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题解】
本篇论述在战争中实施以火助攻的办法、条件和原则等问题。
孙武认为,火攻焚烧敌军的营寨、粮草、辎重、仓库和运输设施等,着眼在切断敌人的战斗力的补充。这五种火攻方法必须变化、综合运用,同时,这种策略我军可以掌握,敌军也可以掌握,故应该注意防备。
另外,他还指出火攻必须具备的条件,除了引火的器材必须平时备有,即“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等实施火攻的物质条件之外,纵火时还要选择天时,要具有“发火有时,起火有日”的气象条件。
孙子虽然重视火,但只是把火攻作为辅助进攻的一种形式,强调实施火攻必须和士兵的进攻互相配合,他指出“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火攻、水攻虽然威力强大,但如不适时投入兵力,同样不能取胜,也就是说主辅之间必须密切配合,才能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