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网络是一个全球化的公共舞台。在网络之前,公共的文学言说是有计划、有组织和被控制的:作家协会、报刊、出版社和大学中文系及研究机构对文学的公共空间和话语进行总体把关。但网络媒介提供了公平的创作和发表空间,提供了一个平民的文学话语空间。在这个公共舞台上,没有传统文学体制内的任何约束,人人都可以出场,人人都可以发言,人人都可以展示自己的风格,表达自己的看法。在这个公共舞台上,各色人等不管有多大职位区分,不管有多大的价值差异,不管有多大写作分歧,都可以文字直接与读者对话,这就绕过了文学体制的约束,而直接走到了读者面前。这很显然就消解了作家协会的权力,也弱化了纯文学期刊的作用。在网络上,只要喜爱玩弄文字,人人都可以尽情地写,而且一旦获得很高的点击率,不但文学期刊的编辑会来主动约稿,出版社的老总和编辑更会紧追不舍。这方面最直接的例子,就是那些自建网站、主页和博客的写手,他们中有不少并不需要加人作家协会,也不需要在作家协会主办的纸质文学期刊上发表作品,但他们照样拥有大量读者,并且得到出版商的认可和读者的欢迎。网络媒介使传统的文学机制下的文学权利关系发生了改变,也使文学体制失去了足够的社会效力。
2.是网络解构了传统的作家身份和评论家身份。在传统的文学领域里,作家和批评家都是精英文化的代言人,而且作家、批评家拥有文化上的优越地位,尤其是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还享受着国家干部的待遇,那些各级作家协会驻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还有省部级、厅局级或县处级的级别。但网络出现以后,作家的精英文化代言人的身份受到了挑战。首先是他们的精英创作姿态受到了市场和读者的挑战,在以市场和消费为主导的文学环境里,精英文学图书与类型化文学图书相比,失去了畅销的可能性。其次,是他们的圈子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小,已经离开了文化权利中心且被社会边缘化了。而网络又给新的作家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尤其是一些按照传统文学方式创作的作家在体制内很难得到承认,但借助网络却一夜之间就可以家喻户晓。如2006年9月,女诗人赵丽华写的几首诗被网友贴在某一大型网络论坛上,之后各大论坛纷纷转载。多数网友对她的诗歌表示嘲笑,讽刺她把一句话拆成几段就成为一首诗,同时掀起网友仿写和恶搞其诗歌的热潮。由于“丽华”和“梨花”谐音,很多网友把赵丽华称为“梨花体”诗人或“梨花教教主”。赵丽华从事诗歌创作已经达二十多年,曾经担任过鲁迅文学奖诗歌奖评委,也担任过河北《诗神》的编辑部主任,出版过多部诗集。但就这样在传统的文学媒介上走上诗坛的女诗人,却是依靠网络媒介成了大众话题的中心人物,并因此而成为“文化名人"这与其说是网络对传统纸质媒介和诗人的嘲弄,还不如说是网络对作家身份的一次改写。这也进一步确认了传统的文学体制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使作家进人大众的中心视野。
此外,网络媒介的出现也改变了文学批评的话语方式和批评的立场。传统的文学批评家在文学体制内充当所谓艺术判断者和文学的法官。某种程度上说,他们还是文学资质的审查者,比如他们在各级作家协会的文学评奖中担任评委,甚至在官方的文学图书评奖中担任评委,也参与审查作家协会的入会资格。但网络媒介提供了一个自由的话语空间,一个公共的批评场所,在这里没有谁是权威人士,也没有谁是文学的法官。在网络自由论坛里,所有的人都有发言的权利,都有发表见解的机会,在这里没有什么批评家,只有“灌水”者,甚至“吐口水”的角色。网络可以说是一个民间话语的场所,在这里只有以民间立场进行评说才能获得认同。
3.是对传统文学认识的颠覆。传统的文学概念,是建构在“纯文学”概念之上,而且“纯文学”的概念提出的基本依据就是所谓的“文学性”一一它是一种建立在本质主义基础之上的“审美性”。拿上述诗人赵丽华的“梨花体”诗为例,很显然就不能以传统的纯文学的概念去评价。但作为大众文化场域里的文学文本,或者说,作为一种网络文字游戏,它们是可以认识并且给予分析的。此外,传统的文学文本一般是纸质的,而且是经得起所谓审美批评与检验的,且每一种文体都有质的规定性,比如说,诗歌、散文和小说都有自己的文体特征。但网络文学的文体交叉性和互文性比较强,其文本属于网络电子文本形式,可以说是杂体互渗,有的甚至是拼贴式的文本。传统的文学创作具有神秘性,但网络写作不再神秘。正如陶东风所说的,人们再也不谈论什么文艺心理学、精神分析、无意识、灵感、非功利性、自主性。古人所谓的“语不惊人死不休”“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的佳话恐怕永远成为历史。传统的文学作品承担的社会功能也是以教育、审美、提升为旨归的,但网络文学的社会功能主要就是娱乐——自娱娱人。
二、网络对文学的重建
上述文字可以说明,网络媒介的兴起导致的文学身份的危机,其实就是网络媒介对传统的文学进行了颠覆,使传统的作家身份也变得不再具有足够的文化魅力或权威性。我们不能简单地将网络归结为文学的反对性力量,应该说,网络媒介只是用新的媒介方式完成了对文学的一次重建。
1.是对文学体制的重建。很显然在网络时代,文学体制的重建是非常必要的。从新中国成立以来逐步形成的文学评奖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文学的发展,但目前也存在很大问题:无法真正反映社会的文学生产力和作家的创造力,还是停留在小圈子的文学评奖。公正而全面的文学评奖至少应该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于传统的文学写作的评价,另一部分是对网络文学写作和其他新媒体写作的评价,这样才能相对准确地反映社会的文学状况,表达对这个信息时代写作的关注。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体制也要进行变革,大学中文系的文学史的书写不能仅仅只论述在《人民文学》、《当代》、《十月》、《收获》等体制内刊物发表的传统文学作品和那些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的作家作品,还要把网络写作和其他的文本探索方式纳入到文学史的视野。此外,研究机构还应该把网络文学、网络文化和青少年文化作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来进行考察与分析。
2.是对文学文本的重构。传统的文学文本是从精英视角来确认的所谓审美性的文本,而且它的文类基本上是小说、诗歌、散文等文体。但网络等新媒介出现以后,文学文本借助新媒介的出现,就产生了异质性和多样化的特征,如手机文学(短信诗、手机小说)、网络小说、网络诗、网络音乐(网络歌词)等。因此,我们在研究文学时,在确立文本概念时,一定要超越本质主义的立场,而考虑到跨媒介文本和跨文化文本的价值,并将之与传统的文学文本一道有机整合起来,并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公正的评价。
3.是对作家身份的重新确认。网络媒介出现以后,作家身份的确认不可能完全通过传统的文学体制来认定,作家身份的确认将由作家协会和文学体制的确认改变为新媒介的确认和读者的确认。传统的文学体制更加注重主流意识形态代言人的身份,它对作家身份的确认其实包含着更多的政治压抑性和文化收编性,带着体制“招安”的意味,很容易造成创作主体精神的丧失。网络媒介虽然也有其意识形态性,但网络媒介对作家身份的确认,恰恰可能是文学走向人文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网络等新媒介所确认的作家身份和建构的文学概念,可能更加具有大众性、平民性,因此更加具有说服力和时代气息。
无论如何,网络媒介的兴起对文学是冲击,也是机遇。加里·查普曼说过:“现代社会深受技术霸权、尤其是科技霸权的影响,计算机技术较之任何其他技术而言,更快、更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社会。憧憬着美好未来的人们必须认真思考计算机和计算机化的政治特点。”他还说:“计算机不是洪水猛兽,也不仅仅是应该受到挑战的人类或人类思维的工具。”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网络文化不但改变了今天人们的生活,也建立了今天新的文学场景。今天的网络文化产品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被人们接受,更多的人将投身到文化生产之中,或者在某种意义上,“人人都变成了艺术家”。网络文化生产的特性使人们相信,文化无所谓创造者和非创造者,只要拥有了网络,谁都可能生产出文学文艺作品。
沃尔夫冈·韦尔施对网络媒介持有比较中立的看法,他在《重构美学》中说过:“因特网使人能接触到铺天盖地的种种信息。你能得到的新闻、标题或信息涉及银行、娱乐、环境、体育、市场、版权、医药、最高法院的裁决,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且,他还认为因特网的信息超载事实上并没有让人分不清东南西北,也并非只提供一些信息噪音。他说:“大可不必抱怨千篇一律的威胁,这常常是那些追随文化批判旧思路的人所发。恰恰相反,可获得信息的整体性,使你得以从容不迫地做出个人的信息选择。”面对网络媒介,我们不必为文学的危机而惊呼,因为网络媒介也带来了新的变革,创造了新的文化景观。在网络时代里,只要你充分地利用好它,你就可以成为网络时代文学的弄潮儿。概言之,网络促进了文学创作与阅读的大众化,网络文学使文学真正具有了后现代时代的“草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