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大家都急急忙忙。
公交车上人很多,一男一女不知道是碰胸了还是踩脚了,双方脾气都不大好,一下子全爆发了,开始对喷,嗓门越来越大,骂得越来越难听。有几个乘客看不下去了,上前劝了一番,可惜他们吵红了眼,什么话也不听不进去,谁也不肯认输。
大家都拿他们没办法,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睁。可惜实在是太吵了,最后连吊环上的一只女鬼都受不了了,她趁司机一脚踩下急刹车的机会,突然飞过去拽着两人的脖子往内一拉,啪地声帮他们亲在了一起。于是,所有人都惊呆了。
男人吃惊地瞪大了眼睛,退后一步,尴尬地背转身。
女人则低下头,拼命地擦嘴。
车厢里一片寂静,有人很想笑,使劲地憋住,快憋出了内伤!
女鬼指了指他们,不满地数落:“这才多大一点事,吵什么呢!哼,等你们做鬼就知道了,做人有多好,干嘛还浪费时间在斤斤计较上?”
没人听到她说什么,也看不到。
女鬼有点沮丧。
“乘客们请注意,西山公园到了,请到站的乘客准备从后门下车……”
公交车靠站停车,女鬼因为身子太轻,一不留神被胖阿姨走过的一阵风带到,跟着下了站。
这时候是午后一点多,天气炎热,她站在大树底下,手遮着额头:“唉,这么晒怎么走,还是乖乖地等到天黑吧!”
不过,她没无聊太久,很快地找到了乐趣。头顶上空有一段树枝,看起来不错,她俏皮挑了挑嘴角,呼地掠上去倒挂起来,乌黑的长发落下,棉布裙飘飘,露出两条光滑的大腿,就这样荡呀荡呀。
当鬼久了,做人的记忆会慢慢忘掉。她只记得自己叫林乐夕,其他全没印象了。忘了家人在哪,住在哪里,甚至也忘了自己是怎么死掉的。
这时,耳边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丫头,跟我走!”嗓音低沉醇厚,带出一抹好听的余韵。
林乐夕吓得一抖,掉了下来。
鬼能吓人,但人吓起鬼来更恐怖!她死了那么久,整天自言自语,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一句话,今天却碰到个主动搭讪的。
林乐夕抬头望去,瞬间被对方散发出来的强大的气场给震住了,眼睛、嗅觉、连脑子都不像自己的。
男人身高一米八三以上,一身简洁的白衬衫配上灰色西裤,清爽而笔挺。手上撑着一把精致的木伞。淡淡的阴影下,露出一张鬼斧神工的俊脸,下巴刚硬有型。五官深邃幽沉,高挺丰润的鼻梁下是一张厚薄适均的嘴唇,微微抿起,棱角分明,唇质润泽光滑。让她感觉怪异的不是他帅气到爆棚的外表,而是骨子里透出的一种特殊的气场,孤漠冷傲自负,斜睨天下,又夹杂着一缕化不开的深深忧郁。
“咦,你是谁呀?”她吞了吞口水,暗暗兴奋。
男人的冰眸子像千年寒潭般幽深,神秘莫测,面无表情地答:“梁启南。”
“哦。”林乐夕对这个名字没有半点印象,忽然想到什么,饶有兴趣地凑过头问,“那你认得我吗?”
“嗯。”
“太好了,我们是什么关系呀?”她扑闪扑闪大眼睛,猜测,“好朋友,亲戚,还是……传说中的恋人?”
男人听到“恋人”两字,眼角微微抽搐两下。
“我们只见过几次面,算不起不太熟,只是普通朋友!”他顿了顿,觉得还不够解气,又冷冷地补了一刀,“色鬼小姐,我劝你别想太多!”
林乐夕像被泼了一盆冷水,呆了呆。
什么个状况,他竟然喊她——色鬼?
呜呜,这家伙太毒舌了,就算她有点小花痴,那纯粹是爱美之心作怪,要不要这么直接啊!
“这位面瘫先生,我只是好奇多看了你一眼而已,看一眼又不会怀孕的,不能叫色,吧?何况,你这样本来就很招人眼球的,好不好?”林乐夕幸灾乐祸地指了指他的头顶上空,又指了指那些打量他的路人。
一个冷酷孤傲、俊美到极致的男人本就引人瞩目,再撑上一把做工精致,江南韵味十足的纸伞,画风扭曲得拉不回来。
男人不耐烦了,一拧俊眉:“走吧!”
“可是,话还没说清楚……”林乐夕还想装一下矜持。毕竟她是个女孩子,脸皮薄,不想随便跟陌生男人走。可下一秒,她看他冷冷地背转身,怕真被扔了,什么也顾不上了,哧溜声冲进了伞底下。
天气很热,伞下却阴气沉沉,出奇的凉快,比山洞里还舒服。
林乐夕大吁了一口气,抽了抽小鼻子,突然,嗅到了一股淡淡的檀香味,说不出的好闻。她忍不住凑近男人的袖口,深深地吸气。
男人嫌弃地皱了下眉头,却没推开。
她是鬼,靠吸食香气活下去。因为没人供养,饿久了才会这样贪婪。以后两人相处的时间还很长,他要慢慢学会适应!
自从当了鬼以后,林乐夕的日子并不好过,每天无聊得冒烟,只好钻公交车里打发时间。久而久之,她学会了一项特殊技能:能够分辨出各种气味,酒鬼身上的酒精味,烟鬼的烟味,花花公子偷欢后的精气味,还有屠夫手指间的血腥味……眼前这男人气质清爽,纤尘不染,是她所见过的人之中气场最干净的,如果她猜得没错,他是个修行的高人,道行不浅!
想到这,她忽然怕了:这家伙突然冒出来,该不会是想害她吧?
“呃,这位先生,您想带我去哪呀?”
“回家!”
林乐夕心中咯噔一下。
家,对一个孤魂野鬼来说好奢侈!
每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她无处可去,只能孤零零的挂在树上,吹着呼呼地冷风,一脸羡慕地看着别人欢声笑语,嬉闹追逐,心底特别失落。她渴望有一天能够早点投股转世,重新做人。可惜,鬼差大人说,尸骨未寒的鬼是投不了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