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灵武百姓家中儿女的婚姻受封建思想和社会风气的影响,恪守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人家按照“门当户对,六礼告成”的陈规陋习来操办。“六礼”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是操办婚事过程中的一些必经的程序。由于是包办婚姻,带来的弊端很多,一些妇女只能是按照老辈人的意愿“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去过日子。再合不来,也得逆来顺受,挨打受气,忍气吞声。按照老年人的解释,人间的婚姻是月下老人用红线拴在一起的,嫁给了谁就得认命。旧社会,灵武地区家族、夫权的束缚很严厉,就似一些无形的枷锁,牢牢禁锢着人们,特别是禁锢着妇女的思想和行动。尤其是在农村家庭,这种束缚更加严重。封建社会提倡“妻有‘七出’,夫可休妻”。七出是:无子、淫邪、不事姑舅、嚼舌、盗窃、妒忌、恶疾。
妻子如果违犯这七条中的任意一条,丈夫便可一纸休书,驱妻子出门。妻死夫可再娶,而女人则要守寡,不得再嫁。六礼告成,就是夫旧时灵武一带婚姻习俗管窥妻。1949年前,灵武百姓这样娶媳妇的人家很多。儿子跟人出去学手艺,在外地店铺做伙计或是当兵在外,父母仍然给儿子娶媳妇,一切还是按照风俗讲究办。到了洞房花烛夜,虽然没有新郎倌,但在洞房的炕角立放一袋粮食。粮食上套上衣服,顶上帽子,旁边拴上一只公鸡,就可当成新郎,也就算洞房花烛夜了。
招女婿 灵武自上世纪40年代前流行一种风俗“招赘”。现在一些地方仍旧流行这种风俗,也叫“倒插门”。家中如果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就可为女儿招一个女婿,也就是让女婿到岳父家来生活。女婿上门后,生下第一胎必须跟女方姓,接女方家香火。倒插门女婿进入女方家后,为家中主要劳动力,耕田劳作,要承担女方家中主要劳动。这种婚姻一般都出于无奈。女方家长心中总是别别扭扭的,自己挣下一份家产,终归落到外姓旁人的手里,心里很不平衡。有的男人则把怨气倾泻于老婆身上,打骂老婆,怨她没给自己养下儿子。再者对招的女婿看不上眼,免不了经常嘟囔,时间长了,产生矛盾。女婿因家贫,才走上“招赘”这一条路,对于丈人家的看不起,时间长了,心中也不平。有的女婿性格耿直,不愿受气则携妻另立门户。也有少数女婿本事平庸,和丈人一家凑合度日,坚持将二老送终。关于“倒插门”
的风俗,灵武流传着两句俗话:“招的女婿,雇的人,使得紧了肚子疼”,“招女婿,耍把戏,三天两头唱大戏。”
收养童养媳 这是解放前灵武婚姻结构中存在的一种现象。有些人家孩子多家穷,没有能力养活一大家子人,就将自己年幼的女儿送给家底殷实的小康人家做干闺女。领养女孩的人家,给女孩家一些粮钱,然后找保人写下文书。文书的内容是:女孩长大后成婚,娘家人不得过问;女孩被收养后如有暴病、恶疾、死亡,娘家人不得追究,等等。这些小姑娘被领养后,推磨、看孩子、洗锅、洗衣物,生活很苦,十分劳累,有时还得挨打受气。被收养的女孩到15岁以后,男方家庭的男孩也长大成人,男方家则择良辰吉日通知女方家。处事豁达的家庭会摆上几桌客,举行订婚仪式,同时再给女孩家一点粮钱,算是正式确定亲家关系。处事吝啬且保守的家庭,则不愿声张,而是自作主张,择日给孩子完婚。鉴于女孩几年前已由男方家收养,故成亲时将女孩送到男方姑或姨家,成亲那天,娶了回来为儿媳妇。这种婚姻是旧社会的产物,也是一种悲剧。由于被收养的女孩年龄小,家庭经济基础薄,所以挨打受气是家常便饭,遭欺凌、被侮辱的事常有发生,甚至有的女孩不甘受辱自残或寻短见。
娶大媳妇 有些富裕的人家,主妇好吃懒做,在娘家就养成懒惰的毛病,不愿操持家务,使家庭矛盾百出,但家中男孩年龄尚小,急需有人帮助料理家务。还有一种家庭,主妇患有慢性病,身体衰弱,长期干不了家务活,雇个佣人吧,又怕主妇嫉妒和节外生枝。这两种家庭就要娶大媳妇。所谓娶大媳妇就是给家中小孩子娶回年龄在15岁以上、18岁以下的媳妇。大媳妇娶进门后,主要做家务活。按现在的分工讲,大媳妇实质上就是家庭雇来的保姆,做饭、喂猪、缝补浆洗、伺候公婆,什么脏活累活都得干。在大媳妇的意识里,最关键的是照看小女婿。小女婿有的十几岁,有的才两三岁。小女婿跟别的孩子玩,头碰了或手伤了,大媳妇要挨公公婆婆的骂。小女婿如果晚上尿了炕,或是拉屎了屁股擦不干净,大媳妇就遭罪了,不是挨骂就是挨打。如果小女婿的脾气、品质好,大媳妇还能凑合过。要是遇到恶少或品行不端的小女婿,大媳妇只有偷偷地以泪洗面,不知这种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熬出头。
换头亲 换头亲也是上世纪40年代前灵武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婚姻形式。过去有的人家儿女多,而家境贫穷娶不起媳妇,只好私下了解和自己家庭状况差不多的人家,托媒人到某家去说亲,搞“换头亲”。所谓“换头亲”,是指这家的女儿嫁给那家的儿子,那家的女儿嫁给这家的儿子,这对于贫穷之家娶媳妇、嫁姑娘是最好的办法了。经媒人说合后,双方都同意,谁也不要谁的财礼,只是将双方的新人所穿的衣物讲清并订好成婚那天宴请多少桌客。在同一天里,两家的儿子同时迎娶两家的女儿。这种情况解放前非常普遍,但是久而久之,很多弊端就暴露出来。一是男女双方互不了解,婚后性格、脾气不和的多,所以男女双方没什么感情;二是有的双方家庭互为亲戚,由于是近亲结婚,生下孩子后弱智的、残疾的较多。
招夫入门 这也是解放前灵武地区流行的一种婚姻方式。有些人家的男人因病或其他意外情况身亡,女人既要抚养孩子,又要喂牲口、种田、操持家务,生活极为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女人可以“招夫入门”。在解放前女人能这样做,也是一种胆识。在推崇忠孝、贞节的氛围中,这种行为对传统习俗无疑是一种挑战。招夫入门之所以在有的家庭能行得通,还取决于婆家人和娘家人的心态。公婆心疼儿子留下的孙子,爹娘不忍心看女儿日子过得艰难。为了解决困难,也不顾及其他了,双方都默认和允许媳妇或女儿选择合适的男人到家中。
招夫入门也是有讲究的:入门那一天,入门男人的手里拿一刀烧纸,在大门上烧了,说是送给死去的这家男人当钱用,也有人说是进亡者家的门,顶替亡者的角色,就要给亡者一些礼物以供其享用。行完这些礼节男人便可进门了,就成为这家名副其实的男主人,承担起了抚养后子、种田养家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婚姻多出现于灵武的川区。因为川区地多,家家户户饲养牲畜及羊只,农田耕作之事极为辛劳。“招夫入门”既解决了家庭中的耕作之事,又使死了男人的家有了生气。由于选择时在身体、年龄上有一些要求,这种家庭组成后比较和睦,过不了几年又添了孩子,形成了儿女有两个不同姓氏的特殊家庭。
寡妇再嫁 女人死了丈夫后,被人称为寡妇。过去人们对寡妇也很同情。丈夫去世后,女人拉扯孩子,维持生计,特别辛苦凄凉。对于寡妇家庭,灵武民风淳朴,乡邻大多寄予同情。但是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寡妇门前是非多”,一些好色之徒想乘虚而入,用各种手段勾引寡妇。也有一些寡妇由于长年身守空房,不甘寂寞,做出一些丑事。
故一些寡妇的风流韵事在街头巷尾流传,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也有一些寡妇成为贞节烈女,坚持不嫁,被家族报请官府,树为三从四德的榜样。旧时妇女遵守的三从是在家从父母,出嫁后从丈夫,丈夫去世后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动。灵武虽说是边塞地区,但这种封建思想禁锢比较深。在灵武北门及新华桥、梧桐树一带,就有不少妇女在丈夫死后,坚守三从四德,在“贞节”牌下渗透着多少辛勤劳作的汗水和夜深孤灯下流出的辛酸泪水。“五四”运动后,受新文化、新思想的冲击,寡妇再嫁在灵武山川已是名正言顺。寡妇再嫁给青春少年是不敢想的,一般娶寡妇为妻的家庭也是非常贫寒、儿子多的人家。寡妇经媒婆介绍,悄悄地和对象见过一两面后,私订终身,然后告知娘家,娘家一般是同意的。到了娶亲的那一天,娶亲人到了寡妇家后,必须给原婆家一点面子,有的要给公婆送点礼物,如布料、糖茶一类;经济条件好的人家还可送上一些钱币之类,以示谢意。娶亲时不从大门走,寡妇得从后门悄悄坐轿离去。这一天,寡妇原来的婆家是非常凄凉的,一些老人想起自己死去的儿子,看着媳妇再嫁离家,心情非常难过。
叼寡妇 这是解放前灵武民间存在的一种很野蛮的娶亲方式。女人死了男人一年后,如果这个寡妇年纪轻,人长得俊俏,没有孩子拖累,就有可能被某个家族大、儿子多、经济条件一般的人家看中。这家人为省些钱财和少费事,就采取“叼寡妇”的方式娶回这个女人。在行动之前,男方家事先请来亲戚中身强力壮的一些人,白天摸清门路,在夜间突然袭击。到晚上,一伙人翻入围墙,打开大门,众人将年轻寡妇簇拥着上轿抬回家中。寡妇被抢到家后,顾虑很多,她不了解抢自己的是什么样的家庭,这个丈夫是个什么人,于是哭天喊地,碰头寻死。夜间,粗鲁的娶妻之人强行和寡妇发生性关系,如不从,便遭毒打和谩骂。遇到善解人意的男人,好言相抚,讲明自己的情况。这时聪明的寡妇便冷静下来,事情到了这种时候,生米已做成了熟饭,她也在悄悄思考。一是自己被抢,身不由己,无人给自己做主;二是命运已经如此,硬抗下去吃亏的还是自己,只能逆来顺受安于现状了。第二天,男方将一种叫“遮羞”的礼钱和礼物,分别送往原婆家和女方娘家。遇到夜晚抢人,双方家人心中都不痛快,但男方人亲自上门,并携带了礼品,于是只好默认了这桩亲事。叼寡妇的婚姻方式,解放前在灵武不多,仅有几例。
这种“叼寡妇”行为按照现在的法律来讲,一是侵犯人权,二是属强奸犯罪行为。解放前,官府和乡保对这种风俗从不追究和过问;寡妇的婆家、娘家也不去报告官府,而是予以默认。
纳 妾 一夫一妻制是中国的传统婚姻形式。在灵武,解放前一些官宦人家及绅士大户有的堂而皇之地纳妾。解放前,由于灵武的一些农田用于种植大烟,一些商人组成马队驮盐运炭,使自己的家庭逐渐富裕起来。
“饱暖思淫欲”,这些人便寻找种种借口准备纳妾,如老婆没生儿子,老婆有病不能料理家务,等等。还有一些商人家不在灵武,原配夫人远在山西、陕西、甘肃一带,他们便以照顾自己生活为由,择一年轻貌美的女子娶回家,在灵武组成新的家庭,而老家的夫人只能望眼欲穿,空守孤房。有良心的男人一年半载还回去一趟,没良心的男人好多年也不回去。那些年灵武地区由马鸿逵部驻扎,一些军官的家也不在此处。这些军官前些年打仗到处奔走,无法纳妾。如今到了灵武,有了比较安定的环境,于是纳妾之风在这些军官中盛行。他们在老家也是有原配夫人的,但为了自己的快活,哪能管了那么多。他们在当地选择年轻漂亮的女子后,托媒人提亲,选择吉日完婚。
当时在灵武东街、北街就有好几处马鸿逵部下级军官的住宅。由于受舆论和良心的谴责,这种纳妾行为往往在私下进行,不敢声张,而且为数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