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闵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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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钢笔

我上小学那阵子,人们把戴钢笔当做一种时髦,无论大人小孩,有文化没文化,上兜里总要插一支钢笔。就连农村男女青年在经人介绍谈对象时也总以钢笔为见面礼。在上小学五年级之前,我还不曾享受过这种荣耀。但我也不甘落伍,总是在兜里别一两支哥哥姐姐用坏了的钢笔装装样子,俨然,我是有知识的人。那时候有这样一种说法:“一个钢笔是学生,两个钢笔是老师,三个钢笔是教授,四个钢笔是修钢笔的。”很多时候我总是像个修钢笔的。

我真正拥有一支钢笔是在五年级的第一学期。在期末考试之前,为鼓励同学们考出好成绩,老校长先买好了奖品,并且在一次全校学生大会上逐一亮给大家看,我看得很清楚,第一名是一个漂亮的日记本,第二名是一支“玉米”钢笔。我就喜欢那支钢笔,虽说只值五六毛钱,但在当时我们那个山村小学,这已是件比较奢侈的文具。于是,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考第二名,不为别的,就冲那支诱人的“玉米”钢笔。在此之前,我成绩从未进入前三名。为此我在煤油灯下加过近一个月的“夜班”,那些日子每天早上鼻孔都是黑的,有时洗脸一马虎,到学校同学们都笑我,他们哪里知道我为一支“玉米”钢笔而付出的努力。期终考试结束后,我不幸考了个第一,总分比班上一直学习最好的那个叫三丫的女生多了一分,这样,就意味着“玉米”钢笔要归三丫。在没发奖之前我先去和三丫商量用日记本换“玉米”钢笔,谁知一直考第一的三丫见这次我放了颗“卫星”,心里很不服气。其实她想换,只是赌气不跟我换。我又偷偷地把一道填空题改错去找老师,老师先表扬了我的诚实,然后说奖状已经写好了,不便再改,只要虚心好学,一分两分并不重要。放学回家时,在我同桌的“斡旋”下,三丫同意拿“玉米”钢笔跟我的日记本交换,不过有个条件:外加一副羊拐。尽管我有点舍不得我那副用红墨水染过的拐,最终还是“成交”了。

多年以后,我一直为自己曾经有过那份执著而感慨。如今,不戴钢笔无形中已成为一种时髦,但在许多场所,用起笔来,一大群人中竟摸不出一支,而我这个弄墨者却仍然“傻乎乎”地在衣兜里别一两支笔,有时真像个修钢笔的。

199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