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职场奋斗记:我在职场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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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美女博弈场(10)

现在是管理和营运的双重权力都向我的手中集中,我琢磨着,这家公司等于已经是我的囊中之物了,如何能把它搞得更好的同时,也捎带脚把章姐的心赢过来,多少也为我的经理人生涯添点浪漫情趣,如此才不枉我出来折腾这一遭。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在我想入非非的时候,却突然发生了我有生以来最近距离的与“资本运作”相遭遇的严重事件,使得我在这家公司里的全部努力,顿时化为乌有。

事隔多年,现在我想起来当时的急迅变化,心里犹自颤瑟不已。

(15)资本圈套

前面已经说过的了,这家公司是由章姐、坏蛋老兄及三号股东共同出资的,其中章姐的股份战到百分之六十,坏蛋老兄占到百分之三十,三号股东只占百分之十,在三个股东中,章姐是绝对的控制者。

很少会有哪家私营企业陪着IT公司玩ERP这种游戏的,但精明的章姐何以会有这种想法呢?

原因很简单,章姐正在利用她的海外关系,想把这家破公司包装包装,在海外上市。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企业就决不会在无关紧要的小枝节上浪费金钱。

所以早在公司这边全面清洗之初,章姐就频繁的与另外两家公司谈判,想把公司的股权结构改变一下,便于上市包装,而且还能够弄来一笔“募集资金”,用新股东的钱做为融资的资本。但是新股东也不是吃素的,其精明程度丝毫也不在章姐之下,他们想的是少投现金,多占股份,这就与章姐希望他们多投现金少占股份的愿望产生了冲突,所以一时半会儿谈不拢。这样就让我腾出手来在公司里折腾了一番,将谢总他们这些海龟打得没了脾气。

但章姐手腕端得厉害,终于在半年的时间内,拿下了两家有实力的新股东,这样公司的股权结构就彻底改变了,基本情况我记不太清楚了,好象是章姐在新公司里的股份占百分之三十,坏蛋老兄占了百分之十五,其余的是三股东以及两位新股东,这就等于大家的股权同时缩小到了一半。

三号股东所占股份从百分之十降到了百分之五,理应更没他说话的地方了。可是不曾想,这节骨眼上却发生了一件事,占到公司一半股权的另外两家新股东,不明原因的把他们百分之五十的股权全部委托给了三号股东管理。

这件事过去好长时间我才想清楚,实际上这两家新股东,都是三号股东自己的公司,而这位老兄所谓的新资本,也不过是他利用章姐对他的信任从公司里挪出去的,他将公司的现金打入他自己的公司帐户,再打入新公司的帐户,然后新公司再以股份的方式打回到公司中来。如果绕了几圈,这位三号股东等于是一分钱也没花,就把自己的股份从百分之十提高的百分之五十五。

我甚至怀疑,这一精妙的运作实际上是由那位被我和坏蛋老兄爆打了一顿的“胡总”设计出来的,感觉上那家伙是个很有智慧的人,他一个人能够将当初工地上的三个女孩子哄得她们宁愿自己身败名裂也要让胡总开心,若非是这种心计,也琢磨不出这样的招术。

事实上,后来的胡总还真回到了公司,当时他的车在公司门前一停,就被坏蛋老兄发现了。当时的坏蛋老兄猛的一下子跳起来,招呼着我的名字,操起一根拖布冲了出去,我也知道这时候是绝对不能让姓胡的再走进公司的,否则的话,我倒没什么关系,只怕坏蛋老兄会死得很惨,于是我也顺手操起一根用来画建筑图纸的工程尺(这玩艺管用吗?)跟着坏蛋老兄冲了出去,就在公司门前与胡总大打出手起来。

当时的胡总显然没想到我们会如此的没有教养,事先来的时候未做任何防备,只带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孩子,结果胡总吃了一个大亏,报警之后悻悻离去。

股权相争,这种事,岂是警察插得进手的?

然后坏蛋老兄怒气匆匆的赶回到公司,立即把全体员工叫到会议室,当场宣布将谢总的总裁职位撤掉,由我来做“总裁“,因为当时整个公司里就我一个人追随着他冲出去打架,现在他终于意识到,在公司里他唯一能够信任的,就是我了。会议开了好长时间,整个过程就是坏蛋老兄语无伦次的破口大骂,他快要气疯了,已经完全失控。

当时的章姐象个刚刚被男人凌暴过的小女生,满脸委屈的蜷缩在座位上,咬着红唇,眼泪汪汪,看稀奇一样看着坏蛋老兄发飚。我猜她在茫然之际,真的昏了头,以为坏蛋老兄这一招管用。

这怎么可能管用?不管用的!

坏蛋老兄和章姐加起来才不过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哪来的什么资格任命我做“总裁“?所以我这个总裁,不过是画饼充饥而已。

尽管知道这么搞压根不存在什么希望,但人家坏蛋老兄已经把话说出来了,我还是要过一过这个总裁干瘾的。于是我把这家公司当成西南时的汽站,寻找最喜欢打架的员工组成别动队,但这次效果就不是那么明显了,一来公司是开放的,不象当时的汽站是完全封闭的。我不能不允许员工们回家,他们在公司里被我的暗示搞得疯疯颠颠,大叫誓与公司共存亡,但一出门,冷风一吹,他们就都清醒了过来。而且这些员工尽多文弱书生,能够打架的人却更是精明,才不会傻到跟大股东过不去呢。

所以我们折腾到最后,主力阵容仍然是我和坏蛋老兄,当夺得了公司真正权力的三号股东卷土重来的时候,只有我和坏蛋老兄上前理论,别的员工都躲得远远的,而且我们也没得理论的,我们有什么资格跟人家大股东理论?什么资格也没有。

总之,折腾到最后,胡总还是杀回来了。现在他身边跟着的也不再是漂亮小女孩了,而是一个脸色沉静的高大身材男子,多半是胡总自己请来的私镖。

坏蛋老兄不敢惹那位私镖,就“授权“我在公司里与胡总开闹,他则和章姐躲了出去,我打电话给他要求他做一个假的股东授权书给我,没有这个护身符,胡总就会在第一时间宣布炒我的鱿鱼,我拿什么跟人家胡闹?

坏蛋老兄却哼哼唧唧,不肯做这个授权,他怕的是我也靠不住。既然如此,那我可就没任何可能跟人家胡总胡闹了,人家是占有公司全部股本一半以上的董事长,资本说话,我无从闹起。

最重要的是,人家胡总不计前嫌,很是亲热的叫我进他的办公室去,隔得远远的请我坐下,先把我的人品不惜誉美之词狠狠的夸了一顿,并对我讲了一段故事,是关于早年红色革命时期,原本在张国煮手下的许世友最终追随了毛泽东的这么一个段子,这段故事的原委是,抗战年代,张国焘的红四方面军与毛泽东的中央红军在毛尔盖胜利会师,其时张国焘的红四方面军兵强马壮,文有陈昌浩,武有徐向前,徐向前手下更有一名红军中的传奇人物许世友。这一段历史尽人皆知,党内资源的整合也同样是充满了激烈的博弈,博弈的最终结果,是红四方面军在与中央红军分道扬镳之后,尽数为西北马家军的骑兵所歼。返回陕西的张国焘实力丧尽,只好带着自己的部属们老老实实的接受批斗。

说起来批斗这东西是非常伤感情的事儿,就在批斗张国焘的一次会议上,伤感情的事儿出现了,批斗方有一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到前边,脱了鞋拿鞋底照张国焘脸上啪啪啪就是几鞋底。这场景可把红四方面军的人给气坏了,你批斗就批斗吗,拿鞋底子抽人家脸算是怎么一回事?再怎么说,张国焘仍然是红军的高级领导吗,这几鞋底,等于是抽在红四方面军全体指战员的脸上。

于是批斗会散后,余怒未消的许世友就和十几个红四方面军的将领们碰了面,大家一致认为,大家都是红军,就因为犯了点错误就让人家拿鞋底子抽脸,打人不打脸,这实在是过份了。于是大家秘密商议,不再延安挨鞋底子抽嘴巴子了,大家拉着自己的队伍走,到别的地方打游击去。现场把所有的细节商量妥当,就分头悄悄行动去了。可是大家一出门,就有一位老兄飞奔去报了告,于是参与这次密谋的与会人员全被一网打尽,许世友做为主谋者,由毛泽东亲自下令,关进了窑洞里,一关就是两年的时间。

两年之后的一天,许世友他老人家正躺窑洞的炕上生闷气,忽然之间门开了,毛泽东笑眯眯的走了进来。许世友一看毛泽东,顿时就把脸扭到了一边。可毛泽东丝毫也不计较,仍然是笑眯眯的脱了鞋,进来之后盘腿坐炕上,掏出烟来请许世友抽,抽完了烟,就笑眯眯的走了,竟然一句话也没说。许世友还以为毛泽东拿他关押他的窑洞当吸烟室了呢,可第二天,他就被放了出来,从那以后,许世友就对毛泽东忠心耿耿,从此一生追随。

后来文革期间,红卫兵们满街闹事,冲击军队,夺取枪支,展开武斗,几乎所有的老干部都受到了这一运动的冲击。当时,就连周恩来都被迫去参加由红卫兵组织的批斗大会,并在会议上不断的检讨认错,每一个老干部都有高帽子要戴的,许世友自然也有一顶。但是许世友却说不什么也不乐意戴这顶白纸糊的高帽子,他拉了队伍,占据了大别山的医院。然后许世友打听话给毛泽东,声称他宁死也不戴这顶破高帽子,如果红卫兵敢冲进来揪他批斗,那就开枪开炮,绝不客气。当时毛泽东接了这个电话,哭笑不得,就让张春桥去接许世友去中南海,许世友却不肯走,最后还是周恩来亲自去把许世友接了回来,许世友一见毛泽东,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抱住毛泽东的大腿放声大哭,哭得毛泽东摇头再摇头,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老兄花这么的时间给我讲故事,不是替我补党史课,意思是劝我做许世友,此后跟着他干。

挺赏识我的。

但我无法接受。

因为我在心里厌恶他的为人,男人干坏事是本色,这个我是能够理解的,但我瞧不起他在工地上的时候用性关系来控制三个女孩子,他是一个有很深的心机的男人,却跟三个年轻的女孩子玩这个,实在是卑鄙得过了头。一句话,我认为象他这种男人,是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的,所以我根本不相信他的诚意,接受了他的誉美之后,就立即提出辞职。

有意思的是,胡总——不,人家现在是胡副董事长——居然不批准我的辞职,但是他的险恶机心果然很快就暴露出来了,他开始查帐,想在帐目上找到我的麻烦,干脆利索的把我送进监狱。奈何在他控制了这家公司之前,由于章姐的不信任与谢总等人的胡搞,我压根没机会中饱私囊,纵然是姓胡的将帐目翻个底朝天,才抓不到我的把柄。

搞笑的是,这时候于总却跑来了,竟然劝我与胡总“合作“。这娘们儿看似满脑门子浆糊,实则非常的精明,她的目的很是单纯,想劝我归顺胡总,然后呢,她的原话是:我们两人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而她实际的意思是:那样的话我就可以替她在公司里说话了,于是她还可以在搞不来批证的时候继续在公司里混日子。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与于总谈话之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她。

我累了,我想去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