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达丽住在驿馆里,打听了更多关于珑玉的事,她的心情是几起几落。
珑玉的确美,放眼草原找不到一个能跟她想比的,在这一点上,她根本比都不用跟她比。
而且珑玉聪明,聪明人和聪明人只需要对话几句就能发觉,不管他藏得有多深,毕竟大智若愚的境界是很难达到的。或者说,聪明人都有某种程度的相似。
一个美丽而又聪明的女人,是连男人都惧怕的。
这些都是让达达丽情绪无比低落的地方,只有一条能让她稍稍感到快意。
这个女人竟然身负婚约,而且还是同仙族的婚约,她是不能最终同城主结合的!
一个人坐在窗前,达达丽脑子里满是各种诡计在翻腾,然而她没办法去付诸实践,因为促成行动的最关键因素,那个动机根本不成立。
她连孩子都有了,也不可能背叛自己的丈夫,城主喜欢谁不喜欢谁,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这种不甘,只是少女情怀的一种残留。她希望城主最好谁也不喜欢,保留她少女时憧憬的美梦。
“一个纯洁的冬青部落姑娘你不喜欢,非要喜欢什么异族的破鞋子。焚渊啊,你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好?”
其实每个人对待一件为难的事,思虑都并不是从一开始就那么周详。达达丽内心的不甘,让她的眼光始终盯在珑玉身上,若是发现一点儿错漏,她自然就会去揪出来。恶意?不是天生就存在的。
兽族女人都是不能闲着的,所以达达丽带着自己的活计来到了守备府。
花花是个浅眼皮热心肠的姑娘,看到达达丽手里的小皮袄,拿起来直夸赞:“小姐好巧的手!这小皮袄针脚好匀好密,又结实又好看!这风毛,不止一只狐狸的吧?”
达达丽自豪地说:“是啊,给我孩子的,自然是最好的。”
既然说到了手艺,达达丽便顺手抓起珑玉手里的皮衣,看了看,然后忍俊不禁,问道:“玉小姐是第一次做针线活儿吧?”
珑玉大方地答道:“是啊,皮衣真的是第一次做。以前自己做自己的绣裙,都是绸缎、纱绫等料子,还可以刺绣,现在做这皮衣,完全是从头开始呢。”
花花惊叫起来:“哇!我见过人族的衣服,夏天的时候见夫人买过一件,那上面的刺绣好漂亮,原来玉小姐会刺绣!教教我行不行?”
珑玉笑道:“你想学可以,只不过在漠北那些衣服也就夏天穿一穿。”
达达丽又说:“想来玉小姐也是做给城主的,这样的针脚怎么行呢?不如我帮你做吧?”
珑玉用手伸进袖筒里试了试说:“衣服暖身就好,我虽然做得不好看,但是挺结实的呀。”
达达丽瘪瘪嘴,打量了那线缝一眼:“是吗?玉小姐这缝合的方法我可从来没见到过,我试试?”
说着,她拿起半成的皮衣,双手一分,那缝合的地方,虽然来来回回有四道线,但因为打结打得不好,线和线之间没有交缠加固,一下子就让她给撕成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