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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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A公司评奖制度的改进对策分析

1.让普通员工掌握部分评选权:案例中A公司的评奖过程造成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中层管理者掌握着全部评选权,只有改变这种垄断评选权的局面才有可能将不合理的评奖结果纠正过来。为此需要改变具有奖励评审权的群体结构:适当降低中层干部的人员数量并加入非中层干部人员。让哪些非中层管理者进入评审委员会是很重要的事情。为了保障评审结果的尽量公正,进入评审委员会的普通员工必需满足如下条件:工作敬业并且在员工中有很好的口碑;专于技术创新并且已经具有较多的专业技术成果(如专利、革新等);为人耿直并敢于叫真;自己没有参与赛事;年轻并具有饱满的创业激情。这些普通员工进入评审委员会由于思维方式与行政管理者具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很可能改变选票的结构,使得评选结果做到相对公正。除此之外,评审委员会的成员要每年做动态调整,每个人的选票要留档案,将选票权与个人成长相结合:如果自己的选票与最终的评选结果相一致,就给该评审委员加分,视作为公司成长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因为正是该委员的选票与大家的看法一致使得公司最终能够做到选贤任能。否则给该委员减分,因为该委员的选择标准与大家不一致,对公司行为产生误导,该委员具有失职嫌疑。这样,评审委员行使评审权就完全变成了为公司利益谋发展的公益行为,在评审问题上对于每一个委员都会形成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机制,在选择标准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委员在选择哪个参赛者问题上就需要真正认真考虑。评审委员的个人投票行为就与公司的成长真正地联系在了一起。

2.区分岗位职能圈定真正专家:案例中A公司的高层管理者认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中层管理者就是技术专家从而担任评审专家的角色,这类问题几乎在所有的企事业单位中都存在,中层管理者因为具备行政职务因而也就具备了决定员工一切收益的权力。但是这些管理者在成为管理者之前就不一定是同仁中最优秀的,并且在其上任行政工作后,后继员工也很可能远远超过其当时在相应部门中的表现,所以中层管理者无论从何种角度将都不一定是专业技术最优秀的。既然评审的是专业技术水平,那么技术一流的员工就应该具备优先话语权,中层管理者在这中间起到维护秩序的作用就可以了。中层管理者是管理专家但不一定是技术专家。那些长期站在管理者身后为公司成长做出不懈努力并且公司能够健康成长的员工才能真正具备评审专家的身份。所以评审专家的选择不能单纯依靠是否具备行政职务这样一个原则。虽然有些时候中层领导同时也具备如上条件而具备评审专家的资格,但也要坚持例外原则。评审专家的选择不要通过行政方式产生:评审专家应该由专业技术过硬的员工担任,专业技术过硬除了领导层的认可这一传统原则外,还可以通过百姓的口碑产生。管理者不认可但群众认可的使员工应该是真正的专家,这些专家由于在各种场合说公道话而经常不被管理者赏识,经常被管理者成为“蹩脚员工”,蹩脚员工由于优秀品质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同所以经常会发牢骚,蹩脚员工的数量可以成为公司制度完善与否的指示器,大胆启用蹩脚员工可以恢复公司制度的正义,并且可以使蹩脚员工尽早被正名。

3.行政高管适度控制中层干部:管理学理论认为好的领导应该做到“用人不疑和疑人不用”,但这样的管理哲学应该尽早扔到垃圾箱里。适度怀疑并控制中层干部可以激励中层干部尽量做好事不做坏事。正如前文所言,让中层管理者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感到有压力,使其不但可以享受到由于履行职责而获得的收益,也感受到未履行职责而受到相应惩罚的风险。高层管理者对中层的怀疑就是让中层管理者感觉到收益与风险对等。为了使高层管理者的怀疑可操作,需要做到几个层次的怀疑:①能力控制。高层管理者需要定期地越过中层管理者对普通员工进行调查,搜集关于中层管理者做事的能力信息,用第一手材料证明该中层管理者有能力或者无能力;②作风控制。调查中层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是否出于整个部门成长的需要,在部门成员个体间是否有过于偏袒的嫌疑;③业绩控制。在部门管理者任职之前要确立具有挑战性的任职目标,期间如果没有完成相应目标则认为不具备任职资格,用更加优秀的成员取而代之。④经济控制。部门管理者具有支配办公经费的权力,应该检查办公经费的支出与相应处理事宜之间的成效关系。为了使得怀疑制度落到实处,需要完善权力制衡机制。传统行政体系下,公司高层管理者群体对整个企业决策,由于管理者与被管者之间的权利不对称,在公司的权力设置中只有高层管理者制裁低层管理者和员工的权利,权力制衡机制就需要建立起一种权力相互制约模式。为此需要在公司管理中设置黑匣子,其作用在于收集来自公司内除共层管理者以外的其它所有员工关于公司发展的批评建议,再由负责黑匣子职能的相关人员对这些建议进行分类汇总,上报公司高层。公司发展决策(包括评奖委员会成员)不再单独由公司各层领导组成,而是由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代表组成,为保障每个成员地位相当,在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上每个人不明确口头表达自己的意见,通过黑匣子的方式将自己的意见表达,再由黑匣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汇总和归类,然后上报给厂务会。如此反复,直到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为止,在这种机制下评奖事宜也不要一次完成。在这种模式下各级领导就由原来的“垄断者”演变为总结并协调意见的过程,管理者从而真正成为为公司谋发展的“服务员”,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就真正实现了权力制衡,各种事项的决策结果就会更加趋近公平。

4.分类分层设奖给员工留机会:管理学强调员工首先是经济人然后才是社会人,从这一点上而言管理者与普通员工是一样的,但二者能够把握的机会不同,因为管理者在评奖过程中承担评奖专家委员会专家的角色,有更多的机会将选票留给自己,即使参评的管理者不参加评选,评选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也会更多的“照顾”自己的同仁,因为在以后的评奖过程中这些管理者的专家角色可能会相互转换,专家们在相互“照顾”中就增加了自身入围的可能性。因此管理层实际上就垄断了奖励的分配权,通过行政的方式直接削弱这些管理者的行为也不可能奏效,因为这种行为不可能通过道德进行约束,在利益诱惑面前道德约束显得软弱无力,需要规范制度。通过相对完善的制度设计对管理层的行为进行实质性约束,比较可行的做法就是在评奖过程中将管理层评奖与普通教师评奖分开,让管理层与普通员工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平台上评奖,同等奖励级别的奖励含金量相同。这样管理层之间就会有利益矛盾,达到一滴水激起千层浪的功效,在评奖过程中不会再互相照顾,从而可让真正有才能的管理者在众多的管理者中脱颖而出,结束管理层死水一潭的沉静局面。普通员工奖励在另外一个平台上参加奖励评选,即使没有普通员工掌握评奖投票权,管理者在为普通员工投票时因为不涉及自身利益而在投票时会较为慎重,即使其中也会出现一些关系票,但终究会将更多的机会留给普通员工,避免了两种地位不等的人在同一平台上参与评选时的管理层不可竞争性的局面。

5.以外聘专家强化评奖客观性:案例中造成“武大郎开店”或者“聚众分赃”的结果,原因不在于评奖人员的私利性。管理学和经济学理论在研究人的行为的过程中,都是把人作为具有私利倾向的个体为前提的,所以管理中才要设定较为人性化的制度,以期将人们在日常行为中的这种私利性降到最低程度。外聘专家替换内部人员履行评奖职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这种目的。外聘专家可以避免公司内部的人际关系纠葛,在评选前公司只要将评选的标准给外聘专家讲清楚,外聘专家需要做的就是按照公司的评选意图将公司内的参评人员中的佼佼者评选出来,外聘专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只有一个框框,即严格按照评定标准选拔人才,专家与员工之间的个人感情因素基本不存在,并且外聘专家本人由于不是参评对象,所以在评奖中自己作为局外人介入,可以做到心态更正、把握标准更客观。但是选聘外聘专家也需要费时费力,通过何种机制选聘外部专家就成为评选过程能否真正做到公正的关键。一般而言有两种途径可以考虑:其一为各部门推荐;其二为A公司高层人事部门从行业内的权威专家中随机抽取。显然后者较前者更加公平,但是后者较前者的工作量大,这些工作量全部由企业的人事部门承担,人事部门责任重大。前者不公平的原因在于:公司内各部门在向公司高层推荐专家过程中本部门管理者可以与自己推荐的外聘专家之间形成共谋,从而使得外聘专家流于形式。后者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得评奖结果实现公平,但会使一些作为参评人员的部门主管落榜,这些本来非常“有实力”的被选者其真实水平可能被证明还不敌(或者很大程度上不敌)自己属下的员工,这会使部门管理者非常丢面子,公司高层在后续工作中得到部门管理者鼎力支持的可能性降低。但通过客观的评奖过程让真正的优秀者崭露头角并逐渐替换管理中的“彼得”,公司的社会竞争力才会提高并由此在公司内部塑造富有正气的企业文化。

思考与练习

1.A公司的制度为何变成了“障眼法”?

2.试述案例分析中“武大郎开店”的深刻内涵。

3.案例分析中提出“以外聘专家强化评奖客观性”,你认为该方法是否可行?

4.为何“分类分层设奖”就会给员工留机会?

5.为何高层领导要适度控制中层干部?

管理花边:斤斤计较还是宽宏大量

将斤斤计较与宽宏大量放在一起来谈,人们会不由自主地将自己的偏好倾向于宽宏大量,因为宽宏大量往往与好的个人行为相联系,表示对人的赞美,其具体原因很随便地就可以抓住一大把:宽宏大量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量代表着大气,俗语说大人有大量;大量者具有宽广的胸怀,宰相肚子能盛船吗。而斤斤计较就缺少了这么多的称赞和表扬,往往与小气相联系,倾向于批评和挖苦。相对于斤斤计较的诸多贬义而言,人们更喜欢听别人说自己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虽然斤斤计较受到如此多的排挤,但我还是倡导要多一点斤斤计较少一点宽宏大量,每每与朋友谈及我的观点是总是争论得面红耳赤,当聚集了很多人来“分享”我们的争论时,当然我会很觉得没面子,冥冥中我失去了听众,也进而失去了我在大家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但我还是觉得自己是对的。

斤斤计较本来是贬义的,我为什么还要尽力去颂扬呢?应该这样说,无论是斤斤计较还是宽宏大量都需要有个度,超越了这个限度时二者都不会带来好的结果,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国家,其影响结果都是一样的。近代中国的屈辱历史就是源于开始时太宽宏大量了,以致后来招致了我们自己都不原意经历的诸多历史。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宽宏大量超过了一个度后,你的利益侵害者就会认为你是软弱和严重缺乏抵抗意识,于是利益侵害者就会变本加厉地继续侵害你,当众多的利益侵害者都具有了这种想法并且对你进行侵害时,你就会变得真正软弱无力了,在众多的利益侵害者形成一个巨大的势力时,你要想改变这样的局面也是无能为力了。于是你便由最开始的“虚伪”的宽宏大量变为任人宰割了。对于国家如此,对于个人仍然是这样。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到早市去买菜,我有时会看到因为卖者称菜时在分量上侵害了买者的利益,买者于是就得理不饶人,将卖者所有的菜翻倒在地,以示自己的利害,这时卖者因为理屈而无话可说,只好忍气吞声。当然,买者这样做也许过了一点,但仔细想来也不无道理。为什么呢?可能你在买菜时也有这样的经历,卖者为了多赚一些钱而给消费者小分量,一不留神菜商会多算计你几毛钱,你也为此而叫苦不迭,大叫受骗了,而事情过后自己在倒不以为然了,自己暗自宽慰到并没有受大骗,这时你总会对自己说,“几毛钱算什么,就不要斤斤计较了”,卖菜的也不容易,只当是给了卖者一点施舍,于是不会去找后帐,自己在该事情上扮演了一个非常“大度”的宽宏大量者,自己也为此而感到脸上“倍添光彩”。我们在遇到一些类似这样的鸡毛蒜皮的时候采取的这种态度正确地说应该是牵就而不是宽宏大量,买者是在用扭曲的思维展示着宽宏大量的传统美德。这件小事情若仔细想一想并不是那么简单,设想如果所有的买者都具有这种宽宏大量的胸怀,那么,卖菜者就会肆无忌惮,甚至事情会走向方面,就是说若某一天你因为分量稍微小了一点而向其讨个公道时,他反而会觉得你斤斤计较了,本来正义的自己却站在了被告席上,而一直在办错事的卖菜者却因为消费者的长期纵容而漠视自己的错误,以致将错误认为是一种“应该”。所以,我倡议买者还是斤斤计较一点好,如果每个人都多一点斤斤计较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社会风气就会敦促卖菜者收敛自己的行为。当所有的消费者都具有斤斤计较的品质时,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会好起来,这种社会风气进而会形成一种惯例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进行约束。所以社会风气的好转、道德水平的提高不能过多地责怪别人做的不够,而要谴责自己没有起到表率作用,没有从自身做起做那些长期被认为是“一丁点儿的微不足道”的事情。从一般意义上讲,政府是社会制度的建设者,我们每一个人是这种制度的执行者。但本人认为误区正发生在这里,应该说我们每个人既是社会制度的执行者也是建设者,有时候社会道德的约束力比法律的约束力来得更强,而社会道德是一种群体意识,应该由我们每一个进行维护和建设。

我曾经撰文认为人人都是社会的囚徒,在这里应该进一说,就是人人应该成为好的社会风气的囚徒而不应该成为坏的社会风气的囚徒,前者会使社会风气越来越好,后者会使社会风气越来越坏。用经济学的话说就是两种行为的博弈结果是好还是坏取决于利益各方的状态。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城市的居民素质有很大的区别,其中的原因在于不同区域有不同的文化,在这个地方生长和长期生活的居民就会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这种文化并成为了这种文化的执行者,居民长期生活在某个城市就成为该城市的囚徒,所以不同区域居民的群体风格有很大的差异。怎样才能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呢?从自己做起多一点斤斤计较就是对形成好的社会风气的一点贡献。应该这样说,斤斤计较就是与利益侵害者发生冲突,社会的个体在这种冲突中不但维护了自我利益而且对正义的社会制度的建立作出了“一丁点儿”贡献,当所有的人都有这种意识时,利益侵害的行为发生的就会越来越少,因为利益侵害者知道当其侵害他人的利益时不但会引起利益直接受害者的对抗,而且还会受到来自社会的谴责和制裁,从而会给自己招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当通过侵害其他人的利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较由此而给自己带来的麻烦所受到的损失更少时,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自然就会很少发生,其结果就是每个人都会自觉地按照社会秩序行为自己,社会秩序就会更加良好,人们就不会过多地考虑其他人是否会通过各种自己不知晓的方式来侵害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心理成本就会减少。这样,人们生活得都很轻松,社会风气自然就会良好,社会道德水平自然就会提高。

所以,斤斤计较不仅表现在用自己的批评行为来捍卫自己的利益进而捍卫所有人的利益,还表现在通过维护他人的利益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应该说斤斤计较在维护了他人利益的同时也正在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这样理解,当利益侵害者侵害他人的利益的时候也就是正在侵害着自己的利益。为什么这样说呢?我再举个例子,大家在街上走路时有时会偶遇这样的事情,一个小偷在前面跑,一个失主在后面追,尽管失主声嘶力竭地喊求助,但很少有路人帮忙。因为这些路人的思维前提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们总会有一种报答的思想,就是说只有当自己在确信地知道自己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时才会做出相应的举动,因为你帮了这个失主肯定不会得到相应的回报(顶多是一声谢谢),所以你就会采取不帮助的举动,况且因为帮助别人惹得一身麻烦的传说也不在少数,所以路人一般认为自己采取不帮助的这种举动是正确的。退一步说,也许这种举动是正确的,但仔细想想看,你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为什么?想想看,这个小贼为什么会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跑而旁若无人,因为他知道旁人肯定不会管他与失主之间的事情,他这种小偷小摸的举动正是建立在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的,这种经验就是他当众抢或偷了东西时其他旁观者肯定不会管。按照这样的逻辑,这次你碰到了这样的事情不管,受损失的不是你,他日当你自己是受损失者时其他人也不会管,可以这样说,小贼之所以在你身上打算盘正是因为你没有帮助前面你碰到的那个失主,由于社会不存在帮与被帮的风气导致大街上人虽然很多但都是分崩离析的,所以小贼可以选择任何一个作案对象而屡屡成功得手,不巧这次正好是你。当然这样说也有些极端,不过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大家都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整个社会就会形成一种冷漠的风气,你不关心别人,别人也不会关心你,你在一个地方得到的也会在另外一个地方失去,你在这个地方不受损害,你会在另外的地方受损害。小贼的定式思维使他可以损害任何人,因为人作为整体虽然很强大,但作为分崩离析的每一个个体却很弱小,小贼对付的是弱小的个体而不是整体,所以他就会在大庭广众下每每得手。假设有一天小贼得手后在街上飞跑时突然前面有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于是被失主抓获,小贼的定式思维不再发挥作用,旁人介入到他和失主之间使他感到非常偶然,于是小贼会感觉这种偶然也许在以后的其他地方还会频频发生,小贼的偷摸行为于是便会收敛许多。当众多的小贼都这样想时,社会风气自然就会变好。那么谁是这种好的社会风气的贡献者?就是前面所说到的这个路人,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路人。这个路人再帮助失主时也许并没有想得太多,但仔细想想就可以找到这样一个逻辑:路人相助→失主挽回损失→小贼行为收敛→社会风气良好→失主见到此类事情是会帮助其他人→小贼由于胆怯而减少→帮助别人的人也会受到曾经受到帮助的人的帮助。这是一个什么逻辑?其实用一句话说就是帮助了别人就是帮助了自己。路人相助的直接结果是失主挽回了损失,但这种举动有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于是自己也会从这样的社会风气中受益。所以还是回到前面的结论,我们每个人都是良好社会风气的贡献者,当你见到一件坏事不管时实际上终究也会侵害到你自身的利益,我们不要过分抱怨社会风气太坏,也许你自己就是助纣为虐者,也许你自己并没有感觉到,但实际上是。所以我的观点是:不仅是自己的直接利益受到侵害时才斤斤计较,而且他人利益受到侵害进而自己间接受到侵害时也要斤斤计较。而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再宽宏大量就显得十分不应该。

斤斤计较不仅仅是买菜和捉小贼是才应该考虑,而应该从我们的身边做起,不要怕遭白眼,你也许在公共场所经常会见到这样的事情:一位“绅士”在人群中或者公共汽车上款款衔上一只香烟,点燃,漫漫地吸上一口,从其嘴中冒出的烟雾在附近的人群中弥漫开去。这时其他的吸烟者对其不以为然,不吸烟者会退而避之,尤其是年轻女士会轻声的嘟囔者什么漫漫到离吸烟者远的地方驻足。我们在这时候也许已经有了某种程度上的斤斤计较,但还是处于心理活动状态,我建议应该将这种内心的活动过程通过自身的行动表白出来。为什么这些吸烟者会肆无忌惮的在公众场所吸烟?不就是因为我们在默默忍受吗?吸烟者本来就知道吸烟有害于自己,当然也知道有害别人。但还是在那里吸,这分明是在与你叫板。你不再需要宽宏大量了,赶紧行动起来制止他。也许你比较弱小,也许你没有胆量,但只要你站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斤斤计较,你就为建立和谐的和谐的社会制度作了一些贡献,当众多的人都站出来斤斤计较时,正义的力量不就很强大了吗?

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宽宏大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精神的损失,斤斤计较是一种社会所得,斤斤计较有益于社会,而宽宏大量是在“作恶”。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宽宏大量太多了,斤斤计较太少了,我建议多一些斤斤计较,少一些宽宏大量,这样有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建立,使我们生活的多一点轻松,少一点烦恼,社会的发展也会卸去更多的包袱。总之适当地多一些斤斤计较利国、利民、利大家。从我做起,做一个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共同促进和谐社会的繁荣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