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时尚美妆一不小心做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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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一不小心做娱记

我的票贩子生涯是以一次十五天的拘留作为断后的。

当我从老家回到北京之后,便对那些北京站的朋友说,我爹已经去世了,所以,以后我也没了留在北京站的必要了,哥几个以后就各自多保重吧!

于是,他们在除了安慰我让我节哀顺变之外,也一致表示支持我的任何选择。

随后,我们大家便最后一次吃了一顿散伙饭。

而就是在那顿喝高了的散伙饭上,因为无端的跟人家邻桌的人打了一架,所以,最后,我们各被拘留了十五天。

我就是在那个拘留所的电视上,差点就完整地看完了那部叫做《永不瞑目》的电视剧的。

那时,饰演肖童的陆毅,眼睛里清澈得就像是一潭湖水。

而就是那种清澈,更加地巩固了我对未来的憧憬。在那段日子里,我时常想,今后,我要尽量地去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抑或,做一个让心灵清澈得如同那个叫陆毅的人。

我从拘留所里被放出来的那天,那部电视剧正好还剩下个大结局没演完,于是,当管教在铁门外边让我收拾东西准备放我时,我竟然还有一丝的不舍。

那个为我办理释放手续的警察,在看了看我后说:瞅你丫那眼神儿,干干净净的,也不像是块做恶人的材料啊!

我说,是啊!所以我以后只能做个好人了。

后来,我把这段经历跟那个饰演肖童的陆毅讲过一次,他愣是没有相信,而把那当成了一个很冷的笑话。

那个时候,我和陆毅已成为很熟悉的朋友了。

因为我对于陆毅的那份好感,所以,在我成了杂志社的记者之后,他便成了我们杂志封面的第一个内地的艺人。而由于他确实也很红火,所以,那期用他做封面的杂志,基本上也有着跟那些港台日韩艺人一样好的销量,以至于,始终也没人发现我的假公济私。

从那个拘留所里出来后,我便彻底地告别了嘈杂的北京站。

后来,我一直觉得,我接下来的那段生活,像极了简版的《奋斗》。我想,如果不是那个叫石康的人抢先写了那个故事,没准儿后来,那个讲述奋斗的人就是我也说不准。

离开北京站我住进了水碓子附近的一个地下室旅馆,而我,就是在那里,一一地,遇到了那帮最后搀扶着我走进这娱乐圈的人的。

我最先认识的,是一个叫高兵的男孩,他是从齐齐哈尔到北京来学习播音的。

高兵住在我的隔壁,所以,有一天,当我吹奏口琴的时候,他便到了我的房间来听,他说,你吹得不错。

我说,谢谢。

于是,我俩便认识了。

后来,由他出钱,我们合租了一间平房。

在搬到了平房之后,我们又认识了一个叫陈丽的十六岁的小姑娘。她是从河南来北京打工的,由于文化低,所以,一直也没找到工作。

因为高兵喜欢打台球,所以,接下来,我们又认识了刘迪、陈超和一个叫贝勒的人。

那个叫刘迪的,是一个因病休学的北京孩子,虽然不大,但却很大方,我后来去杂志社上班时,身上的衣服都是他给张罗的。

那个叫陈超的,是一个搞音乐的,因为他的妹妹跟歌手何静是发小,所以,我做了记者之后,就是他帮我找的何静的电话。

那个叫贝勒的,是一个俄语翻译,他的台球是他们中间打得最好的,所以,当我们大家还都没找到工作时,他还跟别人赌过几次球,赢点小钱,不时地改善一下我们的伙食。

高兵是我们那帮人里面第一个找到工作的,同时,也是第一个找到女朋友的。

高兵找到的那份工作,是在一个刚组建的叫做北京之夜的文化剧场做销售经理。记得当高兵第一天下班回家后,还跟我们显摆。他说,他们那里不但有一个叫毕秋彤的美丽女孩和一个叫白鹏的伟岸男人,还有一个艺术顾问叫做陈维亚,是个很厉害的人。

而那时,我却压根儿没有听说过那个人。

十年之后,那个叫做北京之夜的剧场,已经成了北京的一个著名的文化风景,而那个陈维亚,也终于成了一个真正很厉害的人。他先是协助张艺谋忙活了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又自己挑头接了个广州亚运会的大活儿。

高兵在遇到了他那个做事和美丽程度都像极了米莱的女孩子后,便离开了北京。有人传说他们去了天涯海角,过那种仗剑漂泊的日子去了。

之后,便再无音讯。

刘迪,后来又重新回到了校园,最后考到了西安的一个学校。

再后来一些,贝勒也去了雅宝路做了翻译。

而陈超,人家则是从一开始就有着一份国营厂的正式工作的,做音乐则只是他的业余爱好。

于是,在那个平房小院里,就只剩了我和小丫头陈丽还没有工作。

有一天,尚还没有仗剑走天涯的高兵下班后,对我说,过几天,他们那个剧场需要一个打追光灯的人,并且,他已经帮我推荐了。

于是,我欣喜不已地开始等待着那个上班的时刻。

就这样,那个院子里,只剩下了小丫头陈丽还没着落。

而她,就是在着急了之后,花了一百块钱,去了一个中介公司找工作的。

那个中介公司给了她一个写着地址的纸条,说,去应聘吧!如果这个不行,就再给她继续找,一直到她找到工作为止。

小丫头陈丽,就是在去了那个纸条上的地址应聘之后,才一路哇哇地哭着回来的。

回到院里后,她将自己屋子的门一关,继续接着哭。

于是,我便敲开了她的门,气冲冲地问她,是谁欺负你了,告诉我,我找丫挺的算账去。

她说,她去了那个地方应聘,当问她是什么文化时,她说三年级,于是,满屋子里的人都对她哄堂大笑。

我咬牙切齿地对小丫头说,你把那个地址给我,我去找丫挺的算账去。

于是,小丫头便把那个泪迹斑斑的纸条递给了我。

在去那个地方的路上,我在路边捡了块板砖,放在了我的包里,以防不测。

那个纸条上的地址是金台路附近的一个写字楼,不一会儿我便赶到了。

我哐地一声推开了那个写着人事部的屋子的门,然后双手叉腰地大喊一声,上午,我一个妹妹来应聘,谁丫欺负她了?!

于是,只见满屋子的人都面面相觑,他们一时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

于是,我便把那张中介公司的纸条啪地一声放在了桌子上面,说,自己看去!

直到这时,那个貌似头目的人方才弄清楚一点儿头绪,于是他说,哈哈,那纯属误会。

我说,怎么个误会法?

他说,我们问她是什么文化的时候,她说她是小学三年级,于是,大家便都善意地忍不住笑成一片。

我说,小学三年级怎么了?!人家曹植连三年级还都没上的时候,不也七步成诗了嘛!

他说,那倒是,只不过,她应聘的那份工作确实是一个小学三年级文化的人所不能胜任的。

我说,那个狗屁工作究竟需要个什么文化啊?

他说,我们需要的那个职位,是个文字编辑,需要一个有相关专业的本科生。

我说,什么编辑啊?

他说,一本娱乐类杂志的编辑。

我说,做那个杂志的编辑非得需要个狗屁文凭吗?

他说,原则上说是。

我说,我也没有本科的文凭,但也不见得没有那本科的文化,你们要不试试?

他问我,了解娱乐吗?

我说:了解。

他问我,了解流行音乐吗?

我说,了解。

他问我,能不能写文章啊?

我说,能写。

他说,他实在不能相信一个没有任何文凭的人满嘴里说着的什么都会。

我说,是骡子是马,拉出去遛遛不就知道了嘛!

他说,怎么个遛遛法啊?!

我说,我一分钱都不要,白干仨月。我要是成,就在三个月之后正式录用我,并且把前边那三个月的工资给我补齐,如果我要是啥都不是,随时可以让我走人。

他说,好吧,那就先试试吧!但是,多少还是要开点工资给你的,我们不差那点钱。

我说,那就定了。

他说,定了,明天就过来吧。

我说,我过来是做编辑对吧?

他说,你倒是想得美。

我说,那我做啥啊?

他说,先去发行部帮忙,除了搬运杂志外,在有空闲的时候,也拆拆看看那些读者的来信。

我说,好吧。

从那个杂志社走出来时,太阳已经落到半山腰。当金色的光芒迎面照耀在我的脸上时,我突然觉得,那便是希望的颜色。

(2008年-2010年完稿于北京,北戴河,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