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来说体面这个词呢,就是灰常灰常地女孩子,灰常灰常的刻意。
虽然我们家是平民,但是我有一个超级爱臭美的姐姐,她老是在山寨城买日城贵族名媛们同款的山寨衣服,虽然质量烂了点,但是打眼一瞅,还是能忽悠忽悠人的。
我穿着姐姐深紫色华丽的长裙,还特意让姐姐使劲地给我束胸提臀。
一直都是在穿着学校里简单的制服,忽然穿起来这么正式的衣服,让我觉得好累,因为这个衣服好沉好沉,光是零碎的蕾丝就让我觉得太复杂了,真不知道那些贵族小姐们每天都是怎么穿着这么沉的东西活动的。
我发现,做贵族也是件很累的事儿。
等了不一会的时间,远远地就看到一架三匹白马拉着的华丽马车从那边驶来。马车上的铃声发出好听的声音,真不知道这是哪个贵族的车子啊。
车子缓缓驶到我面前的时候,竟然停了下来,我看到车夫将马车门开开之后,对我行了个礼,我也顺势回了个礼,然后偷偷地向马车里张望。
这时候,从华贵的马车上面伸出来一只脚。那脚上穿的鞋子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东西啊。然后就是另一只脚,最后,整个人从马车里走出来。
这人出来的一瞬间,我只觉得眼睛像是被某种发光的生物体晃了一下。
实在是太帅了,还是那种当下日城流行的奶油美。
他一头微卷的金发像是金子一样绚烂夺目,一双深邃得如同蓝宝石一样的眼眸异常深邃,棱角清晰得像是从模子里扣出来的一样。好像只看一眼,整个人都会被它吸进去一样充满了媚惑。
真丝的白上衣穿在身上更加映衬出如雪的肌肤,好像全世界都没了颜色一样的华丽。
这种东西,怎么是不可能出现在我面前的。
可是,他却奔着我来了,站到了我的面前,并且对我微微施礼,还对着我伸出手,动作干净简洁的,没有一丝的凌乱。
平时五马长枪的我在此时也手足无措了,我只是愣在那里,半天后开口。
“女士,您怎么能够拒绝我如此诚恳的邀请呢?”
~~
这个声音让我差点昏过去。
上帝啊!
“你是爱德华?”
爱德华嘴角微微地挑起,蓝宝石一样的眼睛里溢满了浓浓地笑意。
我迷糊的伸出手,接受了爱德华的吻手礼,之后在迷迷糊糊的跟着他上了马车。
马车里也完全是华丽得不像样子,我看着面前这个上午还是贞子弟弟的爱德华,灰常无语。
“爱德华,你好帅,真的。”我实在忍不住了。
爱德华的脸刷拉一下就红透了,连脖子根都红了。
这我就更加确定了,这家伙真的真的就是爱德华,能红得这么彻底的就只有他了。
“我本来以为你很臭所以才遮住脸的,没想到这么帅,还有你的眼镜呢?”
“其实我不是近视,只是最近眼睛过敏才戴的眼睛,撞到大门上也是因为我没睁开眼睛的原因。”他说这话的时候修长洁白的手指微微扶着额头,华丽得东倒西歪。
这家伙真是深藏不漏啊!
然后我又想起了一个深刻的问题。
“你不会是月城之中的某个贵族吧?”看这架势,如果不是商人的话,真的就应该是贵族了。
爱德华把脸看向窗外,轻描淡写的回答:“嗯。”然后他陷入了良久的沉思。
~~
这个软趴趴地宅男不仅帅,还多金血统还高贵,这是我怎么都无法与之匹配的。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可以有麻雀变凤凰这种事情是不是真的要发生在我的身上?
马车缓缓行驶,挂在车子上的铃铛,似乎是把我的思绪扯出去很远很远。
不一会,马车停住。
下了车之后,我们到达了日城最高级的餐厅。
他异常绅士的扶着我的手,我们走进餐厅里。
一进大厅,就是一阵灯光摇曳,前方拉小提琴的男人身着金纽扣燕尾服,音乐声弥漫在整个餐厅。
我想如果不是遇到了爱德华,我这辈子都不会来这种地方吧。
鱼子酱、鹅肝酱……
东西少,盘子大,典型的奢侈贵族食物。
我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最后抬头看看坐在我对面高贵得像个王子的爱德华,正在自如的切割者食物,我也下手我的东西。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气氛有点尴尬。
贵族是不是要是不言寝不语?我主动说话是不是会破坏掉气氛?为什么要答应一起来吃晚餐呢!如果我不知道他的真实样子和身份的话,还当他是那个贞子的弟弟我就不会这么紧张这么尴尬了。
我低头默默地边吃边盘算下一步要怎么做。
“海伦。”
上帝保佑,爱德华先跟我说话了。
我抬起头:“啊?”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说我很早就认识你了你会不会惊讶?”
“啊?”不惊讶才怪呢,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好像在爱德华面前我已经不是风吹雨打都不怕的女侠了。
“我七岁的时候,和我父亲来到贵国,因为随从的疏忽,我流落到街头,还被一群小孩子欺负,那个时候,你跑过来,赶跑了他们,还拉我到你家吃饭,你告诉我不要哭,还说以后你要成为勇敢的骑士,所以你从来都不哭……”
“啊!是你啊。”
对啊,真有这么回事,在校门口欺负爱德华的,就有小时候被我一脚踢飞的男孩子。
我都要忘记他这个人了,这家伙却还一直记得。
“嗯。那时候我就努力的让自己成为可以独挡一面的人,是你给了我勇气。我偷偷地跑到日城里就是为了找你。”
找我啊~
心里有点小高兴。
“那你怎么会被人K成那样,太菜了。”明明很厉害的嘛。
“怕暴露啊,这里所有的人都用魔法,如果我用剑和他们打,那不是暴露了吗,我可怕被当做奸细抓起来。在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认出你来了,只不过……”爱德华半天才憋出一句:“只不过……我害羞……”
嗯!看出来了。
我们又继续聊着,聊了很多的事情,从他怎么可以一部部变得勇敢起来。
在我有些微微醉了的时候,他用马车送我回家。
“谢谢你,教会我勇敢,让我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
“不用谢!哈~这种……这种事情不算什么,其实你训练的时候好帅的,就是那种即使盖住……盖住脸也很……帅的,我都被你迷住了,我发现……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你了。爱德华,你喜欢我吗?”
我慢慢地凑向爱德华,这次他并没有离开,而是轻轻地抱住我,我可以清晰的嗅到他身上淡淡青草的味道。
醉意以及心跳加速让我有些眩晕。
“喜欢……”他的声音又回到了典型的越说声音越小:“很喜欢,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你……”
这个算是表白吗……?
有一种很浓烈的幸福感,像是被蜜糖淹没掉一样的甜……
“海伦,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我还听见了他接下来说的话,虽然我喝醉了,但是我却把每一个字都听进去了……
【六、】
我站在墙角下,这次墙角下没有游吟诗人在吟诵虚假的故事,而是在看一张公告。
“公告:
于昨日,新国王爱德华二世殿下迎娶格兰公主殿下为月城的王后,特减免劝过税收三个月。
我国现与月城为成为同盟国,永世修好。
为了增进两国的友谊,爱德华二世国王陛下提议,每年我日城和月城派出代表,成为两国交换生,并学习双方国家的历史以及知识。
……
——日城国王殿下亲批。
——国际公历1735年5月28日”
而今年的名额,就落到了我身上。
只是,爱德华送给我的那根长矛已经被我收藏起来了,我准备去月城之后重新买一个新的。
我还记得一个月前爱德华在那晚对我说的话,每一个字我都记得。
他对我说:“我喜欢你积极的性格,为了梦想而努力的劲头,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你依然在为你的梦想而努力着。为了你的梦想你可以不顾一切,只是想着实现它。我以为我也可以,但是即将实现的时候,我却发现我并不可以。不是因为我缺乏勇气和毅力,是因为我担负了太多比我梦想还要沉重的东西,而那个沉重的东西就是我的国家与我的子民。”
“我的梦想也是从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我心里了,应该说是你给与我勇气的时候,它就扎根了,那就是娶你为我的妻子。是妻子,不是王后,也不是整个月城的王后,而是我爱德华一个人的妻子。所以,我来找你了。”
“不是我的梦想太轻,而是责任太重,把梦想压到了不能实现的地步。国家已经内忧外患,我叔叔达伦已经同别国联盟,准备随时夺取父亲的国家。叔叔并不是一个有能力成为国王的人,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和蔼亲切的人,但是他暴戾并且凶狠,我不相信这样的人能够成为一个好国王……”
“所以,我只能牺牲掉我的梦想。”
“当我在今天早晨接到父亲来信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必须要舍弃我的梦想。”
“这个世界上又很多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达到的,所以,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
我感到一个冰凉而柔软的东西印在了我的额头上,像是印记一样。
“我喜欢你,但是我必须忘记你。”
那个吻太凉了,凉得从来都不会流眼泪的我流下了滑滑凉凉地东西,但是这凉凉地东西却把我的心烧得很疼。
即使灰姑娘真的和王子结婚,他们婚后的生活也不一定完美,谁能够说灰姑娘真的可以适应王宫里的生活呢?谁又能说,灰姑娘和王子真的会一直相爱呢?
……
很多事情,不是肯定会理所当然。
爱德华,我会将你和你留给我美好的记忆留在心里最深的地方。
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好的国王。
第13章 幸福转角,源于灰姑娘的水晶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