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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黑白两色英式拷花皮鞋

最近我买了双Church's黑白两色英式拷花皮鞋,说是女款,其实跟男鞋一模一样,只是号变小了。每当有人说它不好,不美,不精致,我都特别着急,大喊:“这是Church's,这是Church's!”Church's代表的正是好、美与精致,那是家有135年历史的英国定制皮鞋商,手艺好到能穿一辈子,布莱尔穿它,詹姆斯·邦德也穿它。我的气急败坏潜藏着深深的被误解,我的品位被误解了,更糟糕的是,伟大的英伦传统被误解了!黑白两色英式拷花皮鞋的出身比较卑微(既然谈到英伦传统,势利眼就免不了),最初是为了方便在雨天的泥泞沼泽中跋涉,鞋的前部被雕饰出小孔,以利排水,它是乡村绅士的至爱。后来发现光有孔不行,浅色的鞋子还容易被弄脏,索性鞋头做成暗色,鞋帮做成浅色,黑白两色是最传统的拼接。

正是那位以花俏留名史册的温莎公爵,把这种鞋从乡间的泥沼中抢救出来,一脚踏进了另一种更高级的泥沼——他总爱穿着黑白两色拷花皮鞋打高尔夫球,英国名校热爱运动的上流子弟深受感染,顺带着美国的常春藤学员也沾上了余韵,1928年,当时美国最大的百货公司SearsRoebuck&Co的货品目录有如下记载:“这一季,双色拷花鞋的销售是史无前例的,成为当下时髦的标志。还有种说法把这种鞋唤作牛津鞋,并没能找到这一名称的来由,牛津大学的确曾经以严苛的学术礼服而著称,去见导师,参加期末考试,甚至到食堂吃饭,都得身着名为SUBFUSC的黑袍礼服,内衬白色衬衣和白色蝶形领结(一顿饭就脏了),脚上并非黑白两色拷花鞋,而是全黑皮靴。也许这个名称传递的是种一脉相承的精神:带有贵族做派的绅士,对传统和礼教的尊重,相信格调是可以被调教出来的。

即使没有亲眼见过,我也相信有些人一定穿过黑白两色英式拷花皮鞋,比如说伊夫林·沃《旧地重游》里的贵族子弟塞巴斯第安,还有那个著名的崇英者,宣称上帝啊,我真的热爱英

国人,如果我不是爱他们更甚于法国人,愿上帝惩罚我的伏尔泰。有一位老人家,被明确提到穿了这双鞋,他是以塞亚·伯林。在晚年的一次采访中,伯林戴了顶巧克力色软呢帽,穿一身对他而言有点大的暗灰色三件套西服,和一双黑白两色拷花鞋,他悉心营造了一个战前牛津学者的风范:好谈趣闻逸事,拒绝太过明显的严肃,还有点结巴,神采奕奕地勾勒出一幅崇英者想象中的理想画卷:那是乌托邦梦想的葬身之地,是常识、公正和举止优雅的仙乡奇境,是由有着显赫头衔和开明观点的体面绅士统治的可敬国度,是一个自由、幽默和尊重法律的几乎成了个神话的地方。

女性穿这种鞋并不常见,也有把两色拼接和雕孔设计放到高跟鞋上的,可那太妖冶,太不正宗了。我还是欣喜地发现了一个英国女作家的描述,她叫萨拉·沃特斯,在小说《轻舔丝绒》的开头,她写:“你现在已经成了这样一种人。”(看到这句话,我几乎要感动得哭了)她刻画了一个叫凯的二战时期的女性,她像一个迷失的鬼魂一样游荡在肮脏灰暗的房间里,出门前,穿上休闲裤,踩上男式拷花皮鞋,袖口挂上银链,邻居都叫她巴克上校,猜测她说不定当过飞行员,在战斗中快乐地冲锋陷阵,然后潇洒地离开。这是一个讲战争时期女性情谊的小说,她们的丈夫都打仗去了,回来后忘记了她们,她们只好依偎在一起。

对我脚上这双鞋的误解还在继续,以至于我不得不随身携带一本伍迪·爱伦的《门萨的娼妓》。因为这本书的封皮上印有一幅伍迪·爱伦全身肖像,他的脚叉着,正是一双黑白两色皮鞋,仿佛改良过,拷花没有了,可没关系,毕竟,这是伍迪·爱伦呀。可那种误解已经不是对鞋本身的误解,而是对我,穿着这双鞋的不适,它本该出现在一个深沉的绅士,或者一个身形瘦削、面孔峻朗的飒爽女性身上,我却有着与这些特征截然相反的特征。就在那一次,因为一包纸尿布我没来得及将《门萨的娼妓》掏出来那一次。我前去探望一位刚生了小孩的女朋友,她喜悦地接过纸尿布,迅速瞥了一眼我的鞋,飞快地强行唤醒昏睡着的小婴儿:“快起来,你困困阿姨不仅给你带来了纸尿布,还乔装打扮要为你表演魔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