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倾心冷酷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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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方客侠问我索要文章,他说他想看,不管什么都好。

于是我把自己发表、出版的那些言情小说、散文给他,每出一篇,编辑室都给我几本样书,我无人可送,就堆在书架上随便它落灰去。

隔了几天,我下课后在座位上收拾东西时,他将装着书的大牛皮纸袋抛在我面前说:“这真是你写的?”

我说:“是啊。”

方客侠说:“给我看你不觉得丢人?”

我慢慢地回味着他的话,说:“是你向我要的吧?”

方客侠那混蛋,脸上没有一丝笑意,说:“我以为你所有的文章都具备捣麝成尘的水准,看来,我错了,我都有点怀疑你和我说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收拾完了东西,慢吞吞地把牛皮袋子装进书包,“那,不好意思,浪费你时间了。”

我走出教室的那一刻,我听到他说:“你到底是不是捣麝成尘?”

我抓抓头,一步迈了出去。

我想方客侠此刻也许陷入了怀疑和矛盾之中,看得出来,他对捣麝成尘有很热切的希望,但是我让他摔了个大大的跟头,形象地教育了他什么叫云泥之别。

他以为捣麝成尘是才女,是天之骄子,毕竟他能看入眼的绝对不是一般货色。可惜现实生活里的周月年什么玩意都不是,而且还一本接一本地写他最看不起的三流言情小说。

方客侠没再同我说话,虽然我们在一个班里。

甚至他连看都不愿意看我,偶尔不得不对接目光,也是冷冷的,居高临下,好像我玷污了他的视线。

倒是齐浩,时不时来找我吃路边的烧烤,俨然哥们一样。他是那种很会讨女孩欢心的男生,在嘉年华上是灌水区的版主,因此很能侃,甚至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颠倒黑白。但对我却从来不用女孩喜欢听的形容词,比如漂亮,可爱,有气质,吸引人……等等,莫非我已邋遢到他夸我连他自己都不信的地步?

齐浩长得浓眉大眼,很符合长辈对男性的审美观。和长得像漫画男主角却有点神经质的方客侠比起来,他身边时刻围绕着很多女性朋友,而且大部分是漂亮到可以上瑞丽杂志做模特的那种。

他很诚实地对我说:“女人,我只想认识美女。就好像电影,我只看大片。”

我灌着可乐嚼着烤肉说:“Kao,那你和我搭讪?”

“我和你搭讪跟你长什么样没关系,而是因为方客侠他中意你。”

可乐的气泡让我放肆地打了个嗝,“方客侠中意的是捣麝成尘。”

“啊,对。”齐浩没否认,“他就是那么个死脑筋,没办法。不过,我觉得你还不错,起码个性我挺喜欢的。”

我费解地嚼啊嚼,问齐浩:“你说,我有个性吗?”

他说:“有啊!”

“是吗,”我耸耸肩,傻笑道:“我以为我是一个没有个性的人。”

“不是没有个性,只是个性不鲜明。”齐浩拍拍我的肩膀,“因为你那篇小说里,主角实在太吸引人,所以无可避免地令喜欢这小说的人也渴望作者是一个如此完美的女人。可惜你不但不是,还南辕北辙。你令人失望,并不是你的错。”

“是你们期望太高?”

“可以这么说。你贴在嘉年华上的《颠覆》,是方客侠在三更半夜打包发给我的。不瞒你说,我俩还为作者的性别打了一赌,他说是男的,我说凭我阅人无数的功力,这铁定是个美眉。不过我自己也没把握,心想赌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也好。”

齐浩把吃完的铁签子掷回桶里,拽了点脏兮兮的卫生纸擦着手继续说:“可这个捣麝老不出现,我们都有点沉不住气。我这么跟你说吧,方客侠他是因为你的小说对你感兴趣,我是因为这个赌对你感兴趣。”

我点点头,有点明白过来,“就是说这个捣麝是长是扁是高是矮是美是丑你都不在意,只要她是个母的就行?”

齐浩爽快地说:“对!”

我真想踢他。

“这顿你请。”

“我请就我请,老板,多少钱?”

齐浩付了钱,追上我。

“打游戏去不?”

“不去,我对那玩意不感兴趣。”

“那你自己回学校,我去玩会儿。”他急急地跑了。

我一个人沿着马路慢慢地走着,回味他的话。

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个性?不激烈,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外表呢?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本质。

离回学校的时间还早,我找个路边凉亭坐下来,打开方客侠还我的牛皮纸袋,抽出里面的小说读。

信手翻看,心里想:我写得真有这么差?

虽说一心喜爱写作,从8岁起就没变过,但我对自己已经写成的东西全然没有感觉,就好像只是为了体会写作过程的快感,对于文章本身的质量倒完全不在意。所以要我评价自己写的东西究竟是好是坏,我只有一头雾水。

明明是自己写的小说,我却只有陌生的感觉。

这并不是偶然,我在写作方面就好像得了失忆症,刚写完的东西,隔几天再看就毫无印象,甚至会发出“我写过吗”的疑问来。

让方客侠看得如痴如醉的《颠覆》,我一样没什么印象,更谈不上评价好坏。

我把书和牛皮袋子一古脑扔进书包里,想掏手机出来看一眼几点了。

但是摸来摸去,浑身口袋都摸遍了,就是不见棱角分明的手机。

我像身上长了虱子一样乱抖乱搔,路人无不侧目。

不会丢了吧……可是翻几遍都是同样结果,我也不得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手机这种东西丢在路边难道还会等着我回去认领吗?自认倒霉吧,丢就丢了。

这么一想,我便无所谓地背上书包,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样地往学校走。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和齐浩碰了个正着。

他奇怪地看着我,“怎么才到?”

“路上玩了一会儿。”

“路上有什么好玩的?”他不能理解地上下瞥我几眼,“对了,我发信息给你,让你给我请假你怎么不回呀?害我只好跑回来上课。”

“霉就一个字,刚发现手机丢了。”

齐浩疑惑地看着我,“骗人。”

“骗你干吗,你要搜身吗?”我自顾自地拔腿往里走。

齐浩将信将疑地追上我,“怎么一点悲痛的神情都看不见?真丢了?”

“是丢了呀!”我不耐烦地说,“反正也找不回来,不就一手机吗,值得为它死去活来?”

“喝,豁达!”齐浩笑,“这话谁都会说,但是能做到的,我还真没见过有哪号神仙,除非他钱多。”他笑看我几眼,“像你这样穷得连衣服都几个礼拜不换的,明显是真豁达。”

我反唇相讥:“你不也几个礼拜不换衣服?”

“那不一样,我是男生呀,而且我这衣服裤子都是好几百呢,当然得穿够本才行。倒是女人这种生物,居然能几个礼拜不换衣服那也算少见了。周月年你承认不?”

“少见也不代表没有。”

虽然我对丢手机这样的事看得很开,但不方便的时候还是难免悔恨自己的马虎。比如急着打电话却非得到处找公用电话亭,找到了还得排队这样的情况下,我对手机的思念和爱就愈加浓烈。

虽然只是不足1000块面临下市的诺基亚淘汰款……但是发起短信来实在没有比它更快更爽的了。

我要赶快交稿,混一部手机钱!

叹息之余,我握拳狠狠地发誓。

当我在家里疯狂地把一部手机钱赶出来时,接到一个电话。

“喂?”

“喂,你是谁?”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电话,“你打过来的,还问我是谁?”我说,“你好,你找谁?”

那边继续说:“我不知道我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想那你怎么不打到派出所去呀,正打算挂电话,那头说:“这样吧,你认识齐浩吗?”

“原来是齐浩的朋友。”我说,“认识啊,不过你找我干吗?”

他说:“鬼才认识齐浩,只是这部手机里有他发的信息——你们有没有人丢了手机?”

我这才有点头绪,立刻“呸”的一声:“你早说谁丢手机不就得了!”

“Kao,你还横了你!”

那头破口大骂。

我们约在市中心的麦当劳见面,电话里他告诉我说他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把我吓了一跳,不会是不良青年吧?

我刚要告诉他我什么打扮时他说:“没关系,我知道你什么样,你的手机上不是有大头贴吗?”

我只好在麦当劳里等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的不良青年,我忽然想他会不会向我要钱?

权衡了一下,决定如果不是多到足够我重新买一部手机的话,给就给吧。

正在想这个问题,忽然听到服务生响亮地说:“欢迎光临麦当劳!”我慌忙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咖啡色的硕大肚子出现,一愣之下才发现那是个孕妇,穿了咖啡色的背带裤。

我发现我已经对咖啡色敏感起来,摇摇头继续盯着窗外,冷不丁目光落到孕妇身边的男人身上。他扶着她,一只手撑着弹簧门,等她进来后,让她坐在靠近窗口的位子上,自己到柜台排队。我不禁感叹真是个模范的好丈夫,可是为什么穿着黑色的皮裤,而且上身偏偏是咖啡色的夹克?

里面很热,他脱下了夹克系在腰上,挽起的T恤袖管下露出半截刺青,腕骨挂一条黄铜手链。

我用笔记本挡着脸,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侧影。

他个子很高,一双笔直的长腿尤其吸引人注意。除了皮裤,而且是黑色皮裤,绝对没有哪种裤子能够把这个人的身材优势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

我摸索到可乐的吸管,塞进嘴巴里“唆”了一下,不经意间瞥到旁边一桌的女孩子正在放肆地注视他,她对面男朋友样的男人正抓狂地敲桌子问她眼睛飞哪去了。

浑然不知的他买了一堆薯条鸡块后拎在手里,把那孕妇扶起来,和来时一样,为她开门,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

我收回视线,可惜呀,虽然穿着描述中的衣物,但肯定不是。

正打算继续等下去,只见门开了,先前走出去的他又折回来,在餐厅里四处找人的样子。

他看到我这里的时候,我赶紧把头埋下去。

八成是他!我心里狂吼:二百五周月年,干吗低头,不想要手机了?

这样一想,立刻抬起头来,但是他已经不在那里了。

走了?我急忙站起来,四下扫视。背后传来一阵怪异的歌声:“你爸爸大肚皮呀哈,恭喜恭喜你!”那是我对着手机录的自定义铃声,本人亲自演唱,世间仅有,独一无二。

我尴尬地回过头,他用确定的目光,先看了我一眼,然后拇指按掉非接听键,抬起一条腿跨过我对面的椅子,坐下。

我也坐下来,忍不住问了一句:“刚才那孕妇……”

“不认识。”

我心下大慰,这个人心肠很不错嘛,不认识的孕妇都照顾得这么周到,绝对不会问我要手机钱。

“我叫周月年。”我自我介绍,“周期的周,月份的月,年轮的年。”

此男托着下巴懒洋洋又漫不经心地说:“高傲。高傲的高,高傲的傲。”

我说:“谢谢你把手机还给我,里面有很多人的电话号码,我都没有备份!我请你吃饭,你要什么?”

看他高傲拿着我的诺基亚,在桌子上“得得得”地敲,我忍不住心疼。

“你跟大头贴上一点都不像。”

手机上的大头贴是我跟茜伶一起照的,那时还是红色长卷发,戴形状夸张的大耳环。

我说:“里面有个是我朋友……”

他说:“两个都不像你。”

我没办法,只好说:“我知道这手机的号码,我还知道里面有哪些人的电话,这真的是我的手机啊!”

高傲慢条斯理地继续拿手机敲桌子,“那我不管,我只认人。”

我灵机一动,“我还可以重复我们电话里的对话,你该相信了吧?”

他说:“谁知道你是不是听来的。”

我没耐性了,“那你要怎样才肯把我、的、手机还给我啊?”我特意加重“我的”两字,“是不是要钱?我跟你说,我都做好重新买手机的准备了!”

高傲指着大头贴上的茜伶说:“这个是你朋友?”

我不明就里,“是啊。”

他笑笑,“好,把她叫来吧,如果像,我就还你。”

我说:“人家现在还在上课,又跟我不在一个学校里,而且她的电话在我的手机里,我的手机又在你手上,我怎么联系她啊?”

高傲说:“你告诉我她的名字,我联系她。”

我无计可施,为了手机,“徐茜伶。”

他一手托下巴,一手飞快地从电话簿里找出这个名字,嘴角含笑地发了条短信过去,然后微笑地看着我。

“你说了什么?”我心生不妙的预感。

“说你请她吃饭,叫她过来。”

“休想!没钱!”

“才说做好了再买一部手机的打算,拿出一点来请客吃饭不成问题吧。”

他说得也有道理,我于是坐下来,打算跟他讨论去哪里吃。

“你喜欢吃什么?”

“墨西哥菜、意大利菜、巴西菜、法国菜,都可以,随便。”

我盘算了一下,虽然不清楚这几个国家菜有什么区别,不过茜伶肯定会知道的。

茜伶很快回讯息,“好哇!我11点过来。”

得到答复后的高傲看起来很满意地点点头,把我的手机放进衣服口袋里,对我说:“可以给我买个沙拉吗?”

我翻出钱包去柜台排队,不一会儿冲过来,“麦当劳不卖沙拉!”

他说:“早知道了,还用你教,去对面的肯德基买。”

我说:“这里是麦当劳,门口写着不许外带食物,你就不能在这里点吗?”

他微微一笑,“我不爱吃麦当劳。”

我只好去对面肯德基买了沙拉回来给他。

他说:“刚刚看到麦乐酷不错,能请我吃一个吗?”

我去柜台排队,和蔼的配餐员亲切地告诉我,要到外面的甜品站才能买到,我跑到外面的甜品站排队,轮到我时配餐员问我:“可乐,芬达还是雪碧?”我搞不清楚他的口味,只好再跑回餐厅里问,再回来从头排起,如此三番把一杯麦乐酷放在他面前时已经汗流浃背了。

高傲伸出手指头拨弄了一下吸管,观察了一番说:“咦,就是可乐上面放个甜筒嘛,早知道你去柜台买一杯可乐一个甜筒不就得了,我自己搅和还好玩点。”

我想想也是自己笨了,不会变通,于是说:“是啊,我也是才反应过来。不过这个麦乐酷的盖子是拱形,大概是特别设计的吧。而且外面甜品站买只要3块,一杯可乐就要4块5了,不划算。”

高傲突然不搅了,直直盯着我,半晌来一句:“你脾气还挺不错的。”

我笑一下,“这种事情有什么好生气的,我有时候也是很麻烦的一个人。”

正说着茜伶推门进来,看见我,老远就举手挥起来,“嗨!”

她在我旁边坐下,捣着我说:“你男朋友?”

我苦笑,“别瞎扯了,他捡到我手机,我打算请他吃饭,干脆把你也叫上而已。”

茜伶长长地“哦”了一声,对他笑笑。

我注意到高傲脸上放射出非常非常灿烂的光芒,他朝茜伶温柔地笑道:“你好,我叫高傲。”

“我叫徐茜伶,叫我茜伶好了。”

我无所适从地看着这两个人……才一下子就熟成这样啊?

“呃……”我插话,“茜伶你要喝什么不,还是我们直接去吃饭?”

茜伶“刷”地回过头,“吃饭?好哇,我都饿扁了!高傲喜欢吃什么?”

“我随便,什么都行,你拿主意吧。”

高傲这么说,茜伶便不再客气,“那就去TACOS吧,中式西式都有,环境也好。”

“嗯,好啊。”

我很想问一下消费价位,不过忍住了。手机失而复得,已经省了一笔开销;我又不是没钱,再说跟茜伶这么久没见,破费一下也没什么不妥。

带着这样的心态,我也很高兴地跟在他们两个人后面,去了那家TAC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