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人口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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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附录一:人口原理概观 (4)

根据以往的所有经验和对作用于人们头脑的各种动机所进行的最好的观察,在私有制下,没有充分的根据可以指望,土地生产出大量的农产品。那种希望社会上大部分人由于供养自己和家庭,以及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的某种刺激的强烈、持久的影响,而克服人类天生的惰性的设想,看来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自有史可稽的记载以来,根据公有财产的原则进行的一切尝试,要么微细地无从得出什么结论,要么以最明显的失败而告终;而当代教育所引起的变化在使将来的情况有所好转方面,似乎也没有什么作用。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作出这样的结论,即:当人类仍然保留着他们与现在相同的体质和道德素质的情况下,除了私有制外,没有别的任何制度能提供,哪怕仅有的一点机会来养活目前人们在许多国家看到的如此庞大,而又日益增长的人口。

但是,尽管看起来除此以外几乎完全不存在凭经验得出的任何结论,然而,私有财产法作为对生产的巨大刺激因素,又确实限制生产的发展,它经常使土地实际产量大大落后于其生产能力,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是真实的。在私有制条件下,人们不可能有扩大耕种面积的充分的动机,除非所获报酬足以使他们能用来支付养家糊口(至少要养活妻子和两三个孩子)所必需的费用,而且能取得所投入资本的利润。这必定不包括可以种植谷物的相当一部分土地。虽然可以作这样的假定,即:在公有制下,可以将人们充分地调动起来从事劳动,耕种土地,使得粮食生产和人口的增长继续进行下去,直到土地绝对不能再增产一夸脱粮食,而整个社会全都为获得生活必需品而奔忙。但是,显而易见,这种状况必定会导致最严重的贫困和倒退。假如私有制能使人类防止这些弊病发生(这一点它肯定能够通过使社会上一部分人享受发展艺术和科学所需的安逸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做到),就必须承认,这种对土地耕种面积扩大的抑制会给社会带来非常明显的效益。

但是,或许还必须承认,在私有制下,耕种有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并且在一个时期内并不为社会的利益所需要。当原先的土地分配极不公平,而且各种法律并未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来改善土地的分配时,这种情况尤其可能发生。在私有制下,对农产品的有效需求必然来自财产的所有者;尽管处于最完善的自由制度下,社会的有效需求能得到满足,这种情况是确定无疑的,然而,有效需求者的爱好和需要经常地、必然地最有利于国家财富的增加,这种认识却是不正确的。要是一切都顺其自然,土地所有者的打猎和保护野生鸟兽的爱好必定会得到满足;但是,这种满足,从它达到目的所必然采用的方法看来,对农产品和人口的增长必然十分不利。同样地,拥有剩余农产品的人们对消费制造品没有浓厚的兴趣,若不是由对私人随从的强烈欲望充分补偿的话(实际上是决不会得到充分补偿的),则必然会造成对劳动和农产品需求过早的呆滞、利润过早地减少和对土地耕种过早地抑制。

无论付给整个劳动阶级的工资不充分的供求状况,是由不良的社会结构、财富的不适当分配过早地造成的,还是由于土地比较地枯竭必然造成的,这同人口实际增长率或对人口增长抑制的必然存在几乎没有关系。劳动者几乎感受到同样程度的困难,这种困难几乎必定产生同样的后果,不管它是由何种原因造成的;因此,在我们所了解的每个国家里,劳动阶级的年收入不能够健康地养活他们的大家庭。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人口实际上由于获得生活资料困难而受抑制。此外,正如我们所熟知的,充足的工资,以及一切愿意工作的人都可获得充分的就业,是极为罕见的——这种情况几乎是前所未有的,除一定的时期外,那时古老国家的知识和勤劳在有利的情况下应用于一个新国家——因而,不能认为由获取生活资料的困难所引起的压力,在遥远的未来才会产生,当土地不肯生产出更多的粮食时,人们就会感到这种压力,实际上这种压力目前不仅在地球的绝大部分地区存在,而且除极少数国家外,几乎经久不变地在对我们描述过的所有国家起作用。

世界上找不出一个国家,其管理水平、财产的分配和人们的风俗习惯能以最有效的方式把土地资源开发出来,这种情况绝对是千真万确的。因此,假定在这些方面立即发生最有利的变化,就可以认为,对劳动力的需求和对生产的鼓励也许能达到这样的程度——上述对人口的各种抑制的作用,一些国家在短时期内会减少,而在另一些国家在较长的时期内会减少。特别是,这种实实在在的情况经常扰乱我们的注意力,它就是在这个问题上产生错觉的巨大根源。它让人们觉得,他们总能使土地生产出比充分地养活自己和他们的家庭所需要的多得多的生活资料。实际上,人们或许一直具有这种能力。但是,我们要完全感谢我们祖先的无知和拙劣的管理。

要是他们已经把土地资源完全开发出来,我们就可以十分肯定地说,现在要增加粮食的生产量就一筹莫展了。假定只从征服者威廉一世时起,地球上所有的国家都得到很好的管理,财产的分配和富人及穷人的风俗习惯对于农产品和劳动的需求也都最为有利,粮食和人口的数量就该比目前大得多,然而各种减弱对人口抑制的手段无疑也要少得多。获取生活资料的困难表现为,目前几乎全世界的劳动者都只能取得较低的工资,它有一部分是由土地的必然的状况引起的,还有一部分是由过早抑制农产品和劳动的需求所造成的。获取生活资料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能被人们觉察出来,它不容许人们在抑制人口增长方面有任何松懈,因为它是完全地、必然地由土地的状况造成的。

那么看起来,人口增长所受的必要抑制的相应强度,几乎不依靠人类耕种土地所作的努力。倘若这些努力从一开始就以最有见识的、最有效的方式加以引导,那么使人口同生活资料保持相应水平所必需的抑制,非但不会减轻,反而很有可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而且劳动阶级的境况,非但不会得到改善,反而很有可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而且劳动阶级的境况,非但不会得到改善,反而很可能会恶化,因为它取决于获取生活资料的便利。

所以,我们认为,是自然法则,而不是人类的行为和制度,使人口的自然增长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强有力的抑制。

自然法则决定着当不存在抑制时人口的增长率,也决定了在有限的土地上用以养活人口的食物的另一种极为相同的增长率。尽管自然法则无疑是使人口增长必然受到经常而巨大的抑制的原因,然而,人类和社会制度也负有非常巨大的责任。

首先,人类和社会制度肯定要对如今地球上的人口稀少负责。倘若社会制度和人们的道德习惯几百年以来一直对资本的增长和对农产品及劳动力的需求非常有利,那么,几乎所有大国,不管多么先进发达,其人口都可能是现在的两倍或三倍,许多国家的人口则可能是现在的十倍,甚至一百倍,而所有居民的生活却能和现在一样好。

其次,尽管在改变人口所受抑制的相应强度方面,和在改变这些抑制对实际人口所施加压力的程度上,人类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暂时的,然而,人类却能强烈而广泛地影响抑制的性质和起作用的方式。

政府和人类(社会)制度并不是在能在消除人口所必然受到的抑制(即人口增长必然会受到抑制,而并非全球皆然,可以有把握地说,这是违反自然规律而不可能发生的事)方面发挥巨大作用,而是在对引导这些抑制,尽量减少给社会道德和幸福造成的损害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我们从日常经验中获知,它们的力量是巨大的。然而,尽管如此,必须承认,政府的力量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因为要达到的目的主要依靠个人的行为去实现,个人行为难以凭借法律产生直接的效果,虽然它可能受到法律的强有力的影响。

我们如果更加仔细地考察,那些被划归为预防性和积极的两大类的抑制所具有的性质,就会清楚地看出这一点。

人们会发现,这些抑制可分成道德抑制、罪恶和苦难。按照自然规律,要是认为人口增长的某种抑制是绝对不可避免,并且人类制度会影响其中的每一种抑制起的作用的程度的话,那么要是不将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都发挥出来以减少罪恶和苦难的总量的话,就会产生重大的责任问题。

当把道德抑制应用于我们现在探讨的论题时,可以给道德抑制下一个定义,就是出于谨慎考虑,在一定时间内或永久地不结婚,并在独身期间性行为严格遵守道德规范。这是使人口同生活资料保持相适应,并且完全符合道德和幸福要求的惟一方法。所有其它的抑制,无论是预防性抑制还是积极抑制,尽管它们程度上有很大差别,但都可以归到罪恶和苦难上去。

其余的预防抑制是,发明使大城市里的妇女不会怀孕的那种性交方式;性道德的普遍败坏,其效果与上面使妇女不育的性交方式类似;反常的恋情和为防止不正常的性交所产生的后果而采用的一些不适当的方法。这些显然都可以归到罪恶这一类下面。

对人口增长的积极抑制包括以任何方式过早地减短人的寿命的一切原因,例如对身体健康不利的各种职业、繁重的劳动和长期在露天劳作或生活、由于贫困引起的饥寒交迫、对儿童抚养不当、一切暴行、大城市和制造厂、一系列常见病和流行病、战争、杀害婴儿、鼠疫和饥馑。在这些积极抑制中,由于自然法则引起的那些抑制,我们专门把它们叫做苦难,而人类自己招来的抑制,例如战争、一切暴行以及其它许多我们有能力加以避免的抑制,则具有混合性质。它们是由罪恶带给我们的,其后果则是苦难。 以不同的方式结合并且以不同的力量起作用的这些抑制中的某些抑制,正在我们所熟悉的所有国家中发挥作用,它们是使人口和生活资料保持在相应水平上的直接原因。

我在《人口原理》一书中已对我们最了解的大多数国家中这些抑制情况作了概述。我的目的是要在每个国家中追踪看起来能最有效抑制人口增长的那些方法,并设法一般地回答库克船长提出来的特别适用于新荷兰的那个问题,即:是用什么方法使该国的人口保持在能生存得下去的数量上?

然而,我们几乎不能指望,对有关各国情况的一般性叙述会详尽得足以确定我们所能描述的每一种抑制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克服人口的自然增长。特别是不应指望,这种一般性叙述能使我们了解严格意义上的道德抑制能普遍实行到多大程度。因此,我们必须特别注意未婚者和晚婚者人数最高数和最低数。供养家庭的困难造成推迟结婚。尽管这种晚婚所导致的不正常程度无法确定,但把它称为对结婚和对人口的谨慎抑制却是有用的。人们会发现,这就是预防性抑制实际起作用的主要方式。

只有对人口增长的预防性抑制能取代巨大的苦难和大量的死亡。假如说这种预防性抑制主要是通过对结婚的谨慎抑制发挥其作用,那么如前所述,显然,直接立法就起不了多大作用。谨慎抑制不可能凭借法律来实现,而不致严重违反人们生来所有的自由和不致产生更多罪恶的大风险。但是,公正而开明的政府的巨大影响和完善的财产保险在培养人们谨慎的习惯方面任何时候都是毫无疑问的。这些习惯的主要成因和结果,我已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第IX章第250页中作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