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烹饪美食舌尖的缠绵(聂作平美食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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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像少女一样清纯

韭菜城里的女人不认识麦苗,看到漫山遍野的青碧,于是装出娇滴滴的模样绕出兰花指说:啊呀,好大一片韭菜哦。这个故事说明,尽管麦苗无私地为我们提供面粉,以便城里人吃了面包和馒头好继续装蒜,但城里人对它委实还很陌生;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韭菜在城里的知名度要比麦苗大得多,它是经常出现在城里人餐桌上的一款常见菜。

老杜诗中说,“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一般人——包括我在内,都以为是说雨夜里从地里剪韭菜回家,其实不然。偶然翻看宋人林洪的《饮食物语》才知道,敢情那个剪字不是从菜园子里剪韭菜,而是在把韭菜做成菜品前,先把它的叶梢对齐,用竹刀把叶梢部分剪掉——古人是不喜欢吃韭菜叶子的——把它的茎部用来油炸或爆炒后佐酒。至于为何要用钝钝的竹刀而不是锋利的铁刀,那是因为韭菜一旦沾染了铁刀的异味,味道就不那么纯正了。看来古人对生活的讲究,一点也不比现代人差,只是他们没有我们这么好的条件更上一层楼罢了。

事实上,城里人吃的韭菜严格说来叫韭菜有点勉强,它在冬季上市时,只是韭菜埋在土里未发的部分,人们给它另取了个名字,叫韭黄。等到春天的太阳暖暖地晃,韭黄就会以极快的速度不断向上生长,这时候,它们才叫韭菜。韭菜的奇怪之处还在于,春天的韭菜吃起来很香,要是到了暮春或是夏天,就有一股令人不爽的怪味。林洪甚至言之凿凿地说,要是冬天吃了韭菜,夜里一定会感到恶心。

女儿偏爱韭菜,也难怪她到乡下时,如同我们前面说过的城里女人一样,也把漫山的麦苗错认成韭菜,只不过没有绕兰花指,也没有装出娇滴滴的模样。那个愉快的有细雨的春夜,杜甫在老朋友卫八处士家里吃到的韭菜多半是韭菜摊鸡蛋或是素炒韭菜,不像我们,一般都用韭黄炒肉,虽然吃的时候,大多数的筷子都是指向嫩嫩的韭黄,而不是油油的肉丝。不过,我们总觉得这样的蔬菜里得有些肉才显得相称,就像一位有身份的官员,尽管他明白奥拓也能把他送到办公室,可要是没有与职位相称的奥迪,他仍然会满肚子不快一样。

南瓜尖红米饭,南瓜汤,这是当年毛委员带领红军在井冈山打天下时的主食,可见南瓜和驳壳枪一样,都是革命的功臣。

诸种瓜类蔬菜中,南瓜是极贱的一种。春天,随便在田间地头或是房前屋后的空地上信手插上一秧,几场热乎乎的春雨下来,它就以叫人难以置信的速度疯长,不论面对的是一丛竹林还是一道院墙,它都会勇往直前地长过去,把长长的触须伸到周围的物什之上,直到把这些阻挡它生长的物什统统覆盖并淹没。然后是细而小的花,像一个年长色衰的农妇一样谦虚谨慎地开在肥大的南瓜叶之间。对一大篷茂盛的南瓜藤蔓而言,这些细小的花朵如同一篇过于冗长的文章,有谁好心地加了几个标点符号。

夏天的小南瓜是一副青中带绿的碧色,它们躺在藤蔓之间,仿佛一个怀才不遇的隐者,直到有一天它被一双农妇粗糙的手摘下来,再由它熟练地切成南瓜丝。当热气腾腾的南瓜丝送到餐桌上,并成为这个贫穷的家庭入夏以来的第一道新鲜菜时,这只南瓜的使命终于大功告成。

到了秋天,那些没有在夏天时采摘的南瓜,一个个都长得又大又圆,它的颜色不再是青中带蓝,而是黄色,一种历尽沧桑的黄,一种见过世面的黄。是呀,与那些夏天时就被送上餐桌的小弟弟相比,整整多生长了两三个月的黄南瓜哥哥的确是南瓜中的长者和智者了。

秋后的南瓜自然无法像夏天的南瓜那样切成瓜丝炒食,它们坚硬的外壳甚至有一层毛刺,得用锅铲慢慢刮掉,再用锋利的菜刀切成一寸见方的块状,和着绿豆一起煮汤,这就是毛委员曾经赖以果腹的南瓜汤了。

喂养了革命的老南瓜,它是有资格进入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的,只是,它们至今仍谦虚地生长在民间。

另,有段时间城里曾时兴吃南瓜尖,也就是南瓜藤上最嫩的茎部。然而在乡人的记忆里,除非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大饥荒,南瓜尖是从来没有资格摆上餐桌的,它们最体面的去处就是作为猪食,催肥那头懒惰而又傲慢的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