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都城的衙门里,气氛紧张而又压抑。
太守任光召集都尉李忠、信都令万修、五官掾郭唐等人,商量对付王郎的对策。
王郎的招抚使者已经来过了,但是,任光不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后汉书》记载“郡国皆降之,光独不肯”,并将王郎的招抚使者当街处斩,向信都的百姓表示自己归属更始政权的决心。
“知道我为什么不愿听王郎的吗?”任光问李忠等人。
“知道。”李忠说,“你和更始皇帝是老乡。”
李忠说得有道理,任光是南阳宛城人,少年时就有忠厚的美名,“为乡里所爱”。曾在宛城的衙门里当一个小官。
任光之所以如此坚定地跟着更始政权,还有另外一件事。
那件事在《后汉书》上也有记载:
当初,岑彭率宛城归降时,虽和刘縯说好,不准在宛城烧杀抢掠,个别绿林军士兵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土匪惯性。
在宛城衙门里做事的任光,是一个很注重自己形象的人,平常穿戴打扮都是名牌,即便在宛城献降之日,照样把自己打扮得光鲜华丽。
这一点,任光有点像《泰坦尼克号》里那对老夫妇,在船沉前,穿好自己的衣服,平静地躺在床上,静待冰冷的海水灌满船舱。
那天,在宛城的大街上,任光和几个绿林军士兵狭路相逢。
绿林军士兵看到任光穿着这么好的衣服,就起了歹心:“脱!”
任光轻蔑地扫了一眼他们,不屑说话。
“老子活这么大岁数,也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绿林军士兵冲任光大喊,“快脱下来,给老子穿!”
“老子?”任光笑了,“你们的老子应该穿寿衣才对。”
绿林军火了,举起手中的刀:“不脱?我就砍死你!”
“也好。”任光镇静地说,“只是,衣服砍破了,就不值钱了。”
“砍你的头!”
“也好。”任光临危不惧,“衣服被血弄脏了,是洗不干净的。”
绿林军士兵的确不愿意穿死人的血衣,就冲上去,你拉胳膊我拽腿,准备把任光活剥个精光。
任光拼命地反抗,他倒不是特别在乎身上这套衣服,但他认准了,就是死,也要穿着衣服死,不能被人把自己光着屁股的尸体扔到大街上,像一头猪那样。
正在任光和绿林军撕扯的时候,刘赐正好路过,看到了这一幕。当时的刘赐还没有成为刘玄的大司马,官职为“光禄勋”,主要负责守卫宫殿门户和掌宫廷杂务,属于“九卿”之一。
刘赐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任光的上衣已经被撕扯下来了,正在赤膊挣扎。
刘赐看到任光这个人“容貌长者,乃救全之”。
“形象这么好,这么端正,就跟着我干吧。”刘赐对光着膀子气喘吁吁的任光说。
看来,男人注重形象,的确不是什么坏事。
从此,任光就率领自己的手下跟随刘赐,最初是安集掾,这个募兵的小官没有多少权力,但要知道,更始帝刘玄就是从安集椽干起的,有刘玄这个榜样在前,安集椽晋升的机会应该比较大。
果然,刚当了安集椽没几天的任光就被原安集椽,现皇帝刘玄拜为偏将军,率部去昆阳前线参战,刘玄迁都洛阳后,命任光为信都太守。
“更始皇帝对我们有恩,刘汉王朝对我们有恩。”任光平静地说,“我们活着,是汉臣,死了,是汉鬼。”
信都功曹阮况进来了:“禀太守,我们已在城内募兵四千人。”
“四千人?怎么能和王郎的大军对抗?”有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王郎的大军?有当年王莽的大军厉害吗?”任光整理了一下衣襟,说,“去年我们和王莽鏖战于昆阳,王莽的百万雄师,被我们杀得落花流水……”
“太守,这个故事你最近三个月已经给我们讲过两百遍了。”李忠打断了任光的话,“还有刘秀,你提过九百多次。”
任光一点也不恼怒:“我为什么提九百多次?是因为,这个人,是个大英雄。他,也是我的老乡。”
“这个,你至少也讲过四百多次。”李忠说,“信都郡所有的人都知道。”
任光笑了:“这个,不见得吧?”
“太守!大英雄来了!你的老乡来了!”一名士兵前来禀报。
任光的宣传工作做得确实好,信都郡的人听说刘秀到来的消息,激动得夹道欢迎,《资治通鉴》上说:“吏民皆称万岁。”
有刘秀在,昆阳都能保住,信都还能保不住?在信都人的心目中,刘秀就是能够拯救他们于水火之中的蝙蝠侠。
事实上,蝙蝠侠也会有落难之时。
在电影《蝙蝠侠》第六部里,有一段父子之间的经典对话,正巧可以用在信都郡的一对迎接刘秀入城的父子身上。
儿子:蝙蝠侠!爸爸,他怎么在跑?
父亲:因为王郎要抓他。
儿子:但是他没做错什么?
父亲:因为他是信都日前所需要的那种英雄,但不是王郎理想中的那种,因此王郎要追捕他。但他承受得了,因为他不但是个英雄,还是一个沉默的守卫者,维护大家的监护者,一名——黑暗中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