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我一定要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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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Money保险篇——把钱养起来,才能抵御无处不在的风险(5)

商业养老保险要注意的两点:1.可适当缩短保险缴费期限:养老保险与疾病保险不同,它遵循的是时间流逝规律,不存在意外。商业养老保险有多种缴费方式,除了一次性缴清外,还有3年、5年、10年等,当然,缴费年限越短,费用越少。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年限。:2.保险的领取时间最好与退休年龄衔接起来:对于养老金的领取年限,各个保险公司规定各不相同。人没法预知自己何时故去,所以应该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早领取养老金。

车险,爱车人的必选

汽车是现代人常用的代步工具,豪华的车型、卓越的性能,使得许多车成为人们的心头大爱。驱车出门,难免会有意外发生,为爱车投一份保险,将自己的损失降至最低。这是有车一族的普遍心声。

老邢是个老把式,开了二十年车,方向盘打得稳,车子保养得好。人说宋代的林逋是梅妻鹤子,老邢也是拿车当自己的闺女一般爱惜。前两天是中秋,老邢有事儿要出门,上了主路就后悔,路上的车堵得密密麻麻的,动都动不了。

半小时后,车流才疏散了,正要往前开,后面一辆奥迪冲过来抢道,饶是老邢功力深,猛打方向盘,那辆车还是紧贴着自己的车过去了,只听得老邢的车“吱嘎”一声,碰到了栏杆,蹭掉了好大一块漆。老邢心疼不已,到车行里修一修就花了几千块,实在是心疼。而抢道的那辆车虽然也刮出大口子,因为保了全险,反而一分钱也不用花。老邢心里犯嘀咕了,他决定为自己的爱车也买一份好保险。

购买保险是我们买车后重要的事情之一。作为车主,给车子买保险就是图个心里踏实,预防一旦出意外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让意外的损失降至最低。汽车保险的险种繁多,投保渠道多样,那么,应该如何选择呢?

目前,机动车保险的险种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部分。

交强险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险种。商业险又分主险和附加险。其中,主险主要是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种;附加险则有九种: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无过失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在给爱车上保险时,应该掌握以下几点小窍门:

1.最基本的投保标准

目前大多数车主投保车险的选择是: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这四个险种。这四个险种组合,是比较实在的投保标准,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出现的损失,在理赔上能够得到的赔偿数额基本有了保证,因此属于常买险种。

2.抛弃“全险”概念

很多车主认为,只要给自己的车上全险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专家建议车主千万别有买全险的概念。因为,每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都是自己定的,所以每个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险”都不一样,很有可能你的车最需要的险种在某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中根本找不到。所以车主在投保之前要想好你的车具体需要什么样的险种。

车主在投保时,要根据自己实际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车险险种,这样在保证车险质量的情况下还能省下一大笔钱。

3.投保选择多样化

对于车主来说,车子购买之后的投保渠道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汽车销售商代理投保,二是直接找保险公司。

直接找保险公司,从理赔的角度考虑,保险公司方面业务相对比较成熟,一旦发生意外,一般都能在短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及时勘察。另外,保险公司的定损网点多,处理起来比较简便,无需耗费太长的时间。选择汽车销售商代理投保的好处在于,在售后服务和理赔上,和作为车子代理投保的商家“比较好说话”。

业内人士提醒说,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的车主,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最好向保险业务员了解保险的理赔程序;而选择汽车销售商代理投保的,车主一定要确认销售商是否具备保险代办资质,否则一旦车子出现问题,理赔环节就扯不清了。

4.吃透保险条款

相关人士说,车主要弄明白“保什么、不保什么和怎么保”的关键就在于吃透保险条款。因此,虽然保险合同晦涩难懂,但还是要静下心来认真阅读。

5.打探服务质量

了解清楚保险公司的具体保险内容,之后的工作就是打探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服务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一份车险性价比的高低。具体表现在咨询电话的接通率,车主致电咨询能不能得到明确的答复,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能不能安排及时查勘等等方面。

另外,业内人士提醒,无论选择哪种投保方式,车主在交纳保费后,一定要打电话到保险公司确认保单是否已经生效。

买完车险后,不要以为万事无忧了,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

林先生在去年1月购买了一辆新车,并随车购买了一年的车险。今年车险到期后,由于他在外面出差,认为拖几天没事,便没有及时续保。没想到,就在脱保的这几天里,他的爱人驾驶汽车出了单车事故,因为没有及时续保,损失只能由自己扛了。

所以,当车主拿到保险单后,一定要格外留心保险的起保日期,到期及时续保,否则车辆在保险过期时出险,那车辆就没有了保障,也给理赔埋下隐患。

另外,在续保时我们会发现,保险公司根据上一年车主的理赔情况会对这年的保费进行适当的调整,当然,你去年理赔的越少,这年的保费也就优惠越多。一开始很多车主对这个情况都不是很了解。

李小姐考了驾驶证后,立即买了新车,由于是新手,仅一年时间出险记录就达到了7次,李小姐庆幸自己买车险没白掏钱。当车险期到以后,她仍然决定选择原来的保险公司续保,可是却发现自己的保费竟然大幅度上升了,这让李小姐感到非常疑惑。

其实,续保金额就是和之前一年的理赔多少有关,一般情况下,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优惠最高能达到30%。

掌握了以上这些爱车投保的小知识后,是不是帮您既给自己的车选择了合适的保险,又避免了多“花冤枉钱”呢?

车险,服务最重要:对于投保的多少,专家提示,投保并非越多越好。因为保险公司陪多少,完全是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的,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车是特殊保险对象,对于车险而言,服务较之价格更重要。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而忽略了保险公司的车险服务。拿到保单后,最好跟保险公司确认一下保单的有效性和有效期。

索赔与理赔,抓住保险的最后保障

保险索赔是体现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最明显特征,许多单位和个人都是看到别人出险后获得科学、及时、合理的赔偿才成为保户的。但保险索赔与理赔在现行制度下还不完善,所以常常出现保险公司和保户之间的纠纷。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投保人在投保之前最关心的问题。

2008年,胡老板为其雇佣的两名驾驶员每人投保三份人身保险。当时签发的保险单合同中这样约定:被保险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乘坐保险合同确认的机动车辆过程中如果遭受意外伤害,且被保险人因该伤害在180日内死亡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每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10万元;胡老板为其雇佣的驾驶员小田等2人投保,受益人均是张经理。保险期限为2008年8月29日零时至2009年8月28日24时。

按照保险业务员的要求,张经理把投保的2名驾驶员叫到现场,让他们分别在投保交费清单上签名,同时也同意张经理为受益人。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在签名过程中驾驶员小田和小李开了一个小玩笑,他们互签了对方的姓名。

如果这张保单出险,就很可能由于当时被保互签了对方姓名而给理赔带来麻烦。

我们都知道,投保人出险后,需要根据实际出险情况及其所造成的后果,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和理由,以分担出现的风险,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理赔诉求。对于理赔,投保人应先准备以下內容。

要点一:明确保险责任

保险单是契约,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一般都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不能赔偿。

要点二:识清保险品种

现在,保险险种较多,除了基本险种之外,还有附加险种。由于基本险、附加险有各自承担的保险责任,因而在出险索赔时,必须确认出险是否在你投保的范围内。再说得明确点,得什么病吃什么药,只有发生的事故在你投保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赔偿。所以,在投保时要选择好险种,日后才能得到可靠保障。

要点三:弄清保险知识

保险单是一种契约,担负着保障财产的责任,应妥善保管保险单。对于相关的保险知识应该清楚,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的内容、保险赔偿责任的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内如果搬家变更住址如何办理手续、赔偿的保险金额权益属于谁等。只有“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否则不但白白耗费人力、物力,还会闹出笑话。

要点四:明白赔偿手续

保险索赔是体现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最明显特征,许多单位和个人都是看到别人出险后获得科学、及时、合理的赔偿才成为保户的。但保险索赔要经过必要的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还要提供必须的单证,缺一不可。

如机动车保险,发生事故后,保户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反映事故的情况,填写出险报告,协助保险公司查勘事故现场。待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保户办理索赔时还应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按规定赔偿处理。

此外,索赔与理赔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财技巧。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一般索赔过程如下:

1.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以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马上通知保险公司,这就是报案。

报案有口头、书面、电话等多种形式。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一般要派人到现场勘查,被保险人应如实向其介绍情况。

2.出险后积极施救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合理措施进行施救,以尽量减少损失。

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已经投保了相关险种,只等保险公司来理赔就可以了。要知道,出险后由于被保险人能够采取施救措施而不采取,致使损失扩大的,对于扩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索赔

索赔就是投保人正式向保险公司提出赔款或保险金给付的申请。根据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单方面请求权。所以,索赔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规定时期内提出,否则保险公司将不予以受理。

4.预付赔款

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较大,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预付赔款,也就是在总损失金额尚未理清之前,先支付一部分赔款,以便及时恢复生产和生活。只有当事故真正属于保险责任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同意预付赔款。

5.领取赔款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以后,保险公司应尽快做出是否赔付的决定。在同意赔付时,将赔款或保险金通过银行转账或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被保险人方面要签收。如果被保险人有欠交的保险费或发生过保单借款、预付赔款,保险公司就要从赔款中扣除。

6.条款解释

如果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因是否应该支付赔款以及对赔款金额发生争议,而这种争议又是由于对保险条款理解不一致引起的,应该做出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这是保险业务活动中的惯例。《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7.争议处理

当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因保险费、保险责任、赔款、退保金等事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依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由法院判决,也可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8.恢复保额

在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财产保险中,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支付的赔款还没有达到保险金额,那么保险应继续有效,但有效保额减少,投保人如要恢复原定的保额,则应交纳一定的保险费。

9.权益转让

在财产保险中,如果被保险财产是因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那么投保人既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向第三者索赔。

牢记以上这些,当遇到有事故发生时,你就知道该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抓住本应该属于你的合法公益,正当索赔。

而有的人出了事故后,什么手续也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能得到理想的赔偿,这更是一种误区。

理赔过程有数道程序监督和审批关口,每一笔费用支出有严格的界限,应该遵照索赔规定办理,提供应交予的一切手续、单证,才能加快赔付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