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挑选幻兽的是兴家的小儿子兴盛,虽然城里的权贵们这两天个个自危,但兴盛毫不畏惧,他自诩法术精湛,没人能奈何得了他。
他来到自家农场外面的时候,听到家仆惊呼,远处好像有东西。他遥遥一望,果然发觉有一头猛兽趴伏在远处,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凝视着他。
“那是什么呀,怪吓人的!咱通天城有这种大野兽吗?”
兴盛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野兽,小心翼翼地往它跟前走,仆人们都吓得两腿发颤,劝又劝不动,更不敢上去帮忙,只能求上天保佑。
走得近了,兴盛发觉,这野兽竟然是一只狼,通体黑色,只有一对眼睛是绿的,要不是白天,一定会被这两只鬼火一样的眼睛给吓死。
他有些兴奋,兴家惯于豢养奇珍异兽,所以他对这猛兽非常感兴趣,而且有一种错觉,这猛兽对他毫无敌意,就像专门为了等他而出现似的。
走得近了,巨狼忽然站起来,兴盛一时不敢靠近,但巨狼并没有做什么,他又才慢慢往前走。
最后,让兴盛心花怒放的是,他把一只手放在巨狼的脖子上,摸到了他光滑又粗硬的毛发,而巨狼轻轻呜了一声,竟然十分温顺。
“哈哈,太好了,太好了,你可比我养过的任何猛兽都稀罕!走,跟我回家!”
他说回家,并不是回农场,是真回了通天城里的宰相府。当巨狼出现在府里的时候,上上下下都被吓得手脚瘫软,因为这狼太大了,坐在地上鼻子也能够着兴盛的头顶。
“姐姐的生辰,我带这家伙进宫去,让大伙儿开开眼界!”
宰相大人很犹疑,这样的猛兽恐怕不适合出现在宫闱禁地,而且生辰喜庆,万一出了什么岔子,不但兴婵没面子,城主也会不高兴。
兴盛说:“父亲,现在您在城主面前是越发不得脸,所以也害怕起这些来了。我看,这家伙的出现不是什么坏事,反倒是个好兆头。咱们人族不适正在调兵遣将,要迎击兽族人吗?我看,这就是我们大获全胜的先兆!”
这话根本就是信口开河,狼在人族人的心目中,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偷牲畜,害人命,而且习惯群居,好比啸聚山林的强盗。
宰相年老,对这个小儿子有一种不可理喻的偏爱,便说:“只要你能好好约束它,就随你喜欢吧。”
然后,兴盛就依依不舍地把巨狼送回了城外的农场。农场中的家仆却发现,这头新来的猛兽,一来就跳进结冰的池塘,溅起好大的冰渣和水花,在里头扑腾,不知发什么神经。
“奶奶的,什么臭爷们儿也敢这样摸老子!当老子是狗啊!好恶心,好恶心!”
不过兴家的伙食那真叫一个好,在兽族,这些喂宠物的粮食比一个军官还好,焚渊捏着那白馒头,有一种想怒而摔之的感觉,但浪费粮食可耻,他还是吃了下去。
“不是发洪水吗?这些人族官僚的宠物还能吃这么好。真不公平,就算现在不能,以后,老子也要从这帮土豪身上多多刮油!”
几天后,城主夫人的生辰夜宴如期举行,焚渊被兴盛装进笼子,用车运送进了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