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你有罪:诡案现场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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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炸点伤

事故发生后,花好月圆公司的二老板唐健峰也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向李观澜介绍了失事直升机的状况。

唐健峰出示了失事直升机的国际安全飞行证书、出厂证书和近两次的检验证书,说:“我们公司购买的这款PCR-O011型大型民用直升机,目前在国际同类产品中居于领先地位,去年买进以后,飞行时间不到一千个小时,至今远未收回成本,这次事故对我们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希望公安同志能尽快破案,帮助我们弥补一些损失。”

李观澜说:“许刚自行驾驶飞机是谁提出来的?飞机上天前有没有检修过?”

唐健峰说:“许刚自己坚持要驾驶飞机,他有直升机驾照,在国外留学时也飞过几次,技术还过得去。为了保证安全,昨天下午才对飞机检修过,是松江省飞机研究所的技术人员负责的,检修结果一切正常,我当时也在场,还让人录了像。”

李观澜说:“你们每次检修飞机都录像吗?”

唐健峰说:“是,出于谨慎,每次都录像,毕竟七千万元的直升机对于公司也是一项重要资产,检修前录像存证,万一发生意外,可以明晰责任。”

失事的直升机平时停靠在花好月圆公司的大院里。检修录像显示,事发前一天下午,松江省飞机研究所高级技师吕泽成对这架直升机做了全面检修,同时在现场的还有吕泽成的助理黄文辉、身穿浅灰色名牌西装的唐健峰,和花好月圆公司的总裁助理苏黎黎。

李观澜观看过录像后,未发现异样,问唐健峰说:“在检修后和飞机起飞前,还有没有别人接触过这架飞机?”

唐健峰说:“没有,在检修前我们公司的几个员工曾进入过飞机,在机舱内进行布置,诸如拉花、抛撒玫瑰花瓣之类,在检修后就再没有人接触过这架飞机。”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偶然的飞行事故。

为了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警方聘请了松江省飞机研究所的直升机研发专家、教授张天翼,对这架飞机的残骸进行分析。而为失事飞机承保的松江省财产保险公司也聘请了中国科学院的飞机研究专家楚大裘参与事故鉴定。两位专家领衔,率一个调查团队,夜以继日地查寻飞机失事的真相。

飞机爆炸时的目击者马佳的证词为专家们提供了重要线索。如果飞机确实是从机尾处开始燃烧,继而引发爆炸,那么飞机失事的原因有极大可能源于燃油外泄。直升飞机的发动机在燃烧过程中温度超过一千度,直升机在着地过程中,油箱漏油淋到机尾起火,造成机腹爆炸。

直升机内的燃料箱要把油料输到引擎,需要利用安装在飞机外部或机身下方的吊挂装置——“派龙”内部大口径配管来输送,而“派龙”出现裂缝或结合不够紧密,往往是造成油箱漏油的重要和常见原因。专家们在现场找到“派龙”的残骸,但是已经损毁得不成样子,无法确认“派龙”在事发前是否出现故障。

调查只能至此而止。

专家们出具调查结论说:“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和现场勘察,失事飞机尾部在爆炸前出现火苗,怀疑是燃油外泄起火,导致飞机爆炸。由于飞机严重损毁,无法证实油箱和派龙曾发生故障,此调查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最终法律效力。”

权威部门无法得出确切结论,各方面也只能接受飞机发生意外的事实。接下来的时间里,一切事情都按部就班。死者家属处理后事,花好月圆公司则在与死者家属协商后,作出经济赔偿。曲州市委市政府向媒体发布官方通告,说明直升机失事纯属意外事故,现已妥善解决。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苏采萱对在爆炸现场拾回的七十八块尸块化验完毕,证实这些尸块均来自失事直升机里的三名乘客,而尸骸的形态却在无声地诉说着另一个故事。

苏采萱在法医实验室内向李观澜阐述了一个重大疑点。

“这是死者赵明欣的头颅,”她把一个黑糊糊的圆球摆放到桌子上,这也是曾在爆炸案发现场把一个女性目击者吓晕的头颅,苏采萱说:“这是赵明欣身上唯一完整的一块人体组织,此外,我们还找到了赵明欣的零碎头皮、皮肤、脊椎骨、盆骨和肌肉块,内脏器官则完全没有找到。与其相比,许刚和徐曼的尸体则相对完整,虽然灼烧得很厉害,但是头颅和四肢都可以辨认。”

李观澜凝眉聆听,大脑飞速运转,眼前好像出现了一线光亮。

苏采萱说:“赵明欣尸身上的残留皮肤向内卷缩,在她头颅的面部。”她用一只镊子指点着那个头颅的正面,“有烧灼伤并附着有烟灰,眼角的皱褶处却没有烟灰附着,与其周围皮肤界限较清楚。这些特点都指向一个结论——”

李观澜抬起头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苏采萱说:“结论是,赵明欣在事发时坐在炸点处,所谓的炸点,是指爆炸的中心或离爆炸中心最近的地方,这是她的尸体与另外两具尸体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如果根据专家结论,爆炸是油箱漏油引发的,那么,三名死者的尸体都应表现为冲击波伤,受伤程度接近。”

李观澜说:“三具尸体里,只有赵明欣表现出炸点伤,也就是说,飞机的爆炸点不在外部,而是在机舱内,距离赵明欣最近的地方,甚至可能就在她的座位下面。”

苏采萱说:“不错,这就是我的结论,这个案子有重大疑点,不能以意外事故定论,更不能草率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