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经跟我说她不喜欢我是因为我的家世,我对她而言太过遥不可及了,可是她现在喜欢的也是一个家世显赫的男人,为什么她就会爱上他呢?这太不公平了。明明,我比陈秋末要早遇到她啊。”
“傻孩子,爱情有时候是没有理由的。”
“我真的不想放弃。”高昊无奈地说。
“那就不要放弃,我们高家就没有轻言放弃的主。”高远豪迈地说。
“爸,你支持我,我真的很高兴。不要告诉妈妈,她会讨厌齐小雨的。”
“你放心,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我清楚得很。”
“那爸给我出个主意吧,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高远思索了一番,“你不是说她有喜欢的男人吗?进展到哪一步了?”
“据我了解,目前他们还只是朋友,齐小雨在暗恋他,暂不清楚陈秋末的态度,但估计八九不离十,因为陈秋末对她很好。”
“那就从陈秋末下手,人无完人,总会有漏洞的。若毫无瑕疵,创造机会都要找到。”高远说这话时,他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凌厉。
听到高远这样说,高昊觉得一下子豁然开朗了,激动地说:“爸,我懂了。”
“高昊,我只给你半年的时间,若是半年后,你还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那么你就回家。”高远语重心长地说。
“爸。”
高远一副不容商量的口吻说:“听话,你妈妈很想你。”
“好吧,我知道了。”
因着时间的紧迫性,高昊觉得自己的狠劲儿都被逼出来了。
第二天上午九点,节目开始录制,虽然齐小雨是第一次主持这样的节目,但是有高昊这样的能人在,整个氛围还是很轻松愉悦的,高远似乎早就做足了准备,不论是多么暴露隐私的问题,他都能对答如流,而且回答得令人赏心悦目。
一切都很顺利。
结束后,齐小雨跑去化妆间卸妆,高昊赶着送他父亲,他们离开了江城。
在这一切还处在风平浪静之际,齐小雨哪里知道,她往后的人生会因这位老人的到来彻底脱离原先的轨迹,变得混乱不堪。
而所谓人生如戏,大抵如此。
周六,齐小雨忙里偷闲去了一趟江城博物馆,二楼展厅的游客还是挺多的,她看着一个个展柜里被灯光照射着的清代瓷器,更加的晶莹剔透,想起记忆中,外公对这些藏品如数家珍的情形,他总是乐于对她讲藏品的来历以及他又是怎么得到它们的,眉飞色舞的样子,至今都记忆犹新。
那些日子,泡一壶茶,晒着太阳,一下午的时间就能够消磨过去,有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
而帮助她保存下来这些珍贵记忆的人,是陈秋末。
她突然格外地想念他。
走出博物馆,她就给陈秋末拨去了电话,电话响了许久才被接听。
“秋末哥,晚上有空吗?我请你吃饭吧。”
“对不起,我今晚已经有安排了,下次吧。”陈秋末用淡淡的口吻说。
“哦。”她心里有些不舒服,知道陈秋末是在敷衍他,又不想去戳穿他。
用了点时间调整好自己的心情,齐小雨又给高斯打去了电话。
“你们陈总最近是不是很忙?”
“忙是很忙,但是心情不好也是个问题。”
“心情为什么不好?”
“大概是缺个女朋友了吧。”高斯开起了玩笑,然后建议,“如果你写一封很长很美的情书给他,他的心情一定会变好的。”
“你能不能不要调侃我,我跟你说正经的呢。”
“好啦,还不是因为你上次放他鸽子,他到现在也没有释怀,所以,你得去哄哄他啊。”
“原来是这样。”
齐小雨从未写过情书。
她觉得这是一件极浪漫的事情,将自己的心情写进美丽的信纸里,放进信封,递给心上人,他的表情他的言语,会成为一把钥匙,打开一个全新的世界。鉴于她不论怎么写都不满意,不得已去求教当年新闻系的大才女林妤。
自从林妤恋爱后,她的文学素养是越来越高了。一出口,一字一句都美得叫你心醉。
比如,林妤说:“任凭霓裳美丽几许,我不为之饮一瓢弱水,因为我早已污尽一生。”
对林妤来说,情书这玩意,信手拈来,便是一封绝美的爱的誓言书。
果然,林妤没有让齐小雨失望。她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文绉绉地打出了一篇文笔斐然的情书。然后齐小雨一点点抄下来,装进粉色的信封里,用蜡封口,盖上了火漆印。
在她的这一生中,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活了二十几年,能让她有如此冲动的唯陈秋末一人而已。
再过些天就是中国的情人节。
她想在那一天,递交出自己的心。
与此同时,清荷苑高级小区里,高昊刚签收了一份快递。
本不抱任何希望地拆开,却不曾想,这小小的快递包里藏着惊人的秘密,一度令他觉得这是上天赐予的最美的礼物。
——陈秋末与一个女人的婚纱照。
再不会有比这更令人欣喜若狂的消息了。
老天爷终于开始优待他了,明明他还未来得及去造假诬陷陈秋末什么,这货真价实的消息就自动送上门来了。
“齐小雨,这回,你该死心了吧。”
说完这句话,他拿起桌上的车钥匙,马不停蹄地往玫瑰园齐小雨她家赶。
她会做出什么回应呢?他拭目以待。
车子刚停在楼下,正巧齐小雨走出来,看样子是要出门。
高昊推门下车,喊了声:“小雨。”
齐小雨顿住,忙问:“你怎么在这里?”她的语气中带着不欢迎的成分,高昊也不介意。
“我有话要对你说。”他的神情凝重。
“什么话?”
高昊直接将陈秋末的婚纱照递给齐小雨,“这个女人叫葛雪籽。”
照片里的女人穿着洁白的婚纱,与陈秋末手牵着手,迎着阳光大笑着。
雪籽,再次听到这个名字,记忆中的画面不断地在脑海中浮现。
陈秋末那晚喝醉酒后叫的名字就是雪籽。
“她是陈秋末的前女友吧。”齐小雨故作镇定地说,“你干吗给我看这张照片?”
“小雨,葛雪籽和陈秋末在几年前就已经结婚了,你所爱的人根本就是个骗子。”
“你在瞎说什么?我不许你这样捏造莫须有的罪名给陈秋末。”
“你不相信也没有关系,可惜这就是事实。他们是夫妻,这张就是他们的婚纱照之一。”
“不是,不是。”齐小雨惊慌失措地否认。
高昊无奈,“只要去民政局查一下就清楚了,不是吗?”说完,高昊就要拉着齐小雨上车,前往民政局。
然而齐小雨态度很强硬。
她不要去民政局,她也不会相信陈秋末已经结婚。
心里矛盾极了,就这样维持现状最好。
她对高昊说:“你快走吧,你说的话我是一个字也不会相信的。”
“齐小雨,你清醒一点好吗?逃避是没有用的。别说现在陈秋末他不爱你,就算他爱你了,你想做破坏别人家庭的事情吗?你要被千夫所指万人怒骂吗?”
“高昊,你说话真恶心。”齐小雨没忍住心里的酸意,眼睛红了,充满了泪水。
“可你也清楚,我说的都是实话,要没有充足的证据,我也不会来告诉你这件事。齐小雨,你要相信我。”
“我不知道你到底安的是什么心,高昊,你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呢?你为什么一定要让我变得这么悲惨痛苦呢?你是真的喜欢我,还是在报复我?因为我从不拿正眼瞧你,伤了你的自尊。”齐小雨近乎歇斯底里地怒斥道,脸颊上挂着两行清泪。
高昊觉得自己被齐小雨的这些话杀死了,他突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件事了,明明他和齐小雨的关系刚刚才有了改善,自己却这样轻易地毁掉了这一切。
高昊颓丧地离开。
齐小雨头痛欲裂,出了小区门口打车去了南湖山庄谈允珍家。而在她身后不远处的高昊,心里得到了丝丝安慰。
刚进门,看到允珍在看电视,忙冲上去,旁敲侧击起来,“允珍,听说陈秋末结婚了?”
“是啊,你听谁说的。”
“我忘记了,好像是听到过有这么一回事。因为太震惊了,所以才来找你证实一下。”她竭尽全力让自己看上去镇定自若,漫不经心。
“是啊,他结婚了。他的老婆是云超的大妹,现在在国外生活。”
“哦。”齐小雨六神无主了,“为什么她要在国外生活呢?他们离婚了吗?”
允珍突然笑了起来,“你这个问题太好笑了,离婚?怎么可能呢?他们很相爱的,从中学时期就是大家公认的金童玉女,他们的结合被人称作奇迹,是本世纪最浪漫的事情。雪籽去国外,肯定有自己的理由。”
齐小雨觉得自己身上的力气已经被抽干了,她连说一句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难怪陈秋末会与葛家相熟!难怪他不能做伴郎!都是有原因的啊。齐小雨这下子全都想明白了。
只是,齐小雨太难接受这个事实了。
她怀疑自己正在做一个荒诞不经的梦,狠狠地用手掐了掐自己的腰,发现真疼,那一刻心冷了,死了。觉得再不会比这悲惨的了。
“对了,陈秋末和雪籽的家也在南湖山庄,第113号别墅。”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般,砸到了齐小雨的脑袋。
从允珍家出来后,齐小雨浑浑噩噩地在南湖山庄晃悠,最后找到了陈秋末的家。
在院子外,她望着别墅怔怔出神,一想到这就是陈秋末的婚房,心就揪疼。
他和他的妻子在这座大房子里,幸福地生活过。
入夜,长街热闹,心境却越来越平和。
齐小雨想,这大概就是彻底放弃的感觉,不再痛彻心扉,而是心如死灰。所有的感情若违背道德,那么就必须从心里清除干净。这是齐小雨的底线。
天空中突然下起了毛毛细雨,在明黄色的路灯下,缠缠绵绵地飘落在地上。
这雨来得真是恰到好处。
干燥的地面越来越湿,灰尘变成了土黄色,显得狰狞。街上的行人脚步越来越匆匆,齐小雨怔怔看着这突然间变得慌乱的世界,泪如雨下。
后来绵绵细雨变成了瓢泼大雨。
雨水打在小雨的脸上,噼里啪啦,刺骨地疼。
世界天旋地转,她停住了脚步,蹲在了地上,将头埋在膝间,双臂抱紧了自己。
衣服湿透,贴在身上,让齐小雨很不舒服。
她哆哆嗦嗦的,觉得很冷。是那种恍如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在心底滋生出了绝望。
那一夜,她的哭泣声湮灭在大雨滂沱的世界里。从凌晨走到清早,拖着僵硬的身体回到了玫瑰园。
这自我放逐近乎自虐的方式,也没能缓解她内心的苦痛。但好在,她发烧了。烧得糊里糊涂的,要不是后来林妤因为打不通齐小雨的手机,又因有录播,只得去附近陈秋末的公司请他帮忙找她,或许,她就病死了。
而其实,病死了对她而言,是一种解脱。
因为要是在这个世界上,注定要与爱进骨血的人擦肩而过,便是一种生无可恋,万念俱灰。
而她不想这样活着。
真的不想。
醒过来的时候,病房里空荡荡的,只有她一个人。这两天她睡得昏昏沉沉的,偶尔醒过来一次,也因着眼皮实在沉重而再一次陷入沉睡。
到今天,她的这场叫失恋的感冒才算有转好的迹象。
床头柜子上留有一张纸条。
“记得醒来把保温罐里的小米粥喝掉。陈秋末字。”
是了,那天是陈秋末横抱起她,把她送来医院的,在路上,他不停地对她说话,希望她保持意识清醒,结果她还是不争气地失去了意识。说真的,那时候觉得他叽叽喳喳的像只乌鸦,好吵,好烦。原来从决心忘掉他的那刻起,他的面目就自然而然变得可憎了。
他在她心里是骗子。尽管,他似乎什么都没有做错,是齐小雨自己傻气,遇事不会多想,习惯点到为止。若当初便知道陈秋末的婚姻,现在的自己也不会沦落到这凄惨的地步。
恨他吗?当初爱得多深,现在的恨就有多深。
她病了,他很着急。
可是,陈秋末啊,你对我越温柔,就是对我越残忍呢。因为我从没有想过,你为我做了这么多别人都不会为我做的事情,居然不是因为爱我。
她舔了舔干燥得起皮的嘴唇,拨通了陈秋末的电话。
“小雨,你终于醒了,身体觉得怎么样?”陈秋末紧张地问。
无视他的关心,齐小雨声音清冷地问:“陈秋末,你喜欢我吗?”
陈秋末愣住了,过了会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半开玩笑地问:“你呢,你喜欢我吗?”
这一刻,她虽然不再惧怕答案了,却终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回答。
“喜欢啊,不然谁和你做朋友呢。”
说出这话,她觉得自己的心在隐隐作痛。
从前的她才瞧不上朋友关系,不过现在知晓真相的她觉得做朋友是她的一种希冀,因为她心里清楚,他们连朋友都做不了。
秋末哥,你喜欢我吗?
这个问题,她再也没有勇气问第二次了。
算了。她放弃了,故意用轻松的语气说:“秋末哥,你忙吧,再见了。”
“好,再见。”
挂了电话后,她将手机卡取出,扔进了垃圾桶里,仿佛将齐小雨爱上陈秋末的这段愚不可及的情也一并扔掉了。
后来,齐小雨不负责任地消失了。
就连电视台的辞职信也是通过快递的方式递交的。
她的大多数行李都还在玫瑰园。
就好像她从未离开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