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费用与有效毛收入之比,称为运营费用率(OperatingExpenseRatio,OER)。有些类型的房地产,其运营费用率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范围,因此可以找出市场上不同类型房地产的运营费用率,以供具体估价时测算估价对象的运营费用或净收益参考。找出运营费用率的方法是市场提取法,即调查同一市场上许多相似的房地产的运营费用和有效毛收入,分别求其运营费用与有效毛收入的比率,然后综合得出一个运营费用率区间。
净收益占有效毛收入的比率,称为净收益率(NetIncomeRatio,NIR)。因为净收益等于有效毛收入减去运营费用,所以净收益率是运营费用率的补集,即:
NIR=1—OER潜在毛收入、有效毛收入、运营费用、净收益等,通常以年度计,并假设在年末发生。
2.基于营业收入测算净收益的基本原理
有些收益性房地产通常不是以租赁方式而是以营业方式获取收益,业主与经营者合二为一,如旅馆、娱乐中心、汽车加油站等。这类房地产的净收益测算与基于租赁收入的净收益测算,主要有两个不同:一是潜在毛收入或有效毛收入变成了经营收入,二是要扣除归属于其他资本或经营的收益,如要扣除商业、餐饮、工业、农业等经营者的正常利润。例如,某餐馆正常经营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分别为100万元、36万元和24万元,则基于营业收入测算的房地产净收益为100—36—24=40(万元)。基于租赁收入测算净收益由于归属于其他资本或经营的收益在房地产租金之外,即实际上已扣除,所以就不再扣除归属于其他资本或经营的收益。
6.4.2不同收益类型房地产净收益的测算
估价对象的收益类型不同,净收益的测算会有所不同,可归纳为出租的房地产、自营的房地产、自用或空置的房地产、混合收益的房地产4种情况。
1.出租的房地产净收益测算
出租的房地产是收益法估价的典型对象,其净收益通常为租赁收入扣除由出租人负担的费用后的余额。
租赁收入包括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或押金的利息收入等收入。租金有固定租金和变动租金。变动租金又有多种形式。
出租人负担的费用,根据真正的房租构成因素(地租、房屋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投资利息、保险费、房地产税、租赁费用、租赁税费和利润),一般为其中的维修费、管理费、保险费、房地产税、租赁费用、租赁税费。但在实际中,房租可能包含真正的房租构成因素之外的费用,也可能不包含真正的房租构成因素的费用,因此以出租的住宅为例,出租人负担的费用是如表61所列的费用、税金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或按惯例由出租人负担的部分。表61出租的住宅测算净收益需要扣除的运营费用
注:①如建筑物专有部分的门窗、墙面、水暖设备、厨卫设备等的维修费用;②如出租人提供的设备、装饰装修、家具、电器(如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热水器)等的折旧费;③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④如投保房屋火灾险等的保险费;⑤如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出租人收取的佣金;⑥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租赁手续费。在实际测算净收益时,通常是在分析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决定应扣除的费用项目。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保证合法、安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均由出租人负担,则应将它们全部扣除;如果租赁合同约定部分或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则出租人所得的租赁收入就接近于净收益,此时扣除的费用项目就要相应减少。当按惯例确定出租人负担的费用时,要注意与租金水平相匹配。在现实的房地产租赁中,如果出租人负担的费用项目多,名义租金就会高一些;如果承租人负担的费用项目多,名义租金就会低一些。
2.自营的房地产净收益测算
自营的房地产的最大特点是,房地产所有者同时也是经营者,房地产租金与经营者利润没有分开。
(1)商业经营的房地产应根据经营资料测算净收益,净收益为商品销售收入扣除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商业利润及与房地产可分离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其中,采用联营方式的购物中心或商场,产权人通常按经营者的商品销售额返点(或比例)计取租金性质的有效毛收入,以返点收入计算营业税、房产税等税费,因此,净收益为返点收入扣除有关税费。
(2)工业生产的房地产应根据产品市场价格及原材料、人工费用等资料测算净收益,净收益为产品销售收入扣除生产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厂商利润及与房地产可分离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3)农地净收益的测算是由农地年产值(全年农产品的产量乘以单价)扣除种苗费、肥料费、农药费、水电费、人工费、畜工费、机工费、运输费、农具折旧费、农舍折旧费、投资利息、农业税、农业利润等。
3.自用或空置的房地产净收益测算
自用或空置的房地产是指住宅、写字楼等目前为业主自用或暂时空置的房地产,而不是指写字楼、宾馆的大堂、管理用房等所必要的“空置”或自用部分。写字楼、宾馆的大堂、管理用房等的价值是通过其他用房的收益体现出来的,因此其净收益不用单独计算,否则就重复了。自用或空置的房地产的净收益,可以根据有收益的类似房地产的有关资料按照上述相应方式来测算,或者通过类似房地产的净收益的直接比较得出。
4.混合收益的房地产净收益测算
现实中包含上述多种收益类型的房地产,如宾馆一般有客房、会议室、餐厅、商场、商务中心、娱乐中心等,其净收益视具体情况采用下列3种方式之一求取。
(1)把费用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将测算出的各种类型的收入分别减去相应的变动费用,予以加总后再减去总的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是指其总额随着业务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费用。当业务量增加(如生产更多产品)时,由于需要更多的原材料,费用也因此而增加。固定费用是指其总额不随业务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费用,即不论业务量发生什么变化,都固定不变的费用。以一个有客房、会议室、餐饮、商场、商务中心、娱乐中心的星级宾馆为例,客房部分的变动费用是与入住客人多少直接相关的费用,会议室部分的变动费用是与使用会议室的次数直接相关的费用,餐饮部分的变动费用是与用餐人数直接相关的费用,商场部分的变动费用是与商品销售额直接相关的费用等;固定费用是指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房地产税、保险费等,不管客房是否有客人入住、会议室是否有人租用、餐厅是否有人就餐、商场是否有人购物等,都要发生的费用。
(2)首先测算各种类型的收入,然后测算各种类型的费用,再将总收入减去总费用。
(3)把混合收益的房地产看成各种单一收益类型房地产的简单组合,先分别根据各自的收入和费用求出各自的净收益,然后将所有的净收益相加。
6.4.3净收益测算应注意的问题
1.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
房地产收益可分为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有形收益是指房地产带来的直接货币收益。无形收益是指房地产带来的间接利益,如安全感、自豪感、提高声誉和信用、增强融资能力等。在求取净收益时不仅要包括有形收益,还要考虑无形收益。
无形收益通常难以货币化,难以在测算净收益时予以考虑,但可通过选取较低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予以考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无形收益已通过有形收益得到体现,则不应再单独考虑,以免重复计算。例如,在当地能显示承租人形象、地位的写字楼,即承租人租用该写字楼办公可显示其实力,该因素往往已包含在该写字楼的较高租金中。
2.实际收益和客观收益
房地产收益可分为实际收益和客观收益。实际收益是在当前经营管理状况下实际取得的收益,它一般不能直接用于估价。因为具体经营管理者的能力等对实际收益影响很大,如果将实际收益进行资本化,就会得到不切实际的结果。例如,城市中有一块尚未利用的空地,实际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数(因为要缴纳有关税费),但如此并不表示该块空地无价值。再如,一个交通便利的商场或酒店,由于经营不善,由收入减去费用所得的结果可能为负数,这也不意味着该房地产无价值。相反的情况,如一个交通不便、环境不太好的宾馆,因有特殊关系能将一些会议、活动指定在该宾馆举办,从而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宾馆的价值较高。
客观收益是排除了实际收益中属于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后能够获得的正常收益,通常只有这种收益才可以作为估价的依据。因此,估价中采用的潜在毛收入、有效毛收入、运营费用或者净收益,除有租约限制外,一般应采用正常客观的数据。为此,除有租约限制外,利用估价对象本身的资料直接测算出了潜在毛收入、有效毛收入、运营费用或者净收益后,还应将它们与类似房地产在正常情况下的潜在毛收入、有效毛收入、运营费用或者净收益进行比较。如果与正常客观的情况不符,应对它们进行适当的修正,使其成为正常客观的。
评估有租约限制的房地产价值,首先应弄清是评估无租约限制价值还是出租人权益价值或承租人权益价值。评估出租人权益价值,租赁期间应采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即实际租金;租赁期间届满后和未出租部分,应采用市场租金。因此,合同租金高于或低于市场租金,都会影响出租人权益价值。从投资者角度看,如果合同租金高于市场租金,则出租人权益价值就会高一些;相反,如果合同租金低于市场租金,则出租人权益价值就会低一些。当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差异较大时,毁约的可能性也较大,这对出租人权益价值也有影响。
收益法的一种变通形式是“成本节约资本化法”。当一种权益或资产虽然不产生收入,但可以帮助其拥有者避免原本可能发生的成本时,就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评估其价值。该方法的实质是,某种权益或资产的价值等于其未来有效期内可以节约的成本的现值之和。承租人权益价值评估就是这种方法的典型运用。承租人权益价值等于剩余租赁期间各期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差额的现值之和。如果合同租金低于市场租金,则承租人权益就有价值;相反,如果合同租金高于市场租金,则承租人权益就是负价值。
上述“成本节约资本化法”的相反情形,是“收入损失资本化法”和“超额费用资本化法”。它们可用于评估不可修复的房地产价值减损,如由不可修复的房屋质量缺陷、噪声污染、采光受影响等造成的房地产租金降低或房地产运营费用增加所导致的房地产价值减损。
3.乐观估计、保守估计和最可能估计
求取净收益实际上是预测未来的净收益。预测由于面临不确定性,不可避免地会有乐观估计、保守估计和最可能(或折中)估计。在实际估价中,不仅客观上可能存在上述3种估计,而且可能会为故意高估估价对象价值而对净收益作出过高的估计,或者为故意低估估价对象价值而对净收益作出过低的估计。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应要求估价师同时给出未来净收益的3种估计值,即较乐观的估计值、较保守的估计值和最可能的估计值。除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因遵循谨慎原则应选用较保守的估计值、评估投资价值因投资者的原因可能选用较乐观的估计值或较保守的估计值外,其他目的的估价一般应选用最可能的估计值。
4.重置提拨款的扣除方式
重置提拨款通常利用偿债基金系数计算。例如,如果房地产的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HVAC)需要在10年之后以100X000元的价格重置,假设偿债基金储蓄的利率为5%,则每年需要留出的重置提拨款为
100X000×Y=(1+Y)t—1=100X000×5%=(1+5%)10—1=7X959(元)
在上述情况下,不考虑重置提拨款的收益估计为每年100X000元,考虑重置提拨款的净收益估计为每年100X000—7X950=92X050(元)。
如果预计10年后转售价格为1X000X000元,折现率为10%,则房地产的价值为
V=A=Y1—1=(1+Y)t+Vt=(1+Y)t
=92X050=10%1—1=(1+10%)10+1000X000=(1+10%)10
=95X151(元)
6.4.4净收益流模式的确定
运用报酬资本化法估价,在求取估价对象的净收益时,应根据估价对象的净收益在过去和现在的变动情况及预测的收益期限,预测估价对象未来各期的净收益,并判断该净收益流属于下列哪种类型,以便选用相应的报酬资本化法公式进行计算:①净收益每年基本上固定不变;②净收益每年基本上按某个固定数额递增或递减;③净收益每年基本上按某个固定比率递增或递减;④其他有规律变动的情况。
在实际估价中采用较多的是净收益每年不变的公式,其净收益A可能的求取方法有下列3种。
(1)过去数据简单算术平均法。这是通过调查,求取估价对象过去若干年的净收益,如过去3年或5年的净收益,然后将其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A。
(2)未来数据简单算术平均法。这是通过调查,预测估价对象未来若干年的净收益,如未来3年或5年的净收益,然后将其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A。
(3)未来数据资本化公式法。这是通过调查,预测估价对象未来若干年的净收益,如未来3年或5年的净收益,然后利用报酬资本化法公式演变出的下列等式来求取A(可视为一种加权算术平均数):
A=Y1—1=(1+Y)t=∑t=i=1Ai=(1+Y)i
或
A=Y(1+Y)t=(1+Y)t—1∑t=i=1Ai=(1+Y)i
由于收益法采用的净收益应是未来的净收益,而不是过去的净收益或目前的净收益,所以上述3种方法中第三种最合理,应避免采用第一种和第二种方法。
6.5报酬率的求取
6.5.1报酬率的实质
报酬率(YieldRate)也称回报率、收益率,是一种折现率,是与利率、内部收益率(InternalRateofReturn,IRR,也称内部报酬率)同性质的比率。要进一步弄清报酬率的内涵,需要弄清一笔投资中投资回收与投资回报的含义及其之间的区别。投资回收是指所投入资本的收回,即保本。投资回报是指所投入资本全部收回以后的额外所得,即报酬。以向银行存款为例,投资回收就是向银行存入本金的收回,投资回报就是从银行得到的利息。因此,投资回报不包含投资回收,报酬率为投资回报与所投入资本的比率,即
报酬率=投资回报=所投入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