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个人独资企业法
12446100000024

第24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劳动管理(1)

一、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的概念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企业劳动管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劳动者的素质以及劳动者能力开发的程度决定了企业的未来发展。

个人独资企业的劳动管理,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自己的劳动用工等权利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管理活动。除了企业自身的劳动管理外,国务院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行政管理工作。

(二)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的作用

(1)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和促使其履行劳动义务,有利于维护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依法从事劳动管理,既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又保障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

(3)用法律手段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的劳动关系,明确了个人独资企业与所雇员工(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形成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劳动制度。

(三)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的内容

1994年7月通过的《劳动法》是我国现行企业劳动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工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劳动争议等。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用工制度

在市场取向的改革目标下,我国现代企业用工制度正在逐步形成。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建立现代企业用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个人独资企业的用工制度,是指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个人独资企业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双方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总称。

(一)个人独资企业用工制度的含义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自主用人,劳动者可以自主择业,用工形式灵活多样;企业与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其内涵为:

(1)国家对劳动用工实行宏观调控,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立法规范企业的用人行为和劳动者的就业行为。同时,监督检查企业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处理劳动纠纷,调整劳动关系。

(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自主用人,劳动者也可自主择业。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根据生产需要,自主决定用人的数量、形式、时间和条件;劳动者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和爱好,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3)用工形式灵活多样,是指个人独资企业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实行长期、短期、固定、临时等多种用工形式,运用多种有利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形式来保证现代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运行,并获得较高效益。

(4)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劳动用工,无论是长期工或短期工、固定工或临时工,都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全体职工都应用劳动合同来确立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用工形式

1.雇工数量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具体人数,由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的性质、行业和规模来确定,法律没有做出硬性规定。需要指出的是,《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的独资企业,要求其雇工人数必须在8人以上,随着《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施行,这一规定将不再执行。

2.用工形式及其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用工形式主要采取合同工和临时工两种形式。

合同工是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而招聘的,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临时工是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用工的一种补充形式,用工时间短,季节性较强。在两种用工形式上,可采取差异性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和其他权利都较合同工要少,且稳定性也不如合同工。

3.严禁雇佣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被生产经营单位招雇而从事某种工作并从被招雇单位领取相应报酬的自然人。国家严禁个人独资企业雇佣童工。招用童工,不仅违反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规定,而且有害于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个人独资企业的长期发展也不利。因此,《劳动法》第9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招收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需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批准,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经营范围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的个人独资企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和1996年5月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个体独资企业与其职工应通过劳动合同来建立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的订立

(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劳动啥同的效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下列两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需具备以下条款:

①劳动合同期限。即雇佣时间的长短。

②工作内容。即规定劳动者干何工作,以及对劳动质量和数量的具体要求。

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个人独资企业业主提供何种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

④劳动报酬。即关于劳动报酬的形式、构成、标准等。

⑤劳动纪律。即企业内部劳动纪律的种类和内容,执行劳动纪律情况的奖惩办法等。个人独资企业制定的劳动纪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

⑥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在法定终止条件之外的哪些情况下可以或应当终止的条款。

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和个人独资企业各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条款。

⑧双方协议订立的其他条款。

(4)集体合同。《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个人独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的各项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法》对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在内的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具体规定。

(1)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个人独资企业在劳动用工上的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在劳动关系上需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承担下列相应义务:

(1)严格执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按规定使职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禁止任意加班加点;(2)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职业危害,减少职业病、劳动事故发生,搞好劳动保护,对女工要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3)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发给职工与其劳动质量、数量大致相符的工资,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加职工工资,实行男女职工同工同酬;(4)不得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不得任意辞退职工,克扣工资,更不允许打骂工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制度涉及到个人独资企业职工的工资待遇、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诸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是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工资待遇

保护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更要保障劳动者劳动后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应该说是企业劳动保护中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1.个人独资企业工资收入的确定和管理

(1)投资人的工资收入。

确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工资收入的原则是,既要保证他们较高的工资收入,以鼓励投资开办个人独资企业和企业扩大再生产,同时,也要对他们过高的工资收入进行必要的税收调节。

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工资,可以在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0倍以内确定。

企业的税后利润,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一样,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分别按30%、27%、18%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其他法人企业不同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从企业取得的红利收入,还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职工的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部劳政字[1989]5号文发布的《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职工工资管理的规定主要有:

①个人独资企业有权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②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判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男女应同工同酬。个人独资企业的工资标准,由企业与职工代表或工会组织协商制定,并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实行。

③每一职工的工资标准应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