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千古一帝——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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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巩固中央集权(1)

秦始皇所建立的中央集权制,是在消除了几百年来的分封制和封建割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面对这一新型的政权,那些被消灭的六国贵族以及因循守旧的儒生对它怀有敌意和不满。因此对于旧的传统势力还需要进一步扫除。

(一)扫除割据的残余势力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灭六国后,将各地的原六国贵族和天下富豪十二万户迁到咸阳,使他们离开原先居住的地区,以消除其政治影响和削弱他们的经济实力,使其丧失复辟反抗的条件和能力,而且将其置于中央集权的直接控制之下,以便监督。

战国时期,为了割据和兼并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修建了坚固的城郭、沿河堤防以及长城作为防御工事。为了巩固中央集权,秦始皇于公元前215年下令拆毁各地城郭、决通川防、消除险阻,尽可能清除各地反动势力赖以进行复辟活动的手段,同时也为了方便水利和交通的建设。六国虽然被消灭了,但是在残余的贵族势力手中,还留有大量武器。在迁徙富豪的同时,秦始皇向民间收缴武器,集中于咸阳进行销毁,铸成十二个重千石的铜人,以此来消除旧贵族的叛乱和防止人民的反抗。

(二)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局面。战国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的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打击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复辟势力和消除隐患,巩固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一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

第一,焚书。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由于社会逐渐进入青铜时代,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人们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治世理念寻找到一条可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救世之路。于是产生了诸多的学派学说,并撰写出无数著作,史称“诸子百家”。

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集权王朝——秦朝建立。由于当时社会思想文化领域“百家争鸣”,严重阻碍了秦始皇对已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公元前213年在咸阳宫庆寿宴上,秦朝丞相李斯向秦始皇提出焚毁儒家经典等书籍的建议。他说愚儒“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因为在宴会上博士淳于越提出应当进行分封,建立诸侯国,如果“事不师古”是不能长久的。秦始皇听后,让群臣各抒己见。李斯则针锋相对地指出,这些博士儒生面对新政权、新制度,提出“不师今而学古”,主张分封,恢复礼治,用儒家经典为依据“以非当世”,散布不利于中央集权的言论,造成了人们思想上的混乱。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六国史书和私藏于民间的《诗》、《书》,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李斯的上书可知,当时秦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隋朝牛弘提出“五厄”之说,即中国历代焚毁图书的事件,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西汉末赤眉起义军入关,三是汉献帝移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魏师入郢。而刘大魁作《焚书辨》也毫不客气地指出:“书之焚,非李斯之罪,实项羽之罪也。”据《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秦帝国的珍贵藏书,就此付之一炬。可怜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圣先贤之微言,最终只化为一片焦土而已。

秦始皇焚书,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地对古代文献典籍的摧残,也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第一次大浩劫。

第二,坑儒。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当时秦朝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术士坑杀,即为所谓的“坑儒”。

这件事是由两个术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原来,秦始皇十分迷信方术和方术之士,以为他们可以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长生不老之药。他甚至宣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而一些方士,如侯生、卢生之徒,也投其所好,极力诳称自己与神相通,可以得到奇药妙方。但时间一长,他们的许诺和种种奇谈总是毫无应验,骗局即将被戳穿。秦始皇为了急于得到仙药,开始了“微行”,而且其行止也不让外人知道。当他巡幸咸阳旁的宫殿区和巡幸梁山宫室时,发现有人知道他的行踪,于是他认为是侍臣等传出去的,因而将身边的人都杀掉。而卢生则借此与方士侯生相互为谋,指责秦始皇“刚愎自用”,反对他的集权统治,“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反对他的法治,“专任狱吏”,而“博士岁七十人”和掌“候星气者”的方士三百人均不被重用。

同时二人也知道仙药无从得到,最后必将被绳之以法。因为秦法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因此,侯生、卢生密谋逃亡,在逃亡之前,还说秦始皇刚愎自用“专任狱吏”“贪于权势,未可为之求仙药”。始皇知道后大怒道:“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是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遂下令拷问咸阳四百多名术士,欲寻侯生、卢生。事后,将相关四百六十名术士全部坑杀。这一事件,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合称为“焚书坑儒”。但究其原委,所谓坑儒,本只是对良莠不齐的术士队伍的一次肃清而已。当然不能说被杀的四百六十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以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而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和学派观点无关。所以即使被杀者有儒生,也并非因其为儒生而得。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也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

除了坑杀在咸阳的四百六十余人外。同时还谪迁了一批人至北方边地。事情发生后,始皇长子扶苏进谏道:“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不仅怒而不听,还使扶苏离开咸阳,北监蒙恬于上郡。

(三)统一各种制度

战国时期,各国的文字、货币以及计量单位都不一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消除由于长期封建割据所造成的差异,促进统一后的发展,于是他以秦制为标准,整齐划一地统一了全国各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制度。

第一,统一文字。殷商以来,文字逐渐普及。作为官方文字的金文,形制比较一致。但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诸侯割据,各国文字存在着区域差异,而这种差异也妨碍了各地经济、文化和学术的交流和发展,同时也影响了中央政府政策法令的有效推行。于是,秦统一中原后,秦始皇下令李斯等人进行文字的整理、统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