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能选择的道路,各种事件必须流经的渠道,比我们能够轻易想象到的更窄。——费正清:《美国与中国》,1981年
谁也没有想到,改革的局势会在年初就急转直下。查尔斯·艾布拉姆斯是第一个感受到这股寒流的美国商人。就在上一年的《财富》杂志,他还被描述为“去中国淘金的新美国梦的成功代表者”。这位时年57岁的纽约不动产交易商在中国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在拜访了中国四十余次后,他得出结论说,中国就像一个巨大的公司。他得到了中国很多官员的热情接待,他从他们那里得到了数家国有企业的白皮书,甚至包括一些价值上千万的初步订单合同。因为这些合同,他还成功地从纽约的股市上募集了2 500万美元的资金。可是在第二年的《财富》上,艾布拉姆斯则更成了另一则坏消息中的倒霉蛋。报道称,“北京最近大规模暂停了很多主要产业的合同,这一行为挫伤了很多中国公司,也让很多试图在这里赚钱并开始动作的美国公司蒙受损失。”而艾布拉姆斯就是其中的首当其冲者,他拿到的很多订单合同一夜之间变成废纸。
三年前成为中国第一家改革试点企业的首钢是国营企业中最早受到冲击的企业之一。在过去的两年多里,首钢的利润净额平均每年增长45.32%,上缴利润和税金平均每年增长27.91%,企业呈现出兴旺的迹象。然而,麻烦事很快出现了。4月,国家经委、财政部、物资总局、冶金部等八个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对全国钢铁实行严格限产,首钢的减产任务是36万吨,占上一年度总产钢量的9%。厂长周冠五不得不下令将投产不久的二号高炉停产。憋气的事情还不止这一件,就在限产任务下达的同时,北京市副市长张彭又赶到首钢,他带来了市里的指令:由于政府财政紧张,作为北京市工业企业的“带头兵”,首钢今年的上缴利润要力保达到2.7亿元,比上年增长9.3%。周冠五拿着纸和笔算给市长听:“把首钢的全部家底都抖出来,满打满算利润最多2.65亿元,都缴上去了,企业留成一分没有,职工的福利更飞到天上去了。”可是,张彭也很坦白地说:“今年市里日子过不去,就是要给你们加加压。”
日子突然会过不去,这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经过将近三年的改革,中国在政治上完成了一次“洗礼”,改革成为舞台上的主流,通过对“四人帮”的公开审判更是让全民对左倾思想深恶痛绝。在农村,起灶于安徽凤阳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大面积普及,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在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试点面越扩越广,在零售商业领域出现了零星的个体经济。按当时很多观察家的话说,“是开国以来少有的很好的经济形势”。而与此相伴,中央财政却出现了严重的困难。最显著的标志是1979年、1980年两年连续出现巨额财政赤字,据《中国经济年鉴(1981)》披露的数据是,1979年赤字170余亿元,1980年120余亿元。到1980年物价稳不住了,商品价格上涨6%,其中城市上涨8.1%,农村上涨4.4%。究其原因,财政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变革过程中所带来的。为了改善工人和农民的生活水平,在过去的三年里,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职工提薪、奖金发放、安置就业、政策退赔、农产品提价以及扩大企业和地方财权等,使财政支出大幅增加。
与此同时,经济的复苏势必带动基础建设的复兴,各地的基建规模不断扩大,渐渐到了预算无法控制的地步。而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改革一方面让中央财政的收入少了一大块,另一方面,这一改革的总体成效又实在让人不能满意。1980年年底,胡耀邦敦派中央办公厅专门组织了一个调查组对四川、安徽、浙江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进行调查,拿出来的调查报告《经济体制改革的开端——四川、安徽、浙江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调查报告》称:试点改革情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放权仍然有限,在企业留利、原材料供应、劳动管理体制、工资制度、计划外生产等方面企业权力还很小,对搞活企业的作用有限。
另一方面,集中管理的价格体制和不合理比价,使各工业部门利润水平相差悬殊,最为典型的是,成本利润率石油行业比煤炭行业高出100倍,造成苦乐不均、不公平竞争和相互攀比。调查组还发现,在没有预算硬约束的制度下,试点企业出现“截留税利,乱摊成本,滥发奖金和补贴”等行为,放权让利改革效应递减。财政分级管理使地方利益强化,“少数地区已经开始出现‘割据’的苗头,不但上下争利,而且阻碍经济的横向联系”。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争夺原料、重复建设、盲目生产、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的混乱现象也有所发展。对外经济交往中也出现了多头对外、自相竞争、及时提出了警示。
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宏观调控在1978年后的第三个年头开始了。邓小平的思路非常清晰:一保中央财政,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全面压缩计划外投资,借用地方财政存款、向企业和地方政府发行国库券、暂时冻结企业存在银行的自有资金、紧缩银行贷款。1981年的基建投资比上年减少126亿元,积累率回落到28.3%,让全年赤字控制在35亿元以内。这些措施直接造成的结果就是各地的投资热度大减,与国外谈判的项目一一搁浅,于是出现了本章开头《财富》所描写的那些景象。其二则是力保国有企业。如何力保国有企业,发生了争议。在国有企业试点效应递减这个问题上,当时经济界出现了两种应对的声音。以当时参与改革总体规划的经济学家薛暮桥为代表的推进派认为,放权让利改革有局限性,主张把改革的重点放到“物价管理体制改革”和“流通渠道的改革”方面去,逐步取消行政定价制度,建立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
他在16年后出版的回忆录中说,如果当初按他的思路推进,中国经济改革将少走很多弯路。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加强集中统一”,“最后的落脚点是中央集中统一”,有人因而提出了“笼子与鸟”的理论,大意是说,企业是一只鸟,不能老是绑着它的翅膀,要让它自由地飞,但是,国有经济体系则是一个大笼子,鸟再怎么飞,也不应该飞出这个笼子。这些论述最终说服了中央决策层,“笼子与鸟”理论统治了未来整个80年代的企业改革思路,国有企业的改革成为一场“笼子里的变革”。由这一理论出发,来看待1981年的局势,其结论便非常容易得出了:国有企业的变革必须在稳定和中央的控制下循序渐进,怎么改可以“摸着石头过河” 走一步看一步。而当务之急,是整治那些不听指挥、无法控制的“笼子外的鸟”,正是它们扰乱了整个经济局势。中央的这一判断,是很能够得到国有企业们的呼应的。
很快,在各地的媒体和内部报告上出现了大量的声音,都是控诉那些计划外的小工厂如何与规范的国营企业争夺原材料,如何扰乱市场秩序,如何让国有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的。总而言之,试点企业搞不好,都是笼子外的野鸟们惹的祸。对形势的判断及由此而产生的方向性决策,直接造成改革政策上的大拐弯。事实上,在1981年年初之前,政策的方向还是朝着鼓励个体经济的路线上推进的。在1980年6月召开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上,中央仍然提出“鼓励和扶持个体经济适当发展,不同经济形式可同台竞争,一切守法个体劳动者都应受社会尊重”。在9月的省市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上,还提出允许“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村手工业者、小商贩在与生产队签订合同后,持证外出劳动和经营”。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提出“允许和提倡各种经济形式之间、各个企业之间发挥所长,开展竞争”。但是到1981年,口径出现了大转变。
1981年1月,国务院两次发出紧急文件“打击投机倒把”,先是在7日发文《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规定“个人(包括私人合伙)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准贩卖工业品”、“农村社队集体,可以贩运本社队和附近社队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和履行议购合同后多余的、国家不收购的二、三类农副产品。不准贩卖一类农产品”、“不允许私人购买汽车、拖拉机、机动船等大型运输工具从事贩运”。继而,在30日,国务院又发文《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为限制同大中型先进企业争原料,将社、队企业在开办初期免征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二至三年的规定,改为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凡同大的先进企业争原料,盈利较多的社、队企业,不论是新办或原有企业,一律照章征收工商所得税”。这两个文件口气严厉,措施细密,并都被要求在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进行刊登报道。一时间,“打击投机倒把”成为当年度最重要的经济运动。
国务院的这两个严厉的文件(它们要到1986年7月才被国务院正式废止),如果从政策面来解读却并非是“空穴来风”,为此就必须再次提及1979年7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通过这种文件上的比对,我们看出在80年代初期,中央层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对萌芽于农村的乡镇企业的角色与作用的定位。从总体上来看,《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是鼓励社队企业的创办和发展的,规定还提出了很具体的指导方向。然而在章程的细节上,却可以清晰看出计划经济的痕迹,从发展的战略思想上更可以看出,中央发展社队企业主要还是为了解决农村问题。在这个规定的第二章“发展方针”中,便明确规定:社队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生产社会所需要的产品,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也要为大工业、为出口服务。发展社队企业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社会需要,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不搞“无米之炊”,不搞生产能力过剩的加工业,不与先进的大工业企业争原料和动力,不破坏国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