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乌鸦大神,放过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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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周末去郊游,来到了地球 (1)

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周末是咖啡馆最忙的时候,纪南辕竟然提出休假半天,带我们去红色庄园玩,不过,对我来说,反正零花钱也不会涨,公费旅游不去白不去!

上午外公带着钓竿先行一步,纪南辕则在下午去接我直接过去,我们刚下车和外公会合,摆好野餐的架势,李浪和欢欢也过来了,外公欢天喜地迎上前,径直将李浪拉到一旁,朝他挤眉弄眼地笑,一边比出一个数字"九"。

李浪应当接到过警告,权当不懂,招呼纪南辕来对付,外公一下子蔫了,悻悻然离去,还非管欢欢要了个MP3,听就听吧,还要把周杰伦忧伤缠绵的情歌唱成杀伤性极强的龙吟虎啸,登时方圆三百里,不见任何生灵,真是赤裸裸的报复!

不知道为什么,欢欢现在完全当我是瘟疫,我只要一靠近就脚底抹油,生怕我缠上他,在学校就罢了,到了私下相处也这么玩,简直不把我放在眼里,于是,我发挥以前追大白鹅的利落身手,将人逮住将人逮住拉到湖边一个凉棚里,和他细说过去的赫赫战功。

凉棚是专门为钓鱼者休息而设,凉棚上有植物,下面则和草地连成一体,十分干净漂亮,来野营真是再合适不过。

我一边忧伤地叙述,欢欢一边适时构想美好的野营场景,一边心不在焉四处张望,还没说完,笑得在地上滚来滚去,还趴在我宽厚的背上猛捶,不但一点也不表示同情心,竟然妄想将"巫婆"定为我的新外号,也不想想我近日来积攒了多少郁闷之气。

我立刻开展绝地大反攻,也不管今天穿的是淑女装,将他扑倒就用拳头伺候,揪得他连"爸爸救命"都喊出来。

第二声"爸爸救命"之后,李浪真的从草丛里冒出来,闷哼一声后,威风凛凛地竖在凉棚门口。

有纪南辕在,我可不怕他动手,然而,看到那双闪着粉红色光芒的眼睛,我暗道不妙,一个闪身缩进角落,将欢欢这臭小子彻底出卖。

果不其然,李浪第一句话就是,"欢欢,你每天跟喜鹊打打闹闹,她到现在还没有朋友大半是你害的,你自己说怎么办吧!"

很显然,胆小如鼠的家伙又想拉我做挡箭牌,一双狐狸眼一直往我的方向瞟,看得我小心肝乱颤,正好纪南辕疾步走来,我欢呼一声,化身一只臃肿的花蝴蝶,扑到他的怀里求救。

"别担心!"纪南辕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我尚未开口就明白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怀送抱所为何事,还只用了三个字就让我心头石头落了地。

我朝欢欢猖狂地笑,扯住纪南辕的衣角,他走一步跟一步,一边在心里唱儿歌。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快乐的大尾巴,纪南辕哥哥来发话,一边走一边笑,今天的机会真正好,爹要杀人儿要嫁人谁都管不了......"

臭欢欢,想害我,也不看看我家哥哥是谁,你不仁我不义!

李浪眉头一拧,一米九的大块头铁塔般堵在纪南辕哥哥的面前,那种"你抢走我家未来儿媳妇"的控诉气场非常强烈,以至于脆弱的小喜鹊很没良心很没出息地抛下哥哥,落荒而逃。

此时此刻,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冲回凉棚,拎着欢欢低喝道:"你到底想干嘛!"

"我爸爸会杀了我!"欢欢像被台风摧残的花朵,整个蔫巴了,哭得那个难看哦,鼻涕眼泪全糊在脸上,整个一馄饨汤。

竟然还有比我没出息的家伙!我眼前一黑,气得踹了他一脚,一回头,那两人正用目光拼杀,好一阵电闪雷鸣。

我赶紧吧嗒吧嗒摇大尾巴,乐呵呵地说:"李叔叔,明天吃香辣蟹吧?"

没有回音,李浪的喘息声愈发沉重急促,双眼几乎喷出火来。

再接再厉,"李叔叔,明天吃鳝鱼不?"

"不吃!"虽然回答有点气势汹汹,开了口就是好现象!

纪南辕斜了我一眼,慢悠悠地说:"李叔叔,你接受不接受,事情都已经这样了,你不会是生不出来第二个带把的吧,老盯着他做什么?"

我和欢欢同时发出凄厉的嚎叫,抱成一团直哆嗦,纪南辕这不是在劝架,这根本就是在火上浇油!

我迅速挣开欢欢的手,朝凉棚后的树丛里钻--关键时刻,朋友就是拿来出卖的,欢欢你自求多福吧!

欢欢比我想象的更有韧性,打死不撒手,又哭成了恶心的疙瘩汤。

两人再度对峙,这一次火力直线升级,连李浪捏拳头的响声都听得一清二楚。说时迟那时快,老外公摇着一束野花欢快地跑来,吼得鸟雀扑啦啦没了影,鱼通通沉了底。

"漂亮的小欢欢,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同性恋哦,我活了一把年纪,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扑哧一声,李浪终于破功,挺拔的背脊一瞬间弯了下来,全然不见刚才的恐怖气势。惟有纪南辕仍然站得跟柱子一样,表情丝毫没变,果然是面瘫哥哥!

接下来,欢欢挂着满脸糊糊接受了老外公的鲜花,还接受了我三十六码的两只大鞋底子。

之后,老外公将欢欢当成了绝世奇珍,从头到脚都捏了一遍,终于满意,将欢欢那小身板一揽,冲着李浪怒吼道:"你生这么漂亮的孩子做什么,是不是存心把我家乖喜鹊比下去,让她没人喜欢,还有,你成天板着脸,吓着乖喜鹊怎么办,你赔得起么!"

李浪不知哪根筋不对,连欢欢也忘记训了,梗直了脖子抬杠,"你家女婿外孙不都是一张冷脸,怎么没见你家乖喜鹊吓死!"

老外公连脖子都气红了,撑着欢欢开始跳脚,"你还说!你还说!都是被你们这些人带坏的,我家外孙小时候多可爱,成天笑嘻嘻的缠着我,还哭着喊着要我背,都是你们害的,变成今天这个没人气的样子,你赔我!"

如果没有记错,哭着喊着要背神童外孙的不正是吼得最大声这个!我囧囧有神地看来看去,见可怜的欢欢那小身板不堪重负,已经摇摇欲坠,正要去扶,老外公突然不跳了,将他揽到身后,义正词严道:"正好你嫌弃欢欢,欢欢就赔给我!以后喜鹊天天做好吃的,就是不给你吃,气死一个少一个!"

要论治理四海,李浪那绝对是雷厉风行,手腕高超,要论吵架,那就......只见他张口结舌,突然露出恍然大悟或是悔恨交加的表情,一巴掌拍在额头,喃喃自语,"我这是抽哪门子风!"

那一声无比清亮,想视若无睹都不行,我终于明白欢欢一些自虐动作的来源,感慨万分,血缘真是奇妙的东西,比如欢欢都被他爸爸骂成这样,还满脸不忍心,畏畏缩缩凑上去给他爸爸揉额头。

李浪浑身一震,伫立良久,长叹一声,将欢欢揽进怀里,用力拍了拍,斜了老外公一眼,咬牙切齿道:"我得跟你约法三章,第一,不能找这臭小子,喏,就是纪南辕;第二,要找真正喜欢你的;第三,你得先认喜鹊做妹妹!"

什么跟什么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立刻往老外公身后缩,可惜目标太大,藏都藏不了。于是,众目睽睽下,我被纪南辕以扛沙袋的架势运送到欢欢面前,成功地变成他的干妹妹。

重点不在这里,认亲成功,李浪回归正常,以视察工作的严肃表情在我们兄妹俩身边踱了两步,带着几分遗憾之色,幽幽地说:"喜鹊,你做的鱼汤好不好喝?"

"当然好喝!"敢怀疑我的手艺,我当然不答应!

话音未落,我被人用四十四码的鞋底子发射出老远,带着满腹辛酸泪,开始为刚刚升级做我干爹的某人做鱼汤。

不过一句话工夫,新干爹的声音已经变得阳光明媚。

"乖女儿,明天吃香辣蟹,后天休息一天,大后天再吃鳝鱼吧,这样吃我会胖的!"

我腿一软,差点一头栽进湖里,当场给这饕餮表演一个鱼翔浅底。

虽然外公抵死不认,纪南辕更是绝口不提,后来我还是从欢欢嘴里套出话,纪南辕为了让化解父子两人的矛盾,让李浪承认儿子的性向,早就以两瓶茅台为饵,哄骗外公编排好今天的这出戏,只不过因为纪南诏突然杀出,怕夜长梦多,提前上演,没想到效果意外地好,李浪是外公看着长大的,冲着老外公的面子,欢欢没受皮肉之苦,我也没成炮灰。

想必李浪其实早知晓儿子的性向,见欢欢跟我处得来,把我当作救命稻草,想让欢欢对女生产生点兴趣,不过纪南辕怎么肯让我栽在妖孽手里呢,哼哼!

再次总结,纪南辕还是我的好哥哥,外面虽然冷,心还是向着我的,而且肚皮已经比墨还黑了,不能惹啊不能惹!

解决了烦心事,欢欢没了顾忌,妖孽气质更加难以遮掩,一天比一天更加精心打扮,眉毛修得柳叶一般,平日护发护肤面膜眼膜手膜齐齐上阵,还顺便将我毁容的脸好好折腾一番,天天蹲在我们一班教室和女生交流美容知识,给男生画像,当然,只有美男才有这种幸运。

女生送他一个外号,SUPER闺蜜,男生送他一个异曲同工的外号,色胚闺女,他全都乐呵呵地接受,晋级为我们班的班宠,随之晋级为级宠,并且朝四海中学校宠努力。

我的面目模糊症不但没有让我成为大家的笑柄,因为欢欢的美容知识,也因为我对美食的研究,我竟然成为最受欢迎的女生,这真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因为不用像只老鼠东躲西藏,而且打扮得也清爽漂亮,老师也开始注意到我,经常点我回答问题,好处是我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去预习复习功课,坏处时每节课我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每天累得不行。

纪南辕忙着参加四海联合大学的学生会干部竞选,没空管我,我乐得清闲,每天一下课就来到咖啡馆,美其名曰做作业,实际上又开始了偷窥美男的幸福时光。

不过,也不知道眼睛出了什么毛病,以前满屋子都是美少年帅哥酷大叔,进来一个就眼前亮一次,现在进来一个就眼前持续性发黑,美少年不是太幼稚就是满脸青春美丽嘎嘣痘痘,帅哥呈两极分化趋势,要不就是一个比一个能装,要不就是一个比一个像毁容的欢欢,酷大叔跟猥琐大叔经常只有披不披羊皮的区别。

接到李浪的电话时,我正在郁闷地挠小屋的墙,时隔不到两个月,我的美男捕捉雷达竟然退化到如此惊人的程度,叫我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嘛!

电话里,李浪雷厉风行的作风还是没改,三两下交代了时间地点,要我准时赴约,还非常好心地顺带解释了一下,要向某大人物强力推荐我......我做的鳝鱼,商讨四海饮食业的更广阔发展空间。

好艰巨的任务啊!电话挂断了,我还是半天回不过神来,要我一个17岁的女生去谈这种事情,李浪叔叔简直太看得我了,难道也把我当成天才的纪南辕。

我还没回神,欢欢一听是爸爸的电话,马上就成了摇着大尾巴的忠狗,跟大志和小坏交代一声,将我拖上阁楼,从头发开始彻底改造,目标是打造一个全新的喜鹊!

头发挽好,拆开,又扎成马尾,又拆了,最后用风筒吹成妩媚动人的大波浪......大波浪狮子头,因为前者有老巫婆的嫌疑,后者则是象鼻子插葱--装嫩,只有狮子头最适合我!

接着,老妈的奇装异服通通被他否决,换成中规中距的粉色职业套装,这样显得比较成熟,说话有信服力。

之后,鉴于高跟鞋的危险性,粉色的平跟皮鞋必不可少。

最后,我的脸成了熊猫眼和猴子屁股的结合体。

打扮完毕,我对着镜子发傻,怎么也不敢相信那粉色大大大泡泡就是我,同时坚信,欢欢果然处在满是梦幻色彩的少女时期!而且是十多年前的少女时期,因为现在的美少女都不作兴这套。

时间太紧急,欢欢心愿完成的欢天喜地表现太明显,由不得我浪费时间坚持走喜鹊本色路线。为了保护我完美的粉色妆容和狮子头,欢欢还特意叫了一辆的士,像送儿子上战场的老母亲,叮嘱了又叮嘱,唠叨了再唠叨,终于使得可怜的司机听出了岳飞先生和鲁迅先生怒发冲顶的发型,将爱美之心狠狠掐死,油门踩到了底。

今天的会见级别之高,大人物之重视,从地点就可见一斑,政府办公大楼附近有个中心广场,我们就约在广场的喷泉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