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中华家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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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袁氏世范(6)

有的人骂别人而别人不回答,那别人一定是有容忽之心。不能够认为是别人怕我,而更进一步侮辱他。这样不停地去骂别人,别人如果起来报复我,恐怕我就闭口而说不出话来了。

有的人与别人争论而别人不加计较,那是别人很会处事。不能认为别人怕我而更进一步去攻击别人。这样不停地攻击别人,别人如果出来跟我辩论,恐怕我就会没有道理,而无法逃脱罪责了。

言语虑后则少怨尤

【原文】

亲戚故旧,人情厚密之时,不可尽以密私之事语之,恐一旦失欢,则前日所言,皆他人所凭以为争讼之资。至有失欢之时,不可尽以切实之语加之,恐忿气既平之后,或与之通好结亲,则前言可愧。

大抵忿怒之际,最不可指其隐讳之事,而暴其父祖之恶。吾之一时怒气所激,必欲指其切实而言之,不知彼之怨恨深入骨髓。古人谓“伤人之言,深于矛戟”是也。俗亦谓“打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实”。

【译文】

亲戚、老朋友,关系亲密时,不能够把所有隐私的事都告诉他,恐怕一旦闹崩之后,那以前所说的话,都会成为别人凭借来与你矛盾争辩时的话柄。到了闹崩的时候,不能够尽用太激烈实在的话来说他,恐怕愤怒之气平息下来以后,也许会与他和好甚至攀亲,这时对以前说的话就很惭愧了。

愤怒的时候,最不应该挑别人隐秘忌讳的事说,也不可揭露别人父亲、祖父的不光彩的事。我如果一时被怒气所激怒,一定要对着别人的伤疤来说他,却不知道别人的怨恨,已深入到骨髓之中,这就是古人说的“伤害人的话,比刀矛还厉害”。俗话也有“打人不要打他的膝盖,说人不要揭他的伤疤”的说法。

与人言语贵和颜

【原文】

亲戚故旧,因言语而失欢者,未必其言语之伤人,多是颜色辞气暴厉,能激人之怒。且如谏人之短,语虽切直,而能温颜下气,纵不见听,亦未必怒。

若平常言语,无伤人处,而词色俱厉,纵不见怒,亦须怀疑。古人谓“怒于室者色于市”,方其有怒,与他人言,必不卑逊。他人不知所自,安得不怪!故盛怒之际与人言语尤当自警。前辈有言:“诫酒后语,忌食时嗔,忍难忍事,顺自强人。”常能持此,最得便宜。

【译文】

亲戚、老朋友,因说话而造成伤害的,不一定是因为说话伤人,而多半是因为脸色、语气太粗暴、厉害,激起了人们的怒气。就像劝戒别人的缺点,话虽然说得太直太急,如果能够脸色温和,语气低缓,即使别人不听,也未必就生气。

如果是很平常的话,并没有伤害人的地方,而用词和语调都很严厉,即使别人不发火,也一定会产生怀疑。古人说:“在家里发火的人在街市上也会从脸色表现出来”,当他正有怒气的时候,与别人说话,一定也不会恭敬谦虚。别的人不知道原因在哪儿,哪能不见怪呢?所以怒气正盛的时候,跟别人说话,尤其应当自我警惕。长辈们这样说,禁止在酒后说话,忌讳在吃饭时谈论,忍受很难忍受的嗔怒,顺着能够自强的事去做。如果人常常能够遵循这些原则,便能得到好处。

与人交游和易

【原文】

与人交游,无问高下,须常和易,不可妄自尊大,修饰边幅。若言行崖异,则人岂复相近!然又不可太亵狎,樽酒会聚之际,固当歌笑尽欢,恐嘲讥中触人讳忌,则忿争兴焉。

【译文】

与别人交往,不管别人地位高低,必须一贯和蔼平易,不可以狂妄地自以为是,掩饰自己的表情。如果言语和行动差得太远,别人便不会再与你接近。但是又不可过分亲热随便,聚会举杯饮酒的时候,固然应当唱歌欢笑,尽情快乐,但就怕嘲笑别人触到别人的忌讳之处,这样争执就发生了。

才行高人自服

【原文】

行高人自重,不必其貌之高;才高人自服,不必其言之高。

【译文】

行为高尚,别人自然尊重你,不一定要容貌多么高雅;有真才实学的人,别人自然佩服你,不一定要言语多么花巧。

居官居家本一理

【原文】

士大夫居家能思居官之时,则不至于请把持而挠时政;居官能思居家之时,则不至狠愎暴恣而贻人怨。不能回思者皆是也。故见任官每每称寄居官之可恶,寄居官亦多谈见任官之不韪,并与其善者而掩之也。

【译文】

士大夫闲居在家时能够想一想当官的时候,就不至于去行贿当权者而搅挠公事了;当官时能够想一想闲居在家的时候,就不至于心狠暴躁而让人怨恨了。不能回头想一想的人都是如此。所以现任官每每要说前任官多么讨厌,前任官往往说现任官多么不对,将对方的优点都掩盖了。

小人难责以忠信

【原文】

忠信二事君子不守者少,小人不守者多。且如小人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其不忠也类如此。

负人材物,久而不偿。人苟索之,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售,又期以一月,如期索之又不售,至于十数期而不售如初。其不信也类如此,其他不可悉数。

小人朝夕行之,略不之怪。为君子者往往忿懥,直欲深治之,至于殴打论讼。若君子自省其身,不为不忠不信之事,而怜小人之无知。及其间有不得已而为自便之计,至于如此,可以少置之度外也。

【译文】

忠诚和讲信用这两件事,君子不遵守的少,小人不遵守的多。比如小人卖东西给别人,把差的烂的东西,装成新的奇特的东西,把假的东西,装成真的东西。如把绢、帛用胶水糊上,把米、麦用水打潮,在肉里灌上水,用其他东西来代换药材。花言巧语,只为了能卖掉,误了别人的吃和用,也不管他。这些人的不忠诚就像这样。

借了别人的财物,长期不还。人家如果来要,约好一月还,到期去要不给,再约好一月,到期去要又不给,一直延期十几次也不给。这种人的不讲信用就是如此。其他的缺点不一一指出来了。

小人时刻都做不忠诚不守信的事,不足为怪。做君子的往往很气愤,就想好好整治他们,甚至于殴打或诉之公堂。如果君子反省一下自己,不做不忠诚不守信用的事,而可怜小人没有知识。其中也许有不得已,为了自己生计考虑才这样做的,这样就可以稍微少想一点这些事了。

衣服不可侈异

【原文】

衣服举止异众,不可游于市,必为小人所侮。

【译文】

穿着打扮,言行举止与一般人不同,就不能在街市上行走,不然必定要为小人所侮辱。

礼义制欲之大闲

【原文】

饮食,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求之,则为饕为馋;男女,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狎之,则为奸为淫;财物,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得之,则为盗为贼。

人惟纵欲,则争端起而狱讼兴。圣王虑其如此,故制为礼以节人之饮食、男女,制为义以限人之取与。君子于是三者,虽知可欲而不敢轻形于言,况敢妄萌于心!小人反是。

【译文】

吃喝之事,是人们都愿意而不可或缺的,如果不从正道上争取,就会变得贪婪;男女之事,是人们都愿意而不可或缺的,如果不从正道上亲近它,就叫淫荡和过分;钱物之事,是人们都想要而不可或缺的,如果不从正道上得到它,就叫小偷和盗贼。

人是因为放纵自己的欲望,争执矛盾才会产生,官司才会出现。圣明的君王担忧这一点,所以才制订了礼,以节制人们的吃喝、男女之事;制订了义,以限制人们的获取与给予。君子对于吃喝、男女、钱财这三样东西,虽然知道是人们的欲望所在,但却不敢轻易地说出来,更何况怎敢在心头萌生念头?小人却正与此相反。

见得思义则无过

【原文】

圣人云: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此最省事之要术。盖人见美食而必咽,见美色而必凝视,见钱财而必起欲得之心,苟非有定力者,皆不免此。惟能杜其端源,见之不顾,则无妄想,无妄想则无过举矣。

【译文】

圣人说:“不去看想要的东西,使心里不受到扰乱。”这是最能省事的方法。因为人看见精美的食物就要吞口水,看见漂亮的女子眼珠就一动不动,看见钱财就一定会起想得到它的心愿。如果不是有坚强的抗拒力的人,都免不了这样。只有能够杜绝产生这些欲望的根源,遇见了也不去看它们,这样就不会产生欲望。没有妄想,就不会有错误的行动了。

子弟当谨交游

【原文】

世人有虑子弟血气未定,而酒色博弈之事,得以昏乱其心,寻至于失德破家,则拘之于家,严其出入,绝其交游,致其无所见闻,朴野蠢鄙,不近人情。

殊不知此非良策,禁防一驰,情窦顿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况拘之于家,无所用心,却密为不肖之事,与外出何异?

不若时其出入,谨其交游,虽不肖之事习闻既熟,自能识破,必短愧而不为。纵试为之,亦不至于朴野蠢鄙,全为小人之所摇荡也。

【译文】

世上有些人担心自己的孩子身心还未成熟,而喝酒、近女色、赌博、下棋一类的事,会使他们的心灵昏乱,以至于不讲品德,影响家庭的名誉。于是就把他们关在家里,控制他们的进出,断绝他们的交往,让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无知蠢笨,不近人情。

却不知道这不是个好办法。限制一旦放松,情窦马上就开了,就像火烧燃了整个草原,不可扑灭。更何况关在家里,没有什么可以操心的,暗地里做些不好的事,与到外面去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不如等他进出家门的时候,注意他与哪些人交往。即使有不好的事,见多了,听惯了,自然能够鉴别出来,一定会知道惭愧而不再去做。即使试着去做一做,也不至于无知蠢笨,完全被小人所左右牵制。

兴废有定理

【原文】

起家之人见所作事无不如意,以为智术巧妙如此,不知其命分偶然,志气洋洋,贪多图得。又自以为独能久远,不可破坏,岂不为造物者所窃笑。

盖其破坏之人或已生于其家,曰“子”曰“孙”,朝夕环立于侧者,皆他日为父祖破坏生事之人,恨其父祖目不及见耳。

前辈有建宅第,宴工匠于东庑曰:“此造宅之人。”宴子弟于西庑曰:“此卖宅之人。”后果如其言。近世士大夫有言:“目所可见者,谩尔经营;目所不及见者,不须置之谋虑。”此有识君子知非人力所及,其胸中宽泰与蔽迷之人如何?

【译文】

家业正兴旺的人,看到所做的事,没有不如意的,以为是自己的聪明才智太高造成的。他不知道命运都是很偶然的,洋洋得意,贪图得到更多,又自以为唯有自己能永远兴旺下去,不可能衰败,岂不是会被造物主所暗中讥笑吗?

大概使他家庭衰败的人,已经出生在他家了,或者是儿子或者是孙子,早上晚上都环绕在身边的,都是以后给父亲、祖父的衰败闯祸的人。遗憾的只是父亲、祖父不能亲眼看到罢了。

前辈老人中有建造房屋的,在东厢房中宴请工匠说:“这是造房子的人。”在西房中宴请子女们说:“这是卖房子的人。”后来果然如他所说的一般。近来的士大夫有人说:“活着能看见的,随便设计规划一下;活着看不到的,就不需放在谋划考虑之内了。”这是有见识的君子知道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办到的。他的心胸很宽广平畅,与蒙蔽迷惑的人比一比,孰优孰劣呢?

节用有常理

【原文】

人有财物,虑为人所窃,则必缄滕扃鐍封识之甚严。虑费用之无度而致耗散,则必算计较量,支用之甚节。然有甚严而有失者,盖百日之严,无一日之疏,则无失;百日严而一日不严,则一日之失,与百日不严同也。

有甚节而终至于匮乏者,盖百事节而无一事之费,则不至于匮乏;百事节而一事不节,则一事之费,与百事不节同也。

所谓百事者,自饮食、衣服、屋宅园馆、舆马仆御、器用,玩好,盖非一端。丰俭随其财力,则不谓之费;不量财力而为之,或虽财力可办,而过于侈靡,近于不急,皆妄费也。年少主家事者宜深知之。

【译文】

人有钱财,担心被别人偷去,就一定要把它封起来锁起来,封闭得十分严密。担心花销太没有节制,以至于消耗掉了,就一定要计算、比较、衡量,支出、使用非常节约。然而也有非常谨慎也疏忽出漏子的,因为严格控制一百天,要一天都不疏忽才不会出漏子;严格控制一百天,只要疏忽了一天,那么一天疏忽与一百天都不严格也就是一样的了。

有非常节约却终至于缺乏财物的,这是由于一百件事都节约而没有一件事浪费,才不至于缺乏;一百件都节约而只要有一件事不节约,那么一件事的浪费,就与一百件事都不节约一样了。

所谓一百件事,吃喝衣服、房屋园林、馆园车马、器皿玩耍,总之不止一方面。豪爽和节约根据自己的财力决定,就不叫浪费;不根据自己的财力来花销,或者虽然财力可以承担,而过于奢侈,做些不必马上做的事,都是浪费。年纪轻而主管家务的人应该很明白这一点。

居官与居家

【原文】

居官当如居家,必有顾藉;居家当如居官,必有纲纪。

【译文】

做官就像治家,一定要有凭借依据;治家就像当官,一定要有纲领纪律。

周急贵乎当理

【原文】

人有患难不能济,困苦无所诉,贫乏不自存,而其人朴讷怀愧不能言于人者,吾虽无余,亦当随力周助。此人纵不能报,亦必知恩。

若其人本非窘乏,而以干谒为业,挟持便佞之术,遍谒贵人富人之门,过州干州,过县干县,有所得则以为己能,无所得则以为怨仇。在今日则无感德之心,在他日则无报德之事。正可以不恤不顾待之,岂可割吾之不敢用以资人之不当用?

【译文】

人有灾难不能度过,困苦无处倾诉,贫穷不能生活,而这个人本身又朴质腼腆,不愿向别人诉说,我即使没有多余的,也应当根据自己的力量加以帮助。这个人即使不能报答,也是知道你的恩惠的。

如果这个人本来不是窘迫缺乏财物,而是把访求当做职业,依仗自己巧言令色的本领,拜访遍当官的、有钱的人家的门,经过一州就向一州去乞求,经过一县就向一县去乞求,讨到一点就以为自己有本事,讨不到就把别人当仇人。在今天没有感激别人恩惠的想法,在以后也不会有报答别人恩惠的行动。这正可以不去管不去照顾他,哪里能把我都舍不得用的拿出来给不该用的人用呢?

不可轻受人恩

【原文】

居乡及在旅,不可轻受人之恩。方吾未达之时,受人之恩,常在吾怀,每见其人,常怀敬畏。而其人亦以有恩在我,常有德色。

及吾荣达之后,遍报则有所不及,不报则为亏义。故虽一饭一缣,亦不可轻受。前辈见人仕宦,而广求知己。戒之曰:“受恩多,则难以立朝。”宜详味此。

【译文】

不管是住在乡里还是在外地,都不能够轻易地接受别人的恩惠。当我没有生活来源的时候,接受别人的恩惠,常记在心中,每当看到这个人,常怀着尊敬和畏惧,而别人也认为他对我有恩,经常有一种有恩于我的表情。

等到我显达之后,全都报答则没有能力,不报答则于道义有亏,所以即使一碗饭、一块布,也不能轻易接受。前辈们看到别人当官,到处去拉关系。就警告他们说:“接受别人恩惠太多,就难以秉公为朝廷办事。”应该细心地体会这一句话。

受人恩惠当记省

【原文】

今人受人恩惠多不记省,而有所惠于人,虽微物亦历历在心。古人言:施人勿念,受施勿忘。诚为难事。

【译文】

当今的人受到别人好处,多不记在心头,而对别人有好处,即使是很小一件事,也清楚地记在心里。古人说:“施舍别人不要老记着,受别人施舍不能不记着。”这真是一件困难的事。

报怨以直乃公心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