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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网络金融(4)

金融交易卡的广泛应用可以说是金融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它的普及应用最终会把我们引向数字货币化的时代,并将彻底改变商业销售中的交易方式。同时,由于数字货币交易的发展,也会进一步促进目前正在兴起的家庭电子购物和家庭网络银行的发展,这不仅对商业自动化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而且会进一步改变零售业的经营方式,改变商业本身。可以说,人类全面实现数字货币化的时代已经到来。

金融交易卡的种类很多。事实上,金融交易卡并不仅限于信用卡,其媒介也并不一定限于磁卡。但就这种货币形式的发生和发展来说,与当前其他形式的金融交易卡相比,以磁卡为媒介的信用卡有着最长的历史,当前也还有着最大的使用数量。

世界上使用最多的金融交易卡是信用卡,因此,有时也广义地把信用卡理解成金融交易卡。信用卡本身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随着信用卡业务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拓展,信用卡已经成为国际经济交往及商业活动的通用支付形式,同时也就出现了经营信用卡业务的联营趋势。而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商业和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又为信用卡应用,跨地区、跨国家的联营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使信用卡的国际化成为可能。这种联营趋势的出现,将大大方便持卡人消费及商户清算贷款,同时节约大量费用,为发卡银行带来更多的业务。

商界推行应用信用卡的意义主要在于:

(1)有利于减少手续,扩大转账结算业务,增加国家银行存款。大量使用信用卡消费,减少现钞流通,有利于调节货币流通市场。

(2)为消费者和商户提供电子转账结算服务,方便了购物消费,增强买卖双方的安全感,免除了随身携带巨款的种种忧患。

(3)促进商户的销售,扩大消费服务手段,大大提高了商业信誉和商业形象,从而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4)大大简化收款手续,减轻商业部门收款、清点、搬运、保管现金的繁重劳动,节约劳动力。

(5)有利于推动账务结算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为走向国际大流通、大市场提供良好的商业结算环境。

不难看出,商业用户在推行信用卡应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且从中会获得极大的商业机会和效益。信用卡的广泛应用,同时带动商业和金融业的EDI应用,电子订货系统EOS的应用,其发展趋势是强化网络功能,推行EDI,实行IC卡电子转账(POS Banking)和网络银行业务。

目前,由于具有更大安全性,信用卡内信息量比磁卡多了几个数量级,出现了更方便的IC卡,数字货币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高潮。

在我国,IC卡的应用日益广泛,发展非常迅速。许多城市都相继推出了IC卡支付系统或IC卡信用卡系统,在行业上,IC卡汽车加油系统、出租车IC卡记费系统、IC卡税收系统、IC卡无线电话收费系统等不胜枚举。可以说,IC卡在我国金融交易和非金融交易方面的使用上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设制电子支票

在信用卡和电子现金支付作为Internet上的贸易手段而逐渐流行起来的同时,由金融服务技术公司(FSTC)和Cybercash推出了可以使网络贸易直接使用电子支票的两个系统。

传统的纸质支票主要是向银行发送一个通知,将资金从自己的账户转到别人的账户上。这个通知并不直接发到银行,而是先给资金的接受者,资金的接受者必须到银行去进行转账。资金转账以后,注销了的支票将会返回支票签注者手中,作为支付的凭证。

电子支票是一种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数字传递将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的电子付款形式。这种电子支票的支付是在与商户及银行相连的网络上以密码方式传递的,多数使用公用关键字加密签名或个人身份证号码(PIN)代替手写签名。用电子支票支付,事务处理费用较低,而且银行也能为参与网络贸易的商户提供标准化的资金信息,故而可能是最有效率的支付手段。

电子支票有纸张支票所有相同的特征。它的功能也是通知银行进行转账,而且与纸张支票一样,这个通知也是先给资金的接受者,资金的接受者将支票送到银行以得到资金。电子支票与纸质支票的一个重要不同特征是,支票的签发者可以通过使用银行的公共密钥加密自己的账户号码以防止被欺诈。这样的话,就不用向卖主透露自己的账户号码。如同使用SET协议一样,可以使用数字认证来证实支付者、支付者的银行及银行账户。

电子支票支付的过程为:

(1)消费者和商家达成购销协议并选择用电子支票支付。

(2)消费者通过网络向商家发出电子支票,同时向银行发出付款通知单。

(3)商家通过验证中心对消费者提供的电子支票进行验证,验证无误后将电子支票送交银行索付。

(4)银行在商家索付时通过验证中心对消费者提供的电子支票进行验证,验证无误后即向商家兑付或转账。

金融服务技术(FSTC)公司为了加强支付系统的灵活性,为用户提供了两种选择:使用电子支票或者电子交易卡。这样,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来完成支付。例如,可以采用标准的电子支票来结算各种账单,这种手段可以采用银行的电子支付代理(EPH)软件来处理支票,并将这些支票在适当的支付网络进行发布。由于将银行现有的基础设施与Internet进行了合适的集成,无论电子支票通过网络直接传输进行交付,还是使用电子邮件,现有的银行都能在它们的网络上进行结算。

让数字货币发挥魔力

数字货币有时也被称为电子货币、电子现金或者网络货币,已经在网络上出现了。它将证明自己的重要性。因为用一串经过加密处理的数字来代替现金,就能使网络交易变得像在大街上花钱一样容易。

数字货币的中心问题是身份验证和信任问题。

一个在线商人必须能够证实顾客的身份,而顾客也必须能够信任网络销售商会交付质量可靠的货物。在交易时,双方都要相信担保方--通常是由银行支持的信用卡公司作为担保方。

由担保方来确认双方的身份。担保方可以确认顾客的身份,以及他或她的帐户里是否有足够的钱来付款。由于担保方准备让销售商接受顾客用信用卡来支付,这给顾客提供了很好的保证,销售商也可以相信担保方来付款。

如同我们在现实世界中一样,在网络上也有不少其他支付方法。其中一个方法是所谓的数字“现金出纳”或“银行汇票”,款项将由有准备金的银行拨出,因此有绝对的保证。这种方式采用经过可靠加密的数字签名。对于一次性的大额付款,这是一种可以接受的方案。在这种交易方式中不存在匿名问题,因为有关三方都了解对方,而这种方法将得到普遍应用。

数字化的旅行支票、记帐卡和个人支票将得到大量应用,而无论签发方还是拨款方,都将采用某种形式的数字签名,来保证正确的身份确认和防止数字货币被多次重复使用。同样,在这里通过对所有参与方进行全面和实时的身份确认,来防止匿名者的出现。这就可以解决安全问题。数字签名比纸面签名更难以伪造,而且数字货币的转拨也比真实货币的转送安全得多。这是为什么数字货币的发行和管理费用要比真实货币便宜得多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数字货币的管理实现了自动化。

银行喜欢使用数字货币,并在全力推动它的实现。纸币和硬币的使用正变得越来越昂贵。在美国每年要花600亿美元来转拨现金,而英国要花20亿英镑(这种差别不仅是因为两国的经济规模不同。在美国由于枪支泛滥和高犯罪率使保护现金的花费很高)。在世界范围内,银行界要花费管理费的一半来管理现金。更重要的是,随着先进桌面排版和彩色印刷技术的日益普及化,纸币越来越容易被非法复制。不久以前,伪钞制造者还需要技艺高超的雕刻家来制造一套印刷模板,而今天一个图形学的学生只要拥有一套(Adobe Photoshop图形软件,一部佳能彩色打印机和一架(Fiery RIP扫描仪就可以复制纸币(很多人经常这么做)。

美国、英国、法国、葡萄牙和香港都进行了数字货币尝试。他们各自采用不同的系统,得到了公众不同程度上的接受。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在网络应用发展的冲击到来之前就开始筹划,而且把研究的注意力集中在普通人如何适应货币的数字化上。虽然网络的网虫们并不具有很大的代表性,但是正是这些人推动数字化货币的日益普及。

我国网络金融的现状与未来

我国电子商务的应用才刚刚开始,一些实验性项目正在建成,这些应用项目迫切要求建设电子支付系统以保证电子商务活动的进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了一定的力量开始研究和探讨网络数字货币,建立电子支付系统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法律法规等问题,相信必将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应用。我国电子支付系统的发展应该统一规划、放眼未来,以全球电子商务活动为基础,建立适应我国特色的系统。

经过近几年来的艰苦努力,中国银行界在电子化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发展迅速,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一期工程即将验收;有些商业银行的行内电子汇兑系统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国银行卡网络已初具规模,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将为实现银行卡的跨行使用创造良好的环境。所有这些,都为完成网络支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我国逐步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我国的网络交易起步和美国相比并不太晚。美国在1995年开始出现实用的商业网络交易,而我国在1996年底就有尝试网络交易的营业部门了。由于通信媒介和其他相关问题,有些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网络交易系统一直停留在计划、开发和试用阶段,直到1998年才开始真正发展起来。

一笔证券交易可以被简单描述成:客户把单下到证券营业部,再由证券营业部把单传递到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所撮合后再通过证券营业部把交易结果返回给客户。如果我们把客户下单到营业部的过程通过Internet来实现,再通过Internet把交易结果从证券营业部传递给客户,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网络交易。这种交易的结果导致金钱和有价证券之间的交换,因此也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网络交易的过程发生在客户和证券营业部之间,而对证券营业部到交易所的交易形式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上一章我们已经介绍过,我国现有的网络交易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从网络直接通过证券营业部完成交易。第二种是通过网络的一个网站到达证券营业部。这个网站不是营业部自己设置的网站,而是某个ISP的网站。

这两种上网方式各有优缺点。证券营业部直接上网比通过ISP上网要少一个中间环节,并且直接对客户负责;而通过ISP上网使得营业部不得不把自己对客户的承诺和信誉寄托在他人身上。证券营业部直接上网需要建立和维护自己和Internet的通信通道,而通过ISP上网可以省去大部分费用,而且通常ISP的通信通道比营业部的好些。

网络行情与信息发布的速度和营业部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一般要慢10~20秒钟,如果线路有故障的话,可以慢到1分钟以上。网络交易最大的隐患之一是出现通信线路阻塞。1998年10月28日,美国纽约交易所出现了有史以来交易量最大的交易日,日交易额达到了10亿股,而这一天的网络交易出现了严重的线路阻塞。

目前,中国开展网络交易最活跃、最积极的是在证券营业部。原因之一是开展网络交易的费用对营业部和个人来讲都不大。经过调查,现在一个证券营业部投资网络交易系统和站点的费用约为15万元人民币。通常需要一套网络交易软件、一台计算机用作网络站点服务器和交易软件服务器,再加上一些通信设备。网络交易软件一般是由软件开发商提供的。现有的商业软件对通信的安全和营业部服务器的安全已经做了比较充分的考虑,可以说是安全的。网络交易软件对股民是免费的,可以从网络下载。股民还需要购买一台计算机和一个调制解调器,加上付电信局的上网费,总费用可以控制在6000元左右。电话线路的月使用费在深圳是100元加上每三分钟014元的通话费。因此,采取网络交易的营业部普遍把网络交易看作是争取客户、加强在二级市场的竞争能力的新措施。

目前,人民银行、工商行和中国银行又开始积极参与首都电子商务工程的建设。首都电子商务工程由北京市信息办主持,其他参加方包括信息产业部、内贸总局、海关总署、全国银行卡总中心等部门。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各参与方有着较为一致的认识,即由银行部门负责建设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和支付网关。

银行部门经过反复的认真研究与协商,目前已就CA的建设达成了共识:人民银行负责建设金融品牌CA;在“统一品牌、联合建设”方针的指导下,由人民银行联合各家商业银行共同出资、共同建设统一的金融品牌CA,并授权(银行卡总中心)负责CA的运作和管理。

对于支付网关建设的问题,目前也已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支付网关可以由商业银行自己建设,也可以由多家商业银行联合共建,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与此同时,人民银行也组织力量对电子商务中有关立法和法规进行研究,特别是涉及金融的立法。比如与认证中心有关的立法、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电子票据的合法性、商业银行新型业务的市场准入等。目前,国内几家商业银行已经开通或正准备开通其网络银行业务,如何对这些电子环境中的新型业务进行规范和管理,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

今后,人民银行将尽快组织建设安全认证体系,为开展电子商务奠定安全、规范的基础;尽快落实支付网关的建设,为电子商务提供银行的安全支付服务,防范支付风险;努力研究与推进、完善有关的金融法规,为电子商务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电子商务在中国健康、稳妥、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