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遇见你,勿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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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倾城绝恋(2)

芸带着这份深藏心灵深处的美丽暗恋,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找了个经商成功的丈夫,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芸有了自已的车,自已的房。生活像永恒不变的钟摆,往往复复。偶尔,敏的影子会在芸记忆的一瞬间里闪过,就象蓝天上倏勿划过的飞鸽,转瞬即逝,除了空气曾有过颤动,看不到留下丝丝痕迹。

直到那一天,她从遥远的南方回到久违的家乡,分别了十几年的同学们要热闹地聚一聚。她下意识的上街做了头发,全身上下做了最精心的打扮,如今的她,虽然算不上是成功女性,但却是个绝对的自信、优雅的成熟女性,她有点埋怨上天,为什么让她到了大学才长个子,才让她发育,大学四年,她不但个子长到了一米六七,面且皮肤也变的出奇的白皙细嫩起来。

芸进来的时候,昔日的同学都“啧啧”惊讶起芸的美丽和风度,芸看到敏时,并没有认出他来,她礼节性地一一和同学自我介绍,握手打招乎,等到她快走到靠窗前的那个男人面前时,她看到那个男人站起身来,“呼噜”一声,深深的吸了一口痰,“啪”的一声,随口吐在了猩红的地毯上,然后对芸伸出手:“我是敏。”

有时美丽的回忆只是像一个漂亮的肥皂泡,只能在记忆的阳光里折射出彩色的光环,千万不要想着拿现实去碰撞。

可怜的爱情可悲的世界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请文明用语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XX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请文明用语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这两天,天气一直很好,高原的天空格外湛蓝,走在街头,仰望蓝天是一种清爽的享受。作为这座城市的过客,心中有一种无言的惆怅。或是因为流浪,也或是因为爱情。

她终归是放弃了我,原因很简单,因为她觉得我多情,花心,对情不专……,诸多种种,名目繁多,不胜枚举。所幸,她没有说我对她不好。这是我唯一值得欣慰的攒头。

或许是因伤得太深,也或许是因为无法弥补的过错。我必须勇敢的面对这一切,承认这一切。她是一个好姑娘,只怪自己走错一步,没有好好珍惜。即使在事发后,我不停的弥补,不停的改变自己的作风。但是她还是那么固执的认为我没有丝毫的改变,依旧是一个多情的人,而她,也会不时会因我和某个女孩聊上几句言辞而当着众人发怒。这一切我都能容忍,因为我知道,她曾受过伤,我得小心的呵护。

尽管如此,她还是丝毫没有减弱对我人性的剖析,觉得我浑身都是不安全因素,觉得我天生就是沾花惹草之流。其实,我想她错了。在那次事件过后,至少在我的人际圈子里,在我的QQ好友中的每一个女性都可以为我说话,我发誓,绝没有所谓的因为寂寞或是孤单欺骗或者诱惑某人,也绝对没有把她的名字漏掉,更没有把感情当儿戏,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举动。分居两地,难免有些不放心,有些猜忌,但我想恋人最重要的是一种信任,没有信任就只会无端的吵闹,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醋意大发。

当爱情结束的时候,我才能如此清晰的去剖析自己,去认识自己。对于她,我同样惋惜而不得不苦笑着放手。我不是怪她什么,只是我同样承受不住如此“软意”的打击。与其如此,不如在事发当日,当面对我奚落,或给我几个耳光,不必用一种假意的怜悯,或是强求自己压抑心中的怒火,用爱去感召什么。这都是自欺欺人罢了。结果终究在一年后的今天以同样的方式结束。多么可悲,可笑而又可怜的两个人。

有人说,恋人就是两只刺猬相互拥抱着取暖。靠得越近,抱得越紧,了解得越深也便伤得越重。我想也便是这个理。我们不能否认爱对方不深,或者没有为对方付出过。但爱情终归是爱情,不是一道客观的数学题,只有唯一的答案,它的行程和结果都是变幻莫测,没有谁能保证它的结果是正还是负,是好还是坏。在爱情的世界里,既然没有唯一的结果,当然也就没有明确的对错。

然而,我想说,对于真爱,对于真正一对想白头偕老的恋人来说。他们必须放下所有虚伪的面具,以及贪婪的欲求。爱情必须是纯洁的,无欲无求,不是为了自己周边的某个环境,某个圈子,或是某个人而活。它必须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摈弃不了这一切,也便谈不上爱情。没有必要走开始的第一步。

在婚姻上,每个主婚人总会这样问,“无论贫穷富贵,无论疾病健康你们都愿意终生相爱,不离不弃吗”简短的一句话便涵盖了恋人旅途的忠贞。这也是相爱的最高境界。但这种境界却随着人类的进步,文明的提升反而不断的泯灭。我们不得不为那爱情的阶梯中老人的一句誓言,为了老伴能更好的走山路,而用铁凿造出千步石梯的创举而感怀,却也不得不为那些傍大款,******,为金钱追名逐利的人而心寒。

对于爱情,我是失望的。在一份失败的爱情面前,我不得不反思自己,责怪自己,甚至于一蹶不振。仿佛好像爱情的一切压力都往身上堆砌。什么出轨,什么不忠一切的缘由不断升级。其实,正如某句话,当时不知是你诱惑了我还是我勾引了你一样。的确,鬼迷心窍,人便在不经意间会换一些同样愚蠢的错误。而作为把爱和性分得更清的男人来说,就更不得不像无数的诱惑低头。

出轨、背叛是爱情致命的节点。一旦发生便再无完美的爱情。然而,我不禁在想。出轨包含肉体和精神。这二者又孰重孰轻。男女平等又平等到何处。从古至今,亦都为男人出入花柳之地,而此举最多冠名行为不检,则不会遭到法律和道德的过多谴责。而至于女人,则闻之甚少。既然如此。我想男女出轨之事便也有分别。轻重缓急更是别有定论。

“食色性也”,乃孔子《礼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衍生而来,孔子对于人生的看法即为形而下,不讲形而上。说凡是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所以,从古至今又有谁能逃脱这二者的藩篱。不禁想,在诱惑和勾引之间,这种错误的寓意何在,孰重孰轻,亦无准确的评判结果。

就此,再谈谈背叛。提到背叛大家首先想到的是陈世美等典型故事。然而这一典型仅仅与贫穷富贵对应。为了锦绣前程陈世美走上了背叛秦湘莲的道路。而在现实社会中,往往许多的爱情并非与此相同,只要某女和某男分手,她的党羽便会以陈世美的案例大书特书,将某男贬得一文不值。而往往忽略爱情里的对错关系,难道此女性格暴躁,喜怒无常、尖酸刻薄、小气势利,男人受不了放开也有错。男人也有自己的选择。而不要因女人是弱势就偏袒于她。所以,当我们在用到背叛,贬低对方的时候,也请反思一下自己。请记住,陈世美对不起秦湘莲,但他对于公主来说,他却是一个好老公。

在你遇到对方时,对方可能谈过几次恋爱,离过几次婚。也许对方已不是处男或者XX。甚至还有着许多你不知道的秘密。但是你既然选择他,爱上他,那么就请你好好的爱她的现在。好好的珍惜她。即使他曾经有许多无法弥补的错误。既然她不愿告诉你,你也不便追问过多。尊重双方的隐私。哪怕你知道了很恨恨恨她,但是因为你爱她,发誓再也不提及。就不要再提及。就像是女人曾经和某个男人发展到什么地步,是否牵过手,是否上过床。男人是否谈过多次恋爱,是否出入过烟花之地。都请不要刻意的去翻起。答应埋藏就应埋藏,不要把这些作为你朋友间笑谈的资本,如果你是爱她的,那样只会在你的伤口撒盐般疼痛。最终无疾而终。

因为她的突然离开,以此感想反思自己,并祭奠我们死去的爱情。爱了散了也便算了。因为太爱难免有过激的言辞,以及冲动的行为。但我并不以此为耻,因为那是每个面临深爱的人消失的情愫。

在我的心里,我永远也未曾背叛过她,更不会因贫穷富贵,健康疾病而弃她而去。同时,我也知道,她的离去,仅仅是因为自己的一次错误的出轨。虽然表面原谅,但那终究是种植在她心中一颗疼痛的萌芽,女人终归是女人,无法像男人那样说去埋葬就埋葬,事隔一年旧事重提,那萌芽便布满了她所有的心房,压抑的情感再也无法呼吸,濒危的爱情再也无法直立,也便这样闪电般轰然的倒下。让我措手不及,心被深深刺痛,鲜血淋漓,却不知如何补救。就像一名剑客被对方的利剑刺穿胸膛,却迟迟不愿倒下,面露微笑强迫自己立在风中。

情以至此,也不便多言。只想说,我们的爱情仍需多一些了解,多一些信任,不要让自己性格的弱点扼杀。并真心希望我们都不要为了虚伪的表象而迷失自己的心灵,为了一些不值得的人而放弃自己的尊严,以及那本身就千疮百孔的心。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至少曾经的我们也美丽过,也真心的相爱过。在这数年中,关于你的文字写得很少,这也是你其中不快的一点。常常冷言相讽于我。我也只能搪塞或是淡淡的一笑。现在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平时文字写得多,而唯独关于你的文字写得那么少。因为你早已是我生命的一部分,生活的一部分,你的所有细节,所有爱好,所有的人性光点我都是那么熟悉。你爱吃的,想要的,我都知道,而在我的生命中,除了你,又还有谁能让我如此的亲近,如此的了解。又还有谁能如此的关照于我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随我奔波于各个不同的城市,为我每次的成败牵动于心呢……

既然如此,你就在我的身边,就在我的心中,就在我的怀里,我又还能用笔书写什么呢,又还怎能用苦涩的文字是表述这种深刻的感情呢。因为你便是我拥抱取暖的那只刺猬,就是我自己的肋骨,自己能为自己写出什么好的文辞。

一直以为,你就是我的,永远不会有离开的那一天,永远都是那个穿短裙子,抱着一瓶纯净水的女孩,但我错了。只是我未曾预料这一天来得如此之快,伤痛也如此之深。

苏轼在悼念亡妻的诗词《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中说:“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虽用此有些不妥,但此情此景,对于我的心情也便再合适不过。我在床上呼呼懒觉,你在镜前梳妆打扮的情景也便即将成为一生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