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蓝眼人
夜瑾挂了一下她的鼻尖,笑了。
“这情话若是你爱听,往后我天天说给你听。”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两人不知过了多久,木熠航带着三千铁骑和孟夕武狂奔而来。
孟夕晨带羞推开夜瑾,夜瑾也不恼,只是贴在她耳边轻声道:“等你哥哥的身子好些,我就去辽北找你。”
孟夕晨点点头,吹了一声口哨,那边的马儿就狂奔过来,孟夕晨翻身上马,最后冲着夜瑾挥挥手,扬鞭而去。
滚滚的黄沙漫天飞扬,夜瑾望着那背影,浅笑,然后飞身而去……
长生宫,皇上独坐窗前,窗外,是一株还未盛开的腊梅,这长生宫比别的宫殿少了分金贵,多了一分淡雅。
风起,树枝摇曳。
“宸栎,来年花开的时候,咱去那皇城看看。”
那时,他的嗓音一亦如的现在一样清亮,略显稚嫩的脸颊有着对皇城的向往,那双眸子里,映着的是他的容颜。
他的素手指着北边的皇城,那势在必得的语气让他怀念。坐拥皇城是多少人的梦想,他说他想要,那个少年就应允。记得当时他是怎么说的?好像是“只要是宸栎想要的,就算是东宫,晨儿也替你打下来。”
十多年前的事情,好似梦境一般,闭上眼就能如此清晰的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同进退,共生死,执手相看,只要彼此安在,就算再痛,再苦,他们都未曾说过一句话。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两个开始这般对立的情况?
他不再在自己的面前露出那种桀骜的笑容,变得温顺,谨慎,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他变成了他的臣子,再不是那个站在他身边说着腊梅好看的少年。
“出皇城了?”
皇上开口,竟然有说不清的苦涩。
“现在下旨还召的回来,皇上……”
“不必。”
未等李公公说完,皇上已然打断。
一纸诏书召回的是人,不是心!纵然回来又如何?这种彼此对立,宛若仇敌的情景,他不想再看见了。
出去也好,见不着,彼此都会好受很多。
李公公望着皇上,见他无声的叹了一口气,知他累了,悄悄的退了出去。
长生宫,只为他建造的长生宫,那人却丝毫都不喜欢,不喜欢啊……
辽北之地,山多,水少,极寒,十月的天气,此地已经冰天雪地,马儿不耐寒,嘶哑长鸣。
一行换了衣衫,浩浩荡荡的行进。
没有群众的夹道欢迎,没有众将士的接应,孟家军的三千兵马好像只是过往的商旅,交谈声夹杂着嬉笑声,全然不似平日常见军队的那般严禁。
“二哥,你们平时也是这般?”
孟夕武瞧着身后的人,一个个嬉笑谩骂全然不把孟夕晨这将军放在眼里,跟在皇城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心中不免好奇。
“那是,在漠西的时候,我们比这还疯,只要不是在那乌烟瘴气的皇城里,我们兄弟们到哪里都自由自在的。”
说话的木熠杭,说话的语气不免得意,孟夕晨瞧见他眉飞色舞的样子,也未曾开口说话。
“我们只要看见将军安安稳稳的,没受那皇帝的鸟气,我们就高兴了。”
赵桂也难得开口,显然心情也相当好。
“你们对二哥真好。”
孟夕武不无羡慕。
众将士听见孟夕武的话,大笑了起来。
“我们对将军的不及将军对我们的一半呢。”
众人若有所思,表情也都略带感激的望着孟夕晨,孟夕晨瞧见这些人的模样,笑骂:“这群小崽子们,真心觉得我好,就好好打仗,这辽北冻死人了,我可不想多呆。”
众人笑了起来,恢复到了刚才的热闹的气氛,孟夕晨也跟着笑。
“我去前面看看,找个地方休息,这天估计一会就黑了。”
“将军小心点。”
“罗嗦。”?孟夕晨扬鞭远走,那单色的衣衫不多久就消失在苍凉的北风中,孟夕武望着远处久久不能回头。
这二哥,跟在家的时候真的差很多。
“多跟将军几天你就知道那皇城到底给了将军多少压制。”
木熠杭拍了拍了他的肩膀,知道他的疑惑,出了皇城的将军洒脱,大气,跟皇城内那个步步为营的孟夕晨全然不是一个人。
木熠杭收回眼神,转身又跟身后的人说起了玩笑,孟夕武笑了起来,听着他们说着他不知道的故事。
辽北的天气多变,孟夕晨望望天空,估计今天晚上是要下雪的,阴沉沉好似要压下来一般。风越来越烈,孟夕晨眯着眼睛,马儿像是受惊,突然前蹄高抬,嘶鸣一声。
孟夕晨收紧马缰,翻身下马,伸手整理马儿的鬃毛,哪儿这才安稳下来。
此刻他正在两山峰的夹道之中,刚才风声太大,有些声音听不真切,现下细细听来,才感觉到自己的左边有打斗的声音,牵着马儿,往山上走去,这山并不高,站在山头上,就看见那边的平地上,十几人骑着马儿,正在对中间的一人践踏。
这场景猛然让孟夕晨想起多年前初次遇见夜瑾的情形,当下二话没说,手持天命飞身下去。
天命的刀锋见血就满身通红,孟夕晨出现的突然那群人丝毫不戒备,天命一挥,斩下一头马的双腿,马儿长嘶,鲜血四溅。
“你是谁?”
说的是辽北话,孟夕晨听得懂,却不吱声,收起手上的刀,站在那人身边,十几匹马儿见天命醒来,惊慌的,那些人陷入慌乱。
“老大,走不走?”
这些人中明显有一人害怕了,转身问为首的男子。
那男子正犹豫,孟夕晨忽而跳了起来,两步跨到那人面前,天命瞬间逼近,那人只觉后颈一冷,连救命都来不及说出,身体跟头颈已经分了家。
孟夕晨收手,安稳的落在地上。?冷眸望这那些人,那些人一愣,然后慌忙逃窜。
孟夕晨这才回头看着身后的那个男子,一双湛蓝色的眸子,清澈透亮。比大兴子民略微深刻的轮廓,脸色略显苍白,但也瞧不出惊慌。
孟夕晨心中暗自敬佩,他的身上很是狼狈,伤口渗出的血将身上的皮裘染成了乌色,但这人竟然一声痛都没说,眼睛中的淡然,让他这个局外人都不得不心生佩服啊!
“为什么救我?”
那人开口,是纯正的汉文,孟夕晨抬眸,像是在观察他,他也不做假,迎视这孟夕晨的眼光,不卑不亢。
单从他的衣着上看,这人的出身并不差,他身着的裘皮大多是上等的貂皮,腰间的匕首镶着一个及其显眼的蓝宝石。
“中毒了?”
孟夕晨见他指甲黑青,伸手握住他的腕子,他的脉象极弱,刚才见他说话倒是看不出来。
“可有办法解?”那人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惊喜,孟夕晨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