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冷战后军事干涉的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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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冷战后军事干涉与国际制度的重塑(1)

军事干涉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战争,但是通常意义上的战争都是由于民族、国家或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的政治矛盾、经济利益冲突、民族或宗教纷争、领土或边界争端、意识形态斗争以及经济社会或其他领域的危机而引发。而军事干涉是来自外部的武装介入,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出现某种危机或被认为存在某种危机时,军事干涉就有可能出现,虽然,军事干涉并不出现在所有存在类似危机的国家和地区,而是有选择地出现,但是当世界政治地图上有影响力的国家和地区出现类似的危机时,军事干涉的出现似乎已成为惯常现象。

在当代世界,军事干涉本不在现有国际制度的许可之列,但这一行为却能跨越制度而频频出现。特别是在冷战结束之后,民族、种族矛盾和地区冲突不断增多,在卷入冲突的国家和地区自身缺乏解决问题的姿态和能力、而联合国所代表的国际组织又缺乏强有力的平息冲突措施的情况下,一些国家或组织在制度之外采取了军事行动,并通过几次有影响力的行动(比如在科索沃、阿富汗和伊拉克)使这种军事行动模式化或成为解决问题的惯例,是这一时期出现的一个耐人寻味的新现象。

军事干涉的诱因是某些国家和地区存在着严重的人道危机、非人道的政府或制度,并且干涉者认为只有通过使用武力才能更好地平息危机。但是促使军事干涉由意图转变成实践的大环境则是国际政治领域的某种失灵状态。当代国际政治领域的一个基本困境是:既存在无政府状态又存在一些制度性的安排,国际社会既是一个无政府的大市场又存在一些拥有强大权力的组织机构和国家。联合国的集体安全机制本是一项维护安全与和平的制度设计,但是它在实践中却没有能够始终有效地维护和平与安全。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前者属于不完全市场所引起的市场失灵状态,后者则属于制度安排乏力所引起的制度失灵状态。在国内经济领域,市场的失灵和制度的失灵都可以看作是对政府实施干预和其他措施的基本范围的界定,也即可以通过政府的干预来改变市场或制度的失灵状态。而在国际政治领域,市场和制度的失灵所表现出来的问题,一方面是对有效的国际制度的需求和呼唤,另一方面却导致了军事干涉的出现。

在国际政治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军事干涉的出现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军事干涉究竟是为失灵了的市场提供了一种新的制度或行动模式呢,还是需要形成一种新的制度来制止军事干涉或规范军事干涉的发生?这两个相关性极强的问题表明,军事干涉的出现除了干涉者的主观意志和愿望之外,还与现今国际社会所存在的问题是密切相关的。

冷战时期建立起来的两极体系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可以控制和解决一些危害国际安全的因素的,它使世界获得了相对的和平与稳定。冷战的结束却一定程度地削弱了某一种控制力,并在相反的方向上增加了不安全与不稳定的因素。前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引发了一些新的、引人注目的冲突,出现了克罗地亚、塞尔维亚和斯洛文尼亚各族军队之间的冲突以及波斯尼亚的克罗地亚人、穆斯林和塞尔维亚人之间的相互残杀,阿塞拜疆、车臣、格鲁吉亚和塔吉克斯坦也出现了很多混乱与战争,其他地区如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的库尔德人争取自治的斗争、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的恩怨、卢旺达的两族残杀也都属于民族冲突。当然,民族、种族冲突可能是人类有史以来大多数战争的根源,冷战结束以后的新问题并不是地区冲突的激化,而是国际社会一直缺乏有效的控制方式,并使得这些冲突一直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参加国家最多、影响力最大的国际组织,维护二战后世界的和平与安定是其成立的根本宗旨,《联合国宪章》中的许多条款也是当代国际法原则的重要依据和组成部分。但是,在对世界和平作出贡献的同时,联合国的作用却一直都是有限的,在冷战期间是这样,冷战结束以后更是这样。“联合国的维和作用表明,只有各国一贯地诉诸国际机构,使用国际法,遵守国际法,给国际机构以更大的权力和贯彻其章程和法律的手段,才能希望这个超国家的机构提出解决全球危机的方案”。冷战结束以后,联合国对于国际政治格局中由力量分布不均所造成的约束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基本是无能为力的,在很多实质性的问题上,如决定是否对一个国家或地区使用武力等,联合国常常被排斥在一边而不受尊重,这些问题从现象上看是国际关系准则和联合国的权威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而在本质上则是一个有效的机制缺乏的问题。

国际社会存在问题应属常态,但问题的存在却没有有效的解决机制则是制度失灵的明证。就使用武力而言,撇开联合国的授权而跨越制度既是对制度的挑战,也暴露出当今国际社会的无奈。那么,究竟是军事干涉的出现印证了国际制度的缺乏,还是国际制度的缺乏引发了军事干涉的出现呢?如果说是由于国际社会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而导致军事干涉出现的话,那么军事干涉的存在会不会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好的安全或成为解决问题的模式呢?它是不是会补充失灵的制度并进而演变成为一种新的制度呢?

现有的国际制度从形式上来看表现为一整套的规则、规范和惯例,其内容是国际关系行为体在长期的实践中通过相互协调各自的利益而形成的,它对行为体在实现自身利益过程中的行为范围和程度作出了规定,其目的是使行为体的行为具有某种可预测性和可控制性,并从而实现和维持国际社会的有序性。但是,行为体是否遵守国际制度以及国际制度能否实现预期的功能,既取决于行为体对制度的认识和认可,也取决于国际制度是否能使行为体获益。类似于“囚徒困境”下的博弈,国际关系行为体一般都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考虑对制度的遵守问题,如果采取制度许可之外的行动将使行为体的利益明显受损,那么遵守制度应该是理性的选择;但是,如果一个行为体或者几个行为体联合起来采取制度许可之外的行动能使其明显获益,或者其所获利益将远大于因破坏制度而造成的损失的话,那么制度就可能遭受被破坏的厄运。

我们已经把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分别看成是针对民族和种族冲突、恐怖主义以及独裁统治而进行的军事干涉,从行为的合法性角度而言,在这三个地方使用武力都是跨越现有制度的行为。军事行动使干涉者因为没有认真遵守国际规则而受到广泛谴责,作为主要干涉者的美国还在科索沃战争中因误炸中国使馆而一度使中美关系降到有史以来的最低谷,在伊拉克战争中与法、德等传统的欧洲盟友交恶,但是军事行动使美国获得了从中东到中亚这一广阔地带上的地缘政治优势,可能还产生了包括对其他国家杀鸡儆猴式的警告效应,同这些收益相比,由于破坏制度而造成的消极影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这种获益可能是干涉国采取行动的真正诱因。

这样,我们必须要探讨新的制度将会怎样产生的问题。经济学在面对和探讨解决市场失灵时的方法也许能为我们认识问题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或者说政府是不是干预经济的问题是经济学的永恒话题。自凯恩斯主义盛行以来,人们普遍对于国家干预寄以厚望,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一整套关于政府如何在市场失灵时发挥作用的理论就很能给人带来启发,他认为,由于竞争的不完全性所造成的不完全市场和由于每个市场主体所能获得信息的不对称性所造成的不完善信息将使市场达不到帕累托效率(资源配置既没有使一些人变得更好,但同时又没有使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坏),这就是市场失灵,存在失灵现象是市场的常态。对此,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明确提出“非分散化基本定理”,认为没有政府的干预,就不可能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他认为,政府能通过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影响私人生产,在多数社会成员愿意自觉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政府有足够的理由和能力干预经济生活。他反对科斯等人提出的可以通过人们(企业)的自愿联合来解决市场无效问题的观点,认为政府对市场的依法调控比私人部门更有优势,在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私人部门的价值取向难以实现公共部门应具有的诸多社会目标,而在这个问题上,对私人企业进行国有化并不一定能达成公共利益,最好是由政府委托私人部门生产并提供产品,政府只要指定“生产多少”即可。但是,政府的干预也不十全十美,有时会产生浪费和无效率等副作用,这便是公共失灵,公共失灵的问题许多是由政府的某些内在特征引起的,它的受委托功能、有限的信息、有限的约束能力、有限的预防不良再分配能力等都是政府的缺陷,由此,斯蒂格利茨建议政府在实施垄断或授予垄断权时应慎重,应鼓励在公共部门中开展竞争,分散政府的经济功能有利于形成多样性和解决由于公平压力所带来的问题,政府还应公开分配的方式并有责任提供必要的信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