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冷战后军事干涉的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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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冷战后军事干涉的形态(3)

军事干涉作为穷尽一切外交手段之后的最后选择,在实施军事行动之前,一般先从舆论上、政治上对被干涉方施加压力,施加政治压力和实施军事惩罚相结合被认为是后冷战时期的一条重要原则,通过国际社会多方的舆论谴责迫使被干涉方改变现状或放弃原有政策或行为,更进一步的还可以进行包括减少或取消援助、取消最惠国待遇、限制进出口、提高关税、冻结外汇储备等在内的各种形式的经济制裁,在以上措施不力的情况下最终付诸武力,并在使用武力的同时继续施加政治压力和实施经济制裁,最终使被干涉国的局面向着干涉国意愿的方向发展。在科索沃的“联盟力量”行动开始之前,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于1998年秋季就制定了第一个关于科索沃的政治一军事计划,其目的是利用北约实施空中打击的威胁来达成政治一军事解决目标。而在“联盟力量”行动期间,有两项跨部门的计划工作同时进行,一是制定一份战略行动计划,确保美国及其盟国在外交、经济和信息等方面的努力与军事行动结合起来;二是计划在北约的军事行动达成目标之后,派遣一支强制和平的驻科索沃部队和由文职人员组成的驻科索沃使团。所有这些安排都是说明了军事行动并非是单一的行动。

实行经济制裁是军事手段之外的重要配套措施,缩减或威胁缩减与对象国惯常的经济和贸易联系,是一种能够牢固掌握主动权的政策措施。当然,这一措施需要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为基础,它既可以通过损害对象国的直接经济利益迫使其作出政策让步,同时也可以使自己处于进退自如的有利地位。冷战结束以后,各国都把发展经济作为头等大事,而且随着国家间经济交往和相互依赖的日益密切,经济领域的任何强制措施都会直接地影响到国家的正常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制裁可以强迫目标国作出预期的反应,从而起到影响该国决策的作用。这是因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全球化的理念已经越来越深人人心,而且全球化还使民族社会走上了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这一进程极大地推进了国家问经济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但是在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基础上,国家之间在经济领域的相互依赖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性,大国、强国在面对制裁时的适应能力远强于小国和弱国,小国、弱国在强大的经济制裁压力下,往往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某些利益和立场而屈从于大国、强国的某种安排。因此,实施经济制裁可以在干涉者付出较小代价或牺牲较小利益的情况下使被干涉者遭受重大的利益损失并从而迫使其屈服。

当军事行动和经济制裁双管齐下时,很容易使被干涉方陷入物质上的巨大困境,其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势必遭到破坏,如果政府无法尽快恢复这一秩序的话,现有政权和制度的合法性就会面临挑战,问题严重的话,甚至还会出现重建国家的需要和可能。比如,美国在海湾战争后对伊拉克实行经济封锁,五年间就使50万伊拉克儿童因生活条件恶化和药品缺乏而夭折,严重影响伊拉克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这一状况是对伊拉克政府与民众之间信任关系的极大挑战,也埋下了社会混乱与纷争的种子。

而实践中的军事干涉除了以武力介入现有事态之外,政治上的重建可能是最根本的目的。“重建国家的起因,既可以是一个国家如何对待其国民的,也可以是希望改变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使它不再对其邻国诉诸武力”。美国出兵索马里的真实目的是希望在“非洲之角”这一具有重要地缘和战略意义的国家建立亲美的政权,美国出兵海地是因为美国需要推翻那里的军政府并在海地恢复美国式的民主。而当类似巴拿马、索马里、海地等国家面临军事和经济两方面的威胁时,放弃现有的政策是政府继续生存的无奈选择,米洛舍维奇和萨达姆的政权也在强硬的军事和经济措施之下纷纷倒台,代之而起的是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并非完整体现民意和自主的政治重建。

当然,政治重建是军事行动之后或者说军事干涉的复合行动中最为艰巨的一项工作,干涉者的意图是:武力不仅要制止正在发生的事态,而且要改变和控制这一国家和地区今后的发展方向。但是,不改变被干涉国现有的各项制度、权力运行和决策机制是无法达到这一终极目的的,因此,军事干涉后的重建一般都意味着设法利用军队的余威促使当地形成新的制度与权力机制,强制当地出现符合干涉者意愿的政权,可以说,“重建国家的侵略性极强”。

“重建国家所涉及的范围极大,而且可能是一项永无止境的工程”。政治学和社会学都认为,国家是社会的理性组织形式,政权的组织和政治的重建来源于社会的力量和社会的重建,而社会是建立于一定生产关系之上的人的集体生活,作为人类的集体存在无论从共时性还是历时性的角度来看,它都是一个有机的实体,有其内生的机制,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并不是一个自由选择或者某种外部强制力量作用的结果。就像人们无法自由地选择生产力那样,社会有其自身特定的发展规律,不是哪一种外来力量可以随便重建的,从外部输入的思想只是表达了一种美好的理想,制度只有符合本地的实际才能产生效率和效益。就像戴维·惠普曼所说,战争和干涉是专制的手段,民主应该以民主的方式来获得,在任何时候,民主、人权与和平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战后的伊拉克,没有了萨达姆的统治之后,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存在着众多权力中心的混乱社会。一些学者认为,从政治角度讲,伊拉克并不是可以由美国意志随意改造成民主、多元和联邦式国家的一张白纸,相反,那是一个存在诸多相互冲突的社会组织和权力中心的充满困难的国家。因此,要真正赢得和平与秩序往往要比赢得战争更为困难,我们在军事行动之后的前南斯拉夫、伊拉克、利比亚、索马里、海地、东帝汶、阿富汗等地也都可以窥见政治重建的重重困难。

但是困难的存在并不能阻止干涉者的复合行动,因为复合行动能产生远大于单一军事行动的政治影响力。军事行动本身的有效性所形成的效应是短期的,而改变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尤其是使其与干涉国之间在这些方面形成千丝万缕的联系,造成其对干涉国经济上的依赖性或政治上的依附性,则是干涉国长远利益的表达。我们可以从二战结束后美欧、美日之间关系的演变以及这种变化对今天国际政治的影响中发现复合行动的深远影响,“马歇尔计划”和“道奇”计划在西欧和日本的经济发展中深深打上了美国的烙印,也使西欧的许多国家和日本的政治追求始终难以摆脱美国的阴影。从这个意义上说,复合行动所产生的后续效应还可以大大抵消军事行动本身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甚至产生更大更深远的效益。

小结

不干涉他国内政、在国家间关系领域内不使用威胁或不使用武力是国际法的普遍原则,合法性的例外主要指的是联合国授权或组织下的集体行动,因此,与联合国的集体行动有着质的区别的军事干涉是一种跨越现有国际制度的决策和行为。

自二次大战结束以后,国际社会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维护和平与安全的制度安排,但是,冷战期间由于受到大国以及大国之间均势的影响,联合国对于世界和平与秩序的维护经常受到大国的阻挠。国际社会的规范很难形成对大国和大国集团的制约。冷战的结束,使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仅许多领域的矛盾和冲突开始凸显,而且冲突的焦点开始由国家间关系的领域转向国家内部的民族、种族和宗教等领域,对国际安全与秩序提出了新的挑战,使得要求联合国在维和领域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增多了。然而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权威和力量都是有限的,联合国本身又是一个不具备独立武装力量的国际机构,而冷战后冲突和危机的激烈程度又对采取强制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联合国在采取强制措施时需要借助和使用主权国家的武装力量才能使维和行动更为有效。这是在集体行动的制度安排之外的新的维和方式,但是它却在实践中逐步地走出了现有国际制度的框架范围,并演变成严重偏离制度和跨越制度的军事干涉,冷战以后由军事干涉引发的科索沃战争和伊拉克战争都是极好的例证。军事干涉跨越了现有的制度,无论是在法律还是道德层面上它都存在着缺陷,这种跨越部分地由制度权威的缺乏而引起,但却又在事实上进一步削弱了制度的力量和权威。

从跨越制度以后军事干涉的具体行动方式来看,既有单独的行动也有合作的行动,但是就规模和影响较大的几次行动而言,干涉者通过权衡利益、观念、风险、制度等因素,合作行动通常成为最终选择。不仅如此,干涉者还往往在采取军事行动的同时辅之以政治压力、经济制裁等手段使军事干涉成为一种复合行动。笔者认为,军事干涉行动中的合作只是一种与共同行动貌似神离的运作模式,这一外在特征并未能消除行动缺乏法律依据的本质,而与军事行动相配套的复合行动的存在,更体现了军事干涉以维和为名、以实现国家利益和价值目标为实的根本特点。因此,从运作机制中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军事干涉的推行方式之外,更为清晰的是干涉者远高于此的战略目标和意图,以及这种运作将给国际社会未来发展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