日,在近300家工商者的忽悠下,巴麦尊终于发出了他的第十五号训令,告诉义律,英国海军将于1840年3月到达中国海面,可能还有少量陆军。
11月2日,伦敦东印度与中国协会主席拉本德等人以书信形式向巴麦尊递交了呈文。在这份呈文中,他们谈了鸦片贸易,谈了中英关系面临的困难,更谈了战争的理由、战争的目的、兵力的投入等。这份呈文应该是具有代表性的。如果说英国政府是民意政府的话,那么这份呈文就是一份完整的民意表达。为了说清楚英国此时的民意,咱们就得罗嗦一下了,详细列举一下这份民意清单吧。希望诸位能从这份清单中发现一些大清商民没有的东西。
一、关于鸦片贸易:
1、鸦片贸易是经英国政府最高当局批准的,“对于直接间接经营鸦片贸易的商人们,加以辱骂,是极不公道的”。
2、对于中国政府,鸦片贸易在条文上是违法的,但是“广州当局,上至总督,下至税吏,都与这种贸易有关”。
3、我们并不主张无视中国政府的正式抗议而继续进行鸦片贸易。假设中国人坚持禁烟,那么英国商人便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英国政府不得为此种违法商人提供保护。
4、鸦片输入,造成中国白银外流。国家不能增加税收,只便宜了少数政府官吏。这是中国政府禁烟的原因之一。
5、假定鸦片贸易永远不能变为合法,那些冒险商人得自己为自己负责,政府不能对他们加以保护,因为我们还有其他的贸易——英国的制造品与五金,很有发展前途。
6、茶叶已成了全英国人口的日用必需品。原先我们用鸦片或用从别国挣来的钱来购买它,但是随着我们工业品的物美价廉,它们必定会畅销中国。所以希望政府保护。
看这六个意思,人家鸦片商们好像不是坏蛋啊!
二、关于中英关系面临的困难:
中英关系,若能以欧洲原则为基础就好了。“但是中国人以优越种族自居,卑视英人,因此对在华的外侨,屡加侮辱。再者,大多数的欧洲国家,都准许外侨居住,如果他们遵守法律,皆予以保护。但中国以为外侨居住中国,是中国格外施恩,不准外侨与中国人自由往来,只片面地要求外侨遵守中国法律,但并不予以相互的利益。对于外侨的商业以及社会家庭的活动,都横加干涉,极为专制。我们知道两种制度之间的区别,如此之大,是不易妥协的。”
一句话,与中国这样一个半野蛮的专制国家打交道,气死人没商量!
三、关于中英之间的困难局面如何解决,他们建议,政府可以考虑动武。他们认为,动武有很大的成绩,无论如何,得试试动武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1、商务监督忍受不了侮辱,必定要离开中国。
2、英商在中国遭受歧视,被看成劣种人,高贵的人必不愿在中国做生意,对华贸易必定沦为走私,甚至海盗。英商必以走私对待排斥,以沿海抢掠来补偿中国对其财产的没收。
3、英国没有其他办法,要么屈服,要么动武。
4、整个对华贸易史上,中英的冲突并不是鸦片。虽然它早已遭至物议,但仅是在白银外流严重之后才成了首要的问题。纵观整个对华贸易史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屈服只有使危机加深,只有武力,才能强迫中国让步,否则两广总督将永远是专制的,不公道的。
四、关于战争目的:
1、必须要求中国为侮辱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一事道歉。只有不轻易放过这种侮辱与侵略,才能使中国对我们尊敬。
2、必须要求中国赔偿鸦片损失。因为这些鸦片不是英商走私时被他们收获的,而是拿驻华商务监督与英商们(不管他们是不是鸦片商)的性命来威胁,尊驻华商务监督之命,大家被迫交上去的。
3、战争之后,政府应与中国签订一个条约,内容如下:
1)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扬子江。
2)英商须有与本地华人直接交易之权,反对只与行商交易。
3)在华经营合法贸易的英商,中国政府与官吏不得视为低贱之人。中国政府应当让他们自由地在家庭与社交方面遵照欧洲的习惯,拥有住所,妻子同居。中国当依法保护,不得横加欺侮。
4)出入口关税,应由中英协定,以后非经双方同意,不得更改。
5)英国驻华商务监督系英女王的代表,应准与中国皇帝大臣,以及地方当局直接交涉,并准予居住北京或者其他商埠以保护英侨,管理商业。
6)在华英侨,如违反中国法律,只准将其个人处罚,不得良莠不分,混为一谈。
7)如中国不愿开辟商埠,应将一岛让与英国(用购卖或其他方式),英国可在岛上建立商馆。
五、关于兵力投入:
1艘英国海军最大的战舰,用来吓唬中国人(载兵400人),让他们知道英国人不是好惹的;
1艘二等军舰(载兵300人);
2艘一等巡洋舰(载兵各120人总计240人);
2艘载炮28门的巡洋舰(载兵各80人总计160人);
2艘小巡洋帆舰(载兵各20人总计40人);
2艘较大的轮船(载兵各100人总计200人);
8艘600吨级的运输船(载兵各150人共计1200人);
2艘小铁甲火轮船。
水兵共计2540人,最大的那个主力舰还可顺便运送3960人的陆战队。如此,水陆兵合计6500人。
看了这份兵力投入单子,替天朝悲哀,堂堂的天朝,就要栽在这区区几千人的队伍手中了。货真价实的较量就要开始了,较量的结果:不在人数而在人心;不在天朝以德治天下的羊头幌子而在体制的优劣。至于器物层面的优势——英国船坚炮利,也被林则徐“英人一仆便再也爬不起来、不善陆战”的夷情汇报给掩盖了!
除此之外,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商人团体替政府考虑得真周到。他们不但考虑到军队出发时煤的装运和食物的储存,还考虑到,这支部队必需开到北京附近。如果北京的皇帝同意了我们的要求,就不必打仗了。如果不同意,就封锁沿海,并在沿岸占据一二个岛屿。打得北京皇帝服劲了,我们就要求赔偿与自由通商,得到目的后,可以把占领的岛屿归还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