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治蜀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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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当代四川城市、金融与科技体制改革的探索(1)

一城市建设与传统文化保护的经验与教训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其承载的功能越来越多,原有的城市已不能满足其需要。城市又是有生命的,是历史与文化的主要载体。如何在城市建设发展中保护传统的历史与文化,我们有许多教训和经验。这里以四川的省会城市——成都为例进行回顾。

(一)成都“皇城”的消失

成都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为1982年我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许多历史和文化遗迹,是成都特有的历史与文化积淀下来的瑰宝,但在50—70年代它们遭到了巨大破坏。最典型的,也是最为痛心的是成都“皇城”的拆毁。

昔日的成都“皇城”位于成都市正中心,今天府广场一带,是成都城市历史文化积淀最深,同时也是最具有标志性的建筑群。

五代时期,前、后蜀政权先后在昔日“皇城”处建筑皇宫和园囿。此后虽历经兴废,但这里一直是成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

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封其十一子朱椿为蜀王,并于后蜀皇宫旧址兴建蜀王府,占地38万平方米。蜀王府宫殿巍峨,园林精致,其“菊井秋香”被誉为“蓉城八景”之一。蜀王府一改历代成都城主轴偏向的布局,首次确立正南北的中轴线,从而形成类似北京紫禁城的沿南北中轴线东西相对称的庞大建筑群。虽为王府,却俨然有皇宫的巍峨气派,故老百姓称之为“皇城”。明代末年,蜀王府毁于兵火。

清代,在蜀王府的旧址上修建贡院,作为全四川省考试举人的场所,最大规模时,可让139万人同时进考,是“巴蜀文胆之所在”。贡院中主体建筑为“明远楼”和“致公堂”,皆沿南北中轴线建造在蜀王府宫殿旧址上。东西两边则为鳞次栉比的考棚。贡院建筑群虽不如昔日蜀王府宏大,但其整体空间结构,仍保留着蜀王府的威仪。

民国时期,贡院先后被用作军政府、学校和其他民间办事机构的办公处所,其建筑基本被保留。成都市民仍习惯将之称为“皇城”。其他的牌楼、拱桥和一大块空地,则被称为“皇城坝”。

50年代后期,由于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皇城”建筑群开始遭到部分拆除。

“文革”中,在个人崇拜的狂热气氛下,1968年11月24日,四川省革命委员会、解放军成都部队“毛泽东思想万岁展览馆”办公室发出通知:原定兴建在人民南路南段一环路口附近的展览馆,经军政首长的再次亲临现场观察研究,决定改建工程移至人民南路老皇城。随即展开了拆除旧建筑物、平整地基等工作。12月1日,一座明初建造的15000平方米的老皇城旧址,即明代蜀王府城门洞及清代贡院的“明远楼”和“致公堂”和巨型牌坊等皆被拆除,被当做“李井泉独立王国的象征”彻底摧毁。13日,成都军民举行“三忠于”誓师大会,在其原址上开始修建“毛泽东思想万岁展览馆”(俗称“万岁馆”)和毛泽东巨型雕像。

至此,成都城市从此在其中心区域失去了得到市民认同的、最具有象征意义的文化标志,城市历史的文脉被严重中断。这是成都文化史和建筑史上无法弥补的遗憾。

此后又在“备战备荒”思想的影响下,把环绕“皇城”的御河和横贯城南的金河排干,在河道原址上修建了地下人防工程。

成都城垣具有两千多年历史。从民国初年拆除东、西月城开始,经过50—70年代的大规模拆除,至70年代中期,建于清朝初年的那段成都城垣基本拆完。成都城垣至此已基本消失。改革开放以后,文化部门对残存于部队营区的两段不长的城垣作了保护性维修。现在,只有城西北残留的一段长约数百米的城垣,成为人们凭吊成都古城的最后一个去处。

(二)成都九眼桥的拆除

历史上,成都是一座水网密布、桥梁众多的河湖城市。自秦蜀郡守李冰修建都江堰开凿锦江,双流成都城南之始,成都即具有“江城”的特征。据《成都通览》载:清末民初,成都有名可考、有址可寻的各种大大小小的桥总共有192座。以名气最响亮、文化底蕴最深厚而扬名中外的有三座老桥,即九眼桥、万里桥和驷马桥。

九眼桥,古名宏济桥,又名镇江桥,始建于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由当时布政使余一龙所建。桥是由石栏杆、石桥面构成的大拱桥,长4丈、宽3丈、高3丈,下有9洞。在清朝乾隆五十三年(1788)由总督李世杰补修时,改名为九眼桥。乾隆五十五年又加以重修。从建成起,它一直是成都的象征。一些海内外的老成都谈到故乡时,记忆深刻的首先就是九眼桥。

1988年,因城市交通建设发展需要,市政府决定拆除九眼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激烈争议。以海内外著名学者缪钺教授为首的三十多名专家和教授联名在《成都晚报》上发表反对意见,力陈九眼桥保护的重要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但其意见未被市政府采纳。

当年,市政府先是在九眼桥西侧新建交叉钢架水泥预制桥,从桥基点算起,长约120米,宽25米,桥北下端辟有汽车通道横贯东西,形成半立式交叉桥。而古九眼桥则于1992年冬拆去。成都又一著名和重要的历史与文化建筑就这样消失了,成都市永远失去了一处极富旅游价值的历史文化景观。

如果说成都“皇城”的消失主要归咎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的话,而成都九眼桥的拆除则发生在改革开放后。

二颁布和执行《西南区金银管理办法》等

法令,建立金融秩序1949年11月、12月,重庆、成都相继解放。当时四川的金融秩序非常混乱,国民党政权崩溃前滥发纸币、搜刮金银,引发通货膨胀,这对于巩固新生政权、安定社会和发展经济十分不利。为此,重庆市军管会于1949年12月10日宣布:废止银元券,人民币为市场流通唯一的合法货币,以100元人民币(旧币)兑换1元银元券的比价,限期兑换。由于兑换比价为民众普遍认可,使得兑换工作迅速展开。1950年1月12日,重庆市军管会颁布了西南军政委员会制定的《西南区金银管理办法》,规定除经政府批准特许者外,严禁金银出境,在解放区内允许人民储存,但不得用以计价、流通和私相买卖。坚决取缔金银黑市和走私,严惩金融投机分子。随后,成都和川西也先后执行了此《办法》。1月17日,颁布《关于清理银元券债权债务之规定》,制定了银元券债权债务清理结算办法。1月18日颁布了《各被接管银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为被接管银行处理债权债务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2月22日颁布的《西南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准许私人钱庄复业,指定人民银行对各钱庄进行管理,并规定私人银行、钱庄、银号以及信托公司应当通过正当的存贷业务,切实为生产建设服务,不得进行金融投机,助长物价波动。《西南区金银管理办法》等法令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制定的第一批关于金融方面的政策法令,颁布和执行了这些法令之后,人民币较为顺利地进入流通领域,四川金融市场开始稳定,金融秩序逐渐恢复正常,为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当然,这些政策法令是在当时西南地区金融极其混乱的形势下制定的,针对性、时效性都很强,随着全国性金融管理政策法规颁布执行后,这些法令自然被取代。

三改革金融体制,四川诞生新中国

第一家私营银行四川省从70年代末期开始进行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到80年代初期渐趋成熟。企业的扩权必然冲击原有的在高度集中统一原则下建立起来的国家银行体系。在这种形势下,四川省于1979年末正式尝试改革金融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