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的智慧:易经大全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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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周易》卷之二 (23)

《大全》邱建安曰:治极生乱,乱极生治,此虽天运,实人事也。人之常情,处无事则止,心生止,则心有所怠,而不复进,此乱之所从起处。《彖》曰终乱,而《传》曰终止则乱,玩一止字,夫子赞《易》之旨深矣。《蒙引》卦词终乱与《丰》“日中则昃”同意。《彖传》是兼人事言,然人事所在,即天运所在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象传]水在火上,水居上则受火之热,火居下则能热乎水,交相为用,既济象了。君子而体之用思,既济虽非有患之时,而患每生于既济之后。夫患每隐于不及觉,故贵于思以虑其后患,又猝而不及持,尤贵于防,以为其先,思而预防,而既济之治,可长保矣。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轮在下,尾在后,初之象也。曳轮则车不前,濡尾则狐不济,既济之初,谨戒如是,无咎之道,占者如是则无咎也。

[初九]当既济之初,志意犹未尽随,纪纲犹未尽弛,正可戒惧之时也。故圣人为之设戒,曰:当既济者,若能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其心凛凛然,在事上郑重,象车行而常,若轮之曳焉。虑患之周详,象狐济而常若尾之濡焉。只此敬慎一念,自然事无不济,无咎。

《蒙引》全是恁初字说道理,《彖传》柔得中,亦是以其在初而能谨畏耳。《存疑》亦是自曳其轮,自濡其尾,故无咎,戒谨之象。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初象]曳其轮,当济之物,而能戒谨,敬慎不败,理当无咎也。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二以文明中正之德,上应九五刚阳中正之君,宜得行志。而九五居既济之时,不能下贤以行其道,故二有妇丧其茀之象。茀,妇车之蔽,言失其所以行也。然中正之道不可终废,时过则行矣,故又有勿逐而自得之戒。

[六二]妇车必有茀而后可行,犹臣道必得君而后可行也。二以文明中正之德,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不可谓无所遇矣。不幸五当既济之时,狃治之心生,下贤之意怠,二之道不能以自行,犹妇之丧其车茀而失所以行之象。然中正不可终废,不必汲汲然求合,久自当见用,如妇车虽丧茀,不待追求,至于七日而自得也。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二象]丧茀而七日得者,惟其中正之道在我,故暂虽不用,不久当见用也。岂有终穷之理哉?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既济之时,以刚居刚,高宗伐鬼方之象也。三年克之,言其久而后克。戒占者不可轻动之意,小人勿用。占法与《师》上六同。

[九三]当既济之时,而用刚之至,是当治道之盛,而兴伐国之师。高宗伐鬼方之象也。夫以高宗中兴,令主伐一鬼方,犹必三年之久而后克之,人之征伐,其可不慎哉?如不得已而用兵,又当慎于择将。若用小人,胜则有屠城杀人之咎,不胜同为舆尸涂地之凶,其为盛世之累者多矣!所当深戒也。

《存疑》此爻是实象,如箕子之明夷一般。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三象]三年克之,必三年然后克,劳师费财,困惫甚矣。苟为得已,可轻用乎?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既济之时,以柔居柔,能预备而戒惧者也。故其象如此。程子曰:繻当作濡。衣袽,所以塞舟之罅漏。

[六四]当既济之时,以柔居柔,敬慎之至,故时虽无患而所以预备者,不敢忽患。虽有备犹恐备之不密,而戒惧不敢忘。如乘舟者,恐其舟之破漏而濡温,先备衣袽,以为塞漏之用。虽有衣袽,其心犹常戒惧,至于终日常恐水之骤入,而不敢安也。盖备患之事,既不失于寻常,而虑患之心又不忘于顷刻,此处既济之道也。

《大全》胡云峰曰:乘舟者不可以无濡而忘衣袽,亦不可谓衣袽已备,遂恝然不知戒,水浸至而不知,则虽衣袽不及施矣。张中溪曰:六四出离入坎,此济道将革之时也,罅漏必至于此,故取漏自为戒。《存疑》衣袽先为备也,终日戒承上言,衣裙之备至于终日,犹不懈也。作一串意看。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四象]终日戒,其心常恐患之将至,有所疑惧而不自宁也。

《易喻》凡人只是自信无事,所以有事。若此念不敢安,然自信纵谋出万全,心中自觉得有许多可疑可畏出来,戒心终无已时。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东阳西阴,言九五居尊而时已过,不如六二之在下而始得时也。又当文王与纣之事,故其象占如此。《彖》词初吉终乱,亦此意也。

[九五]五之为君,势虽胜于六二之为臣,然五当既济之终,其衰将至。二当既济之始,其盛始开,则五虽居尊,而天命人心皆莫之与,不若二之居下,而天与人归之,其象犹东邻杀牛以祭,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者。其天运之当然乎,抑人谋之不减,以致此耶?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五象]天下之事所贵者时,东邻虽杀牛,要不如西邻之始得时也。故实受其福随解。实受其福曰吉大来,正以其始得时,天与人归,其与五之时已过者,何如也。

《存疑》吉大来,盛称六二之得时,益以见失时之不可有为耳。

上六:濡其首,厉。

既济之极险体之上,而以阴柔处之,为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占者不戒,危之道也。

[上六]既济之极,终乱之时也。险体之上,危险之甚也。上以阴柔处之,惮务因循,不知敬畏,乱愈甚而险愈深,不至于载胥及溺不止,有象于狐之涉水,不仅濡尾,而且濡首焉,其危宜也。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上象]濡首而厉,患不预防,终必丧亡。何可久也?

未济 坎下离上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未济,事未成之时也。水火不交,不相为用。卦之六爻,皆失其位,故为未济。汔,几也。几济而濡尾,犹未济也。占者如此,何所利哉?

[未济全旨]《大全》名反既济,只未字便好,非不济也。亨以将来者,言亨虽天运,所以成天运者在人事,要以敬慎为主。初之濡尾,二之曳轮,三之征凶,皆事之未济者也。四之震,用五之光,孚上之饮酒之孚,皆事之有济者也。合观之,可以知未济之亨矣。李西溪曰:上篇首天地,阴阳之正也。故以水火之正终焉。下篇首咸恒,阴阳之交也,故以水火之交终焉。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指六五言。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未济彖]坎下离上,卦象水火不交,则彼此之情不协,六爻位皆失正,则所处不以其道事焉。攸济故为未济。占者须知未济非终于不济,乃有待而济也,将来必亨,亦顾人事何如耳。其必老伐持重,慎终如始,方能有济而亨。苟纪纲稍振,法度初举,不知敬慎,以要其成。象小狐几济而濡其尾,则亦终于不济矣,何所利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