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样一个题目,是想说说,到90年代中期,我未能行庄子所说,“佚我以老”之道,仍于吃喝拉撒睡之余,拿笔,或写或编,而所写所编之中,竟出现这样两种:《张中行自述文录》和《流年碎影》。前者是所编,包括上下两卷,上卷《写真集》,收自己直接写自己思想的;下卷《留梦集》,收自己直接写自己感情的。后者是所写,用大话说是自传性质,用中话说是回想录性质,且不管大小,总之是述说自己的经历。写真,留梦,经历,都没有离开表白自己,何以如此不自量?说来又不能不话长。由泛论起。且夫人,几乎是百分之百,自知最难,自信最容易。举古的非常之人,唱别姬的楚霸王,垓下被围,四面皆楚歌,“自度不能脱”,还说:“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这是过于自信。举今的非非常之人,志于学与而立之间的,领其带而不自以为才子,高其跟而不自以为佳人,盖有之矣,吾未之见也。这是过于不自知。我同样是常人,也就同样必患有过于不自知、过于自信的遗传病或流行病,有病,要治疗,哪里去找特效药呢?想用自我招供之法试试,招供,可以夹说一点点“我无罪”,但主要还是如大革命中之面对至上,说“我有罪”,自己承认有罪,就可以只留自知、赶走自信了吧?我希望能够这样。
再说非泛泛的。80年代,我写了些文章,并编印了一些书,文,不管上报刊还是入书本,总会入有些人之目,而入,比喻为出前门,有的奔往珠宝市的花汉冲,买香粉,有的奔往厂东门的王致和,买臭豆腐,这就可见,积字成篇,香也罢,臭也罢,总会有人喊几声好,变为指实说,是我的不三不四之文,不只换来稿酬,还间或传来写得不坏的声音。其间或其后,还出现火上加油的情况,是90年代初期,先来信,接着来人,我交了个很年轻的朋友靳飞,此人的活动能力与年龄成反比,而且惯于起哄,特别喜爱为他赏识的人吹牛。如王宝钏之掷彩球,砸在我头上,之后他见熟人,吹,熟人有不少是编报刊的,于是场地扩大到版面,仍是吹,熟人还有些是在电台或电视台上班的,于是场地更扩大,到电的什么,仍是吹。夫吹,亦如流行歌曲,有传染力,于是有些不姓靳的,也就随着飞,耍笔杆的,写印象记,拿剪刀糨糊的,登印象记,真是热闹得不亦乐乎。
我是当事者,常常见到这类吹文,有什么感想呢?语云,官不打送礼的,何况我是小民,当然要感激盛情,但感激完了,就忍不住要说几句,总而言之吧,都是吃过糖瓜的灶王老爷一路,好话说得太多,多就难免言过其实。实是什么情况?我自省之后还是认为,文,尤其为人,纵使不是毫无足取,也是缺点决不比优点少。别人有兴趣,写我,我欢迎,至少是尊重他(或她)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但总是希望能够实事求是,也不少写缺点。这,像是没什么困难吧?其实不然,也许为写印象必好好好的时风(甚至文律)所囿,是时间拉长,见的篇数增多,还是没有优缺点平分天下的。不得已,想变守株待兔之法为缘木求鱼,不久前《写真集》编完,应该由编者范锦荣女士写编后记,我以为她对我有较多而且深的了解,就希望她借此良机,一反常例,多写缺点,至少是兼写缺点。郑重地向她提出此要求,想不到她未假思索就回了一句:“我不写。”最后的一点希望破灭,就更坚定了我编印自述文录的决心,其意若曰:别人写,意在成人之美,就不免失实,至少是片面,既然还有人愿意了解我的本相,那就还是由我自己招供吧。
先说这自述文录上下卷,成书问世是经过一些曲折的。是1993年或1994年吧,有一次同范锦荣女士闲谈,曾说到这个设想,只是一本,收写心的,或交处于娘家地位的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希望由她选编。她同意,可是我们都忙,说过就置之脑后了。这回记得清,是1994年中期,一阵深情动于中,就由徐秀珊女士协助,把言情的一些篇集到一起,标名《留梦集》,送给一个熟人出版。名留梦,可见其中都是我视为梦的,即我的生活的情的一面。“人心惟危”,不简单,即以我而言,就还有“理”(或说思)的一面。是1995年的年尾,忽而灵机一动,由偏而想到全,很快就决定编自述文录,上卷收自己写自己思想的,由范锦荣女士负责;下卷收自己写自己感情的,利用已成书的《留梦集》,略调整补充,仍由徐秀珊女士负责。全书于1996年夏日编成,交作家出版社排印,问世恐怕要在1997年了。
推想必有或曰,写自己之文出版,多到两卷,非露才扬己而何?我的想法,这要看从什么角度看。用街头巷尾的名利的眼睛看,可以说确是有这样的一面,因为涂抹能够印成本本,就既可以拿稿酬,又可以作为评高级职称的资本。此外,说不定还可以混一顶作家的帽子。至于退入自己的蜗居,尤其月暗星明之夜,面对屋漏,前思后想,情况就会成为另一种。就“写真”说,我自己看,大的方面,轻些说是攻乎异端,重些说是成为异教。我们知道,有文献可征的任何时代,多数人的心所向是子曰诗云,异端或异教,离子曰诗云远,其为不能入流就成为必然的。大之下还有零零碎碎,如看佳人,总是嫌唇太红、跟太高之类,就不只是不能入流,简直是落伍了。再说“留梦”,收的文字不少,性质却单纯,无非是爱这个,爱那个,舍不得这个,舍不得那个。
所以名为“梦”,梦者,如“庄周梦为蝴蝶”,曾经“栩栩然”,可是事过境迁,只能存于记忆中,或竟至思而念之而并未入梦,总之都是可怜的。如果提高到用“道”的眼看,那就还不只是可怜。道,祖传的有儒道释,以之为高标准衡量衡量看。儒,对于老年,孔子有“戒之在得”的话,有梦,不能舍,是不只想得,而且升了级。道,老子推崇“虚其心”,留梦,心就不能虚,而且加了码,不想虚;庄子由人的根性方面立论,说“其耆(嗜)欲深者其天机浅”,嗜欲者,表现为情,深则成为梦,为得天独薄的铁证,也就可怕。凡此种种,到佛家就总其成,或说加深,成为烦恼障,不能破烦恼障,也就难于脱离苦海。这样,我这自我招供的两本,比之灶王老爷上天所说,就有了优点,至少是特点,可以总括为两项:一是近真,二是可以显露那出淤泥而染的一面。
再说回想录性质的《流年碎影》。写回想录,有世间默认的不成文法,要是名人,有大成就,至少是有大影响,余何人哉,而敢高攀名流,述说自己类乎鸡毛蒜皮的经历,送到读者面前,请人浏览吗?可是事实是写了,就要说说因缘。因缘之大者来自外和内两个方面。外是一些相知,看到我近年写了一些文章,印了一些本本,有人买,证明有人看,就认为我有了不小的成就,也就无妨高攀,写回想录,说说自己的一生是怎么走过来的,会有参考价值,以及可读性,即如已出的一些本本,会有人印,有人看。这样的美意,我感激,也煽动了我的“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的凡心。其实,由效果方面说留名,不如由动机方面说“怀念”,是自己生活中的许多事,许多人,纵使当时是不适意的,到桑榆之年回顾,也不免有“逝者如斯”的留恋,留恋,心情就如写负暄性质的闲话之时,很想把它留住,固定在纸面上。这是内与外合了伙,也认为可以写。
这其间还生了个近于造反的念头,是近邻如喜欢串门说张家长、李家短的二大妈,远亲如嫁出去受气的表弟的表姐的表兄的表妹,如果能写,而且真就写了,其可读性,甚至其传世价值,也许竟至超过丘吉尔的和赫鲁晓夫的吧?可惜的是古今的二大妈和表妹之流都没有写,遗憾,可补则补,所以我不量力,告奋勇,决定之后真就动笔,以期为千百年来无数的小人物如二大妈和表妹吐一口不平之气。可是终归是人微言轻,写,就如寒士得个百宝橱,必苦于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可摆。为救苦,想了两个办法。其一是事不够多,不够重,不宜于用帝王本纪的写法,以年月日为纲,改为学新凤霞,以小题目为主脑,有话则标题,无话则无题。其二仍是事不够多,不够重,想把重点移为对所身受、所见以及所闻的看法,这样,以看珠翠遍体的佳人为喻,人也许竟至无可看,但无妨说说看后的己见,是不如体外减些珠翠,体内增些墨水。以为墨水比珠翠好,是一己的私见,未必能取得人人首肯,总是可以参考吧。全书由1994年1月15日写起,到1996年10月3日的今天才算是接近尾声;至于哪一天能住笔,哪一天能问世,我不信《卜筮正宗》,就不能编造个预言来欺人了。
选 来 选 去
自己的所写印成本本,还有重重复复的一类,也应该说说。重复而有人印,原因简单,是印者能够或希望能够赚些钱,或兼混个编辑出版的热闹。重复而自己肯编,原因就由简单变为复杂,或说很复杂。过去的名作家,有不少人印过“自选集”,这是书店和自己都认为,有些读者主顾想读而没有时间和精力遍览,主顾是上帝,所以就供应个舍粗取精的,精者,作者自认为乃拿手菜,值得品尝者也。我也印过一本自选集,名《张中行选集》,来由则不是通行的一路。那是90年代初期,有个在深圳工作的年轻读者,说我的作品可读,可是印装都不佳,于是他发愿,在香港给我印一本豪华的,少数,不卖,算做笔耕多年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