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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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君臣上第三十(2)

因此所以,做君主的,是掌控万事的原则,而给予众人职责的。选举贤人,推选人才,而且要根据法度来对待他们。假如举用人才合理得当,就能够不费力而管理好国家,好处是说不尽的。假如官吏不能胜任,尽管奔走行事,他们所破坏的事情,也是很难弥补的。国家并不缺少能够胜任的人才,仅是君主的贤明还不够以知道他们。因此,贤明的君主,总是尽力查访能够堪当的人臣。因此说,假如君道正确,贤才就能得到任用,百姓得到管理,国家的治乱只取决于君主而已。

因此说,君主自己,是矫正道德的根本,官吏的治理,就相当于耳目,是受这根本所牵制的。君主立身,人民就受到教育;君主矫正道德,官吏就能管好。管好官吏和教育人民,其重要在于君主。因此,君子是不需求于人民的。所以,上面干涉下面的职务,称为“矫”;下面干涉上面的事情,称为“胜”。在上的人“矫”,就是悖逆;在下的人“胜”,就是逆反。国家如有逆反抵抗的行为,那就是占有国土治理人民的君主失去了纲纪的结果。因此,区分上下关系,矫正君臣职分,称为“理”;顺理而行,没有过错,称为“道”。道德规范一制定,人民就有章可循了。有道之君是擅长明确设置法制,而不用私心来阻止的。然而无道的君主,就是已经设置法制,也还要抛弃法制而行私。身为人君的弃法而行私,那么做人臣的就会以私心作为公道。所谓不离公道,其实也就是不离私道了。看似执行公道而实际寄存私图,如果很久而不被察觉,其奸邪思想怎么会不越来越大呢?奸邪思想越来越大,那么,往大里说就会有侵迫和杀害君主的后患,往小里说也将有相互联合,发生内乱的祸患。这类事情所以发生,正是因为君主的道德没有建立而国家没有常法的原因。君德不立,妇女就可以窥看他的主意;国无常法,大臣就敢于侵占他的权势。大臣使用女人的作用来探求君主的意图,被恩宠的妇人利用男人的谋略来吸引外国的力量。这样下去的后果,君主就会弃夫人而害太子,内部发生战乱,因而招致外寇。这都是损害国君的行为。

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①以牧其民,则众不敢逾轨而行矣;下有五横②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朝有定度衡仪,以尊主位,衣服緷③,尽有法度,则君体法而立矣。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著久而为常,犯俗离教者,众共奸之,则为上者佚矣。

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弟听其兄,此至顺矣。衡石一称,半斛一量,丈尺一綧④制,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此至正也。众顺独逆,众正独辟,此犹夜有求而得火也。奸伪之人,无所伏矣。此先王之所以一民心也。是故天子有善,让德于天;诸侯有善,庆之于天子;大夫有善,纳之于君;民有善,本于父,庆之于长老。此道法之所从来,是治本也。是故岁一言⑤者,君也;时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庶人也。是故百姓量其力于父兄之间,听其言于君臣之义,而官论其德能而待之。大夫比官中之事,不言其外;而相为常具以给之。相总要者,官谋士,量实议美,匡请所疑。而君发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立三阶之上,南面而受要。是以上有余日,而官胜其任;时令不淫⑥,而百姓肃给。唯此上有法制,下有分职也。

[注释]

①五官:指大行、下司田、大司马、大司里、大谏等五种官职。②横:纠察。③緷:国君的衣帽。,通“袞”;絻,通“冕”。④綧:通“准”。⑤一言:指检查一次国务。⑥淫:错误,差错。

[译文]

因此有道的君主,在上面设置五官来管理人民,民众就不敢越轨做事了;在下面设有五横之官来管制官吏,办事官吏就不敢违背法制而利用职权了。朝廷有固定的制度和礼仪,来使君主的地位尊贵,君主的衣服——衮衣和冠冕,也都有法律规定,那么君主就依法而亲政了。君主依照法律而发令,官吏听命而处理事务,百姓遵从君主并成为风俗,这样时间长了成为常规。假如有违犯习俗背弃礼教的人,群众就会一起加罪于他,做君主的就安乐无事了。

天子向天下颁布命令,诸侯从天子那儿接纳命令,大夫从本国国君那儿接纳命令,儿子从父母那儿接纳命令,处在下级的要听从上级的,弟听从兄长的,这是最通常的规则。衡石的量度是一致的,斗斛的度量是一致的,丈尺的标准是一致的,武器的标准是一致的,书写的文字是同样的,车辙的宽窄是同样的,这是最正确的规则。假如大家都听从,而只有一个人逆反,大家都正,而只有一个人偏颇,这就像在黑暗中找东西而看到火光一样,奸诈的人是无法遮掩得住的。这就是先王为何坚持团结民心的缘故。因此,天子有了功绩,就要把功德归属于上天;诸侯有了业绩,就要把成就归属于天子;大夫有了业绩,就要贡献给本国国君;人民有业绩,就应当追寻他们的父亲,并把功劳归于他们的长辈和老辈。这即是“道”和“法”所产生的根本,也是治国的根基。所以,按年考核其言论的是君主,接四时考核工作的是辅相,按月进行考察的是普通的官吏,专门用身体劳动、耕地务农、等候命令的是平民。因而对于普通百姓,要在他们的父兄之中来考核他们的能力,要在君臣大义方面接受他们的意见,而官吏挑选他们的德行才能奉献给君主。大夫只安置官职以内的事务,不干涉本职之外,宰相要制订一贯的条例给予考查。宰相要掌握政要,百官谋士则评定功绩,讨论美善的行为,有疑问就请求宰相辅正。君主则调派大府内的法制命令、珪璧瑞玉,作为考查的规矩,并站立在三层台阶上,面向南接纳百官呈上的奏事纲目。这样,君主有闲暇的时间,百官担任各自的职责,四时政令不发生错误,百姓尊敬地供给君主享用。这都是由于上面有法可依,下面有分工可查。

道者,诚人之姓①也,非在人也。而圣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也。是故治民有常道,而生财有常法。道也者,万物之要也。为人君者,执要而待之,则下虽有奸伪之心,不敢杀②也。夫道者虚设,其人在则通,其人亡则塞者也。非兹是无以理人,非兹是无以生财。民治财育,其福归于上,是以知明君之重道法而轻其国也。故君一国者,其道君之也;王天下者,其道王之也。大王天下,小君一国,其道临之也。是以其所欲者能得诸民,其所恶者能除诸民。所欲者能得诸民,故贤材遂;所恶者能除诸民,故奸伪省。如冶之于金,陶之于埴,制在工也。

是故将与之,厚惠不能供;将杀之,严威不能振。严威不能振,厚惠不能供,声实有间也。有善者不留其赏,故民不私其利;有过者不宿③其罚,故民不疾其威。威罚之制,无逾于民,则人归亲于上矣。如天雨然,泽下尺,生上尺。

是以官人不官,事人不事,独立而无稽者,人主之位也。先王之在天下也,民比之神明之德,先王善牧之于民者也。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是以令出而不稽④,刑设而不用,先王善与民为一体。与民为一体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然则民不便为非矣。

虽有明君,百步之外,听而不闻;间之堵墙,窥而不见也。而名为明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纳其忠也。信以继信,善以传善,是以四海之内,可得而治。是以明君之举其下也,尽知其短长,知其所不能益,若任之以事。贤人之臣其主也,尽知短长与身力之所不至,若量能而授官。上以此畜下,下以此事上,上下交期于正,则百姓男女,皆与治焉。

[注释]

①姓:通“性”,本性,禀性。②杀:尝试。③宿:停留,推延。④稽:拖延,延迟。

[译文]

道德,真的是出自人的本性,不是由人发明的。圣德贤明的君王是擅长了解它指导它。因此,管理百姓有日常的道德标准,取财有日常的法则。“道”是万物的要害,做君王的掌控这个枢要来处置事情,下面的百官就是有奸诈之心也不敢尝试。“道”是存在于虚空的地方的,有行道的君王,道就能通行;没有行道的君王,道就封闭起来。没有道就不能管理百姓,没有道就不能获得合理的钱财。百姓管理得好,财富得以增加,福祉还是属于君主。这样,就了解为何贤明的君王看重道德法制而看轻国家。因此,君主治理一个国家,即是他的为君之道在那里治理;帝王治理天下,即是他的帝王之道在那里治理。不管大到管理天下,小到管理一国,都是他们的为君之道在那儿发挥作用。所以,他所想要的就可以从人民那里获取,他所讨厌的就能够从人民那里除去。想要的能在人民那里获得,因此贤能的人才就能够被任用;所讨厌的能在人民那里除去,因而奸诈之徒能被发觉。就像冶工对于金属,陶工对于粘土,要制作任何产品都决定于工匠本身。

准备行赏,太过优厚就会难以给予;准备行罚,太过威严反而不能威震。刑罚太不能威震,赏赐过优难以供应,这就是不切实际。有善行的不扣减对他的奖赏,因而百姓就不会计较自己的利益;有过失的不禁止对他的处罚,因而百姓就不会埋怨刑罚的严厉。赏罚的确定,都不超越百姓所应得,那么百姓就会亲附亲近君主了。这如同天下雨一样,天上落下一尺雨泽,禾苗向上增长一尺。

给人官职而自己不居官职,给人事务而自己不任事务,自己行动而不受人考察,这即是君主的地位。古代先王管理天下时,百姓将他的德行比作贤明一般,这是由于先王善于接受百姓的意见。百姓的意见分别接受觉得愚笨,综合接受就觉得圣明,君主尽管有商汤、周武的德行,还是要综合听取众人的意见。所以,贤明的君主顺应人心,稳定人性,一切从众人的愿望出发。因而命令发出就不会停止,刑罚设立却不必使用,由于先王善于与百姓融为一体。与百姓融为一体,那就是用国家来保卫国家,用百姓来保卫百姓,这样百姓自然也不便胡作非为了。

尽管是明君,远离百步外,也不能听到;只隔一堵墙,也不能看见。而称之为明君,是由于君主善于利用臣下,而臣下则善于奉献忠心。诚信和诚信相伴,善良和善良相伴,因此四海之内都能得到管理。因此明君任用臣下的时候,要整体了解他的缺点和优点,了解他的才能的极致,才授予他适当的职事。贤人伺候君主的时候,也要整体了解自身的缺点和优点,以及自己无能为力之处,才按能力来接纳官职。君主按这个原则来对待臣下,臣下按这个原则来事奉君上,上下都期待实行公正的原则,这样百姓男女就能管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