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摸棺诡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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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3章 站在上帝肩膀上的恶魔

“你为什么还能够行动!”格里芬像是疯了一样的看着我咆哮道。

我晃了晃手臂,表情淡然。

所谓经络,“经”的原意是“纵丝”,有路径的意思,简单说就是经络系统中的主要路径,存在于机体内部,贯穿上下,沟通内外;“络”的原意是“网络”,简单说就是主路分出的辅路,存在于机体的表面,纵横交错,遍布全身。

《灵枢脉度》里有言:“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这是将脉按大小、深浅的差异分别称为“经脉”、“络脉”和“孙脉”。经络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十二经脉、十二经别、奇经八脉、十五络脉、十二经筋、十二皮部等。其中属于经脉方面的,以十二经脉为主,属于络脉方面的,以十五络脉为主。它们纵横交贯,遍布全身,将人体内外、脏腑、肢节联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黄帝内经》有记载:“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而经脉则“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并有“决生死,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的特点,故“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

二千五百年前,中国诞生了第一部医学巨著,也就是旷古烁今的《黄帝内经》,在这部典籍中,一个重要的概念贯穿于全书,那就是经络。经络是经脉和络脉的总称,古人发现人体上有一些纵贯全身的路线,称之为经脉;又发现这些大干线上有一些分枝,在分枝上又有更细小的分枝,古人称这些分枝为络脉,“脉”是这种结构的总括概念。

《黄帝内经》对经络的认识是从大量的临床观察中得来的,记载这些临床观察的文献,已在马王堆帛书、张家山竹简和绵阳木人经络模型等出土文物中逐渐找到。这些早期文献主要描述了经脉系统,并涉及了两种古老的医疗手段:一个是灸法,一个是砭术。格里芬所运用的技术其实就是将这两种医疗手段合二为一。

对格里芬来说,搞清楚一个人的身体经络结构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他所做的事情其实就是讲身体里面的气附加在手术刀上,然后以针灸的准确度跟游刃有余的外科技术手段切割开对方的血肉跟经络,瞬间让其肌肉坏死肌体瘫痪。

这也就是格里芬最大的秘密。

“附加在刀上的气切开了我的血肉,那我直接强行让你那些气从我身体里面消失就可以了。我曾经吞掉过很多天材地宝,身体的恢复力不亚于任何人,虽说不可能一瞬间恢复好,但是行动还是可以做到的。”

我松开格里芬,向后退了一步,开口说道。

格里芬捂着头发,咯咯的笑着,继而忽然看向我,双眼里满是仇恨的光芒,那种猩红色的瞳孔甚至你让我一瞬间有一种目击了死神的感觉,一个穿着礼服的疯子,手里拿着致命的凶器。

这种场景恐怕任何一个普通人看了都会瞬间崩溃。

“你去死吧……”格里芬大喝一声,继而猛的朝我冲了过来,只见他嘴里咬着一柄手术刀,四肢伏地,就像是一头野兽一样朝我狂奔而来,我冷哼一声,猛的向前踢出一脚,但是只见那本来要被我踢中的身形竟然只是幻影!

格里芬冷笑一声,速度快的惊人,朝着我猛然扑了过来。

“其实我也很想让你去死。”我伸手召回鸣鸿刀,然后一瞬间猛然回头,坚硬的刀柄瞬间跟手术刀碰撞在一起,砰地一声,格里芬返身退去,然后再一次加速冲了上来,明晃晃的手术刀就像是没有痕迹的白色子弹,只要我稍微退却一点,就有可能瞬间被刺穿。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眼见格里芬的速度越来越快,并且不断的向我移动过来,我只能向后退去,身形不断的在擂台上不住的向后退去,身上的鲜血都因为我的速度而渐渐向着反方向飘去。

但是我退的再快,却也没有格里芬的速度快,只见我还没退出两步,格里芬就已经追了过来,二话不说直接一刀刺了过来,我猛然一躲,堪堪避开。

格里芬一刀没有得逞,第二刀接踵而至,整个人就犹如一匹狂暴的孤狼一样,张牙舞爪的想要让我死在他的利齿之下。我向后翻了个跟头,腾腾腾连退了几步,却猝不及防被格里芬一刀擦在了胸口上,顿时一大块肌肉被锋利的手术刀瞬间撕开,我眉头一皱,二话不说直接一脚踢了出去,径直踢在格里芬的下巴上。

“有意思。”格里芬舔了舔嘴唇,银亮的手术刀在他手指尖转了一大圈,他冷笑一声,继而再一次朝我狂奔而来。因为手术刀实在是太锋利了,当他的刀刃划开我的皮肤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甚至伤口都没流出来鲜血。

不过现在不同了,胸口被切割开的一大片肌肉血流如注,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感让我恨不得把手指甲刺进手掌里面。电影里面那些痛感迟钝临死前犹如暴气的八岐大蛇一样彪悍的主角真的该死,此时的这种疼痛感让我不由得猛的倒吸凉气。

这个时候格里芬已经冲了上来,极其迅猛的速度裹夹着刀刃,其穿过空气而带起的灼热气流朝着我就刮了过来,那种火辣辣的感觉甚至让我不由的浑身发颤。

“哈!”我大喝一声,猛的深处鸣鸿刀,瞬间将刀刃拍打在格里芬的手腕之上,格里芬闷哼一声,但是仍然不放弃,直挺挺的将手术刀送了过来。我咬了咬牙,仓皇的向后退去,随即猛的一脚向上踢出,砰的一声将格里芬踢了出去,重重的锤在了他的肩膀之上。

只不过我的样子也不好看,被手术刀穿过了琵琶骨,整个人重重的倒在了地面之上,这一摔差点把我的灵魂都摔出来了,实在是太痛苦了。那种鲜血狂涌的感觉让我甚至能够听到我没一个细胞发出的悲鸣。

格里芬仰躺在地面上,咳嗽了两声,胸口急速的起伏着。经过这么长时间高速的运动,其实格里芬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要知道在之前,格里芬只不过是个在普通不过的医生,能够把体能训练到这种程度已经是实属不易了。

而且格里芬作战强调的就是一个快字,迅猛!瞬间冲到对手面前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切割掉对方的四肢经络或者直接破坏掉对方的身体中枢神经。像这种快节奏的战斗对于格里芬来说才是家常便饭。

但是今天他却失算了,一个大意就让我差一点反杀了。只不过我也是小瞧了格里芬的意志力,竟然能够支撑到现在这一步,不过也就只能到这一步了……

想到这,我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的站起来,鸣鸿刀在我的手上,但是这个重量却有些让我难以支撑住了。我现在很想休息,很想睡觉……但是我的后面还有两场比赛……吴三金跟林战天!

看着那平静注视着赛场的老人,我咬了咬牙,强撑着自己的身体一步步的走向倒在地上的格里芬。

“你输了。”

当我站在格里芬面前的时候,平静的对他说道。

“杀了我。”格里芬把手臂放到了额头上,用窄小的视线跟我说道。

我不解道:“为什么?我没说过要让你死吧。”

格里芬笑了笑,仍然是那种邪魅到了极点的笑容:“杀了我,我已经没什么东西可留恋的了。如果这场比赛我打败了你的话,或许我还有活下去的信心,但是现在我却只想死……”

我看着格里芬,我知道他现在还有一战之力,就算是临死反扑也绝对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几率将我当场击杀,但是这个男人此时却告诉我他要死。我看着他干净惨白的皮肤,开口道:“有什么遗言吗。”

格里芬摇了摇头。

我叹了口气,继而猛然拔刀,鸣鸿刀瞬间贯穿了格里芬的心脏,噗嗤一声,鲜血顿时染红了他一尘不染的上衣,这个男人仅仅是闷哼一声,随即便安静的睡着了。临死的那一秒钟,经受了巨大痛苦的格里芬却没有露出一丝一毫的悲伤,反而脸上洋溢着解脱的笑容。

我缓缓的阖上他的眼睛,开口道:“心脏破碎只需要0。5秒,你就可以死去了。作为一个医生想必这应该是你最想要的死亡方式了。很荣幸能够跟你一战,同时也很感谢你能放过我一次……别了,格里芬。”

在欧洲的神话之中,有一种怪兽叫做狮鹫。它的身体比八个狮子还要大,高度比一百只老鹰还要高,有很长的耳朵,豹子嘴,脚上有爪,大如牛角。但丁在《神曲》里描述过,狮鹫的鹰头部分是金色的,狮身部分是白色的。所以它代表着恶魔,同时也代表着上帝。

恩,狮鹫的名字就是格里芬……意为站在上帝肩膀上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