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大卫·科波菲尔(新课标同步课外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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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又成了新生(2)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的不安心情减少了一些,再过一天,又减少了许多,就这样,我逐渐地完全摆脱掉这种心情,不到两个星期,在我的新学伴中已感到很自在,跟他们在一起也很愉快了。他们玩的游戏,我做起来虽然仍笨手笨脚,功课也还赶不上他们,不过我希望,经常去做能改进第一点,勤奋学习可以改进第二点。于是我在游戏和学习方面,都非常努力,因此大受人们的称赞。没过多久,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的生活,我已感到如此生疏,几乎不相信自己曾有过那段经历。而现在的这种生活,已变得如此熟悉,好像我已经过了很久了。

斯特朗博士的学校办得非常出色,它跟克里克尔先生的学校比起来,就像善跟恶不同一样。这所学校的工作十分认真严肃,而且有条有理,有着健全的制度;在一切事情上,校方都充分尊重学生的自尊和真诚,公开表明,相信学生都具有这样的品质,除非有人表现出自己不配得到这种信任。

有一些高年级的同学就寄宿在博士家,我从他们那里间接听到一些有关博士生平的细节。例如,他跟我在图书室里见到的那位美丽的少妇结婚还不到一年,他是因为爱她才娶她的。而她呢,穷得连六便士也没有,却有一大堆穷亲戚(我们的同学是这么说的),他们随时会蜂拥而来,想把博士挤出屋子,挤出家门。还有,博士那一直都在苦思冥想的样子,他们说是因为他总在找希腊的根。由于我当时天真无知,还以为博士对植物有癖好,特别是他散步时两眼老爱看地上。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找的原来是词根,这跟他打算编的一本新词典有关。我们的班长亚当斯颇有数学才能,据说,他曾按照博士的计划和编写进度,对完成这部词典所需的时间做过测算。他认为,从博士上一个生日,即他的六十二岁生日算起,还得花一千六百四十九年的时间。

我常常见到斯特朗太太,一是因为打从那天早上我第一次拜见博士时,她就喜欢上我了,以后对我一直很亲切,也很关心,二是因为她非常喜欢爱格妮斯,两家经常来往。我觉得,她跟威克菲尔先生之间,有着一种永远无法消除的特别的拘束(她好像有点怕威克菲尔先生)。她遇上晚上来时,总是不要威克菲尔先生送她回家,而要我陪她一同回去。有时,当我们俩正高高兴兴地一块儿跑过大教堂前的空地,本以为不会遇上什么人时,却往往会碰上杰克·麦尔顿先生,他见了我们总是显出很吃惊的样子。

斯特朗太太的母亲是我极为喜欢的人。她本该叫马克勒姆太太,可是我们这些学生通常都叫她“老兵”,因为她有将才,有率领大批亲戚来斗博士的才能。

一天晚上,发现了一件让我永远难忘的事,让我有了极好的机会对这位“老兵”——我这样称呼她,并没有不尊敬她的意思——看个仔细。现在我来说一说这件事。那天晚上,博士家有一个小小的聚会,欢送杰克·麦尔顿先生去印度。因为威克菲尔先生终于为他安排了一份工作,他要去那儿当一名低级职员或者是这一类的差使。而且,那天也是斯特朗博士的生日。这天学校放假,上午我们给博士送了生日礼物,由班长向他致祝词,大家对他欢呼,直到我们都喊哑了嗓子,博士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到了晚上,威克菲尔先生、爱格妮斯和我一起到他家,赴他以私人身份开的茶会。

那天晚上,博士认为他使得每个人都很开心,所以自己也很高兴,一点也没有想到会有别的情况,一心认定我们都已开心到极点。

“安妮,我亲爱的,”他看了看表后说,一面把自己的杯子斟满酒,“你表兄杰克动身的时间已经过了,我们不该再留住他了,因为时光和潮水——眼下的情况两者都有关——都是不等人的。杰克·麦尔顿先生,你前面有一段很长的航程,还有一个陌生的国度。不过这两者,许多人都曾经历过,而且永远会有许多人去经历。你现在正要乘风远行,这种风曾把成千上万的人送往富有和幸福,也把成千上万的人欢欢喜喜地送回自己的家乡。”

马克勒姆太太打着扇,摇着头。

“再见了,杰克先生,”博士说着站起身来,看到这儿,大家也都跟着站了起来,“祝你一路顺风,在国外事业有成,回来时欢天喜地!”

我们都为杰克·麦尔顿先生干杯,都跟他握了手,接着他便匆匆地跟在座的女宾告别,然后疾步走向门口。在他跨上马车时,他受到了特意聚集在草坪上的我们同学一片惊天动地的欢呼。我连忙跑进他们中间,以壮声势。马车经过时,我离得很近。当时的情景,在我脑子中留下了生动的印象;在震耳的欢呼声和飞扬的尘土中,只见麦尔顿先生脸上表情激动,手中拿着一件樱桃色的东西,隆隆而过。

接着,同学们又对博士一阵欢呼,还对博士夫人一阵欢呼,然后才散去,我也回到屋里。只见客人们全都围着博士站成一堆,在那儿谈论杰克·麦尔顿离去的事,他如何忍受离别之苦,会有怎样的感觉,以及其他等等。大家正在谈论这些事时,马克勒姆太太突然叫了起来:“安妮哪儿去了?”

安妮不在那儿,大家高声叫她,也听不到她的回答。于是大家都挤着奔出房间,看看是怎么回事。我们发现她躺在门厅的地上。起初大家吓坏了,后来才发现她晕过去了。大家用普通的治晕方法,就把她弄醒过来了。这时,博士把她的头搁在自己的膝盖上,用手把她的鬈发分开,朝周围看着说:

“可怜的安妮!她待人这样真诚,心软!她这是因为要跟小时的玩伴、朋友、她喜欢的表哥分别,才晕过去的。啊,真可怜!我很难过!”

她睁开眼睛,看到自己在什么地方,还看到大家都围着她站着,便在别人的搀扶下站起身来。她这样做时,掉过头去,把头搁在博士的肩上——或者是为了把脸遮住,我不知道她这究竟是为了哪一桩。我们大家都回到客厅,想把她留给博士和她母亲照顾。不过她好像说,她觉得这会儿比早晨以来都好,她很想跟我们大家在一起。于是大家就把她带到客厅里,把她安置在沙发上。我觉得她看上去脸色很苍白,身子非常虚弱。

“安妮,我亲爱的,”她母亲一边为她理好衣服,一边说,“瞧这儿!你丢了一个花结了。你们哪一位帮忙找一找一个缎带花结——一个樱桃红的缎带花结好吗?”

这就是她戴在胸前的那个。我们大家都去找了,我敢肯定,我也到处去找了一通,但是谁也没能找到这个缎带花结。

“你还记得起来吗,你最后在什么地方还戴着它的,安妮?”她母亲问道。

她回答说,一会儿之前她觉得还戴着的,不过丢了就丢了,不值得去找了。她说这话时,我自己也感到不解,我怎么一直觉得她脸色苍白,根本没有想到她脸色泛红呢。

尽管如此,大家又去找了一通,还是没有找到。她请求大家别再找了,可是大家还是乱哄哄地瞎找一气,直到她完全恢复过来,大家告别的时候。

我们三人,威克菲尔先生、爱格妮斯和我,慢慢地走回家去。爱格妮斯和我欣赏着美妙的月色,威克菲尔先生却一直看着地上,难得抬起头来。当我们终于来到自己的门前时,爱格妮斯才发现,她把她的小网袋忘记在博士家了。有这么一个为她效劳的机会,我非常高兴,连忙就跑回去取了。

我走进吃晚饭的屋子,爱格妮斯的小网袋就忘在那儿,可是这会儿那儿已经漆黑一片。不过这屋子有个门和博士的书房相通:门正开着,书房里还有灯光。于是我便走到门边,打算说明来意,并想要支蜡烛。

博士正坐在壁炉边的安乐椅上,他年轻的妻子坐在他脚旁的小凳上。博士脸上挂着沾沾自喜的微笑,正在高声朗读他那部永远编不完的词典里解释或说明某种理论的手稿。他太太则仰望着他。可那是一张我从没见过的脸,脸形那么漂亮,而脸色却那么苍白,神情那么恍惚,充满狂乱的恐怖,像魂灵出窍、梦游病人似的,可究竟是什么恐怖,我不得而知。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褐色鬈发分成两大绺,披散在她的双肩,也披散在她那因失去缎带花结而显得零乱的白色衣服上。她的那副神情,直到现在我仍记忆犹新,但是我说不出它表露了什么。即使到现在,我的判断能力已经老练多了,可回想起来依然说不出它表露的是什么。悔恨、惭愧、羞耻、骄傲、爱情、信赖,我全看到了。而在这所有一切中,我都看到了那种我无以名之的恐怖。

我走了进去,并说了我的来意,把她给惊醒了,也搅乱了博士。因为我回到这屋子,把从桌上拿走的蜡烛送回来放回原处时,博士像个慈父似的正在轻拍她的头,还说自己是个冷酷无情的老头,居然硬要她听他念稿子,他本应该让她去睡了。

可是她急忙用迫切的口气请求他容她留在那儿,让她感到那天晚上他对她很信任,她好放心(我听到她嘟囔着断断续续地说了这一类的话)。在我离开书房出门时,她瞥了我一眼。接着,我看到她把自己的手交叉着放在博士的膝盖上,带着同样的眼神看着他,直到博士重又念起他的手稿来,她的脸上才稍稍露出几分平静。

这番情景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事后很久,我都还清楚地记得,关于这一点,到时候,我还要详细叙述。