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人口原理
1396500000051

第51章 国家关系中的一些问题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许是在我们对一个活动的分析中用得上的最明显的例子之一。战争本质上是要把敌人的福利减少到宁源失败也不愿进一步抵抗下去的地步。而一个国家进行敌对行动时,即使蒙受任何直接的恶果,也还要负担生产的机会成本。

如果战争的结局可以预见,则行将交锋的双方可以不诉诸战争就可以取得某种妥协,使他们彼此间能把现有的财产分配得都比实际以生军事行动时的情况要好些但可惜的是既不能预知军事行动的结局,也不能预见是否能会因某种事件发生军事行动,所以通常在实际上不可能有满足双方所期望的结果。但要注意,我并没有争论战争决不会偶然地对某一方有利。这当然是发生战争的可能性。

在和平时期,昂贵的军事准备,可能强加在并不情愿的一些国家的肩上,但每个国家都因对别国潜在的行为存在恐惧而不得不这样做——而其他国家对这种同样的可能性的反应,更容易证实这种恐惧。军事准备的最后效果占首要地位,这种想法也加重了恐惧,断定一个国家的准备程度只能是武装的应对强度而不是绝对的强度。因此如众所周知的那样,处理国家事务中的个人英雄主义不会产生什么理想的结果而事实证明,试图用(非强制的)合作的方法对形势进行处理,众所周知不可能是稳定的。结果只能是:主动服从国际间的强制协议(虽则政治上也许不现实),可能证明对每个国家都有好处。

通常还有其它更常见的有关国与国之间经济关系的活动,可以很方便地根据我们的基本论点来分析。对于关税及其有关贸易条件的传统优越性的讨论,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

贸易条件,当然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一单位的某种进口商品,而必须通过正常的国际渠道输出的一个特定商品的出口量,这种条件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用出口货物来换得的进口货物真实价格。传统的论点基本假定之一,就是在其它相等的情况相等,一个国家的利益在于保持进口货物真实价格的较低水平,只在这种场合下贸易条件才被认为是有利的。

在此刻被我忽略的某些公认为重要的限制性假定下,两个或两国之间的自由交换,只要于双方有利就可进行。我的意思是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如果交换的货物量中的改变双方都有利,那么这种改变就是有效果的。

有关两国中的一国在进口货上征收的关税将倾向于改进这一国的贸易条件,这是由于关税在本质上等于减少对进口的需求,从而压低这些货物的价格。另一方面,关税却会倾向于减少国家之间相互交换的货量,由于刚才讲到的相互交换的数量在没有贸易制度的管理下,就某种意义来说就是对双方都最有利的数量,所以这第二个影响从两国的观点看来都是不合意的。

由改进贸易条件产生的利益,如果关税不是过高,从设立关税国家的观点来看,一般足以抵消刚才考虑到的不利影响。然而第二个国家一般可能觉得采取报复性关税来抵消对方先设关税对贸易条件的不利影响是可取的,这很可能进一步减少了总的贸易量,其最后结果可能是一场关税战,使贸易条件在实质上并未受到影响,而双方的总贸易量却受到了不利的影响。

我们在这里引证席托夫斯基的原文可能很有用:

(这种)论点可能有例外……其根据是在它们达到均衡之前很久,两个国家就会认识到提高本身关税与别国采取的报复行动之间的因果关系,因而达成某种协议……

“如果只有两个国家,那的确会是这样的情形。然而在有很多国家,而每一国在同很多别国进行贸易活动的时候,任何一国就会认为不必考虑它本身的关税政策是否会引起什么报复的危险……一个国家知道它本身对任何另一国家的产品互惠需求只占该国国外总需求的很小一部分,以致改变它的需求不太可能影响到后者的政策,在设立和提高关税上就没有什么顾虑了。当所有的国家都依照这个原则行动并提高关税时,那就像其他各国都以一致的行动来对它提高关税一样,会扭曲每一国所面临的总需求曲线。

“在这个阶段我们可以试图概述一种长期的国际贸易理论。假设起先贸易处于一种自由状态……有些国家相信自己是个很小的小国,不致因设立关税或提高关税而受制裁,一旦他们发现可以这样来增进本国的福利,他们就会这样做,当很多国家走了这条路线后,那些还以自由贸易为基础的国家将发觉自己受到了垄断的剥削,就完全有理由说,他们这些国家实在是出于不得已也筑起关税壁垒。如上所述,他们这样做,就可以改善我们在上面所显示的他们的处境……”

“关税壁垒到处筑起以后,那些开始这个建立的国家将发觉他们原先的一些优势已荡然无存;不过他们还可能认为即使先前已充分地利用了他们的垄断地位,仍可通过进一步提高关税来改善这种地位。当关税壁垒都升高时,就有可能召开国际贸易会议来阻止这种对有关各国都显然有害的过程。在每一国家各自提高关税仍有其个体的利益时,这种集体的努力,如果没有国际制裁作后盾,注定是无效的。正像卡特协定如果没有一个具有足够威信的大生产者来强制执行就会无效一样。”

更普遍的是各种“以邻为壑”的政策,包括外汇贬值,削减货币工资出口贴补,(再加上)用关税和限额的办法来限制进口等。依据我们的论点,这也是很容易分析的。这些政策当然都是被设计用来增加贸易余额,或为了不同的理由用来减少国内失业的,这些政策如果成功地执行,通过对比较不一致的行业之间的任务的分析,就可能使世界生产效率产生巨大的损失。再从就业的观点来看,可以想象到,对于一个积极采用这些政策的谨慎的政府,可能力求通过维持利率达到自保的效果,就可以阻止以贷款形式出现的通货外流。如果利率因此普遍提高,就可能对投资产生压抑,反而加重原有的失业。当然,大多数直接外汇管理已代替操纵利率的办法来作为这场游戏中的主要武器。

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国家的地位,同早先讨论到的一些情况下的个人的地位并不完全相似。一般说来,只要这种“以邻为壑”的争夺在一个时刻稍停一下,任何一个国家发起这种策略的话就可能引起迅速的报复。但是正当争夺激烈之际,任何一国的节制,对于阻止这种普遍的做法,通常都不会起什么作用。在主被动两种情况下,一个国家采取的合理举动是不同的。在被动的情况下,由于它必然会受到包括生活水平可能降低的不利影响,再由于它的节制,就会使其失去潜在的相对增加的利得差额(或者等于说,它要防止别国想要加给它的直接损失)。因此它就很少或者没有理由避免热烈地参加争夺。但是一旦休战,一个国家就可能觉得发动这一连串事件很不利——因为在这种场合,别国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自身。只要它先发动,别国就可能参加,所以停止争夺就会完全避免争夺所产生的对它一般不利的影响。再说,首先发动者所得到的任何收入差额也可能很快地为别国的报复行动一扫而光。

发动“以邻为壑”政策的第一个国家也不真像人们有时暗示的那样,行动完全是没有理性的。因为它可以肯定,要是它一带头,别国就会很快效法,但并不能保证它不干时,别国也会效法。既然只有先发制人才能得到哪怕是暂时的利得差额,那就会促使某一个别的国家依照现在的情况来估计形势,只要认为争夺不可避免,就会来个先发制人。由于任何一个别的国家都可能面临同样的环境,对形势都有同样的估计,这当然就很可能难以避免了。

正是出于这些考虑,才导致了避免发生“以邻为壑”的争夺的国际协定的产生,但经验已表明它们的不持久性。只要后下手就会遭殃,这种经常的诱惑和恐惧就会使某些国家终不免诉诸行动。

总起来说,(把国家看成是相应的“个人”就)可能认识到国际关系也具有非理想的个人主义的原始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每个参加者通过追逐各自的利益,而共同破坏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集体目标,但他自己并没有别的选择使他自己的情况不再恶化。实际的结果说明了这些做法确实是太残暴了,同时如果这样地坚持下去,就有可能给人类历史造成最突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