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用兵运筹帷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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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历代军制(3)

兵役制度

西晋承魏制,仍实行世兵制。军户是当时国家军队的主要兵源。在一般情况下,国家是明令禁止募兵的。如晋武帝特允马隆募勇士平凉州,当时的公卿大臣认为:六军既众,州郡兵多,不宜另行招募以乱常典。西晋末年,“八王之乱”发生后,各地的军将领为扩大势力和补充损失,也曾实行募兵。如石超在荣,荀唏在高平,张云在洛阳,都曾进行过招募,但这都属权宜之计,并非常制。

东晋时也实行世兵制。但由于西晋灭亡时,中军已被歼,中原地区又落入少数民族之手。仅靠原来江南的部分外军和南迁流民的少量军户,已无法组建和扩充国家的军队,这就需要增编一部分军户。当时的江南,地广人稀,大小门阀士族,又控制着大量私家奴客,奴客在当时均注入主人的家籍,不属于国家的编户,故不服兵役。在这种情况下,东晋政府采取了如下几种措施来扩充军户:一是搜简逃户和隐户,如毛琚为淮南太守,曾于海陵之青浦搜捕逃赋入湖泽的人民近万家,以补兵户;二是用放免奴客的办法来扩充军户。永嘉之乱后,中原的民户逃至江南者,许多人已变成士族豪强的奴僮、佃客。这部分奴客,因原属国家的编户齐民,与国家允许私家占有的奴客有别,为了扩充军户,国家有时发布免奴为客令,先将其放免,然后编入军户。如晋元帝司马睿就曾下令:“免中州良人遭难为扬州诸郡僮客者,以备征役。”安帝时,司马元显发东南沿海诸郡免奴为客者为兵等。这种作法,不仅触犯了大族的利益,也引起了那些被放免而成为军户者的反抗。因为东晋的军户身份低下,所以,发布免奴为客令,有时会引起社会骚动。最后一种办法是使罪犯为兵。上述几种方式虽然补充了一部分军户,但一者数量有限,二者这些新增的军户素质太差,所以,仍然满足不了政府扩充军队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募兵制应运而生,并得到国家的允许。如祖逖北伐时,司马睿仅授于他一些粮秣,兵力则命其自行招募。到东晋后期,募兵已成为重要的兵源之一。国家的主力部队,大都靠招募而来。如著名的北府兵,就是由募兵组成的。

两晋时,也偶尔实行征兵制。如晋武帝伐吴,曾强征民户为兵;西晋末年怀帝时,裴盾在徐州征发民户为兵;东晋康帝时,庚翼在武昌征发六州民户为兵等。不过,这些都是为应急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在一般情况下,两晋是很少实行征兵制的。

十六国军制

十六国的军事领导系统,呈现出复杂的情况,既有对魏晋制度的承袭,又保留了一些少数民族的传统制度,而且,在各政权的建立过程中,前期同后期的制度,也发生了不少变化。总的情况是:前期的诸胡政权和每一个胡族政权的前期,大都实行胡汉分治政策,在政权组织上,一国设置两套班子,分府办公,各行其事,总统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或皇帝。这种组织形式表现在军事统御系统上,就是单于台同都督中外诸军事并设,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二者逐渐合而为一。由于各个民族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或者说文化起点不同,由分治到合治的转化进程也不尽一致,有的很快就完成了这种转变,有的转变则较迟缓,有的甚至尚未完成转变即行垮台。但总的趋势是由分治到合治。在实行胡汉分治时,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大都称王或称帝,也是最高军事统帅,同时又保留了大单于的称号,以表明他们仍是少数民族的最高首领。如汉国的刘渊、后赵的石勒、前燕的姚苌、西秦的乞伏国仁、南凉的秃发乌孤和大夏赫连勃勃等。在帝王和大单于之下,既按照汉族的制度,设置一套与魏晋基本相同的官职,如三公、诸卿、尚书以及各种名号的将军,以协助最高统治者处理国家的军、民、财、刑等事务,同时又设置了单于元辅或左、右辅,专门处理少数民族的事务。在地方上,对汉族地区,一般仍实行州、郡、县制,设刺史、太守和县令长等主民政,设都督、将军、校尉等专管军事。对少数民族地区,则按照他们的传统习惯,实行部落同政权相结合的设置,设城主、镇将、都护、部大(部大人的简称)、都大(都大人的简称)等进行统治。上述组织形式,在诸胡政权建国的初期,是比较普遍的。此后,随着各民族汉化程度的加深,他们的政权组织及军事指挥系统便开始变化,这一过程,大体上是分两步走的。第一步,使宗统服从于君统,族权服从于政权。其主要表现是将大单于的地位降于皇帝之下,改由皇太子或皇太弟充任,而且这时的大单于也已不只是少数民族的首领,而且是国家的执政官,为了明确其身份地位和职权范围,往往在大单于称号的前后,加上一些汉族执政官的职称。如刘渊命其子刘聪为大司马、大单于、录尚书事,刘聪命其子刘粲为领相国、大单于等。这种称号本身就表明,胡汉两种制度,已出现了合二为一的倾向。第二步,便是索性取消大单于的称号,完全采用汉族的官制。从军事领导系统来说,各国差不多都设置了都督中外诸军事,是为皇帝之下的最高军事统帅。另外,还设置丁许多不同品位的将军,分统中外诸军。如大将军、秦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中军将军、抚军将军,以及凹征、四镇、四安、四平将军等。不过,这些将军,许多都属官阶而非官职,将军的称号,仅表示其军官的身份和等级,而不一定统军。在当时,真正具有实职的统军将领,一般都要由皇帝特命差遣,在官号中加上都督诸军事、监诸军、督诸军的职称以及使持节、持节、假节的称号。前者表明其权限的范围,后者表明其权力的轻重。其中,以便持节都督诸军的权力最大,持节监诸军次之,假节督诸军又次之。这些,与魏晋之制并无多少差别。唯都督中外诸军事、都督中军、都督禁军和都督数州诸军事等高级统军将领,一般要由本民族、特别是皇族的皇室子弟担任。也有个别汉化程度较深的政权,任命汉族的官吏担任重要军职。如前秦苻坚就曾以汉人王猛任都督中外诸军事,但这毕竟是特例,而非常制。

十六国时期的许多国家,在州一级政权中,也仿照魏晋之制,实行军政长官互兼的制度,任命驻在各军事要地的统军将领,兼任所在州的刺史,或给刺史加上持节都督的职称,兼统军事。他们所领的军队,在制度上属于中央军的外军,应听从皇帝和中央的都督中外诸军事调遣。但是实际上,由于担任地方军职者,非皇族子弟,就是创业的元勋,或是带兵投靠的少数民族首领,他们往往视所统的军队为私人武装,不听从中央的调遣,甚至闹独立性。这种制度,实是造成诸胡政权经常发生分裂的重要原因。

州以下政权的演化过程,与中央相比,显然要缓慢得多。整个十六国时期,郡县制并没有推行于全国,许多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仍普遍实行着政权同族权合一的制度,城主、镇将、渠帅、豪酋、大人的称号,均予以保留。他们既是少数民族的首领,又是当地的军政长官。

十六国时期的几个主要政权的创立者,大都是北方以游牧为主的少数民族。弓马骑射,是其专长。他们在建立政权前的部落兵时期,一般只有单一的骑兵,后来随着战争的扩大,在逐鹿中原时,需要攻城掠地,仅靠骑兵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于是步兵便逐渐发展起来,成为陆军中的重要力量,且在数量上超过了骑兵。不过从战斗力和在战争中所起的作用来说,骑兵始终占居着主要地位,这从当时的不少战例中可以反映出来。永嘉二年(308),刘渊遣刘聪、王弥、刘曜等率精骑5万进攻洛阳,另派呼延翼率步卒继之,将晋军打败,显然骑兵是进攻的主力。后赵的石虎同鲜卑族的郁粥在离石交战,只动用了3万骑兵,而无其它军种参加。秦晋淝水之战,苻坚动用骑兵达27万。足见当时各国的骑兵,不仅数量相当强大,而且经常作为战斗的主力。

十六国时期,也出现过动用舟师作战的记载,但当时的诸政权,并没能建立起独立的水军。如后赵的石虎攻辽河流域的鲜卑段氏,“以桃豹为横海将军,王华为渡辽将军,统舟师十万出漂渝津”。但这并不能说明后赵有一支单独编制、自成体系的水军,实际上这里的舟师,只不过是用陆军参加水战而已。正由于缺乏训练有素的水手,结果“船夫十七万,为水所没、猛兽所害,三分而一。”再如,东晋将领诸葛攸率水陆3万人讨伐前燕的慕容儁,慕容儁的应战部队只有慕容评和傅颜统领的5万步骑,而并无水师出战。苻坚淝水之战中,虽用船只从水路运送了大量的兵马粮秣,但部队中并无水军的建制。

十六国时期,几个主要政权的兵力总数,前后赵大约在30万左右,前蒸有40万,前秦的兵力,最多时可能达到60万左右。这些数字,看起来很大,但由于当时各国的实力经常变动,地方势力也时强时弱,时叛时服,所以,前述的数字,并不精确。不过据此可以看出,这几个政权的军事力量还是相当强大的。

诸胡政权的军队编制,既沿袭了魏晋的一些制度,也有自己的特点。魏晋时代,军队有中、外军之分;十六国时期,由于战争连年不止,疆域又经常变化,所以中外军的界限,往往不是以军队的驻地为区分标准,而是以同皇帝的亲疏关系和统御系统来区分。大体的情况是:凡以本部族兵为主组成的部队,都属中军。其中一部分由皇帝亲自领导和指挥,称禁卫军,他们多属皇族的本部族成员,是皇帝的亲军,名称有左右卫、左右禁、羽林骑、亲御郎等。另外,守卫太子东宫的卫士,也属禁卫军,名曰东宫卫士或高力。禁卫军的任务是,平时护卫宫室,充当皇帝和太子的侍卫,战时则跟随皇帝出征。有时朝廷也抽调一部分禁卫军,由皇帝的亲信统领。如前秦主苻坚,曾派骠骑将军张蚝率羽林骑五千戍并州。禁卫军的地位比一般士兵高。后赵的禁卫军被任为龙腾中郎,前秦拜为羽林骑,都是军官待遇。禁卫军是经过专门筛选的,战斗力极强,是中军的精华,他们掌握在最高统治者手中,对稳定政局具有重要作用。禁卫军以外的中军,也负有保卫京师的任务,由都督中军、中军将军、卫将军等统领。这些职务,多由宗室大臣或皇帝的亲信担任。

外军,也属中央军,为中央的派出部队,由中央委派到各地的持节都督或城主、镇将、护军等统领。他们由于长驻于外地,有机会招兵买马,筑城修堡,发展个人的势力,遇到机会,就有可能变成割据一方的力量。

仅次于外军的是州郡兵。州郡兵本届地方武装力量,由州刺史或郡太守统领,以维持地方治安为要务,有时也应调出征。

私人武装力量强盛,是这一时期的重要特点。兴起于东汉末年的豪强势力,在西晋的“八王之乱”后,有了迅速的发展,到了十六国时期,更出现了坞堡林立的局面。凡有势力的地方豪强,无不结堡自卫,每个坞堡主,都有数量不等的部曲,家兵。因政局****,各政权无力控制,有些坞堡就变成一种具有半独立性的军事实体,能直接参与军事斗争。如淝水之战后,苻坚的力量孤弱,时关中诸壁垒3000余所,皆遣兵负粮以助苻坚。西晋末年,地处长江以北,黄河以南的徐、兖一带,坞堡林立,各不相属。后来祖逖北伐时,曾依靠当地的坞堡主共抗北方的石勒,屡屡取胜,说明其军事力量也相当可观。当这些坞堡主归服于某个政权后,往往被任命为地方行政长官或统军将领,原有的私人部曲,仍归其统领,但已纳入国家的军事系统,变成外军。

十六国时期的诸胡,尽管进入中原的时间有前有后,各民族的社会发展阶段也不尽一致,但从社会结构上说,大都还保留着部落组织。落为近亲家族,也称邑落,是社会的基层组织,落上为部,每部所统的落数量不等,大者以千计,小者以百数。部的首领称大人、渠帅、酋长等,落的首领称为小帅。部落的首领,原来由推举产生,进驻中原后,已演变为世袭贵族。与这种社会结构相适应,在部落内部,实行部落兵制,全族皆兵,凡成年男子,都是战斗员,也是生产者,战时打仗,平时生产,亦兵亦农(或牧),耕战合一,军械粮秣,自行筹措。当时诸胡的首领,大都是依靠这些部落兵起家的,当他们建立了政权后,大都实行胡汉分治政策,政权的组成,是以本民族为主体的,与此相应,国家的军队,也实行胡汉分将制度。原来本族的部落兵,组成中军,由本族的将领统帅,成为国家军事力量的主干。从外表上看,这时的中军,与部落兵似乎没有多大的差别,但在性质上,已演化成国家的职业常备军。中军的家属随军,分住于各营,称为营户。屯驻于外地各军镇的外军,其家属也随军,称为镇户。外军虽不完全是由本族人充当,但在胡汉分将制下,居住于同一军事据点或统属于同一军将的,基本上属于同一个民族。营户和镇户,是中外军的主要兵源,他们既是兵,又是民,户籍单独编制,不归郡县管理,而隶属于军将。军将既是他们的军事统帅,又是他们的行政长官。营户、镇户的成年男子,均是终身为兵,而且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可见这些营户和镇户,兼有少数民族部落兵制和魏晋以来的世兵制的双重性质。这是当时兵役制度的一大特点。

十六国诸胡政权的兵源,除营户和镇户之外,还有招募、强征和收降而来的。

用招募的办法来扩大兵源,当时比较普遍。招募的对象,主要是民户。民户虽大部分是汉人,但也有包括身居内地、汉化程度较深的少数民族在内。如前燕的慕容帏统治时期,因嫌军将领属的营户太多,影响生产,曾下令:诸军营户,悉罢军封,出户20余万。这些被“出”的户,就变成了民户。后燕慕容宝也曾“校阅户口,罢诸军营,分属郡县”。这些记载说明,招募的士卒,并不都是汉人。

征兵是在紧急情况下临时实行的,不属于常制。大战来临,国家感到常备军不足,就下令征兵。如后赵石虎在准备进攻前燕时,就曾下令在司、冀、青、徐、幽、并、雍诸州征兵,规定家有五丁者取三,四丁者取二。前秦苻坚在淝水之战前也曾下令征兵。被征的士兵,服役期限的长短,根据战争的需要而定,并无定制,一般的情况是战争一结束,即令复员返乡。这种征兵办法,带有强制性质,与正规的义务兵役制下的征兵制有别。

收编其它军事力量,特别是中原地区的坞堡力量,也是这一时期的兵源之一。如《晋书·石勒载记》称:乌桓张伏利度随石勒降于刘渊后,刘渊以其众归石勒统领。同书又载:“元海命(石)勒与刘零、闫熙等七将率众三万寇魏郡、顿丘诸垒壁,多陷之……简强壮五万为军士。”由此可见,这些政权通过收降,也获得了大批的兵员。

南朝军制

军队体制

南朝军队体制,主要分为中军、外军两部分。

中军又称内军。南朝中军以六军为主,即领军、护军、左卫、右卫、骁骑、游击六将军所统军队。此外,有左、右、前、后四将军,称为四军。宋武帝刘裕曾恢复屯骑、步兵(梁为步骑)、越骑、长水、射声五校尉所统军队,以扩大宿卫宫城及京都的兵力。还有虎贲中郎将、冗从仆射、羽林监所统军队,谓之三将。萧梁曾改骁骑将军为云骑将军、游击将军为游骑将军,另置左、右骁骑将军,左、右游击将军,位在云骑、游骑将军之上。上述诸军皆为中军,但六军是中军主力。中军中的左、右卫宿卫宫阙,其余众军平时保卫京师,战时出兵征讨。宋武帝曾下令:“有征讨悉配以台见军队,行还复旧。”所谓“台见军队”,主要是指中军。南朝中军兵力总数不见记载,但从多次出兵数量看,最多当不过10万人左右。南朝中军实力远不如魏晋中军,甚至不如南朝某些大州都督所拥有的兵力,这也正是南朝内轻外重政治军事形势的特点。

六军中的领军将军,是中军首领,资历名望轻些的为中领军。史称:“领军将军一人,掌内军。”齐、梁、陈各代大体如此。领军将军权力很大,南朝人称其为“端戎”。

南朝太子东宫宿卫兵,由太子左卫率、太子右卫率所统兵。刘裕曾增置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共21人,太子虎贲中郎将10人,殿中将军10人,他们或领兵,或为太子身边的高级侍从武官,以加强东宫防卫,保卫皇位合法的继承人。宋代东宫宿卫兵数量多时有万余人。东宫设太子詹事,职比尚书令和领军将军,总管东宫军政,统率东宫宿卫兵。宋世曾规定,东官兵不得入台城。东官兵由太子直接掌管,不隶领军。但朝廷有事出征,可以征调。

南朝外军,即各地都督所统军队及地方州郡兵。沿东晋旧制,南朝都督几乎遍布于全国,扬、南徐、南兖、徐、兖、青、冀、豫、荆、江、湘、雍、梁、秦、交、广、益、司等州都曾置都督。南朝都督所辖少则一、二州,多则八、九州,最多者至十六州。凡都督皆领兵,有些都督拥有军队数量十分可观,所以当时人说:“群蕃岳峙,锐卒精旅,动有万数。”南朝都督皆兼任刺史,既总数州军事,又总民政,独揽一方大权。各地都督军队总数当为中军数的若干倍,有时某一都督统兵多者,也可超过中军数。南朝外军兵力除布防在与北朝接壤的沿边镇戍外,内地主要分布在荆、扬、南徐等州。荆州驻扎重兵,以接应南北争夺的襄樊前线,扬、南徐二州为京都两翼,其雄厚兵力则为拱卫首都建康。南朝都督由中央任命,君主当然有对其征召调遣的权力,对他们也还有一些具体的限制。如宋孝武帝大明(457—464)年间,曾命令。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都督概兼刺史,这自然是对都督的限制。但南朝某些都督军队实力既超过中军,又独擅一方军政大权,完全有条件抗命不遵,乃至起兵谋叛。南朝齐、梁两代开国君主都是凭借方镇军队起事,夺得皇帝宝座的。

中央以六军中的护军将军总统都督外军,资历名望较轻的为中护军。史称:“护军将军一人,掌外军。”又说:“今护军总方伯。”因此,护军将军权力也很大,当时谓之“总戎一。但中央对外军的调遣,一般通过皇帝下诏,而护军将军直接指挥都督军队的记载不甚明显。”

州郡兵是州、郡所领军队,属地方军。南朝时期,州、郡皆有兵。宋初,北魏犯境,弘农郡太守窦应明曾率郡兵500人参与抵抗。宋元嘉末,孝武帝亦曾令州郡“并出兵”讨伐叛逆。南齐时,曾发南康、庐陵、始兴郡兵征交州。各州、郡根据大小领兵不等。州、郡无权擅自出兵,受所隶都督节制,有战事时直接听命于中央。

南朝中外诸军的领导权总归于皇帝。征发调遣时,皇帝颁诏,尚书下符。南朝尚书八座中有五兵尚书一人,专总兵事。尚书诸曹郎中有中兵、外兵等曹。宋代虽曾一度废五兵尚书,但中兵、外兵曹郎仍设置。中军、外军、东官兵,中央都有权调遣。南朝除皇帝而外,总领中外一切军队的职位,叫都督中外诸军事,凡任此职的可以调遣中外各军。南朝开国之君,都曾在前朝任此职务,因而凭借军权争得皇位。

兵役制度

南朝通行的兵役制度是世兵制、征兵制和募兵制并用。南朝世兵称为军户,仍与普通民户分立户籍,军府统辖,军户不经放免,子弟要世代为兵。但由于长期的战争消耗、士兵逃亡、私家分割等原因,南朝世兵的数量日渐减少。再者,由于军户的低贱身份,使其战斗力日见低落。世兵数量的减少和战斗力的低下,反映了南朝世兵制的衰落。因此,南朝兵士来源不得不以征兵与募兵进行补充。征兵即征发民丁为兵。南朝曾多次征发民兵,如宋元嘉末北伐,曾以兵力不足,征发南兖州“三五民丁”。所谓“三五民丁”,即户有三丁者,出一人为兵;户有五丁者,出二人为兵。所征民丁接到命令10日后,就要到指定地点集合。南齐时,齐武帝也曾发扬、徐二州民丁为兵。南朝的征兵,不是经常性的制度,仅在有重大战事时临时征发。征平民为兵,常为临战应急。因未经训练,军纪和战斗力极差,所以他们在军队中并不占有主要地位。南朝军队的主要兵源来自招募。募兵时多招募有军事技艺的劲勇为兵,战斗力强。这是维持军队数量,尤其是维持军队战斗力的可靠途径。南朝募兵极为盛行,内外军队大多由招募者组成。如宋元嘉末与北魏大战前,就曾招募“天下弩手,不问所从,若有马步众艺武力之士应科者,皆加厚赏”。宋明帝即位时,四方反叛,曾派人募江西楚人,得“快射手八百”。南齐时,防戍北边与北魏对垒的军队,多为募兵组成,对外用兵,也多用募兵,永明年间,因北魏声言南下,齐武帝曾“广设召募”。梁、陈也都是以募兵为军队主力,其开国之君梁武帝、陈武帝都以募兵起事。南朝各代方镇所统的大量军队,大都是靠召集宗族乡里或流亡农民组成的。总之,南朝时期,募兵是军队的主要来源,通过招募集兵是最重要、最流行的方式。募兵不是终身为兵,应募为兵者,在一定期限后,就可以免除当兵的义务,因而兵士身份地位提高了,其战斗力也增强了。

军队的兵种

南朝军队有水军、步兵、骑兵等兵种。南朝的地理特点是江河湖泊星罗棋布,又曾先后以黄河、淮水、长江为守,因而南朝水军极为发达、南朝各代出兵,或以舟师为主,或必辅以舟师。如宋元嘉末,与北魏大战,太子刘劭总统水军,当时沿江战船相接,达六、七百里之远。梁代平定侯景之乱,荆州水师起了重要作用。陈宣帝在位时,平西将军、郢州刺史鲁广达曾领舟师4万,进驻江夏。南朝水师战船种类很多,见于史籍记载的,大船有金翅、青龙、平虏、楼舰等名称,大舰上置重楼,高达10余丈。此外,又有蒙冲、斗舰,梁徐世谱又创制拍舰、火舫、水车,这些船大多用于攻坚陷阵,如拍舰,上装以拍竿,可以拍碎敌人船具。拍竿本是舰用重型兵器,出现于东晋初,称“桔槔”,至南朝始称“拍竿”。蒙冲,专用于冲锋,划船者和战士皆在船仓内,刘裕征后秦时曾用此类船。火舫,是在船上装以火攻之具,战斗时焚烧敌人舟舰。梁朝侯景军中有一种“舟乌舟了”快艇,配160桨,“去来趣袭,捷过风电”。南朝除水军为主要兵种外,步兵地位也很重要,宿卫守边,攻伐征战,都主要由步兵担任。骑兵在古代战争中战斗力最强,南朝也拥有骑兵,但因其地理环境特点,骑兵远不如水军与步兵发达。南朝虽也常以骑兵出战,如宋元嘉七年(430),就曾命骁骑将军段宏率8000精骑,随到彦之北伐。齐、梁、陈等朝也常以步骑配合出战,但从总体上看,南朝骑兵不甚发达。所以,刘宋元嘉末北伐,太子步兵校尉沈庆之分析南北双方军事形势时说:“我步彼骑,其势不敌。”说明南朝军队脱离了适宜水军的南方地理环境后,就要以步兵为主了。

军队编制

南朝军队编制的最高一级单位是军,军有军主、军副,负责指挥全军。军的基本兵力有多少,史无明文,根据一些史料推测,一军大约有兵2000余人。军以下的单位是队,队有队主、队副,负责指挥全队,一队拥有的兵力,也没有明确记载。但宋武帝刘裕进军讨刘毅,攻破江陵时,“大城内,(刘)毅凡有八队,带甲千余”,又金城(内城)内“尤有六队千余人”。据此推测,则每队大约拥有兵力200人左右。队以下有幢,幢有幢主、幢副,指挥全幢。一幢兵100人,幢主相当于曹魏时的都伯。幢以下又有什、伍,五人为伍,二伍为什,伍有伍长,什有什长。南朝军队的基本编制由上至下依次是军、队、幢、什、伍。

军队训练

南朝各代比较重视中军的训练。刘宋元嘉二十五年(448年),专修宣武场,以操练步兵骑兵。其后,宋孝武帝又在玄武湖大阅水师。南朝各代皇帝都在宣武场讲武,训练步兵、骑兵,在玄武湖训练水师。讲武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平时训练军队,战时便于指挥战斗。另一方面,也是炫耀武力,宣扬国威。

后勤制度

南朝的军事后勤工作,由中央设专门部门管理。制造弓弩枪槊铠甲等兵器战具诸事,由尚书库部郎负责,具体由少府、尚方、东冶等部门制作。南朝中央设南、北二武库,兵器制好以后,入武库储存,由尚书库部郎掌管。建造战船,装配水师等军,则由都水使者、尚书水部郎负责。军队粮食衣着供应,由度支尚书主管。关于外军后勤供给,各地都督府下也有武库、粮仓等后勤设施。军队出征时,由武库配给兵器甲仗。如刘宋元嘉三十年(453),太子刘劭谋反,将原来发给诸王及各处的兵仗,全部收存武库。刘宋末年,桂阳王休范谋反,形势危急,来不及发放兵器,开南、北二武库命将士自取。萧梁天监四年(505)北伐,主帅萧宏为梁武帝之弟,库部发给的兵仗全为精品,因而军容甚整。军队出征时,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专派吏、民运送军粮兵器等辎重。兵士出征之后,尚书省还要按期供应兵器、战具、粮食等军资。或从京师运送,或命令各州郡运送。当时交通不便,在战争中后勤辎重供应较为艰难,因而对战争的成败影响巨大。

北朝军制

北魏军制

1.军队体制

北魏的军队由中兵,镇戍兵、州郡兵三部分组成。

中兵又称台军,是北魏军队的主力。北魏前朝,中兵多为鲜卑部落兵,当时四处征战的主要是中兵。太和年间,孝文帝仿照魏、晋、南朝改革军制,中兵称为羽林、虎贲。太和十九年(495),曾“诏选天下武勇之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以充宿卫”。次年,又“以代迁之士,皆为羽林、虎贲”。同时,以汉人充实中兵。中兵中的王室子弟称宗子,庶子兵。中兵的主要任务是宿卫京师、出征作战,但有时也戍卫地方。北魏中兵的数量很大,前期动辄以十几万人出征,太武帝于元嘉末年进攻刘宋时,出动兵力达数十万,号称百万。孝文帝时也曾以步骑30万南征,这些军队大部分都是中兵,北魏中兵的领导指挥体制前后期也有所不同。前期,中兵的指挥官有都统长、幢将、四厢大将、十二小将等名号。后期,中兵的领导指挥体制仿效汉制,设倾军将军1人,总统中兵。领军将军权势极大。孝明帝时宗室元叉为领军将军,时人说他“总握禁旅,兵皆属之”。领军将军下有左、右卫将军各1人,又有领左、右将军等职,左、右卫将军又各领武卫将军2人,以下还有各种名号武官。此外,在亦师四面设置关津,以东、西、南、北四中郎将各领中兵镇守,另设护军将军总统四中郎将,捍卫京师。

为了防备北边游牧民族的侵扰,北魏在北疆设置镇戍,派兵镇守,后来,镇戍又设置于南部边界,这些守兵即是镇戍兵。镇戌兵的主要任务是戍边守土,战时也配合中兵出击。镇设镇将,戌设戍主,统率镇戍兵,镇将的地位相当于州刺史,戍主则常由郡太守兼任。各镇戍领兵数量不等,一般说来,一镇有兵三、五千人。镇戍兵主要由鲜卑兵组成,如六镇,主要是“国之肺腑”,虽然其中也有“中原强宗子弟”,但他们也大都鲜卑化了。

州郡兵即州、郡属下的兵,主要是为防范人民反抗、维持地方治安而设置。北魏的州、郡一般都有兵,道武帝时期,就曾“制诸州各置都尉以领兵”。此后,州郡兵常受中央调遣,配合中兵出征作战。

中兵、镇戍兵、州郡兵虽各有所统,但都受中央统一调遣,最高指挥权在中央,有事由皇帝下诏,尚书省颁令,北魏尚书八座中有五兵尚书1人,主管兵事。

2.军队兵种

北魏军队主要有骑兵、步兵两个兵种。

拓跋氏本为游牧民族,长于骑射,北魏早期战士即是部落成员,因此,当时的军队全由骑兵组成。骑兵是北魏军队的传统兵种,也是构成军队的主要兵种。早在北魏建立之前,拓跋氏已有“控弦之士数十万,马百万匹”。北魏前期四处征战,皆以骑兵为主力,太武帝大举伐宋,曾以“骑士六十万”渡过淮河,逼近长江,骑兵速度快、冲击力大,机动性强,战斗力优于步兵。北魏也正是靠强大的骑兵,完成了北方的统一。

步兵也是北魏军队的主要兵种,它是在统一北方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前期步兵比重甚小,随着北魏势力的向南延伸,单一的骑兵已不适合攻城战,因而步兵很快发展起来,以后出征也多以步骑协同作战,至后期,步兵在军队中所占的比重似已超过骑兵,且相当部分是来源于军户。北魏进入中原地区以后,沿袭魏晋军户制,曾把一部分被征服的各族人民沦为军户。军户为世兵制,父兄死亡,子弟替代,其身份地位比民户卑贱。北魏末年各族人民起义后,军户制逐渐衰落下去。

3.军队编制

北魏军队的编制单位,从高至低依次是军、幢、什、伍等。最高一级单位是军,军设军主、军副,指挥全军。一军所统兵数,没有明确记载。北魏建国之初,道武帝曾设置军府,每军配兵5000人,但从史籍记载看,这不一定是北魏常制,史称:北齐军主为从七品,与戍主同品。北齐官制沿袭北魏,北魏官制也应如此。而北魏镇一般只有兵三五千人,戌之兵数则要少于镇兵数,与戍主同品的军主,似不应拥有5000之众。军以下是幢,幢有幢主、幢副,统率全幢。一幢所统兵数也没有明确记载。史载:柔然仿照北魏建军,以“百人为幢”。但《宋书·索虏传》记载:“(汝阳)城内有虏一幢,马步可五百”,则北魏一幢,兵数不止百人。幢以下应该是什、伍等传统建制。此外,北魏军队中还有队的建制,队有队主、队副等指挥官。但队似乎不是一般建制。《隋书·百官志》中记北齐军制,以军主、副,幢主、副为序列。又记军主官阶为从七品、军副为从八品、幢主为从九品,每级之间相差一品,也说明他们是序列关系。又说:北齐队仅设于太子军队和镇戍之戍主军队中,且戍主以下不再设幢。戍主本与军主同为一级。戍主下设队而不设幢。而军主下设幢而不设队,或者队即相当于幢的编制,称呼不同而已。这里北齐军队的序列系统编制,当是沿袭北魏而来。

东魏北齐军制

东魏北齐军制大体沿袭北魏,军队也分为中兵、镇戍兵、州郡兵三部分,其军队领导体制、军队编制、军兵种等都略同于北魏。但其军制也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东魏北齐所特有的夷、汉分兵制。

高欢起事之初,赖以成事的都是鲜卑或鲜卑化了的其他少数民族和汉人。后来北魏孝武帝西奔,随他人关的洛阳“六坊”鲜卑兵不过万人,其余的“六坊”鲜卑兵大都归了高欢。因此,高欢的军队主要是鲜卑兵,高欢所采取的也是以鲜卑人当兵打仗,汉人务农纳粮的作法。当时,虽也有少数汉人兵,但与鲜卑兵分开,单立一军,由汉人率领。北齐时,挑选鲜卑中勇力绝众者组成军队,称之“百保鲜卑”,又正式以汉人服兵役,仍取高欢时作法,以汉人兵单为一军。

高欢在东魏任相国时,曾于相府设内、外二曹主管兵事,内曹是骑兵曹,管中兵鲜卑兵事;外曹是步兵曹,管外兵汉兵事。北齐代魏后,相府诸司并于尚书,唯内、外二曹不废,改称外兵省,骑兵省,职掌兵事。由此也可看出,东魏时期,军队的实际领导权在相国高欢手中,北齐代魏后,军队领导权才收归中央。

西魏北周军制

西魏北周通行的是不同于魏齐的府兵制。

宇文泰赖以割据关陇的武川军团,其战士主要由改编关陇各族人民起义军而组成。加上后来随魏孝武帝入关的六坊鲜卑兵万人,西魏的总兵力至少有四五万人。但随着与东魏不断地进行战争,西魏军队的补充日渐困难,而居住于关陇的鲜卑人数本就不多,于是宇文泰征召汉人“关陇豪右”的依附人口为兵,以当地有名望的大族人物统领,为了协调胡、汉关系,密切主将与士兵的联系,提高士兵身份以加强军队战斗力,宇文泰于西魏大统十六年(550)实行府兵制。府兵制采取拓跋氏早期部落兵的形式,“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功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这是说,统兵官不论汉人还是其他族,一律赐以鲜卑部落旧姓,其所统兵亦从主帅改姓。又仿照拓跋氏早期八部之制立八柱国大将军,宇文泰在此之前已为柱国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总领军队大权,另一柱国大将军北魏宗室元欣仅挂虚名,没有实权,所以实际领兵官是六柱国,各领一军,是为六军。六柱国下,每柱国又各设二大将军,共十二大将军;每大将军下,又各设二开府,共二十四开府,是为二十四军;每开府下,又各设二仪同,共四十八仪同;以下还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领兵官。府兵的兵力配备是每仪同领兵千人,则开府领兵二千,大将军领兵四千,柱国大将军领兵八千,总兵力近五万人。府兵仍由宇文泰总统之。早期府兵包括鲜卑兵、关陇军户,“关陇豪右”所领乡兵,没有一般民户。府兵另附军籍,不编入民籍,不负担赋税,平时半月宿卫。半月训练。轮流服役,战时出征。北周武帝时,为扩大兵源,将府兵征召对象扩大至上等民户。后来又扩大至一般民户。因为府兵可以免除赋税,人们纷纷应召。因此史称“是后夏人(汉人)半为兵矣。”府兵人数急翩上升,至北周灭齐时,已拥有府兵20万人,西魏时期,府兵大权在相国宇文泰手中,因此,其时府兵虽以“禁旅”的身份出现,但领导权并不在皇帝手中。北周武帝时,改府兵军士名称为“侍官”,并将领导权收归皇帝,府兵才成为名符其实的皇帝宿卫军。

西魏北周军制的主要部分是府兵制,但府兵不是当时惟一的军队。府兵以外,还有宫廷宿卫军、镇戍兵、州郡兵等军队。

隋朝军制

中央和地方军事领导体制

隋朝军权主要集中于中央,由皇帝亲自掌握。尚书省下辖的兵部,为皇帝日常的军事代办机构。其最高长官为兵部尚书,下设兵部侍郎、职方侍郎、驾部侍郎、库部侍郎及有关人员。

开皇元年二月,隋文帝在全国设十二卫府,即左右卫,左右武卫府,左右武侯府,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和左右领军府。左右卫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左右武卫府领外军宿卫;左右武侯府掌车驾外出警卫;左右领左右府掌侍卫左右,供御兵杖;左右监门府掌宫殿门禁及守卫;左右领军府掌十二军籍帐、差科和辞讼。左右卫、左右武卫和左右武侯各置大将军1人,将军2人,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铠曹、法曹行参军各1人,行参军左右卫、左右武侯各6人,左右武卫各8人。而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和左右领军府所置官员有所不同。

十二卫府所置大将军上隶皇帝,下辖骠骑、车骑府,军士称侍官。骠骑府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副职);车骑府置车骑将军。其下又置大都督、帅都督和都督。这些军将的官号、品级承袭西魏、北周,但有所变更。如大将军降低二级,骠骑将军降低二级半,车骑将军、大都督、帅都督和都督均降低三级半。军将数量有所增加,以利于皇帝控制军队,加强中央集权。

十二卫府统禁卫兵,其任务是禁卫京都和征讨。骠骑、车骑府直接掌握府兵,屯于京城及各地要冲,拱卫首都。与十二卫府相对应的有东宫十率:左右卫率,左右宗卫率,左右虞侯,左右内率和左右监门率。

大业三年(607),炀帝改革十二府之制:左右卫改为左右翊卫;左右备身改为左右骑卫;左右武卫名称如旧;左右领军改为左右屯卫;增置左右御;左右武侯改为左右候卫。是为十二卫。又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仍承旧名,共十六府卫。

十二卫府如隋初,各置大将军1人,将军2人,总领卫府的指挥管理。他们上隶皇帝,下辖各鹰扬府(由各府原所领骠骑府、车骑府改组而成)。改左右卫所属的三卫(亲卫、勋卫、翊卫)为三侍。废止原直阁将军、直寝、奉车都尉、驸马都尉、直斋、别将、统军、军主、幢主等官。十二卫军士被冠以荣誉称号:左右卫的军士名“骁骑”;左右骁卫军士名“豹骑”;左右武卫军士名“熊渠”;左右屯卫军士名“羽林”;左右御卫军士名“射声”;左右侯卫军士名“佽飞”,总称之卫士。每府大将军以下人员基本如旧,惟增置护军4人(后改为武贲郎将,并设武牙郎将6人为副)。左右侯卫增设察非掾2人,专管纠弹之事。

东宫十率也有部分改组:左右卫率改为左右侍率;左右宗卫率改为左右武侍率;左右虞侯开府改为左右虞侯率,并置副率。左右内率降为正五品,左右监门率改为宫门将,降为正五品。

大业九年(613),置左右雄武府,隶属于左右备身府。招募百姓为骁果,置折冲、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将统领。骁果在皇帝护从军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地方,隋初推行州、县两级制。在边境及内地重要州,设总管负责该地域军事,并统一附近数州的军事管理。炀帝时改行郡、县制,在郡设都尉(正四品)、副都尉(正五品),负责一郡的兵马,与郡不相知。

军事要地置镇,设镇将、副将。上镇将从四品,中镇将及上镇的副将从五品,下镇将及中镇副将为正六品,下镇副将从六品。次于镇者置戍,设戍主及副。上戍主为正七品,中戍主及上戍副为正八品,下戍主及中戍副为正九品。要隘及交通孔道设关,置令及丞。上关令及中关令从八品,卞关令及上关丞正九品。

府兵制的改革

军人编入户籍隋文帝十分重视府兵的改革。其入宫辅政之时,便借皇帝之名恢复诸将旧姓。北魏孝文帝改制后,随着北魏政权封建化的加速,原六镇的鲜卑军户社会地位也急剧下降。当他们参加六镇起义后,又成为一些经叛变、起义而转化为新贵族将领的统治工具。他们对过去被人贱视的经历记忆犹新,向往早期部落兵的生活。于是,宇文泰等为迎合这种心理,将府兵制下的官兵关系蒙上一层部落化的色彩。命令各有功将领,分别继承为鲜卑三十六大部和九十九氏族的子孙;汉族或其他民族一律改为鲜卑姓。这种作法虽然徒具部落化的形式,但使六镇军户的地位有所改善和提高。杨坚恢复诸将旧姓,旨在恢复汉族地位,清除私兵、部族兵的遗痕,以争取广大汉族人民的同情与支持。开皇初年,又将乡兵编入府兵,其首领转为府兵将校,以削弱地方势力。灭南陈后三个月,鉴于国内形势趋于平稳,文帝下诏:除禁卫宫廷及戍边所用兵械外,民间所藏一概销毁,第二年,又诏令军人编入地方户籍,但同时又置于军府的统一管辖下。这是府兵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即由兵农分离,到逐渐合一。文帝在统一全国后罢除北击突厥、南下灭陈时的新军府,将军户变为民户,由州县管理,并与百姓一样按均田令授田,从而使均田制成为府兵制的基础。军人与土地相结合,使封建国家掌握的户口和赋税增多,军费减少,有利社会经济的发展。

鹰扬府的建立隋炀帝执政之初,根据政治需要,对府兵制又进行了重大改革。大业三年(607),改骠骑府为鹰扬府,骠骑将军为鹰扬郎将,车骑将军为鹰扬副郎将。鹰扬府置鹰扬郎将1人,鹰扬副郎将1人,各有司马及兵、仓两司。又置越骑校尉2人,掌骑士,步兵校尉2人,领步兵。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增置队副。大业五年,又改鹰扬副郎将为鹰击郎将。鹰扬府的建立,并非单纯地改变了军府名称,而是降低了将校的官品,如鹰扬郎将比骠骑将军降低一级,鹰扬副郎将降低半级。这样有利军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防止将校拥兵割据,权高震主。从隋末农民大起义来看,鹰扬府遍及全国,其府兵在镇压农民大起义及隋官起兵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府兵制

唐朝兵制,基本上承袭隋的府兵制。初期,由于战事需要而临时采取一些措施,所以变化形式较多。李渊入关建立唐政权后,为解决统一战争中所需的兵源和粮食问题,积极谋求恢复耕战兼顾的府兵制。

武德元年(618),改隋鹰扬郎将为军头。不久又改军头为骠骑将军,副手为车骑将军。设置军府,以骠骑和车骑两将军府统领。分关中为十二道,均置府。武德二年(一说三年)七月置十二军,分关内诸府隶属,取天星为名:万年道为参旗军,长安道为鼓旗军,富平道为玄戈军,醴泉道为井钺军,同州道为羽林军,华州道为骑官军,宁州道为折威军,岐州道为平道军,豳州道为招摇军,西麟州道为苑游军,泾州道为天纪军,宜州道为天节军。每军置将、副各一人,由威名素重者担任,以督耕战,由车骑将军府统率。武德六年(623),车骑将军府隶骠骑将军府,以天下大定,废十二军。七年,改骠骑将军为统军,车骑将军为别将(一说副统军),骠骑将军府与车骑将军府合为统军府。八年,复置十二军。每军设将军一人,军有坊,坊置主一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

唐太宗时,政局已趋稳定。于是,在贞观十年(636)对府兵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军府改称折冲府,统军改称折冲都尉,别将改称果毅都尉,从而使府兵制更趋完备、成熟,更有利于巩固李唐统治。

府兵的组织体制

折冲府分三等:兵员达1200人为上府,1000人为中府,800人为下府。每府置长官折冲都尉1人,副长官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长史、兵曹、别将各1人,校尉5人,旅帅10人,正、副队正各20人。

府兵由六品以下官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白丁就是无爵之人,是自由民的起码身份。选拔的标准是:财产相当者取富,力量相当者取强,财、力均相当者取丁口多者。每三年简点一次,由州县官吏负责,成丁者加入府兵,60岁方解除兵役,本人免租庸调,其家不免征徭。

府兵300人为团,团置校尉;50人为队,队置队正;10人为火,火置火长。每队具有火钻、胸马绳各一,首羁、足绊各三。每火备六驮马(无马乡则备驴、骡、牛),以及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凿、碓、筐、斧、钳、锯各一,甲床二个,镰二个。府兵自备弓、胡禄(盛矢器)、横刀、砺石、大艄(解结锥)、毡帽、毡装和行藤(裹腿)各一,矢三十,麦饭九斗,米二斗,并其介胄,戎具收藏于兵库。有战事出征,按所存发给。番上宿卫,则仅给弓矢、横刀。能骑射者为越骑,余为步兵、武骑、排钻手和步射。

府兵的领导体制

折冲府隶中央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其中,左右卫均领60个军府,诸卫领50至40个,其余隶属东宫六率。

卫大将军为府兵的最高长官,直隶于皇帝,无权调动府兵。按规定,凡调拨十人、十马以上,需由皇帝批准,尚书省兵部负责执行。符契至州府,由刺史与折冲勘验属实后,始得发兵。若征发全部府兵,折冲都尉以下均行;征发部分府兵,仅果毅都尉从行;征发少数府兵,则别将前往。若违反规定,也有明确的惩处条例。

《唐律疏议》中载:急需用兵之处,因路远不能及时上奏者,可便宜从事,但军队一经调动,则须立即奏报。但若无紧急之事,又不先上报,私自调谴10人以上、99人以下者,判徒一年;满100人判徒一年半;超过100人罪加一等;700人以上流放三千里;1000人处绞刑。反之,该发兵时不发,或不给足兵数者,根据人数多寡,其罪与擅发罪相同。应当配备马匹的,官府出资为其购买。折冲、刺史每年检阅,以好马淘汰劣马,钱不够由折冲府资助。

折冲府只统府兵,不能干涉地方行政事务。如有战事,朝廷临时点将率领从各地征发的府兵出征,战事完结,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样,兵不识将,将难专兵,避免了将帅长期拥兵作乱之弊,有利巩固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

府兵的分布

唐约设有634个折冲府,均有名称,分布全国。其中,关中、河东和河南最多,仅关中就有府261处,占全部折冲府的41%,形成“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军事格局。

关中是都城长安所在地,必须屯重兵以拱卫中央,并可随时发兵征伐内外之敌;河东是李唐王朝的发祥地,又是防御唐初劲敌——******的要冲,不能不配置相当强的兵力;在河南的陪都——洛阳,处中原腹心,控制着东南一带的重镇和南北水陆交通线,同时也是粮食、物资的重要集散地,自当多置军府。关中、河东和河南的折冲府,占全部折冲府的80%。唐前期国家统一、政权稳固,是与这种重内轻外的军事布局紧密相连的。

府兵的军事训练

唐王朝对府兵的军事训练非常重视。训练内容主要有教习骑射和战阵操演。折冲府“居常则皆习射,唱大角歌。番集之日,府官率而课试”。每年冬训时,折冲都尉率领在府的五校兵马,“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为步队十,骑队一,皆卷槊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诸校皆敛人骑为队;二通,偃旗槊。解幡;三通,旗槊举。左、右校击鼓,二校之人合噪而进。右校击钲,队少却,左校进逐至右校立所;左校击钲,少却,右校进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复击钲,队还,左校复薄战;皆击钲,队各还。大角复鸣一通,皆卷幡、摄矢、弛弓、匣刃;二通,旗槊举,队皆进;三通,左右校皆引还。是日也,因纵猎,获各入其人”。府兵在番上时,也要进行军训。唐太宗对番上,必引于殿廷,亲自教射。

讲武与田猎也是军训的重要方式。高祖、太宗、高宗、武后时,都曾集合各军,进行讲武活动。尤其是玄宗先天二年(713)在骊山讲武时,征兵20万人,规模相当宏大。玄宗身穿戎服、持大枪立於阵前督军操练。讲武虽系军训,但要求严格,布阵破敌,进退有序,节合金鼓,稍有差错,严惩不贷。如上所述,骊山讲武时,兵部尚书郭元振因军容不整险被处死,给事中唐绍因军仪有失而被斩首。田猎既是游乐,也是为了练兵。唐太宗田猎频繁,臣下谏阻,他解释道:现在天下虽然太平无事,但武备却不可松懈。只要遇到战事,领兵将帅都要严格查验征调府兵的战斗技能。不精者,追究其折冲都尉,甚至刺史的罪过。

府兵的任务主要是宿卫。宿卫称番上,番上府兵称侍官。由于地区远近不同,番上亦有差异:五百里五番(五个月一次),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超过二千里十二番,每番一个月。若简留宿卫,则五百里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超过二千里十二番。每番也是一个月。道远难于宿卫者可纳资代番;参加征防者可免番。除此而外,严禁缺番。

卫士宿卫宫禁,或在京师诸衙执勤,或在王府上番,均屯于皇宫之南,因而称为南衙。由宰相掌管,隶于十六卫。十二卫所属的各折冲府,分内、外府两种。内府(亦称五府,即亲府,勋一府、勋二府、翊一府、翊二府)卫士由官僚子孙组成,宿卫内庑,除此以外的折冲府属外府。担任皇宫内警卫的另有禁军,屯於禁苑,称北衙禁军,由武将掌管,直隶皇帝。

禁军的演变有其历史过程。唐初,唐高祖将晋阳起兵的3万人留为禁军,号“元从禁军”,缺额则以子弟或乡亲代补,称“父子军”,因屯住禁苑,又称北门禁军。贞观初年,唐太宗在“元从禁军”中挑选善于骑射者百人,分两番在北门执宿,称“百骑”。又置北衙七营,每月以一营番上。贞观十二年(638)于玄武门置左、右屯营,由诸卫将军统领,号“飞骑”。龙朔二年(662)唐高宗取府兵越骑、步射置左、右羽林军。大朝会时执仗保卫阶陛,行幸则夹驰道为内仗。永昌元年(689)武则天改百骑为千骑。中宗又改千骑为万骑。唐玄宗以万骑攻杀篡权韦氏后,改为左右龙武军。开元十二年(724),诏左右羽林军、飞骑缺员,取京城附近州府兵补充。天宝末年,禁军力量削弱。尽管宿卫机构有南衙、北衙之别,但在执行任务和将领的任用上,却是相互参用,借以彼此牵制,以利皇帝独掌军权,便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